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tnam*餾Sons,1913,p。326。
事实上,保守主义的思想家,像帕雷托、奥尔特加等人都推崇一种平衡。他们认为,在社会中,精英与大众之间应保持一种平衡,而大众革命无情地打破了这种平衡。帕雷托以“精英的平衡”为其社会学的主要目标;奥尔特加则认为,一个文明的社会不但应该是贵族制的,而且应该是平衡的,尤其是在精英与大众之间,应该有一种“动态的平衡”。JoseOrtegaYGasset,TheRevoltoftheMasses,UniversityofNotreDamePress,1985;p。6。
三、缺失宪政的民主
诚然,如托克维尔承认的那样,平等、民主等信条“不仅是法国革命的原因;而且……是大革命最经久最实在的功绩”。[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46页。法国大革命是一场民主的革命,但是,它并没有完成民主的制度化,即宪政革命。没有民主的支持,宪政就是“恶法”体系的领头羊,宪政的建立是民主革命的结果;然而,没有宪政的约束,民主亦是脆弱的,常常成为多数一时的冲动,甚至沦落为暴政的工具。
1。革命的民主
对民主,勒庞并不是一概地承认。他指出,以独裁形式存在的民主屡见不鲜,它同自然的法则并不协调。勒庞在回顾了法国大革命的历史后指出:
民主的暴政所导致的无政府状态、独裁、扩张以及最终独立的丧失,不只是在古希腊才会发生;个人的暴政常常产生于集体的暴政。在伟大的罗马,它完成了第一轮循环,在野蛮人的统治下,它完成了第二轮的循环。GustaveLeBon,ThePsychologyofRevolution,NewYork:G。P。Putnam*餾Sons,1913,p。326。
勒庞用“集体的暴政”称呼法国大革命一个世纪的暴乱和革命后发生的巨大变化:“个人的暴政为集体的暴政所取代,前者是弱小的,因而是容易推翻的;而后者是强大的,难以摧毁的。”GustaveLeBon,ThePsychologyofRevolution,NewYork:G。P。Putnam*餾Sons,1913,p。287。勒庞指出的集体的暴政即“多数人的暴政”。
民主革命失败的病理分析——代译序(14)
然而,受到长期等级压迫的法国人甚至认为“个人的专制似乎是难以忍受的,而集体的专制则可以接受,尽管它导致的后果一般来说要严重得多。”GustaveLeBon,ThePsychologyofRevolution,NewYork:G。P。Putnam*餾Sons,1913,p。287。早在法国大革命如火如荼地进行时,柏克就指出,法国这种自称的“纯粹民主制”正在“沿着一条笔直的道路迅速地变成一种有害而不光彩的寡头政治”。[英]柏克:《法国革命论》,何兆武,许振洲,彭刚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164页。
另一方面,民主的暴政又容易导致个人的暴政。修昔底德曾经指出雅典的真相:“虽在名义上是民主政治,但实际上权力是掌握在第一公民(伯里克利)手中。”[古罗马]修昔底德:《伯罗奔尼撒战争史》,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65页。法国大革命亦不幸地落入这一命运。当罗伯斯庇尔真诚地呼喊“我就是人民!”时,对权力的自信终于使这位“不可腐蚀者”落入了“朕即国家”的窠臼。当那些因为人民对他们鼓过掌的人,反过来以是否对他们
鼓掌来判定他人是不是人民时,人民作为一个目的就再也不存在了,人民被当作个人野心的手段,成为掩盖罪行的遮羞布,招摇撞骗的护身符。
马斯洛凭直觉发现,那些追求权力的人既可以是好人,也可以是坏人,但权力一旦到手,“往往使人向坏的方向发展,而不是往好处变”。A。H。马斯洛:《权力主义的性格结构》,载《洞察未来—A。H。马斯洛未发表过的文章》,[美]爱德华·霍夫曼编,许金声译,改革出版社,1998年版,第233页。勒庞亦持此观点,他指出,“任何一个阶级——不管是贵族、教士、军人还是普通老百姓,一旦大权在握,它很快就会奴役其他人”。GustaveLeBon,ThePsychologyofRevolution,NewYork:G。P。Putnam*餾Sons,1913,p。325。
正是因为纯粹的民主制使那些拥有权力的人可以大权独揽,因此,纯粹的民主制为西方的保守主义所摒弃。柏克认为,“完美的民主制就是世界上最无耻的东西。因为它是最无耻的,所以它也是最肆无忌惮的”。[英]柏克:《法国革命论》,何兆武,许振洲,彭刚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125页。柏克不承认绝对的民主制,认为绝对的民主制像绝对的君主制一样,“都不能算作是政府的合法形式”。[英]柏克:《法国革命论》,何兆武,许振洲,彭刚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165页。托克维尔亦对“纯粹民主”的社会不以为然,认为尽管纯粹的民主社会虽然能够繁荣昌盛,但是,“在此类社会中绝对见不到伟大的公民,尤其是伟大的人民”。[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36页。正是缺少了一场对民主的革命,大革命产生出托克维尔认为的那种更专制的“民主专制制度”。[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197页。
