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回信喔!
青青信是二天前的日期,看她信中的语气,肯定是没有谈过恋爱。搞不好,连“心动”的感觉都没有过。这样的稀有动物还真是少见,我忍不住笑出声,引来隔壁两个女生窃窃私语。
看了一下手表,离练球时间还早,于是我开始回信:
青姐:
这个“兄”字如何敢当?我们同年纪,我还不见得老过您呢……
那些信确实是我写的,但你可知我是受了何等的恐吓威胁。才舍泪答应他们的吗?唉……说起来真是男人的悲哀,不说也罢!
一见钟情肯定是有的,而且就在我们的周遭不断发生。许多的经典小说、电影……不也一再肯定它的存在?
所差别的,应该只是境界上的不同。比如像我室友嘉宏的情况,就比较不适合用“一见钟情”来形容,那还真有些沾污了这四个字。
照我的看法,那个叫做“一见发情”,属于野兽的境界……
不知你有没有看过村上春树的“遇见100%女孩”?那里面有一段话,大概是我看过对“一见钟情”最好的注解。
他是这么说的:
‘一个清朗的早晨,我在原宿的一条巷子里,和一位100%的女孩擦肩而过。并不是怎么漂亮的女孩,也没穿什么别致的衣服,头发后面,甚至还残留着睡觉压扁的痕迹,年龄很可能已经接近三十了。可是从五十公尺外,我已经非常肯定,她对我来说,正是100%的女孩。从第一眼望见她的影子的瞬间开始,我的心胸立刻不规则地跳动起来,嘴巴像沙漠一样火辣辣地干渴。’
一见钟情,通常没有什么理由。
再来说说我所看过最浪漫的一见钟情,发生在电影‘SomewhereinTime’(似曾相识)的剧情里。
那是很久前的一部片子了……
主角在一间旅馆的历史陈列室里,看到半个世纪前的一张剧团演员照片,就无法自拔的爱上照片中的女孩,甚至想尽办法倒转时光,回到1912年去找寻他心目中的100%女孩……
一见钟情,通常就是那么偶然,像你所形容的,落花飘在水面、白云掠过天空……那样的偶然。
林林总总说了一大堆,但是,以上言论不代表打鬼五人组立场,我一点也不想帮他们辩解。套一句你说的话,满腹牢骚一来,就会胡言乱语一番,还请姑娘不要见笑,最好大大批评一番。
我得去练球了,下次再聊吧!
狐儿
大概是写得太投入了,信寄出去,才发现时间紧迫,急忙拎着包包往体育馆走,全身仍是从头到脚的疼痛。
待会儿可还有一番地狱般的滋味要受呢!想到这里,什么一见钟情、100%女孩的,都抛到了九霄云外……
接下来的日子,只要是能翘的课,那是绝对不会客气的。
因为每天的精力,光用来应付篮球队练习都不够用了。
每次早上赖床时,总会梦见一个白发飘飘的老人对我发牢骚:“呜呼!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而令汝等小子竟舍求学之乐,做那懒人之举,宁不自愧?”
我总也会这样答他:“先生有所不知,子日:‘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小子若不充份休息,如何养好身体?”
他老人家听到这话,照例吹胡子瞪眼大怒道:“岂有此理!
居然曲解老夫说过的至理名言!那句什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屁话,就当老夫没说过!”
管他什么至圣先师,由得他骂,我仍是睡我的觉,不过中午是一定会起床的,一来是肚子饿,二来。每天中午上BBS看青青的信,然后回信,已经成了我的生活作息之一。
狐兄:
根据可靠消息来源指出,您是8月22日出生,小女予我是8月23日,所以这个“兄”字可不是乱叫的。呵呵。好险!
差一天,我们就是同年同月同日生了。
本来以为你回信也会写首诗的说,害我有点失望呢……
为什么在BBS上找不到你写的诗和小说咧?你不是常写吗?我很想看看你写的诗耶……
感谢您对一见钟情精辟的见解,想必阁下经验一定不少。这一点小女子望尘莫及呵!
对了!说到“似曾相识”这部电影,我也很喜欢,第一次看完时,还写了一首诗,是站在女主角的角度写的……
没错,又要请您指教了:
你是浪迹宇宙的流星,
穿过时间的河。
闪电般划过我的天空,
我不知道~
下一秒你会在哪个角落、照亮哪个黑夜?
我是漂流大海的鱼。
游在思念的汪洋。
苦苦找寻失去的翅膀。
我不知道~
明天我又在将哪个深渊、找寻哪个希望?
