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惬意嗅了一口茶的香气。
明月里隐约露出一张俏丽的鹅蛋脸,粉腮杏目,梨涡甜甜,仿佛永远不知世间愁苦。
“你终于要变得和我一样了。”他朝那张脸遥遥举起杯子,“恭喜。”
去京城
庞弯接到探子的消息;不由吃惊。
“你说少主曾出现在京城里?”她追问那教徒;“这消息可属实?”
“千真万确。”探子恭谨答道;“分舵教徒亲眼看见少主从酒家出来,就算他易了容;那飞鹰剑却是绝对不会有假的。”
庞弯简直想高呼三声苍天有眼;一边赶紧写信飞鸽传书给左淮安;一边吩咐婢女为自己收拾行李。
“你愿意随我去本家了?”贺青芦进门瞧见庞弯正在打包,脸上露出难得的喜悦。
“我这是要去京城。”庞弯将自己压箱底的厚棉袍取出来;用鸡毛掸子扫着灰——南疆地处温暖之地,这东西本来是八辈子用不着的;她好不容易才翻了出来。
贺青芦的俊脸一下子就垮了。
“你别气呀。”庞弯见他面露不愉,赶紧上前安抚;“终于有了师哥的下落,阿爹却不在身边,我怎么着也要亲自将他劝回来呀。”
贺青芦一听她是要去找南夷,不由得面色更沉。
“是不是只要你师哥能回来,不管我说什么你都能当耳边风?”他怒道。
“自然是……”庞弯刚要脱口而出自然是这样,瞧见眼前人锅底般的脸赶紧亡羊补牢,“自然是公子的话最要紧!”
贺青芦冷冷看她一眼:“要是我说不许你去京城,你听不听?”
过招无数次,庞弯早就练就了面对此人的必杀技,所以什么也不答先娇滴滴偎进他怀里。
“你不是说给我一个月时间吗?”她抬起脸眼巴巴看他,“哎呀,要是我能找回师哥,阿爹才会心甘情愿放我嫁人,你瞧这不是一举两得吗?”
“狡辩!”贺青芦凝眉瞪她,面色悄无声息缓和三分。在他心里左淮安的允许根本就无足轻重,只要庞弯愿意他就会带她走——不,事到如今即使她不愿意也不行。
“那你应不应?”庞弯笑眯眯看他。
贺青芦瞧着她脸上柔柔细细的肌肤,灿若繁星的双眸,有一霎那的失神。
“你亲我一下,我便应。”他这话说得大义凌然。-本文首发晋江文学城
庞弯平日里虽行事大胆,听到这话也不由得红着脸捶了他一拳:“登徒子!”
“打也打过了,骂也骂过了,到底亲还是不亲?”贺青芦凝眉看她,显然不为威武所屈。
庞弯只好为**所移,踮起脚尖在他脸上香了一个。
贺青芦的嘴角终于翘了起来。
“我这就去收拾行李。”他无限温柔的看着庞弯,“咱俩一块儿去。”
*******
就像变戏法一样,阿浊手中拿出一条雪白的貂毛大氅铺在马车卧榻上,又从瞠目结舌的庞弯手中抽走棉袍,丢给她身后的婢女。
做完这一切,她抬起脸冲贺青芦甜甜一笑,似有邀功之意。
“哇,你是不是带了空间戒指啊?”庞弯忍不住去掰贺青芦的手指,“怎么连女人衣服都有?”
贺青芦少见多怪看了她一眼:“这是我姑姑送你的礼物,让锦地罗特意带过来的。”
庞弯摸着那貂毛大衣,只觉质感顺滑如水,是她从未见过的顶级货色,不由咋舌:“我与她素未蒙面,怎好让她如此破费?罪过罪过。”
也不能怪她没见过世面,她这一世生长在南疆,素来与皮草无缘,乍一见这举世难得的金尾貂毛,禁不住发自肺腑感叹。
贺青芦懒懒一笑,并未告诉她这大衣不过是本家礼物里最普通的一件。
——那群好奇碎嘴的女人,听见他宣布娶亲的消息,一个个都跟中风了似的,姑姑更是抱着他大哭,说什么老天有眼贺家总算不会绝后之类的胡话。后来一问清楚才知道,二十年未近女色,大家都以为他喜欢的是男人,几乎对他的婚事绝望了。
“既然你要上京城,那边正是下雪之时,我就让阿浊先拿出来用了。”他撩起眼皮看她,“本家送了很多礼物过来,比如那堆药材,包括那只你说要成精的人参。”
