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去的酒吧里依旧人满为患,我和果果坐在惹眼的吧台上。夜晚的果果是城市里的一朵奇葩,总是能把各式各样的男人吸引到身边。一个看起来很乖,却又故意装得很油滑的男孩凑到果果跟前搭讪,我在果果耳边低语:“看,又来了一个要跟你‘姐弟恋’的。有什么安排尽管走,我会替你打掩护的。”
“去你的!”果果笑着推了我一把,虽然是生气的口吻,笑容却很暧昧。她的笑让我觉得今天她那套租来的独单里(当然是James不在的情况下),一定会热闹非凡。不知道那个忍无可忍的房东什么时候才会把这个性欲旺盛的小美人,连同那些盗版CD、VCD、DVD和时髦衣服高跟鞋化妆品,以及散发着新鲜油墨香味的教科书,一起丢到大街上去。
说真的,我也不知道自己做得对不对,当初果果和James就是通过我这个没有职业道德的业余媒婆认识的。James一见到拥有一头迷人栗色大波浪卷发的果果,眼睛马上变得闪闪发亮,没等我说话,就很谄媚地给果果点上一支烟,并做自我介绍说:“我叫James,还有个网名叫‘安七炫’,你叫哪个都行!姐姐,你叫什么名字?”
又是一样的开场白!我真搞不清James是喜欢007,还是喜欢韩国已经解散的组合HOT?反正无论他喜欢什么,都不会影响我叫他“小孩儿”,谁让他也管我叫“姐姐”了呢?我不喜欢这个男孩,连有他存在的空气都令我觉得不舒服。
那个小孩儿,也就是James,或者“安七炫”什么的,是我的采访对象。他收集了整整一面墙壁的“KENT”烟盒,我想那要都是他抽的,他能顽强地活到现在还真是一个奇迹。我婉转地向他表达我做的是“收藏”版,而非“收集”版,界定的标准是价格,他那些纯属孩子的东西还是算了吧。可他似乎不明白这里面的差别,非缠着我问他问题,有这么神经的人吗?后来同事的电话让我侥幸逃脱,但我没想到我们会在倒霉的酒吧再次碰到。那时可怜的James正孤独地坐在吧台上喝着“雪碧”,四处寻觅熟悉的面孔,脑袋摆动的频率不亚于一台“春兰牌”电风扇。我一看见他马上就想夺门而逃,遗憾的是,那个孩子已经发现了我,逃跑是徒劳的,于是他也就有机会向我发表他著名的“姐弟恋宣言”。我抽着我挚爱的香烟,很不屑地对他说,王菲谢霆锋的“姐弟恋”早就过时了,现在流行的是杨过小龙女式的“姑侄恋”!James遭到我的一顿抢白尴尬地沉默了半天,见我专心致志(假装的)地欣赏电视里播的《猫和老鼠》,脑袋便又恢复了“春兰牌”电风扇的频率。烟雾蒙住了我毫无热情的眼睛,我倒希望此时杰斯可以搂着一个风骚的小妞出现,刺激一下我已濒临坏死的神经系统。可是我又吃不准,一旦他看见我身边的那些男同事(还有小孩儿James),倒霉的究竟会是谁。
这样一个只有19岁,长得和安七炫还有几分相似,一笑露出两颗虎牙叫“James”或者“安七炫”的男孩,我对他本来应该有“春天般的温暖”,可他一句话就把我送到了“大龄未婚女青年”的行列,能对他有好感才怪。何况和他(或者他们这个年纪的其他孩子)又能有什么可说的呢?他们正处在那个会在课本上用朝鲜语写自己名字的年纪,他们会把蓝色绿色白色橘红色颜料倒在自己的头上,他们对“勇敢”的定义是敢不敢离家出走和吃几颗摇头丸……他们甚至还不知道“父母”的含义,就匆匆去做了流产。我经历过19岁,我知道那是副什么该死的模样,我可不想帮他完成他根本留不下记忆的涩情史。正因为这样,后来他还给我打过几次电话约我出去时,我都以忙为借口推掉了。
等我老到要玩“姑侄恋”的时候,也许我也会有一个属于我的年轻人来爱我、迷恋我,让我摆脱对衰老与疾病的恐惧,摆脱对酒精的迷恋,摆脱痛苦虚无的精神状态,让我重新回到爱情与写作中,激励我完成另一本伟大的《情人》。我希望那个人也会走到我面前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与你那时的容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嗨,这是每个女人的梦,现在说说也无妨。但是这一刻,请注意,我亲爱的弟弟,我没兴趣也没时间让你体验“姐弟恋”的惊心动魄缠绵悱恻。我还忙着呢!
