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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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傻- 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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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有消息说在英伦三岛上雀斑是美女的标志,但我们可怜的黄小菊毕竟没有福气降生在那里,只好就近接受身边的审美标准并且听之任之。另外,她的嘴,她的整个五官的搭配,也不甚悦目。
  但这并不妨碍她成为一个可爱的女人。
  而且,一个很不错的外国小伙已经爱上她了。
  这小伙名叫Robert Mao。
  Mao原本姓Larkins,洛杉矶一个地产商人的儿子,从哈佛商学院毕业后进入美国三大保险公司之一的霍克斯…霍金斯联合保险公司工作,在亚太部任职,工作勤勉颇受赏识。十几年前,笔者的朋友,《找不着北》的故事策划人之一,北京电视台的制片人李崇应欧内?霍克斯先生的邀请前往美国,拍摄一部反映美国保险业发展及现状的专题片,Larkins被指派负责接待并陪同采访。在近两个月的时间里,他们一行四人驾车奔忙朝夕相处,几乎累吐了血。而李崇与Larkins之间也从此结下了中美两国人民之间伟大纯洁的友谊。
  一次酒后,李崇不无炫耀地对Larkins说,他的父亲曾是志愿军的一个连长,“抗美援朝”时在长津湖的冰天雪地中痛歼过美军第十军团。“……那一仗打的嘿!把你们美军一直打到海里去了。要不是范弗里特跑得快,他和他那个牛哄哄的什么第十军团早叫我老爹他们报销了——今儿托你给五角大楼捎个信儿,以后,世世代代,甭跟我们中国叫板,来劲就让解放军打你们……”一旁的翻译听了大笑,却不好翻译过去,就对Larkins说李先生的意思是中美两国人民世代友好,再也不要像朝鲜战争那样刀枪相见你死我活了。不料Larkins听到“朝鲜战争”几个字却来了精神,叽哩哇啦地一通眉飞色舞地神侃。翻译在询问了几个名词后告诉李崇,原来Larkins的父亲也参加过朝鲜战争,在范弗里特的第十军团任中尉排长,长津湖战役中腿部负伤仍带领士兵坚守阵地,战后还被授予了勋章。李崇听后大怒,叫喊着说:“守个鸟阵地,就凭你们那帮奶油小生一样的残兵败将还能守住什么阵地……”两个昔日战场上对手的后代跨越千山万水万里迢迢聚首争吵,似乎当事人不是他们的父辈而是他们自己。

博傻 十三(2)
“……不服?不服还打你们!趁早老实点吧!……”那天夜里在酒吧分手时,李崇愤愤不平地嚷嚷道,听得Larkins一头雾水东张西望的。
  但是第二天一见面,两人立刻“相逢一笑泯恩仇”,又成了好朋友——对自己强大的国家的炫耀并不妨碍他们之间的友谊。而Larkins对中国,其实原本就是充满敬意和好奇的。
  “我想学习中文。”他对李崇说,“第一,我喜欢中国。第二,我现在的工作也需要我掌握中文。亚太地区将是我们公司今后几十年内要努力拓展业务的地区,而中国肯定是第一大市场。如果我能学会中文,那么,当中国的保险业市场一旦准许外国公司进入时,我就能大施拳脚了。”
  李崇说:“中国人民热情好客,对全世界所有热爱和平、反对霸权主义的人士……”他最后表示:“欢迎你来中国留学,但是不要带有移民倾向。当然,我们是不需要什么托福啊担保啊之类零七八碎的手续的,不像你们那么刻薄无礼。学校嘛,我可以帮你打听打听……”
  三个月后,Robert Larkins来到了中国北京。不久之后,他放弃了父姓,改姓Mao,毛泽东的Mao。
  Mao狂热地崇拜上了毛泽东。
  在北京语言学院近几届学生的印象中,肯定会有这样一个金发碧眼的外国小伙的身影:他脚蹬一双平底老头鞋,身穿一件没有领章的的确良军装和一条宽大的黑色练功裤,左胸前佩戴圆形毛泽东像章,头顶没有帽徽的军帽,骑着一辆破旧的永久牌“二八”自行车,整日独来独往自得其乐。笔者的朋友,来自加拿大的中国古诗词爱好者Water Pik与他同住一个宿舍,他形容Mao说:“可爱,可敬,有时可笑……”他说,Mao对中国深深地热爱,他爱这里的文化,爱这里的人,爱这里的一切。他的这种爱是深沉而持久的。
  Mao的中文水平突飞猛进。在电视台举办的“外国人演唱中文歌曲大奖赛”中,他得过二等奖。
  就是在那次大赛时他认识了黄小菊,并且几乎是立刻就爱上了她。
