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臂上的花朵:人生与法律的奇幻炼金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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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臂上的花朵:人生与法律的奇幻炼金术-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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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九岁那年,我发现我被南非政府视为恐怖分子,当时我正流亡海外,在南安普敦大学(SouthamptonUniversity)法律系执教。我受邀参与一场在耶鲁大学当代历史系举办的会议,但无法取得美国签证。为什么呢?因为我参加了非洲人国民大会(AfricanNationalCongress,常被简称为ANC,即非国大),一个由曼德拉所领导的团体,而他曾是以推翻南非种族隔离为目标的“民族之矛”(SpearoftheNation,又称UmkhontoWeSizwe)'1'的总指挥。因此,尽管我在英格兰是个安分守己的法律教授,但就我参与非洲人国民大会来说,我是恐怖分子。幸好,几个月后,支持非洲人国民大会的政治游说团在华盛顿占了上风,胜过南非政府雇用的游说团。美国国务院修改政策,于是我就从恐怖分子的名单上除名了。

    “恐怖分子”这个标签之所以惹人憎恶,并不仅因为它是个污名。在南非,成千成万的人因为被视为恐怖分子而遭受骇人听闻的对待。由于被当做恐怖分子,我们可以不经审判就被拘禁,单独囚禁,无法与家人、律师或任何人联系。什么理由呢?理由是有关当局正在对抗“恐怖主义”,对抗它们对南非进行所谓的全面开战。而他们同时也会牵扯苏联带来的威胁,与各种各样的危险祸害,诸如“黑祸”与“红祸”,以及当中国崛起时,“黄祸”的说法也随之出现,通过这些把他们以反恐为名的自我防卫正当化。然后他们便恣意将我们从家里与工作场所押走,关进大牢。

    此时要保持勇敢真是不容易!大祸尚未临头之前,你可能会单纯地以为,倘若你被监禁了,就抬头挺胸、保持信念,然后誓死不屈。现实则完全不同。你被困在小小的水泥方块里。你一下瞪着你的脚趾,一下又瞪着墙壁。再瞪着脚趾、再墙壁、再脚趾、再墙壁,你不知道这到底要持续多久才会结束。你不知道能做什么,也没有人可以与你聊天。这不是人该过的生活。人类是群居动物,我们是需要同伴一起过日子的。有些人想考验自己的意志力,因此花费数年的时间独自一个人坐在柱子顶端。我有位朋友是尼姑,她可以做到一两个月内完全缄默不语。但这是她自愿选择的结果,她是自己行为的主人。我被独自监禁则是出于被迫,不是让你借由沉思来陶冶灵魂,而是要透过孤独来毁灭它。

    我仍记忆犹新,我当时是如何试着让自己有事可做,好让我感到自己还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还有活跃的头脑与正常的情绪。我曾试着背诵全美各州的州名。我依稀记得我有次背出四十七个州,但我无法把它们写下来,所以在缓慢地按着字母顺序一路往下背之后,我不确定我到底背出了几个州。我那时两只手臂都还在,因此我像英文字母J一样吊单杠。然后我开始唱歌,再次按照字母顺序来唱:Always、Because、Charmaine—可说是一套1963年畅销单曲的私人精选。(顺道一提,肯尼迪总统遇刺身亡后,消息立即传遍世界,但我当时可能是唯一还不知道的人。大概有一周之久,我对此完全一无所知,因为我被监禁在一个与新闻隔绝的世界。一直到有个狱警实在忍不住,想把这惊天动地的消息讲给一个还不知道的人听,我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为了让自己感觉更像一个人,一个活生生的人,我会唱歌:

    我将待在这里,一直待在这里,一年又一年,一直待在这里。在我所熟悉的小牢房里。我会待得好好的,一直待在……

    另外,我也喜欢哼着由诺埃尔·科沃德'2'诠释、带有中上阶层风味的欧文·柏林'3'的曲子来振奋精神:
第一章  恐怖主义与刑讯的故事(2)
    我不会离开,一直留下来,我会抬高我的下巴,一直抬着。不止一小时,不止一个礼拜,不止九十天,而是一直不停。

    将我拘禁的法律称为《九十日法》(90…daylaw),这部法允许政府在未经起诉的状况下将嫌疑人单独囚禁,最长可达九十天。九十天以来,我就像每个被关进来的囚犯一样,在牢房的墙上刻画记号,终于算到第九十天。我获得释放,我拿回我的领带和西装—它们是我遭逮捕时穿在身上的衣物,当时我正要走进我的律师事务所上班—我也拿回了自己的手表,然后我便说:“我自由了,我自由了。”但当我走出监狱来到街上,一名警员向我走来—他还先和我握了握手—对我说:“你被逮捕了。”我便又回到监所,再次交出我的手表、领带、西装。九十天可以再接着一个九十天、下一个九十天、再下一个九十天。 ̄米 ̄花 ̄书 ̄库 ̄ ;http://__