后来(当然还有“后来”)我和果果出来玩,玩着每次都会上演的勾引别人与被人勾引的双重把戏(主要是果果,我是有心没胆的,何况即使有这个“心”也不能说出来)。James打来电话,我继续撒谎说没空,只是没料到会被他在酒吧抓个现行,那个尴尬劲儿就甭提了。好在有果果在,她属于那种只要她看着顺眼的,上到九十九、下到刚会走,全部“通杀”的类型。套用一句广告词就是——飞越无极限。正好她还不知道“姐弟恋”是个什么滋味,尝试一下也无妨,反正她的胃已经足够坚强,可以消化掉任何别人难以下咽的东西。郎情妾意,一拍即合。
我这么说并没有任何讽刺果果的意思,我们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除了性别。而我们之所以能成为好朋友,大约是彼此都觉得对方无毒无害又有利可图。果果不喜欢她老爸给她介绍的那些闺中密友,她们各个出身显赫,个人履历上的最高学历全部来自欧洲或者美国,她们采购的地点是东京或者巴黎(香港不够档次),即使只跟着旅行社去过一次,也能装出经常被邀请参加时装发布会的模样。她们开着炫之又炫的两人座跑车,流窜的场所是健身俱乐部以及私人PARTY,决不涉足鱼龙混杂的娱乐场所。她们身上的名牌衣服全部来自过季打折的特卖会,但是她们有一种“人往高处走”的劲头。果果爸大概也是这么想的,希望她能跻身于名门淑女的行列。可果果这水偏要往低处流,非要和我在一起。我想她是不会羡慕或者嫉妒我什么的,而红花这东西总要有绿叶来衬才能显得可爱,于是我们成了好朋友。我这人长得大概比较绿,天生一张王八脸,在这个物质都市,我只有被别人选择的权利。
再后来果果与James一见如故迅速打得火热,让我彻底见识了什么叫做“一见钟情”,什么叫做“打情骂俏”,什么叫做当别人都是空气。这与果果看起来很成熟的卷发、窈窕的身段、时尚的打扮、结账时从不皱眉头的气魄,以及James用阿尔卑斯咖啡糖泡过的甜腻嘴巴有直接关系。嗨,何必去想那么多呢?谁都有权利选择生活赐予的任何东西!现在哪个酒吧一天不上演十回八回的露水姻缘,不就是负距离接触嘛!抛开性病、怀孕、被人捉奸在床、警察突击检查这些煞风景的小插曲,如果一夜情可以变成几夜情,几夜情可以变成爱情,爱情可以变成亲情,两个人结婚生子,终老一生,不也挺幸福的嘛!未来,没有人可以预测,乔治·奥维尔也不行。
果果和James大概就是这么想的。转天James就从成人用品商店拐弯到了果果家,我连惊诧的表情都来不及准备,他就成了那里的常住代表。这是一对多么讲求效率的璧人啊!
果果真的很有魅力,什么样的男人都想一亲她的芳泽。我会嫉妒。不过我一个未婚少妇,嫉妒个什么劲儿啊!对于那些别有用心的人主动为我们买单,我向来欢迎。因为我总是没有足够的钱,而我也不想每次总是果果来报销,所以还是有个“大头色鬼”比较好。尽管交换条件还是“牺牲”果果的色相,但只要双方都有意向,我又何必多事?每个人都有为自己的下半身谋福利的权利与自由,果果那种可以在一秒钟判断是否可以和某个人发展一段新恋情的气魄与智慧,我一辈子也学不来。
但是今天果果的情绪不对头,她真的不对头。她最迷恋的应该是那个调情的过程啊,可她为什么只在开始露出一个灿烂的微笑,然后就开始拼命喝酒呢?身边的小男孩有点吓着了,大概担心没有足够的money结账,找了个空当就消失了,连个托词都没有。
果果喝着她醉生梦死的酒,我盘算着拉她回家,明天一早报社还开例会呢。果果不肯走,嘴里念叨着,你走吧,你走吧,我自己能回家。
我最讨厌果果说这样的话了,如果我可以放心大胆走掉的话,我还会在这里呆着消耗我的时间体力吗?我最讨厌对别人负责了,我的宗旨是只对自己负责,我觉得一个人能对自己负好责就已经很不错了。如果每个人都像我这么想的话,就算是自私吧,也是一种很有道德的自私了,这个世界将省去多少麻烦啊!可是我知道,我实际上根本不能做到无动于衷,我还要对果果负一点点小小的责任。我不想她发生什么意外,酒吧里总有一些寂寞的“好”男人喜欢“拣”半醉的女人回家。
“我把James叫来吧,明天我还得开会,让他陪会儿你好吗?”我耐着性子对半昏迷的果果说。
“别给那个王八蛋打电话,我和他打起来了!”
“王八蛋”这三个字的声音很大,吧台上能听到这声音的人都开始看我们。我扫了一眼那些冷漠的脸,知道这里没有人关心这个已经喝醉的女孩身上发生过什么事。如果说以前他们还盘算着如何把这个女孩拐上床,那么现在,他们才不想照顾一个会呕吐毫无“性”趣可言的醉鬼呢!
