,城里人要在乡下买地是绝对不容许的,要种地或建房,首先遇到的问题是地从何而来。农民既不能把地卖给城里人,连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也不准卖,这被称做〃小产权房〃。城里人既然不是本地农村户籍的人,凭什么到农村里来分得土地呢?这个问题不解决,还谈什么双向城乡一体化?
城镇化推行后,能解决城里人下乡购地或购房的难题吗?看来仍无法解决,因为城里人无权分享农村的承包地和宅基地,私下买卖土地和房屋是违法的。然而,从发展趋势上看,城里人下乡的种地和住房有可能以变通方式处理,这在某些地方已经在悄悄的进行了。比如说,采取的是租地、借地的做法和租房、〃暗卖明不卖〃住房,甚至〃抵押房屋,长期不赎〃的做法。这些做法至少暂时不会出问题,至于将来怎么办,那就只好静观其变了。供求双方都在观望之中,双方都希望这方面的政策有所调整。长期的变化现在还不能预测,而从近期看,禁止私下把承包地或宅基地公开出售给城里人的行为虽然不会改变,但出租或转包承包地或宅基地的做法可能有所松动,于是双向城乡一体化有可能在某些地方被试行,而〃小产权房〃的租赁或抵押的行为也有可能在某些地方被允许。
应当承认,适当地、有分寸地调整承包地、宅基地和〃小产权房〃的流转政策,对城镇或对农村未必不是一项有利于资源有效配置的好事,可以吸引民间资本投入农林牧渔业,也有利于调动民间振兴农林牧渔业的积极性。经济生活中要正确处理的一个主要问题是兴利除弊。怎样除弊防弊?可以采取严格的审查制度和准入制度,以防止借双向城乡一体化之名而行投机、垄断,争取暴利和侵害农民权益之实。
后代人会比这一代人更加聪明,更有智慧,我们何必为他们在这些问题上绞尽脑汁,为他们操心呢?
(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研究生班关于城镇化的研讨会上的发言,201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