民主革命失败的病理分析——代译序(15)
勒庞并不认为民主制度来源于启蒙哲学家的启示,恰恰相反,这些哲学家“对古希腊历史上的民主暴政印象极深……并没有忽视破坏以及暴力之类民主的必然伴生物……”GustaveLeBon,ThePsychologyofRevolution,NewYork:G。P。Putnam*餾Sons,1913,p。154。后来的批评者倾向于认为卢梭是民主暴政的思想根源。贡斯当指出,卢梭“尽管被纯真的对自由的热爱所激励,却为多种类型的暴政提供了致命的借口”,[法]邦雅曼·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阎克文,刘满贵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33页。罗素甚至认为是卢梭造就了希特勒。[英]罗素:《西方哲学史》,上卷,商务印书馆,1976年,第225页。勒庞认为其中有夸张的成分,他认为,“……这些冲动绝不是哲学可以鼓动的”。GustaveLeBon,ThePsychologyofRevolution,NewYork:G。P。Putnam*餾Sons,1913,p。156。既然民主革命的冲动并非来自那些深思熟虑的思想家,那么它的根基在哪里呢?
像我们在上一节中所论述的那样,勒庞将民主暴政的冲动归因于那些雅各宾主义者。他指出,“大革命中的种种事件并不是不可逆转的必然性之结果,它们与其说是环境的结果,远不如说是雅各宾主义的产物,并且事情本来应该发生的与实际上所发生的有天壤之别。”GustaveLeBon,ThePsychologyofRevolution,NewYork:G。P。Putnam*餾Sons,1913,p。131。勒庞借用泰纳的话指出,这些“革命家”们“从不提及事实,除了抽象的事物之外一无所有,一长串的句子都是关于自然、理性、人民、暴君、自由等,如同许多吹得大大的气球,一升到高空就统统破裂。我们如果不知道所有这一切在实践中都以可怕的灾难而告终的话,可能还以为他们是在做逻辑游戏、学校作业、学术证明或是思想实验呢”!GustaveLeBon,ThePsychologyofRevolution,NewYork:G。P。Putnam*餾Sons,1913,pp。194…195。
勒庞认为,法国革命是资产阶级发起的,但很快转化为一场大众革命。因此革命的民主实际上就是大众民主,它不以产生统治者为目标,完全为平等的精神和改变工人命运的渴望所左右。因此,大众民主拒绝博爱的观念,对自由亦不冷不热,却对独裁制度情有独钟。事实上,在勒庞眼里,革命的民主就是大众的民主,而大众的民主正是“暴政”的民主。
勒庞分析了大众民主的“教义”,认为这一教义虽是革命家们创造出来的,但它杂糅了人权、自由、平等、社会契约、对暴君的憎恨以及人民主权等等内容,被用来作为不证自明的“福音书”。GustaveLeBon,ThePsychologyofRevolution,NewYork:G。P。Putnam*餾Sons,1913,p。194。
民主革命失败的病理分析——代译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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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一教义的枢轴——平等,勒庞更是极力攻击。他竭力反对那种超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地位和财产的平等”,认为这种渴求“与一切生物学和经济学的法则相背离”,不平等是习惯的产物,是符合自然的,而平等则是自然法则的对立物。个人之间差距的拉大是文明进步的必然表现,只有法律与制度还在试图讨好那些不合时宜的习惯,倾向于拉近个人之间的差距。
然而,勒庞认为,这些混乱的理论根本不是革命想要达到的目的,大众真正的目的则是要摆脱纪律的约束:
在大革命开始的时候,自由、平等、博爱之类的格言确实表达了人们的真实希望和信念;但是,随着革命的发展,嫉妒、贪婪以及对优越者的仇恨到处泛滥,而这些格言则很快地成了人们为此进行辩护的合法借口,沦为这些邪恶情感的遮羞布。在自由、平等、博爱这些口号的背后,大众要摆脱纪律的限制才是真正的动机。GustaveLeBon,ThePsychologyofRevolution,NewYork:G。P。Putnam*餾Sons,1913,p。66。