  为了准备那次对Mao来说非同寻常的“比赛”,我们共同的朋友、好心的Water Pik介绍Mao认识了黄小菊。Pik是一个十分迷恋中国文化,尤其是中国古诗词的小伙子。他在大学里学的是作曲专业,据说他的母校是全加拿大最好的音乐学院。毕业后他成为自由职业者,靠谱曲积攒了一笔钱,然后就到了北京。他在一次与中国朋友的聚会中认识了当时正在北大中文系学习的小姑娘黄小菊。黄小菊深厚的古文功底令Pik钦佩不已,于是两人便成了好朋友。他介绍Mao认识黄小菊,本意是想请黄小菊作词,他来作曲,为Mao创作两首参赛歌曲。黄小菊当然不会感到为难,这对她来说几乎是轻而易举的事,她为Mao写了一首谁也闹不明白到底是不是情歌的歌词:
  你的诱惑无法抵御
  跨过千山和万水
  遥远的China
  我梦中的美丽
  那里有我
  生命的热烈
  我的潇洒爱无终极
  远离奢华和豪厦
  身后的America
  是我昨日的骄傲
  可是为你
  我并不在意
  China…America
  永远的祝福
  China…America
  永远的朋友
  ……
  黄小菊为这首歌起名为《爱无终极》。
  Pik很快就谱上了曲,曲调抒情浪漫优美动听。Pik在宿舍里抱着吉他哼给Mao听,Mao满意极了。
  Mao对黄小菊和Pik感激不尽,尤其是对黄小菊,分外热情。终于有一天,他对Pik说:我爱上黄了。 。。

博傻 十三(3)
“为什么?”Pik问,他显得很吃惊。
  Mao想了想,摇头,走开,一边自语道:“为什么要为什么呢……”
  Mao是个急性子,他已经等不及到天安门前吐心声了。
  他骑着那辆破旧的“永久二八”径直跑到北大,对黄小菊说:“我爱你。”
  黄小菊大吃一惊,单眼皮立刻瞪出了双层,眼珠子差点没冲出眼眶,她说:“Mao,真的?”
  Mao说:“真的!”
  黄小菊足有两分钟张嘴结舌。
  Mao又说:“黄,你爱我吗?”
  黄小菊踉跄一步,说:“你等等你等等,让我先清醒一下……”
  她以手扶额气喘吁吁,Mao想搀她,被她躲瘟神一般地闪身避开。
  “Mao,这里是中国。”黄小菊镇静了一会儿说,“在中国,爱情不是这样的。”
  “那是怎么样的?”Mao急切地问。
  黄小菊又懵了。她还没有谈过恋爱,她怎么知道中国的爱情是个啥样儿?
  “Mao,我也说不清楚,但……”黄小菊急得脸颊绯红手舞足蹈,“但肯定不是……不是这样!”
  Mao风风火火地在语言学院寻找他认识的中国学生,问:“中国的爱情是什么样的?”
  那人想了想回答说:“椭圆形的。”言罢长叹走开。
  也有人说:“中国的爱情是人模狗样的,没谱!”
  还有人告诉他:“管丫什么样的呢?爱啥样啥样!反正没真的!”
  Mao最后问我们。我们当时也迷迷瞪瞪,只好语重心长地对他说:“老Mao啊!爱情这玩意儿,在太极之上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于天地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就是这样!”
  可怜的Mao,认真地听着,长久地懵懂着,不时托腮沉思,好像有所悟的样子。
  Mao对黄小菊的追求热烈而又持久。可是一直到他学业期满启程回国,仍然毫无结果。
  黄小菊在躲避着他。尽管她承认Mao是一个很不错的小伙子,但这并不等于她就爱他。
  她心目中的爱人不是Mao这样的可爱的毛头小伙。她觉得,一个成熟稳重、具有中国古典韵味的男人才有可能令她倾心。
  Mao回国已经一年多了,仍在不断地给她写信。出于礼貌,她也时常回信于他。只是在信中绝口不提“爱情”两字。她和他谈生活,谈东西方文化,偶尔也谈谈工作上的事。Mao告诉她,他正在争取调任香港的亚太区总部工作,如果顺利,他甚至可能被派往北京办事处。黄小菊对此无可奈何无计可施,只能在信中祝他心想事成。
  这一年,二十三岁的黄小菊在海南平静地生活着。她心中全部的理想便是在大特区能够有所作为。
  她对亢河的印象是:成熟,稳重,老练豁达,淡泊平静。
  亢河对她的印象是:锋芒毕露,争强好胜,聪慧伶俐,颇有潜质。
  这一年的10中旬,付从之罕见地失约了。
  海南琼崖国际广告有限公司的老板王瑞军三番五次地来电催促,希望他尽快启程飞来海口。“现代企业市场营销高级研讨会”的门票已发售一空,高达2000元一张的“付从之专场报告会——面对面的智力碰撞”的门票更是抢手。会场先是准备设在某饭店的会议室,因为购票的人数太多不得不改在了西餐厅。200多位购票者中,大部分是企业的中上层管理人员,其中光海南某大型合资企业一家就订了30多张票,准备届时组织所有的中层以上干部全部来听付大师面授机宜。但是令人意外的是,付从之在10月11日时告诉王瑞军,他最快也只能在十月底才能抽出时间,希望对方推迟一下并且见谅。