“你家人这么阔气,我过去要送什么礼好呀?”庞弯摸着那貂皮大氅,下意识开始犯愁。
贺青芦看她这付新媳妇要见公婆的愁容,一时心花怒放,垂下脸亲了她一下,这才道:“你乖乖跟我回去,他们就欢喜得不得了。”
庞弯难得被这么哄一回,心里甜丝丝的,柔顺依在他身边。
马车行到途中,路过山腰一处弯道时,贺青芦忽然挥手喊停。
“跟我去一个地方。”他牵起庞弯的手。
两人携手来到一个土坡边,贺青芦挺直脊梁,对着那土坡肃然道:“我带她来见你了。”
庞弯好奇打量那土坡,只见上面树着一块大理石碑,上书五个大字:“九花虬之墓”。
无论石碑还是刻字都相当的新。
“这里埋的谁?”一直等贺青芦沉思完毕,庞弯这才小心翼翼开口。
“我的马。”贺青芦低声回答,破天荒没有看她。
“它怎么会死在这里?”庞弯迷惑不解。
贺青芦没说话,倒是他身侧的锦地罗闻言飞快看了她一眼,目光中竟然有三分埋怨。
庞弯这下恍然大悟——听说了她结婚的消息,贺青芦用七天时间跑完了平时两个月才能行完的路,这般不可思议的任务,只有以累死神驹的代价才能完成。
虽然贺青芦没说,但通过他略显寂寥的神色,庞弯也猜得出这匹马与他情意匪浅。
“对不起,我连累你了。”她朝那土坡深深一鞠躬,“等我回来给你修个更好的墓,请一位大师给你念经,再烧几匹漂亮的小纸马下去陪你,免得你在下面孤单。”
锦地罗禁不住表情讶然,贺青芦则是轻轻叹了口气,牵起庞弯的手,握得更紧了。
回到马车上后,贺青芦有很长一段时间都闭目养神,显然心情低落。
庞弯心里跟明镜儿似的,她知道他在为爱驹难过,愧疚加心疼,让她一路上对贺公子千依百顺。她真心希望他能恢复情绪,这样她心里就能放晴,再不会泛着奇怪的酸意,她舍不得他不高兴。
*****
颠簸多日终于进了城,在贺青芦的安排下一行人终于是住进了贺府。
“想不到圣姑的未来夫婿如此阔气。”婢女跟在庞弯身后参观宅院,面上惊羡之色久久不能卸去,“教主大人真是招了个乘龙快婿。”
庞弯听了偷偷吐舌头——可惜这女婿来头太大,不愿意跟拜月教有瓜葛呢!
连日奔波劳累,众人洗漱完毕后大多直接补眠去了,庞弯从午睡中醒来,一听贺青芦进了书房再没出来,便端了盘蜜桔娉娉婷婷走去。
也许是大家都累了,书房外并未安排人看守,一路上她畅通无阻。
进了书房,却见贺青芦一个人坐在书案前,琥珀色的眼睛正凝望着窗外出神。
隆冬时节,湖面碧波翻天铺锦迭绣的莲叶都化为了乌有,绿莹莹的湖浪轻拍岸边,书房里只剩柔和的水声。
“好看吗?”庞弯蹲下去,将一个金黄的蜜桔塞进他手里。
贺青芦了她一眼,顺势牵过她的手揽进怀里,将头颅埋进她颈间吸了一口气。
庞弯侧头瞧见书案上摊着一副画,画中是一匹驰骋的骏马,身披九色花毛,额间一弯雪白的月牙,四蹄轻快线条优美,脚下沙砾都化作滚滚烟霞被抛诸脑后,俨然天降神驹。
题图是“飞黄腾踏去,不能顾蟾蜍”,落款是“山寒赠九花虬”。
“对不起。”庞弯懂了他的心思,将脸埋进他怀里,言辞恳切。
“九花虬是我父亲送的礼物。”贺青芦将手指穿进她脑后的青丝里,有一搭没一搭的抚摸起来,“我们一起生活了十四年,二叔曾说,世间再也没有比它更好的马。”
既然是情报遍天下的孤宫宫主说的,那么就不会有假。
庞弯心中更加歉疚,只好闷声道:“真对不起……”
贺青芦拍拍她的后脑勺,没有说话。
他心里固然是在为痛失爱驹而伤怀,但更让他难受的是,发现自己站在墓碑前的无能为力。——家世,金钱,武功,才智,所有的一切都抵不过天人永隔这道门槛。
纵使他自持聪慧非凡,也没办法让九花虬死而复生,假如某天墓碑下躺着的不是马,而是一个人呢?
望着满脸愧疚的庞弯,他眼中忧色更甚。
庞弯见他不声不响注视自己,赶紧举手投降:“你只管说,要我做什么你才能开心一点?”
