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来的傻妻 BY小狗爪子(小弱攻~小傻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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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来的傻妻 BY小狗爪子(小弱攻~小傻受)-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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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下面人猛点头,像哄地炸开的锅,开始起哄。
“对对对,让新娘出来,不但要给小春盛粥,而且要亲手喂小春吃,这才贤惠。”
“就是,快叫新娘出来!”
元小春被人一把推到门前,左右为难的看一眼身後拿著筷子几乎敲起锣打起鼓的众人,鼓起勇气唤道:“老婆,大夥想看看你。”
过了一会儿,门打开,一下子,所有的吵闹声消失得无影无综,气氛静得可怕。
简单披件外衣的易风刑胸膛赤裸,肌理柔韧,他耙下微微凌乱的头发,眯眼道了声:“早。”
劈里啪啦──
筷子惊落一地。
噗──
粥喷人翻。
啪──
小黄瓜从嘴里筷子上掉下。
新娘怎麽是个男人?而且连娶两次都是同一个人。
无数人心里回荡这个疑问,惟有王婶一人除外。
王婶彻底惊呆,难道昨天用乘骑的新娘是易风刑?小春是攻,易风刑是受?
意识到这一点,王婶只觉头顶忽然乌云密布,雷声轰隆,电蛇狂乱,一道闪电无情的劈上她,狰狞的撕毁她过去相信的攻受。
眼前一黑,王婶倒地不起,晕了,空气弥漫著她无声呐喊:“为什麽小春是攻?”