也许星星总在我不知道的天空跳动,
也许浪淘总在我不知道的海洋翻滚,
也许~
某一天,
我飞到遥不可及的边缘,
偶然看到你又探身而过,
照亮那片无尽的空间~
总觉得白已写的诗还很笨拙,所以向你讨教讨教,一直很想写出像“牛粪”那样的意境,却老是好像少了点什么似的,但又说不上来……
以一个观看者的立场,狐兄觉得呢?
还有,写首诗来看看啦!
青青:
既然小子虚长一天,那也不好意思叫青姐了……
这样也不错,我们生日时可以一起庆祝,哈!
说指教就太看得起我了!我哪会写什么狗屁诗啊?倒是你这首诗,嗯,不论用字、修辞、比喻、表达方式……都没话说!一级棒!居然还说不满意?唉……可叫我这老脸往哪儿摆?
真要鸡蛋里挑骨头,大概有一点吧!由于这是你看了电影而滋生的情感,怎么说都是外来的;也就是说,因为写的是别人的感受,所以感染力比较没那么强……但这跟写诗的功力无关,你若是写自已内心深处的感情,大概就不会有这个缺点了。
真正的好诗,应该是在内心情绪澎湃汹涌时,就会自然涌上心头吧……其实我觉得,你已经快要达到那个境界了。
而在BBS上看不到我的诗,那是因为我根本就不写诗,早说过了,你又不信;我只写小说,至于为什么小说没发表,是因为还不满意吧。
要我写首诗来看看?不是不写,实在是写不出来啊!很想再多聊一些,但是练球的时间快到了,就只好等下次罗……
我们篮球队快比赛了,每天都被操得半死,练完球回到宿舍,上床不用一分钟就会睡得跟猪一样,所以我都是利用中午的时间上站写信。
因为这个时间,我通常刚睡醒,哈!
狐儿
也只有在看青青的信,和回信时,我才会暂时将篮球比赛的事抛在脑后。
从集训开始后,脑子里几乎只有比赛这件事。睡觉会梦到,走路也在想,连上课时,笔记本上写的画的,都是各种篮球战术。
除了星期三得上课到五点半,其它的日子,下午四点我一定准时到体育馆报到,自已先练个两小时的跳投。
以一个得分后卫来说,我183公分的身高,再加上90公分的跳跃力所发挥出来的旱地拔葱式跳投,对方通常得派中锋或是前锋出来防守我。
如此一来,他们篮下的防守力量就会减弱,那时就可以把球传给篮下的学长们单打得分。但前提是,我的投篮必须很准,否则构不成威胁,所以我把每天的跳投练习加到五百球,为的就是怕扯学长们的后腿。
其实我们的阵容并不弱,控球后卫是队长,身高178公分,他有冷静的判断力和优越的控球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了解球队里每一个人的打球习性,只要有他在场上,我们常可以发挥出水准以上的实力。当然,他也是我们的精神领袖。
再来,小前锋阿义学长,身高186公分,麦可乔登的外号可不是叫假的,其单打能力之强,我从未看过有人一对一防守可以守住他。不管中距离跳投、切人上篮、转身投篮、勾射……
无一不会,要说他有什么缺点,大概就是有时候太过一意孤行,老想往防守严密的篮下冲。幸好队长总会想办法让他冷静下来。
至于中锋和大前锋,更是我们不可少的战力。
中锋是大四的学长林子项,外号大象,身高196,体重90,魁梧的体格,连摔角俱乐部都曾经来挖角,有他在篮下,我们可以放心的把篮板球交给他。另外他篮下单打也很有一手,硬汉式的打法,常让他的对手摔得人仰马翻。
大前锋吴向荣学长,今年大二,外号小象,身高192,体重78,虽不如大象学长那般勇猛,但爆发力强,速度快动作灵巧,时常出奇不意的盖对手的火锅,可说是在我们防守的篮下加了一道墙。
身为一年级菜鸟的我是最后一个先发球员,教练大概是看中我的跳投和三分球准度,那正是队里缺少的,我想我的运气算是不错。
所以,再怎么累,都算是值得,事实上,即使面对的是拥有四名国手的球队,我也不认为我们就一定输……
真的,除了篮球和青青的信,脑中装不下别的东西了……
狐兄:
哇!上床不到一分钟就睡着?这……不是常人可以办到的吧?在我的印象中,好像只有唐三藏的某位高徒有此能耐……呵呵!
篮球比赛快到了啊?我也很喜欢看男生打篮球,到时我会拉着思嘉去帮你加油的,你可不要丢脸喔!
看了你的信,不禁恍然大悟,这就是我一直缺少的嘛!发自内心的真正感动化成文字,就是最好的诗……小女子受教了。
好。马上就来试试看。
那猛烈烧着的火啊!