贺青芦一怔,随即不怀好意勾起嘴角:“不如你去荷塘里再表演一次‘少女采莲’?”他至今还记得阳光下她莹白的面颊,皓玉般的素手,笑意盈盈满是春意的脸。
庞弯见他又拿自己的荒唐事打趣,不由得嘟嘴:“现在哪儿有莲啊?你让我跳下去挖藕还差不多。”-本文首发晋江文学城
贺青芦自然是舍不得的,所以只是叹口气,望着她乌溜溜的杏眼出神。
“别伤心啦,等我赔一匹给你好不好?”庞弯见他不说话,有些着急,“一定赔你一匹最上等的良驹,要是赔不出我就自愿给你当马骑……”
话到这里忽觉不对,下意识捂住嘴,胭脂一下子从脖颈里染到了耳朵尖。
贺青芦的眼睛眯了起来。
庞弯察觉到危险想推开他跳起,然而腰肢却被人牢牢挽住了。
缱绻细腻的吻落了下来,他低头啃着她,品着她,就像咬开了一颗刚离枝最新鲜的蜜桃,迫不及待要吸光所有的香甜。
“弯弯。”他从来没有这么缠绵的叫过她的名字,沙哑而动人心弦,“我们尽快成亲,一定要尽快。”
庞弯含含糊糊应着,对他突如其来的急切感到诧异。
63番外:春风拂槛露华浓(一)
六岁那年;一位赫赫有名的摸骨师告诉我爹娘,我将会成为一个世间罕见的美人。
我还记得当时父母的表情——父大喜,母却显得颇为担忧。
我问母亲,娘;你为什么不高兴呀?长得美不好吗?
母亲抹着泪回答说;儿啊;你想想;由古自今的传奇里;那些绝世美人的归宿都是什么?是被火烧;被绞杀,是被弃尸野外,还要背负千古骂名啊!
我想想苏妲己,想想杨玉环,立刻煞有介事郑重点头。
母亲见我如此懂事,一把将我揽在怀里,泣不成声道:“乖儿,听娘的话,以后找个有钱但是没啥野心的人嫁了,天天呆在家里,不要出门。”
从此,我坚定了自己的少女志向——嫁个有钱,但是没野心的人。
光阴荏苒,待我正式及笄,早已美名远扬——这句话半点不夸张,上我家求亲的人最远来自冀州,距离京城有不下小四百里路呢!
哦,忘了说,我出生于京城郊县外的一户小康人家,父亲是位郎中,开着一家小小的医馆。
于是在十五岁那年,有好长一段时间我都把光阴耗费在相亲上——求亲的人作在大堂里,母亲命人在我面前搭一块锦帕,让我能远远的隔着看一眼。
父母问求亲之人的问题,翻来覆去不过那几个,高堂家乡,爱好学问,以及靠何种行当为生。 坦白说,那时肯上门求亲的,多少也掂量过身家,虽无大富大贵者,倒也能保我半省衣食无忧。所以唯有最后一个问题是我最关心的。
母亲会问求亲之人,你毕生的理想是什么?
回答自然千奇百怪,有中状元者,有富甲一方者,有加官进爵者,有练成绝世神功者。
多少年轻才俊,统统在这一问上翻了跟头。
他们理所因当的以为,答案应当越雄壮越宏大越好,却不曾想,其实我与母亲只求两个字:“平安”。
漂亮的女人是祸水,我要远离这定律,我不想成为祸水。
转眼一年过去,我已满十六岁,如意郎君却迟迟还未现身。
其实这也不奇怪,这弱肉强食的世道里,有钱人大多有抱负,没有抱负的大多没有钱,想要找个有钱又没有抱负的,往往比较难。
就在我几乎绝望的时候,贺少辛出现了。他像一道闪电,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啪嚓劈在我面前,为我照亮了未来。
他打着做买卖的招牌,忽然出现在小镇上,大把撒银子,大碗喝酒,大口吃肉,活像一个胸无点墨的草莽英雄,却又长了一张极其俊美的脸,矛盾到极点。
我观察了他很久,直到有天我听闻他在大街上跟人打架,被人揍得鼻青脸肿后奋力吼出:“老子就是没出息,就是只要老婆孩子热炕头”时,一颗懵懂的春心终于澎湃了。
——啊!这不就是我心心念念的最佳夫婿吗?
有钱,且没出息,最关键是,人家没野心。
当夜我便偷了父亲最宝贝的药,悄悄潜入了他的栈厢房里。
我那朝思暮想的贺郎啊,他的半边脸已经肿得像一个猪头,惨不忍睹,然而这些都无法浇灭我内心激荡的爱慕的火焰——啊,毕竟他是那么的没出息,那么的楚楚可怜!
贺少辛转身看见我,显得颇为吃惊。
“咿,这不是金大夫的闺女么?站在这里干什么?”他正在包扎眼角伤口,用仅剩的一只可以自由转动的眼睛盯住我。
“听说你受伤了,我给你送药来了。”
我面饭红潮看了他一眼,悄悄递上手心里的瓷瓶。
贺少辛接过那瓶药一看,顿时裂开了嘴:“金小姐,你知道这是什么药不?”
“这是我家卖得最贵的药,平时根本就不让人碰。”我满心期待的看着他,“我听我爹对我娘说,这药百试百灵,包管叫人重振雄风呢!”
贺少辛呲的叫了一声,兴许是碰到了伤口,疼的跳了起来。
“……你赶紧回去。”他捂住受伤的地方,痛苦的嘟囔着,“心意我领了,这药你赶紧拿走,不让然回家你爹娘要拿刀子追杀我的……”
“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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