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量,眼下杜镛唯一能做到的只是尽量控制住自己急促的呼吸,不让剩下的小喽啰冲上来捡便宜,只要他们敢一起冲上来,最多再死几个人绝对可以把眼前的杀神干掉,或许也有人看出了这点,可人都是自私的,谁也不愿意去做垫背的,还是脚底抹油来得实在,这才作鸟兽散。
看着眼前的小喽啰落荒而逃,杜镛灵机一动,大声喊道:“大家不要跑,跟着老子干,保证兄弟们吃香的喝辣的!”看着众人犹豫的样子,杜镛继续添把火:“那个道格拉斯收刮的钱财,我不要,全部送给兄弟们做见面礼,有谁知道他钱财藏在哪里的兄弟,把钱找出来,多分一份。”乱世中,有枪就是草头王,毛太祖爷说过枪杆子里出政权,杜镛的如意算盘是既然这具身体原来的老爸想让他自生自灭,杜镛甚至恶毒地想是不是家里和强盗头子相勾结,害了他的小命,要不哪有那么巧,刚一出门就入匪窝,既然如此,不如先找个落脚之处,收几个小弟,摸清情况,下一步再决定今后怎么办。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听着杜镛的蛊惑,虽然还有着很大的怀疑,还是有要钱不要命的家伙站了出来,“尊敬的贵族老爷,我知道道格拉斯的钱放在什么地方,我愿意为老爷你效力。”
“好,把钱找出来,大家分了它,你多拿一份。”
看见杀人魔王没有趁机向第一个投诚的家伙下手,剩下的喽啰,停下了逃跑的脚步,远远地观望。
“老爷,野蛮人的钱财全在这里,十三个金币,二十四个银币,五十七个铜币,还有些布帛,器皿。”杜镛的第一个小弟从道格拉斯房里出来,带着一丝兴奋,一丝高兴,海有一丝忐忑不安。
“这里一共还有十九个人,分成二十份,你拿两份。”这里的一个金币,相当于人民币一万,一银币相当于一百,一铜币相当一元,看着到手的金币马上变成别人的,杜镛觉得心里在滴血,本着能吃亏才打得拢堆,杜镛咬咬牙,也不食言,全拿出来收买人心。
“我愿意跟着老爷干!”“我也愿意跟着老爷干!”“我愿意为老爷出生入死!”“我愿意为老爷赴汤蹈火!”周围的小喽啰看着桌上的金币,眼睛都冒出了星星,嘴唇颤抖着,用爹死娘改嫁的声音争先恐后地大喊道。
看着眼前的乌合之众,杜镛清楚他们绝对没有嘴里说得好听,忠心度在游戏里面不会超过五十,如果有人干掉自己,他们同样也会踊跃向别人表忠心吧,要想让他们忠心自己,套用国父的一句话,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给我打点水,我想洗洗。”对于杜镛的命令,第一个投诚的小弟跑得飞快,没几分钟就端了一大盆水过来,看着自己满身的伤痕,还好脸上没有受伤,否则就惨了。杜镛暗暗感到高兴,“还好我英俊的相貌得以保全。”看着水里自己的面容,杜镛想起了大话西游里吴孟达的经典台词。
“猪啊~~~~~~~~”
13 老子的队伍才开张十来个人七八条枪
为了欢迎新老大的加入,当天晚上强盗窝里很是热闹,露天坝子的长桌上摆开了流水席。除了眼睛被戳瞎一只的两个野蛮人躺在床上养伤,他们现在已经是杜镛的奴隶,如果不是小喽啰们提醒孤陋寡闻的新老大,野蛮人的风俗,一旦被俘虏,如果没有族人赎回就会对新主人效忠,早被丢弃,让他们在荒野等死,其他人全部到齐。