  他被刘雨新绊住了。
  自从两人重叙旧情以后,付从之一直在做雨新的工作,希望她能回到“l?2?3公司”,回到他身边,担任总经理助理。付从之这样做,主要是希望雨新能分担他一些日常的文案和业务接待工作。雨新当过记者,文笔流畅,字迹优美,这是付从之所不及的。另外,她性格柔顺,漂亮大方,三十岁出头,既无少女的矫情做作,也无中年妇女的拖家带口老气横秋,在与各种各样的客户交往中能够游刃有余应付自如,这是付从之目前急需的人才。可雨新另有一套自己的想法,她早已看穿了付从之的为人和内心,如果不是为了钱,如果她是那种能在浪漫的温情中自我陶醉并且全然不顾其他的女人,此刻,也许她更愿意投入的是朱联学的怀抱而不是付从之的温床。
  的确,她性格柔顺,但她同时也是目的明确并且从不轻易放弃的女人。
  她孤身一人万里迢迢地跑到北京来寻梦,丢弃了令人羡慕的工作,离开了对她娇生惯养的父母,为了什么?如果说她当初咬牙跺脚离开故乡时凭的是一腔激情的冲动的话,那么,几年闯荡飘泊后的今天,当初的那一腔激情早就被最基本最现实的需求所取代了——钱!
  她是一个漂亮的、有品味的女人,所以她觉得“爱情”随处可寻,轻而易举。
  她是一个温柔顺从的女人,所以她觉得男人很容易被征服,很容易供她驱使。
  闯荡京城的这几年,她一直在策划圈里摸爬滚打。由单纯变为世故,由幼稚变为老道,如今,为了更好地在京城生存下去并且能有长足发展的机会,她开始策划了。
  她所策划的第一个案例便是:付从之。
  当她在心里打好实施步骤的腹稿后,便主动找付从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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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傻 十四(1)
第14节
  北京的金色秋天,一言难尽。
  至今为止,我们还没有见到过任何描绘北京秋天的最令人心动、最令人叹服的文字和绘画——无论是文豪大师还是无名小卒。
  秋天的北京,就像一处巨大的道场,场中的吸力令人神魂颠倒不知所措。
  付从之和刘雨新就处于这道场的吸力之中。他们坐在西苑饭店顶层旋转餐厅靠窗的餐桌旁,伴着落日的余晖和“吭吭”作响的齿轮转动声平静地进餐。在付从之的下巴与脖颈处,悬着一块有气无力的毛茸茸的夕阳,而刘雨新的整个肩膀以上部分,则映衬在清澈湛蓝的广阔的天空里。在这样的季节这样的背景里这样地吃饭,是很容易令人产生幻觉的。
  付从之再次提及雨新的工作问题,这已是他第三次提及此事了。刘雨新觉得时机成熟了,她要开始将她的策划付诸实施了。她说:“从之,我认真考虑过了,我不能去。”
  “为什么?”付从之皱起眉头道,“难道你不愿意帮助我?我,还有公司的业务,需要你。”
  刘雨新温柔地望着付从之,摇了摇头,轻声细语地说:“听我说从之,世上没有不透风的篱笆墙,咱俩的关系早就超出一般的同事关系了。如果有人,特别是公司里的人知道了,那对你来说损失可就太大了……”
  “这不用你担心,我自己会注意的,即使是别人知道了,我也有能力摆平!”
  “别这样从之……”
  “难道你就非要守着你那个半死不活的广告公司?我跟你说过你不适合当老板,干下去的话必死无疑——你怎么这么不听人劝呢?我还会害你不成!”
  “不是这样的……”
  “听我说雨新,回来当我的助理,不管你提什么条件,我都答应。”
  “从之,我说过,我不能回去,这是为了你好,你知道……”雨新似乎有点激动,脸上的表情令人怜爱,“你知道我对你的感情!”她说。
  付从之的心一瞬间激涌起层层波浪。
  他眼前的刘雨新几乎成了一尊女神。
  “我不能毁了你的前途……”她仍在给付从之那业已激荡不安的心施以重创,“为了我,不值得的——为任何人都不值得。”
  他眼前的刘雨新简直就是一尊女神!
  “我宁愿静静地躲在你身后,能躲多长时间就躲多长时间,只要能时常像现在这样,我就心满意足了。”她说着,眼泪竟然流了出来,这连她自己都感到不可思议。
  付从之沉默半晌,面色凝重地呆视着刘雨新。他被眼前的这个女人深深地感动了。
  “你知道,我也很难,我……总得有一个对不起的。”他在说刘惠琴,眼中一片茫然,“她陪了我十几年……”
  “我不怨你……”雨新打断他的话,用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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