“你们怎么了?”我不得不问,尽管我其实也没什么好奇心。
“前几天马达到我店里去了,他看见了。”果果苦着一张脸说,那是哭泣的前奏,我身体的防御警报拉响了。
果果和James吵架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几天前果果在店里碰到了她的老情人马达,就跟他随便聊了几句。马达走后一直在旁边看着他们调情的James就不乐意了,理由是“你现在是我的女朋友,你和他那么热乎把我当什么?”果果那脾气我清楚,吃软不吃硬的主儿,肯定说不出什么好听的,然后就把James气走了。等果果回家之后才发现,James已经把他的东西全拿走了,一副“讲不出再见”的架势。已经好几天了,两个人一直没有通过电话,难怪她要拉着我出来“过过风”,原来只是想忘掉伤心事。看来我真不应该多心。
马达是果果的第一个男朋友(也是杰斯的朋友,不然我也不会认识果果),那时果果在上自考,马达盯上了这个小学妹,展开疯狂的追逐。具体步骤当然包括自习室里正好坐在她旁边,打饭时刚好帮她买了份红烧带鱼,水房里总能看见马达高举果果的暖瓶喊着“借过、借过”,学校广播站点名送情歌,宿舍楼下弹吉他,生日时送玫瑰花,有事没事把果果从宿舍叫出来交流思想,共同为早日实现共产主义出谋划策……不过这些并不足以打动果果的心,让果果甘心委身于他的还是当他追求不成想要霸王硬上弓时,果果指着已经冒着冰碴儿的湖面说:“你跳下去我就做你女朋友!”结果马达脱了防寒服就跳了!
这段佳话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成为校园内的经典爱情篇章。我曾暗自猜想,如果换成我和杰斯的话,跳湖的人肯定是我。一个连情人节都不会送花给我的人,能指望他为我去冬泳吗?我是多么希望他能送我一枝玫瑰花啊!哪怕是我付钱呢?那简直是痴人说梦!为了维持我可怜的自尊,我只好对所有人说,我不爱花。这样说久了,我就真的以为自己不爱花了。只有在张小京走后,我才敢对着他送的花脉脉含情。怎么可能有不喜欢花的女人,有的只是不敢奢望花的女人。
恋爱开始时的轰轰烈烈,与结束时的凄凄惨惨是成正比的。两个月后,果果发现马达又跳到原来女朋友的床上了。究其原因,我想大概是因为马达追果果追得太苦了,在一起之后发现哄一个自己爱的人更苦,思前想后还是觉得回去被人爱着好,于是就回去了。那段时间我被迫充当果果的小耳朵、小手帕,还必须扮演“长舌妇”的角色。果果总是千方百计地打听马达的情况,而我作为马达最好的朋友的女朋友,自然责无旁贷。同在一个学校,经常去第四食堂吃饭,宿舍楼相隔不足200米,居然要靠我来传话。唉,如果我现在废话过多的话,一定是那个时候的后遗症。再往后,他们拖了大概一年的时间,随着马达前任女友去了加拿大,马达又孑然一身地回到果果身边,果果才彻底给这段恋情画上了句号——她也不要马达了。这样的爱情每个学校都会上演N次,就算不是主角,也总当过配角观众什么的,说起来也不带劲儿。只是还算帅气的马达怎么也弄不明白,为了他割过腕、至今左手腕上还留着一道深深的伤疤、皮肤过敏得连一块手表都戴不了的果果,怎么就突然甩了他呢?说实话,我也不明白。我不明白爱情为什么总是一个没完没了的“三角债”。
我想,James一定没听果果讲过这些,她那么自尊的一个女孩,怎么可能把自己的伤疤剥给别人看,让自己的心再流一次血呢?如果他听说过的话,他就应该知道,就算果果再跑回去和马达睡觉,那也不过是给自己的初恋扫一次墓,证明自己曾经爱过,真的有过这么一次足以毁灭她的爱情存在过。何况他们现在只是站在店里说说话,有什么了不起的?James真是太小题大做了,真是个孩子。而果果如此感怀,也不过只是感怀一下罢了,男人在她那里算得了什么呢?如果次次都当真的话,果果不知道要死多少回了。
和蟑螂联手做“情感”版的时候,我曾设计无数圈套要采访果果,可她就是不答应。她的风流韵事比一部《荷马史诗》还长,不讲出来真是糟蹋了。可果果不愿意,还威胁我说她会期期买那份报纸,一旦看到有和她类似的经历,马上就和我绝交。考虑到我寂寞的心灵从此将无人慰藉,我决定妥协。当然,更主要的是我舍不得她店里那些又时髦又便宜的漂亮衣服。
话又说回来,我其实很羡慕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