酒过三旬,喽啰们即兴表演节目,看着王八拳,狗刨式,杜镛简直觉得惨不忍睹。当即宣布,从明天开始大家跟着他练拳,喽啰们倒没有异议,艺多不压身,乱世中能跟着这么生猛的老大学两招,保命的机会大得多。
酒足饭饱后,杜镛躺在床上,看着手里的秘籍,那是杰瑞就是第一个投诚的那家伙从道格拉斯屋里搜出来斗气秘籍,原来道格拉斯也不是这伙强盗的第一个老大,他也是鸠占鹊巢,杀了强盗头子,占山为王。道格拉斯原本是野蛮人的一个大贵族,由于权力斗争失败,一路逃亡到了混乱平原,跑到人类社会的边境才安定下来,两百人的卫队最后就剩了八人。刚想卷土重来,就遇见了杜镛这个煞星,为别人做了嫁衣。
打开这本只有野蛮人大贵族才有机会练得嗜血斗气,杜镛兽血沸腾,想着以后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的xing福生活,小胖子迫不及待练了起来,浑然忘了找个会斗气的高手问问,野蛮人的斗气秘籍,人类能不能练。
对于新任头目,小喽啰们还是认同的,毕竟刚上任就分金分银,大块吃肉大碗喝酒,比前两任的死鬼头目好太多,而且还不藏私地教大家他那恐怖的杀人技,让大家关键时刻有一技保命旁身,不过让他们郁闷的的是,每天天没亮就起床,负重二十斤,十公里越野跑,每天累的好像是一只狗一样,很多人都是有些受不了。不过看着领头那平时养尊处优的小胖子老爷累得呕吐都还在坚持,而且也很明白的告诉大家,练习跑步就是为了大家逃命的时候能比敌人跑得快,也就无话可说了。最让人不能理解的是站住不动排成一排叫什么站军姿,站个半天让人腰酸腿痛,让平时懒散惯了喽啰们叫苦连天,什么立正,稍息,向右转向左转之类的口令弄得喽啰们是晕头转向,还好小胖子老爷向大家许愿,这只是提前教大家怎么训练手下,以后队伍发展了今天的十几个人都升官成为小头目,让大家有了盼头。对这二十一手下,杜镛没有采用恩威并济的方法,因为在这里他没有一个真正的心腹,而且威早在杀道格拉斯的时候就立下了,如果再来几下,只怕小喽啰们就会逃跑了,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啊,所以和喽啰们同吃同睡,推衣解食就成了首选,而喽啰们每天大鱼大肉的吃着,训练好了还有物质奖励,虽然是欠着,但小胖子老爷的信誉是很好的,说了不要道格拉斯的钱财,那就真是以分未取,全部分给弟兄们,大家都信得过他,比起过去两个头目统治下的生活简直就是天堂,喽啰们都是意气风发的样子。
至于那本道格拉斯看得比生命还珍重的嗜血斗气秘籍,杜镛也把基础部分拿出来让大家一起练,本来的打算是后面的部分作为立功奖励,但奇怪的是除了杜镛和那两个野蛮人练出了斗气,其他人练了半天却什么也没练出来,害得杜镛如意算盘落了空。
长达一个月的军事化训练,杜镛手下的乌合之众终于有了一点军队的雏形,正式成立命名匪军,这个名字可是杜镛费尽心思想好的名字,刘震撼的翡冷翠香军,罗格的龙与美人佣兵团,杜维的霸天虎小队,田行健田胖子的匪军,在书迷心中那都是响当当的名字,犹豫了半天,考虑到自己的实际情况就是一窝土匪,最后决定还是用匪军。伴随着每天的大鱼大肉,相应的后果就是山寨没钱了,当然不能算上喽啰们的私房钱。杜镛觉得该回家看看了,该是自己的东西,自己就要拿回来,约好了联络的方式,山寨有杰瑞和两个野蛮人巴鲁、巴图共同管理。自从那日杜镛把嗜血斗气公开,让两个野蛮人也修炼,他们激动地扑到杜镛的脚下,感激涕零地吻他的靴子。从此更加的忠心耿耿,倒是让杜镛百思不得其解。
