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开始拥有企业的资产。随着财富上的转移,我们也看到权力在发生转移。
目前,这种现象引起人们对公司治理(governance of corporations)的广泛争论,而这场争论基本上是围绕着“企业的经营活动代表谁的利益”这个中心展开的。同时,财富和权力的转移也成为在公司治理方面明显突出“股东权益”的主要原因。在所有其他发达国家,同样的争论也开始浮出水面。迄今为止,任何国家都不认为,企业,特别是大企业的经营活动应完全或主要代表股东的权益。在美国,自20世纪20年代后期开始,人们普遍认为企业的经营活动应均衡地代表各方(客户、员工和股东等)利益。这种观点实际上含糊其辞,也就是说企业不用对任何人负责。英国或多或少地有同样经历。在日本、德国和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人们一直认为大企业的主要任务是创造和保持和谐社会,其实际的含义是,大企业要代表着体力劳动者的利益。这些传统观点现在已经过时了。但是,在美国最新出现的观点认为,企业的经营活动应只代表着股东的短期权益。这种观点也站不住脚,而且肯定需要修改。
将来,越来越多的人的经济保障(即安度晚年)日益取决于他们的经济投资,即作为业主取得的收入。因此,企业对绩效的重视会给股东带来最大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偏离方向。然而,股东想要的不是眼前的收益(包括所得和股价)。他们需要的是为今后二三十年提供保障的经济回报。但同时,企业将日益需要满足知识工作者的利益,或至少重视他们的利益,以便吸引和留住他们所需的知识工作者,并发挥他们的作用(有关知识工作者的生产率问题,请参阅第5章)。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2章战略——新的必然趋势(9)
传统的德国或日本企业代表的是体力劳动者的利益,而将来,体力劳动者会越来越变得不重要,同时,把“和谐社会”作为企业(特别是大企业)的绩效目标的传统观点也随之变得不重要。
因此,现在关于公司治理的争论只是大规模讨论的开始。我们必须重新规定“绩效”在特定企业,特别是大型上市公司中的定义。我们必须学会如何在短期结果(即目前强调的股东价值所指的含义)与企业的长期繁荣和生存之间取得平衡。即使从纯粹的财务意义上讲,我们面临的都是全新的事物:企业需要保持三四十年的生命力,即在投资者达到领取退休金的年龄后,企业仍旧能保持正常经营。这是一个不可思议的目标,太理想化了。成功企业的平均寿命过去都没有超过30年的。因此,我们需要就“绩效”在企业中的含义发展出新的概念。我们需要发展出新的评价标准。但同时,我们需要采用非财务的手段定义绩效,使得绩效的定义能够适合知识工作者的特点,并能发挥他们的作用。这不是一种以财务手段衡量的回报,而是“价值”上的回报。
因此,所有组织都需要思考一下绩效的含义。过去,它的含义显而易见、一目了然。现在这种情况一去不复返了。战略越来越需要以绩效的新定义为基础。
全球竞争力
所有组织都必须将全球竞争力视为一项战略目标。任何组织,无论是企业,还是大学,或是医院,除非达到本行业表现优异的组织(无论位于世界的哪个地方)设定的标准,否则是没有生存的希望的,更不用说取得成功了。
启示:企业或国家不再有可能将经济的发展寄托在廉价的劳动力上。除了规模最小和完全只在当地经营的企业(如当地的小饭馆)外,对于劳动力成本较低的企业来说,除非其雇员的生产力能够在短期内与本行业表现优异的企业(无论位于世界的哪个地方)保持在同一水平线上,否则是不可能生存的,更不用说兴旺发达了。制造业的情况尤其如此。在发达国家的大多数制造行业中,体力劳动者的成本在总成本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小,在1/8左右或更低。较低的劳动生产率威胁到企业的生存。但是,低廉的劳动力成本不再使企业具有成本上的优势,也无法抵消较低的劳动生产率带来的劣势。这(如第1章所述)也意味着,20世纪的经济发展模式(即1955年后首先由日本提出,然后被韩国和泰国成功效仿的模式)不再行之有效。尽管新兴国家拥有大量只能从事简单体力劳动的富余年轻劳动力,但是这些国家的经济发展从现在起必须依靠领先的技术(如19世纪下半叶的美国和德国),或依靠与本行业内世界上较优秀的企业旗鼓相当的生产率(即使不能成为最优秀的)。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所有领域:设计、市场营销、财务和创新领域,即适用于全部管理范围。即使成本非常低,政府的补贴非常高,低于世界最高标准的绩效也会阻碍企业的发展。无论关税多么高,或者无论进口配额多么低,这些“保护措施”都不再具有保护作用。