燃着了胃壁……
窜出了食道……
大脑也被焚化。剩一片荒芜的沙漠,
只看到——
炸鸡薯条可乐的——
海市蜃楼。
我向渺茫的边缘望去,
犹见黄沙骆驼老。
但是……
上帝!
我看不见麦当劳。
哈哈哈!对不起。实在没什么水准,可是现在的我,唯一可以说得上“澎湃汹涌”的,就是饥饿的情绪了……
都是思嘉啦!没事说什么要发起“不吃宵夜运动”,还说不陪她的就不是好姐妹……呜呜……好难过喔!
“真正的好诗。应该是在内心情绪澎湃汹涌时,就会自然涌上心头……”真是当头棒喝!我以前总是刻意的去模拟出一种情境,然后强迫自已写出一首诗。
这一段话。我会把它写成座右铭,时时提醒自已的。
写到这里,突然想到,当初是怎样的情绪,才促使你写下“牛粪”这首诗呢?嗯……从诗的意境看来,应该是有一个女孩,占据你全部的心思,你也情愿为她付出一切,可是她却没有选择你?或是有什么因素让你们无法在一起?……
是这样吗?唉唷!我随便猜的啦,哈哈!你不会生气吧?
篮球比赛加油喔!
青青
看完这封信,只觉脑子里像搅拌过的水泥般混成一团,无法思考。
我并没有如往常般的马上回信,而是关掉电脑,直接到体育馆去练球。
青青猜对了。
我以为,那一段往事,我已经很潇洒的忘掉。
原来,事隔这么久,想起来的时候,还是会吃不下饭,还是会睡不着觉,还是会莫明其妙发呆,还是会老想一个人躲在角落……
过了一个星期,我才又走进电脑教室,一上站就看到青青的信:对不起,你生气了吗?
等了五天没看到你的回信,我想,我是说错话了。
对不起嘛……
青青
不禁苦笑,这又怎能怪她呢?谁叫我自己说出那一套狗屁理论。
回信吧!用力的在键盘上敲了一下,我决定让她走进我的内心世界……
青青
我没有生气,不要用那么可怜的语气讲话嘛。
你猜对了,是曾经有一个女孩,占据我全部的心思,我也情愿为她付出一切……
那是高中的时候。
有一天,篮球队集合练球,高中没有体育馆。校队也只好和其它同学共用场地。我通常都是第一个到,因为我喜欢自已先无拘无束的练练投篮。
而那一天我照例先到球场时,却发现球场上已经有人在,而且是个女生,短发的女生。
她似乎刚学打篮球不久,因为追着球跑的时间远比球在手上的时间多。我也没有理她,就自已在另一边的篮框练球。谁知道她就跑过来用球丢我屁股,还气呼呼的说:“喂!苏君竹,你怎么这样!看到同学也不采打招呼!”
我这才发现,她是我的同班同学。
也许,我那时真的神经少一条,跟篮球无关的人、事、物,就很少去留意。
后来和她渐渐熟悉,渐渐有了爱情的感觉,大概也是因为她和我一样,是个球痴……
(我是“爱球成痴”;而她,不是我在讲,真的是个“篮球白痴”。)
总之。彼此都喜欢篮球,是心中那道墙被拆除的主因吧!然而。和她的感觉却是若有若无的,虽然每到假日都会很有默契的相约见面,虽然我在心里也把她当做理所当然的女友,虽然高三时总会一起到图书馆念书……
但,我从来都没跟她说过:“喂!当我女朋友好吗?”
她也从来都没跟我说过:“喂!当我男朋友好吗?”
所以,我不知道我们算不算男女朋友。
一直到大学联考考完那一天,我正想找她一起去好好庆祝一番。她却红着脸告诉我,她有男朋友了,是参加篮球冬令营认识的,哈!还说要介绍给我认识,说什么我们一定舍得来……
我当然不可能去见她男朋友,道了再见就各自回家,那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
而“牛粪”那首姑且称之为诗的诗,就是那一天,搭火车回家时,在车上胡乱涂鸦出来的。
真的就只是这样罢了……
从不曾和别人谈起这些事,我不知为什么会告诉你,不过……
不用安慰我,更不用因为挑起我的回忆而内疚,我想,现在该是我真正学会遗忘的时候了。
对了!你那首“上帝!我看不见麦当劳”,写的真好,几乎可以想像你巴不得冲出去大吃一顿那种样子,思嘉也太没人性了吧?
(这一段千万不要让她看到,拜托!)
说出来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