怀着准备大展宏图的心情,一天半后,经过让他腿酸不已的翻山越岭后,杜镛终于来到这块即将属于自己的领土。
没有高耸的城堡,也没有欧洲风情的建筑,在杜镛面前的,是比记忆里更加破旧的小镇,感觉象民国初期的的老照片。小镇是典型拍民国电视连续剧所用的场景,一片高矮起伏的土砖房,以黄褐色为基调,一片破败的景象。
街道凹凸不平,还好没有下雨,否则就是一地泥浆,镇外一条小河沟静静流过,水面上到处都是垃圾,还零星夹杂着一些小动物的尸体,散发着恶臭。让心里早有准备的杜镛仍然感到极度的不适应,这么烂的地方,居然还有人抢,想着自己那便宜弟弟盼着自己嗝屁,杜镛感到不可思议。
罗德里格斯镇顾名思义就是罗德里格斯家族的封地,位于混乱平原的北部,隶属于哈布斯堡大公,可实际上哈布斯堡大公对这片土地却是完全失控,在纳格兰大陆,国王、大公,贵族和骑土等大大小小的封建主构成了金字塔般的等级制度,但是他们的权力和义务都是有限的,“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这种复杂的等级关系使得纳格兰封建国家长期处在割据状态,罗德里格斯家族真正的主人是控制着离罗德里格斯镇最近的泽尼特城堡的德贾明哈总督。对于这一点小胖子以前的灵魂倒是很清楚,关系到自己的生存,再无能的人也会花点心思去了解。
但对于罗德里格斯镇独特的地理位置所孕育的商机他就并不知道了。罗德里格斯镇的地理位置相当好,混乱平原虽然没有什么独特的物产,但他正处在冰雪高原和魔兽森林之间,冰雪高原是野蛮人的地盘,而穿过魔兽森林则到达兽人帝国,每年走私过来野蛮人和兽人的特产是贵族们的主要收入来源,特别是兽族的狐女,猫女,兔女更是贵族们的最爱。这里是走私的最佳地点,而魔兽森林边缘低等魔兽的魔核则吸引了大批冒险者前来冒险,也是冒险者天堂。按理说这里应该车行,旅店,酒馆,妓院,赌场什么都有,可实际上这里除了有座教堂和几间商铺外什么也没有了,原因就是在离小镇不远的十几公里更靠近魔兽森林的地方有德贾明哈总督的一个五千人的军营,那些车行,旅店,酒馆,妓院,赌场全开在了那里,虽然名义上那里也是罗德里格斯家族的封地,可却成为军管区,精明的德贾明哈总督让罗德里格斯家族一根毛都捞不到。
14
走到小镇尽头,一座稍微高了些的土丘上,由巨石垒成的院墙围绕着一栋破旧的两层房屋和一排土胚平房,屋顶挂着一面仰天咆哮狼头的徽章旗迎风飘扬,仿佛在述说着这个家族往日的辉煌。——这间破烂房子,就是领主大人的官邸,也是杜镛现在的家。
加布里埃尔*罗德里格斯少爷被强盗抓了索要赎金,罗德里格斯老爷拒绝的消息在这个破落的小院传开后,连一圈的涟漪都没有荡开,尽管大少爷是家族的法定继承人,可明眼人都知道,大少爷活不了多久了,因为他挡了路,挡了老爷最宠爱小少爷继承之路,虽然罗德里格斯家族在百年间的两次投注均站错了队,子爵爵位也被取消,二十年前更是被发配到这鸟不生蛋的鬼地方,可毕竟还是贵族,那可是很多人一辈子向往而无法办到的目标。所以大少爷必须死,精明点的仆人都隐约猜到,在强盗猖獗的混乱平原,老主人让大少爷外出求学,却不派护卫队,根本就是故意让大少爷送死。而现在大少爷居然命大,从强盗窝里逃了回来,看着老爷那阴沉得可以挤出水的脸,年长的仆人们也只能在轻轻叹息一声,在心里嘟囔一句,“还不如死了好啊,大少爷还要多受一次苦啊。”