尽管如此,在今后几十年里,保护主义浪潮十有*将席卷全世界。在遭遇湍流时,我们的第一反应就是筑起一道防护墙,将外面的冷空气挡在自家花园之外。但是,对于没有达到世界标准的组织和企业来说,这种防护墙不再具有保护作用,只会更多地暴露它们的弱点。墨西哥就是最好的例子。自1929年起,这个国家经过深思熟虑,实施了帮助国内经济不依赖于外部世界的经济政策,时间长达50年之久。他们不仅筑起了保护主义的深沟高垒,以求将来自外国的竞争拒之于门外,而且几乎禁止本国的公司向外出口。在20世纪,只有墨西哥这样做。这种措施试图建立一个既现代化又纯墨西哥化的经济体系,但最后以失败告终。实际上,当时的墨西哥越来越多地依赖于来自外部世界的进口产品,包括食品和产成品。由于墨西哥再也不能承担得起进口所需商品的费用,因此它最终被迫向外部世界开放自己的市场。此后,墨西哥的民族工业纷纷倒闭。
第2章战略——新的必然趋势(10)
同样,日本也试图保护自己的企业和工业,他们将外国企业挡在门外的同时,还创办了少量极具竞争力的出口企业,然后以较低的成本或免费向这些企业提供资金,从而使这些企业具有巨大的竞争优势。由于大量日本企业和行业(特别是金融产业)不具备全球竞争力,因此在很大程度上也诱发了1999年在日本发生的经济危机。所以,战略必须接受一个全新的基本原则,即任何组织(不只是企业)必须按照业内表现优异的企业(无论在世界的哪个地方)设定的标准对自己进行评估。
经济现实和政治现实日趋分化
在世界性的结构调整和变化莫测的时代,在制定战略时要考虑的最后一个基本原则是,经济现实和政治现实正日趋分化。
世界经济日趋全球化。国家疆界成为阻碍全球化发展的成本中心。如第1章所述,企业和越来越多的其他组织再也不能按照国家经济和国家疆界规定自己的经营范围。他们必须站在世界的高度,按行业和服务定义他们的经营范围。
但同时,政治疆界并不会消失。事实上,欧洲经济共同体、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或南方共同市场(Mercosur,酝酿中的南美经济共同体)等新兴的区域经济体,是否能在事实上削弱政治疆界的作用还值得怀疑,更不要说取而代之了。“主权消亡论”在1918年之前就出现了,至今仍不绝于耳。但是,在政治生活中还没有什么能取代国家政府和国家主权。事实上,自1914年以来,分裂的趋势就愈演愈烈。1914年以前统治世界上最大疆域的帝国现在已经土崩瓦解,它们是奥匈帝国和土耳其帝国、大英帝国、法国、荷兰、葡萄牙、比利时、横跨欧亚大陆的沙皇俄国和苏联。同时,由于财富和信息呈“跨国”分布之势(实际上指它们不存在任何国籍问题),因此面积不大的政治体拥有持续发展的经济实力。从1950年起,许多超小型国家相继成立,它们有自己的政府、军队、外交部门、税务和财政政策。然而,我们迄今为止没有看到出现任何全球性组织的迹象,甚至在经济领域也没有出现控制全世界完全无序流通的货币的全球性中央银行,更不用说控制世界税收和金融政策的全球化组织了。
1英里=1609公里。即使在跨国经济体中,国家政治仍旧制约着经济理性(economic rationality)。例如,尽管欧洲经济共同体已经成立,但是事实证明,如果要关闭一家在比利时多余的工厂,然后将工厂搬到法国,即边境线的另一边,虽然只有30英里的间隔,虽然仍旧属于同一个国家,但是在政治上是几乎不可能的。事实上,我们面对的是三个重叠的领域。首先是供货币和信息流动的、真正全球化的经济体系。然后是区域性经济体系,商品的流动畅通无阻,而对服务和人员的流动的阻碍虽然没有完全消失,但也是呈削弱之势。最后是国家和地方现实,它们首先属于政治范畴,其次才属于经济范畴。这三个领域发展得都很快。企业和其他组织(如大学)别无选择,它们必须同时在所有领域生存和发展。所以在制定战略时必须考虑这个现实。但是,任何地方的管理人员都不了解这个现实的真正含义。他们仍旧在摸索。