买来的傻妻(36)【完结】

看一眼元小春,再想一下易风刑,王婶头顶上雷云再次笼罩,哄哄的雷声炸得她只想大叫这是为什麽呀!她不想再被雷劈中。
为什麽小春是攻?为什麽易风刑是受?
不论从体型还是性格上,小春都不应该是攻,易风刑不应该是受,这简直是娇小玲珑的京巴犬妄图攀上高壮威猛的藏獒进行交配,那短小的爪子连爬都爬不上藏獒的身上,最多围著藏獒的腿焦急的转来转去,更何况两只还是公,藏獒一爪子就能踩死京巴犬。
而元小春竟然能爬上易风刑的身上做攻,这怎麽可能?
轰隆隆……光是想象,雷就已经劈下来的王婶差点又晕过去。
“小春,你怎麽攻下易风刑的?”王婶实在忍受不了连日来的折磨,表情扭曲的问。
元小春眨了眨,不解她为什麽这麽问,“难道我不能攻老婆吗?”他最近才懂得“攻受”的衣服,但解释攻受意思的王婶每次看到他脸都会变得很奇怪,好象难以置信什麽事。
又一道雷劈得王婶哇哇叫:“你怎麽可能攻下易风刑?光看你的体型,你就压不倒易风刑,除非易风刑愿意躺下来被你压,但那家夥一看就知道不可能是乖乖躺下来让人压的男人!”
王婶说得没错,老婆没有一次躺下过让他压,每次都是压倒他,然後坐上他,习惯这种体位也挺好的,可以看到老婆享受的表情,胸膛的肌肉绷紧布满汗水的画面,当然,还能偷偷摸几下老婆变得越来越大的性器,让老婆更加舒服,这时老婆的呼吸更重,忍耐不发出呻吟的表情特别性感,他好想亲亲老婆。
元小春脸露豔色,脑子想什麽任谁都看得出来,王婶怒气大怒拧住他的耳朵,“死小春,老娘问你话时你居然敢走神想些污七八糟的事,信不信老娘立马劈了你!”
“呜呜……”元小春动也不敢动一下,抓住王婶的手让她轻点拧他耳朵,底气不足的反驳:“我……我才没有呢,我只是在想老婆。”
“好老婆老婆的叫,小心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你这脑袋瓜子缺根筋了是不是?易风刑这麽轻易回来找你,说不定就是想再玩弄你一次抛弃你,你这傻瓜还真以为他回心转意爱上你!”王婶使劲戳著元小春不开窍的脑袋,被雷劈过後反而清醒的她希望他离易风刑远一些。
“老婆不会这麽做的。”元小春摇头,不信王婶的话,打开王婶的手找易风刑问一问。
易风刑临走前说去客栈找韦森和千程,元小春不安的找到客栈,看到韦森和千程正收拾东西要走的样子,换了件整洁衣装的易风刑正等他们收拾好东西。
“你们要走了吗?”元小春小声的问,声音惊恐的颤抖。
“嗯。”易风刑点头。
瞬间,元小春的大眼蓄满泪水,小心翼翼的问:“你也要走吗?”
“对,如果不出意外,今天下午就走,我已经在这里逗留太多天,必须回城。”易风刑看他眼里的泪水,泪水顺著眼角止不住的滑落,哀伤使这双眼睛不停涌出泪水,易风刑抬起手,手指停留眼角,一股潮湿延著指头淌进手里,“你为什麽哭?”
元小春摇摇头,“我不会再哭的,以後也不会哭的。”能让他哭的人就要离开他,所以以後他不会再哭。
“那就笑出来。”易风刑皱眉命令。
元小春拉扯嘴角,拼命挤出一丝笑,但始终笑不出,反而更痛苦。他慢慢的靠近易风刑的胸膛,手臂抱住他,呜咽求道:“老婆,不要走,多陪我几天。”
韦森看不下去自家的老大和元小春的苦情戏,使劲把衣物塞进包袱,大声说道:“再多陪你几天,我家老大就快被你眼泪淹死了,没见过你这样爱哭的男人,一想到老大要把你打包带回城,还要给你开店,我就觉得我这做牛做马任劳任怨的属下地位一直滑落,竟然比不上你这只会洗衣做饭卖包子馒头为生的小男人!”
一口气说完,韦森装做没看到易风刑射来冷刀般的目光,抹把光滑的下巴,自我感觉颇好的建议:“老大,我觉得我长得也算不错,虽然没元小春这麽娇嫩,但只要千程把我的脸打扮一下,我还算入得了人眼,你不如把我打包带回城好吃好喝,我床上的工夫也不错。”
杀人的目光从一道变成两道,只有元小春担心的把易风刑档在身後,不准韦森染指他的宝贝老婆,如果韦森敢上前一步,他必定豁出性命。
不等易风刑出手,千程一记手刀劈晕毫无防备的韦森,恭敬说道:“城主,这东西我会看管好,不会打搅你们。”
“嗯。”易风刑拉过元小春,“你也要收拾东西,下午和我一起走。”
“啊?”元小春先是一呆,立即开心的飞扑上易风刑,“老婆,你真得会带我一起走吗?不嫌我很没用吗?”
“我不养闲人,你如果把店铺打理好,就能一直呆在奉天城,如果不能……”
元小春忙说:“我一定会把店铺打理好,帮老婆赚很多很多钱。”
易风刑将剩下的话咽下,元小春脸上充满对未来的希望,使他低头吻上……
如果不能……就顺理成章放在身边,养一辈子。
鞭炮声响,奉天城最繁华的地段一家专门卖包子馒头的店铺红红火火开张大吉。
挂名店主的元小春擦把脸上的汗,抬头看著店铺的牌匾:元春记。
牌匾是老婆写的,雇工是老婆请的,店里每一样物品都是老婆陪他买的,鞭炮是韦森放的,客人是千程招待的,他这个店主……元小春不好意思的抓抓头,他这个店主很闲,但既然是帮老婆开店,就不能吃白饭,进去继续揉面。
“老大,饶了我吧。”免费来帮忙的韦森颇觉丢脸,他堂堂奉天城的二城主居然来做店小二,认识他的人差点把眼珠子瞪出来全送给他,他的脸面从今天开始全丢光。
易风刑冷淡的看他一眼,“学学千程,该干什麽干什麽去。”
抗议不成的韦森哭丧著脸,跑到门外再放一串鞭炮,晚上还要来放烟花,他真命苦。
易风刑走到店铺後面,元小春认真的揉面拌馅,忙得脸上都是面粉,看得人心里痒痒。
命所有人都出去不准进来,易风刑唤道:“小春。”
元小春转过脸,甜甜的笑容似乎散发出方才出笼馒头的香气,白色的面粉遮不住红润的脸蛋。
“老婆!”
周围没有人,元小春大胆的叫他老婆,飞快的擦干净脸上的面粉,趁没人赶快亲下老婆,却不知此时的举动无疑投怀送抱,正中易风刑下怀。
轻微的呻吟传出,耳尖的韦森拉过千程咬耳朵:“以前老大清心寡欲,怎麽遇上元小春就狼性大发起来?”
千程翻起白眼,城主以前之所以清心寡欲那是因为无人承受得住他的巨大,做上一次疼七八天,有人甚至疼上半个月,久而久知城主便没了那个心思,但元小春是男人,男人的後庭脆弱无比,他却能和城主做上许久,第二天只是爬起来晚些。
其中秘密奉天城无人得知。


──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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