看着眼前便宜老爹那张死人脸,还有便宜后母和弟弟那不加掩饰幸灾乐祸的表情,杜镛也不在意,请过安,独自回到自己的小房间,躺在简陋的小床上默默检索着和兄弟们定好里应外合计划可能出现的漏洞。
正想得出神,突然门外传来了敲打的声音。是有人敲门,但是声音很大,是用脚在踢。杜镛眉头一皱,起身打开了门。
“胖子,怎么踢了这么久你都不开门?”门口出现的是便宜弟弟的贴身侍女,长得倒有机分姿色,见到杜镛开门,毫不客气的质问,好像她才是主人,而杜镛才是下人。
“不知道石榴姐,呃,骚蕊,不知道玛琳小姐叫我什么事啊?”杜镛学着周星星同学在唐伯虎点秋香里夸张的表演低声下气的问道,心里却暗暗发狠,欧比斯拉奇,狗眼看人低,老子再让你嚣张两天,到时候不叫兄弟们轮你大米,老子就再穿越一次。
“夫人说不知道你今天会回来,没有你的饭,你去和下人们吃吧!”看着眼前的小胖子傻头傻脑的样子,玛琳也不想多说,轻蔑的哼了一声,转身离去。
杜镛正愁找不到接近下人的机会,现在正好是瞌睡了有人递枕头,屁颠屁颠跑到厨房混饭去了。
接下来的几天,杜镛每天都混迹在厨房里,许多只存在于记忆里的人和事都渐渐熟络了起来,大家都习惯了这个傻头傻脑的大少爷在厨房里帮厨的事实,却不知道眼前这个木讷胆小的大少爷,正悄悄准备干一件让所有人都想不到的大事。
和杰瑞成功的联系,让杜镛心中火热,怀揣着连大象也能迷翻的迷药,杜镛决定晚饭的时候下手。
回到厨房,杜镛象往日那般勤快,围着开小灶的胖厨师打转,胖厨师还以为大少爷又是象往常一样,想要点锅里剩下的残汤剩饭,也不在意,叫大少爷帮忙看着火,自己出去美美的抽袋烟。
看着胖厨师转身,杜镛喉结滚动了一下,这是心情紧张的表现。艰难地咽了一口口水,用这种方式让自己平静下来,这才摸出那包迷药,只微微扫了一眼就将其小半包丢进了开始沸腾的热汤中。
越是危险的事情,越要平静而不动声色地去做,这是杜镛这段时间为了生存下去而总结出来的保命法则。在极端危险的时候,只有平静淡定地思考和应对,才可以最大限度地争取自己活命的机会。
卖力地往灶里添加着柴火,闻着锅中热汤的鲜香味,提醒胖师傅火候已到,看着胖师傅叫佣人把最后一道拿手菜端进去,杜镛知道大功告成,看着佣人从井里挑水进来,准备做佣人们的热汤,吃又硬又干的黑面包,没有热汤,怎么咽得下去。
“放着我来,放着我来!”杜镛觉得自己快变成武林外传里的祝无双,热情得把水桶接了进来,把水倒进水缸里的同时,把剩下的半包迷药也放了进去。欧比斯拉奇,井里面养什么鱼,也太怕死了吧,要不直接放井里多方便,这几天真是累死我啦。杜镛看着一切都按计划进行,终于松了口气。
迷药的效果好的出奇,晚饭后没多久,整个院子除了鼾声是寂静一片,就连看家的狗在吃了善良的大少爷倒下的汤,也酣睡不醒,使小胖子可以好整以暇打开大门接应兄弟们大摇大摆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