    一旦你开启了贬损法治的那一扇门,便也将法治的那一扇门关上,也将人身保护令(habeascorpus)、正当讯问、公正审判的那一扇门关上。对国安部门来说,开门与关门永远不厌其烦。在破案压力下,他们向来想打开更多方便之门,所以他们需要九十天,然后又一百八十天,最后变成无限期的拘禁。上面提到的是我第一次被拘禁,先关九十天,接着七十八天,当时我完全不晓得要被关到什么时候才能获释。

    两年之后(你并不会因为被关越多次而变得更坚强),我再次被拘禁。他们为了逼供,不让我睡觉。我白天和晚上都无法睡觉,有一个讯问小组对我咆哮,敲打桌面十分钟,再陷入死寂十分钟,交替进行,轮班执行一整天。当我开口要求一些东西吃时,他们似乎显得很愉悦,把饭菜递给我时,看得出他们在窃笑:我很清楚他们在那些饭菜中下药。而第二天早上,我的身体会反抗我的意志、我的心灵。想睡觉、想倒下休息的渴望几乎征服了我。我知道有人撑过四天、五天、七天,而撑得越久,他们最后会崩溃得越彻底。他们失去了一切自制能力。我害怕会变成他们那样子。理论上来说,我必须撑过三十六小时,使我的同伴有逃脱的时间。但我没有负责保护什么人,而我手上的信息也是两年前的旧闻。

    他们对我的折磨已无关我手上的信息。他们只想打垮我。他们的目的在于证明他们比我强大。我当时没有想到让—保罗·萨特,后来我便想起他写到过法军在阿尔及利亚所实施的刑讯。他指出,法军负责刑讯的单位,其目的不只是逼问情报而已,它更是要毁灭受刑人的意志、信心与自尊。这当中存在强烈的种族因素。透过刑讯,主事者企图把这些人生而为人的身份剥夺,使之成为比人低下的生物。他们不只感到他们有权利这么做,他们更感到他们非如此不可,因为他们得与邪恶作战,旨在消灭一群低等的、具有威胁性的生物。黑人受到种族歧视已有悠久的历史,但在讯问者的眼中,我某种程度上比黑人更加恶劣。我身为白人,却造谣生事,煽动原本纯洁的心灵,从感谢政府变成痛恨政府。这个政府其实让他们过得比非洲其他的同胞更好。

    那是我生命中最糟、最不堪回首的时刻。这可不是某些学者所空想出来的思想实验,拿来讨论政府实施刑讯的成本与效益。此外,如同其他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刑讯案件一样,当我瘫软在地上、他们对我泼水、把我硬生生地拉起来的时候,并没有一颗正在倒数计时的炸弹要爆炸。我仍记得那些硬把我的眼皮扳开的粗重手指。我再次倒卧在地上,就会有更多的水泼向我,黑色、棕色的皮鞋在我身旁四处踩踏,表现出一种无声而井井有条的紧迫,而他们看到我的抵抗逐渐瓦解时,我仿佛感受得到一股被消音的胜利欢呼在四周回响。我当时所知道的所有情报都过时了。或许他们是想要我作证指控其他参与反抗运动的人。如果我招了,他们就取得双重胜利,因为我就可以被说成是叛徒,被我原先竭力对抗的体制所利用。他们追求的是霸权、宰制、权力、掌控和主宰。这些措施是系统性的,是预先组织好的,是被纵容的,更是种族隔离政策的一环。它们是这个尊奉白人至上的体制所不可或缺的,非采用这些肮脏龌龊的手段便无法维持这个泯灭正义的体制,而其不堪连在种族隔离的南非都让人羞于启齿,以至于被政府掩盖与否认。腐败的苹果直接摆在箱口,而非藏在箱底。半年、一年、两年后,施暴者陆续被法院传唤出庭,并否认他们的行为。法官看得到作证指控迫害的证人,但他们看不到淌流的鲜血、折裂的骨头和烧烂的皮肤。他们看到的是苍白、神经质、结结巴巴的受害者声称遭到虐待,然后再听取并接受国安警察的说词。毕竟,后者表示,他们的作为是在保护法官和其家人免于受到恐怖攻击。公允地说,确实有法官用行动证明,无论大环境如何黑暗,公正独立的司法良心仍有施展的空间。不过,令人难过的是,这种法官实在不多。
第一章  恐怖主义与刑讯的故事(3)
    我记得我第一次被囚禁时,我想着,如果我有机会成为一名位高权重的官员,我绝不可以对任何人做出这种事情。当你软弱无力的时候,你会试着想象当自己和那些羞辱你的人一样掌权时,会如何表现。什么是你所能施展的最大权力?你想到的不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你过于卑微渺小,以至于翻转这个权力关系对你来说根本不可能、根本无法想象。情感上,更有可能对自己说的是,不管我怎样身受重创,我还是比他们优越—我的行为准则和价值比他们更高尚,我的信仰深度为他们无法企及,我才是真正的人类,我为正义而战、我为自由奋斗,我永远不会变成他们那种样子。某种程度上,慈悲为怀的信念,而非残忍的以暴制暴,赋予我一种道德上的胜利,让我能够坚强地走下去。数年后,当我在记录我被汽车炸弹攻击并失去一只手臂的经验时,我发现我不断重复的一个句子是“这将是我温柔的复仇”:如果在我的汽车上埋置炸弹的凶手,在莫桑比克的法庭上被起诉但却因证据不足而获得释放—我写道—这将是我温柔的复仇,因为我们将生活在法治之下。让所有南非人民都获得自由,远比将单独监禁与酷刑折磨施加于那些曾如此对我们的人身上,更属有力的复仇。以牙还牙意味着,我们将变成他们的同类,变成帮派分子、骗子和暴徒。虽然是为了更加高尚的目的没错,但最后我们就会和他们沦为一丘之貉,只比他们更加有权力而已。我们的灵魂会像他们的灵魂,而我们的凶残也将和他们的凶残无所区别。