2。宪政的缺失
那么,大革命的前途何在呢?在勒庞那里,大革命的前途并不遥远,英国的宪政体制就是他们的模范。他指出:
更为理智的人们在寻求楷模和榜样时,并没有追溯得那么远,他们仅仅打算采用英国的宪政体制,这种体制正是孟德斯鸠和伏尔泰所大加赞赏的,事实证明,最终仿效这一体制的国家没有一个出现暴力危机。GustaveLeBon,ThePsychologyofRevolution,NewYork:G。P。Putnam*餾Sons,1913,p。158。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勒庞并不是一般地反对民主,他心目中的理想民主制度正是英美的自由民主制度。在这样的国家里,宽容、平等、个人努力、对能力的肯定等等构成了勒庞的民主图景。他指出:
在谈到真正的民主国家时,我们实际上仅仅是指英国和美国。在那里,民主以不同的形式存在,但它们都遵循着相同的原则——尤其是对各种不同观点的完全的宽容;在那里,宗教迫害是闻所未闻的;在各种职业中,真正的优越性很容易显示出来,只要具备必要的能力,任何人无需论资排辈就可以得到某个职位。在这两个国家中,没有什么能够对个人的努力构成障碍。GustaveLeBon,ThePsychologyofRevolution,NewYork:G。P。Putnam*餾Sons,1913,p。315。
民主革命失败的病理分析——代译序(17)
实际上,民主革命解决了一个权力由谁行使的问题;而宪政革命则解决权力的范围的问题,这两个革命是衔接的。在民主革命之后,还存在一个民主制度化的过程,即以民主的制度化、法制化为目标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民主的要素同民主制度化的要素之间存在着一种动态的博弈过程。
反观法国大革命的制宪史,我们发现,这种“一报还一报”(TitforTat)的博弈模式陷入的是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民主制度化进程的结果违背了民主,而它不可避免地会遭到“民主”的背叛,违背“民主”的“宪政”反过来遭到“民主”的背叛。这种恶性循环的结果就是一个接一个的宪法出台。早在1843年,恩格斯就指出:“法国最近五十年来;接二连三发生暴力革命,形形色色的宪法——从激进民主主义到赤裸裸的专制主义,各式各样的法律,实行很短一个时期以后,就被抛到一边,而为新的宪法和法律所代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6卷,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581—582页。∞米∞花∞在∞线∞书∞库∞ ;http://。。
这准确地描述了法国革命的历史。法国大革命期间,先后制订了1791年宪法、1793年宪法、1795年宪法、1799年宪法等宪法,其变化之频繁令人目不暇接。从1789年到1870年间,法国制定过八部宪法,平均7年左右就有一部新宪法。法国成了宪法的试验场,有的宪法甚至未经实施就被抛弃,这在任何其他民族的历史上是找不到的。
在法国大革命中,将革命信仰制订为原则的冲动支撑着革命者的事业。人们相信,一旦这一信仰被制订为宪法,一切都迎刃而解。勒庞指出,“在整个大革命期间,各种议会的首要任务就是制定、推翻或重修宪法。当时的理论家与今天的理论家一样,赋予了宪法改造社会的权力……”GustaveLeBon,ThePsychologyofRevolution,NewYork:G。P。Putnam*餾Sons,1913,p。177。然而,就在这一宪法还没有制定出来之前,人们就开始对它产生怀疑。每一部宪法的修改都十分复杂,然而,人们却绕过了对宪法的修改,直接重新制定宪法。
这是为什么呢?戴雪在考察了法国宪法后指出,法国在十二部宪法中,“除了两次宪法外,每次法兰西宪法均显然具有‘硬性的性质’”。[英]戴雪:《英宪精义》,雷宾南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462页。宪法所具有的刚性使法国的宪法很难做出渐进的改进,宪政建设就显得举步维艰。这是刚性文化在宪政建设中失败的一个例证。
诚然,像康有为看到的那样,“近世万国行立宪之政,盖皆由法国革命而来……”《康有为政论集》上册,中华书局,1981年,第310页。然而,大革命期间的宪法破立频仍,动荡不居亦是有目共睹的。实际上,我们从不太严格的猜测角度上看,法国大革命之后,西班牙、意大利等国的失败似乎将这次失败定在“欧洲大陆失败”的位格上,甚至它同其他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