在制造、金融和保险等领域,大多数大型跨国公司都打破国家界限,成立了遍及全世界的“业务部门”。例如,对于分布在各地的租赁业务,如西班牙或中国香港,金融服务公司将它们视为一个企业来经营,而租赁业务又与该公司在西班牙或中国香港的其他业务(如外汇业务)毫不相干。但是,许多公司纷纷认识到,对于当地政府或当地的工会或当地的其他政治机构来说,“业务部门”只是毫无意义的想象。对于这些政府部门来说,只有西班牙或中国香港才是有意义的现实,因此该公司在西班牙或中国香港的业务是他们理解和接受的部门,以及愿意打交道的部门。在我所知道的公司里,没有哪一个公司能够事先断定哪些决策和行动实际上属于“业务部门”,哪些属于“涉及所在国”,更不用说预先确定如何促使决策或行动符合两种现实(即跨国业务部门这个经济现实和西班牙或中国香港“主权”这个政治现实)的现状了。但是,我们已经明显地得到一些启示。首先,我们清楚地了解到什么不能做,即不能因当地政府的各种优惠的条件,而做出不符合经济根本原则的决策。由于政治体在经济上的权力越来越弱,因此它们总是试图抛出各种各样的优惠条件,以获取经济上的优势,例如免税、特殊关税保护、垄断保证、各种补贴,诸如此类。位于美国东南部的几个州就是典型的例子,他们通过向欧洲和日本的汽车制造企业提供大量补贴,吸引这些企业到他们那里设厂。当然,这种例子数不胜数。
第2章战略——新的必然趋势(11)
同时,其中的许多例子是反面教材。欧洲和日本的汽车制造企业在经济利益上有足够好的理由到美国设厂(至少他们是这么认为的)。在许多其他情况中,例如小国提供的优惠条件,优惠条件只是企业进入某个国家或帮助本地企业摆脱困境的唯一原因。然而,我们完全可以预言,如果企业只是根据这种优惠条件做出决策,而没有考虑到经济现实的实际情况,企业到头来只会一败涂地。例如,20世纪六七十年代,由于某个拉丁美洲小国向某个美国公司提出保证,保证该公司能够垄断该国的市场,因此这个公司进入了这个拉丁美洲国家开办工厂,但所有工厂最后都以失败告终。俗话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因此,在经济现实和政治现实日趋分化的情况下,企业要牢记的第一条准则是,不要做任何与经济现实背道而驰的事情。我们首先要问:“如果我们不接受优惠条件,我们的企业战略是否还要求我们这么做呢?”若答案是否定的,就不要做,不管条件多么诱人。否则,失败在所难免,而且代价很昂贵。但是,即使答案是肯定的,对这些优惠条件说“不”也肯定是非常明智的。我们最终还是要为这种优惠条件付出代价的,而且是沉重的代价,这是我们根据所有的经验教训总结出来的,而且这种经验教训不胜枚举。
另一条“不要”原则也与第一条准则密切相关。除非目标企业符合本公司的经营之道和总体发展战略,否则不要采用参股企业的方式,特别是不要采用收购的方式在全球范围内扩张或发展业务。在不同的地区或不同的国家,不同的产品和/或服务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例如,在法国,可口可乐公司的果汁饮料的销量远远高于碳酸饮料的销量。在日本,通过自动售货机销售的咖啡也是可口可乐公司的一种主要产品。果汁饮料和速溶咖啡符合可口可乐公司的经营之道和战略。在物理性质上,虽然它们与传统的可乐饮料风马牛不相及,但在其他方面,即在生意上,它们具有完全相同的性质。回过头再看看本章开头部分讨论的问题:战略有助于组织有目的地抓住一切有利机会。如果看似机会的机会不能提升组织的战略目标,机会也就不是机会,只会使企业误入歧途。即使所谓的机会符合或似乎符合国家的现实,即政治现实,它仍旧会使企业走弯路,企业只能对它置之不理。否则,企业几乎注定将以失败告终。
关于“不要”原则的讨论到此为止。现在轮到我们已经知道的两个“需要”原则了。
企业要在不同地区发展和扩张,越来越不能沿用兼并与收购的做法,也不能采取在当地创办新的独资企业的方式。他们日益需要与位于其他政治区域的组织组成联盟、建立合作关系、组建合资企业和结成其他各种关系。换句话说,他们日益需要形成由经济个体组成的组织结构,而这种组织结构不能包含法律和政治意义上的个体。今后的发展将以各种合作关系为基础,而拥有全部所有权及命令与控制的方式已经过时了。其中不乏各种各样的原因,而有些原因我们已经讨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