    最荒唐、最离谱的是,我们明明极力反对恐怖主义,却被当成恐怖分子来处罚。从1960年代晚期到1970年代早期,到处都是“主义”。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帝国主义、斯大林主义、托洛茨基主义—只有社会民主(socialdemocracy)没有落入这种主义的窠臼。而其中一种因为与我们的理念背道而驰而被我们摒弃的“主义”,就是恐怖主义。以暴力还诸种族隔离所施加的暴力,它就是不对。恐怖主义采取一种会伤及无辜的暴力手段,加害于所有恰好身在特定团体、种族、社群之中的平民百姓。这是完全欠缺政治理性的,并完全与我们的理念对立。我们对抗的目标是一套白种人至上的体制,而不是对抗一个种族。而此宗旨在我们的讲台和文献上不断三令五申,我不会说它是陈腔滥调,但确实是不厌其烦地被反复宣讲,仿佛成为我们的抵抗运动的某种祷文。长年以来,我们笃信非暴力路线。这一部分是为了避免发生种族间的流血冲突,这很可能会造成永远无法愈合的伤口;建筑物你可以毁掉又重建,而一旦受创的是心灵,悲愤怨怼将世代相传,难以平息复原。因此当所有的和平示威都被禁止而我们的运动最终走向武装反抗时,我们仍不考虑任何形式的恐怖主义。

    因此,尽管当时世界各地的运动都纷纷制造轰动的劫机事件以引人注目,而许多非洲人国民大会的年轻成员都在质问,为何我们的运动领袖不效法相似的做法,但我们的领袖始终表达坚决的否定。不只是因为我们的代理主席奥利弗·坦博(OliverTambo)也会搭飞机旅行,或其他乘客中也会有支持我们使命的人。也不只是因为,这会让我们这场分明是光明正大的奋斗,这一场对抗种族隔离、对抗制度化的种族主义的抗争,被当成仅仅是两个敌对种族为了权力和苟活所展开的斗争。一个让我们念兹在兹、不敢或忘的大问题是:我们真正的敌人是谁?不是某个种族,也不是特定的群体,违背正义的体制才是我们的仇敌。当我们以暴力来挑战这个违背正义的体制时,针对的对象一定是这个体制的实际权力和宰制结构,而非平民百姓。而我确信,使奥利弗·坦博和其他非洲人国民大会领袖严加摈弃恐怖主义的深层理由是,他们不愿意我们也滋生出恐怖分子式的灵魂。恐怖主义对那些奉行它的人会有什么影响呢?他们会变成什么样的人呢?你如何能自诩为自由斗士却不分青红皂白地滥杀无辜呢?我相信这是我们的基本道德原则,有时会明白宣示,有时则是每个人心底的默契。而此人道精神不仅没有让我们变得不堪一击,反而还让我们越战越勇。它在非洲人国民大会之中构成一股强劲的力量,将我们团结起来,使我们得以一路挨过流亡海外的三十年,未曾经历剧烈的纷争或分裂。相较之下,当时其他的海外反抗运动几乎都四分五裂了。
第一章  恐怖主义与刑讯的故事(4)
    1985年,仍在流亡中的非洲人国民大会内部又针对暴力路线问题进行了一场激辩。戈尔巴乔夫的苏联改革(Perestroika)尚无眉目,因此我们当时所遭遇的难处与国际情势无关。柏林围墙倒塌也是几年之后才发生的事情。我们当时在赞比亚的一座叫做喀维(K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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