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查来查去,专家团给出一个听上去比较靠谱的答案——大王年纪太小,也许……对男女之事还处在不懂,也不敢兴趣。
没有办法,不要指望一个成日不是在学习如何处理公务,就是在上林苑跟一群半大的小子挥舞青春和汗水的少年,知道女人的美妙之处。
“女人……又弱又小,摸一下就红,碰一下就哭,连个弓都拉不开,说话也不好好说,音都是颤的,烦死寡人了!”
已经不拘泥于“直男”这个称呼,而开始向“直男癌”进化的嬴政,如是对催着他去和六国公主睡觉的赵姬说道。
“哈哈哈哈……政儿还真是个孩子啊……”赵姬摸着嬴政的头,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说道。
“母后……”嬴政眼睛眨也不眨看着赵姬,越发俊美的脸上尽是疑惑之情,似乎他真不明白赵姬在笑什么。
#寡人就是这样演技出众的男子!#
“好啦好啦!政儿,你……”赵姬正想再调侃嬴政几句,忽然听见后室传来一阵婴儿的啼哭之声,顿时她脸上笑容一僵,血色尽失,神情有些慌乱。
嬴政完全没体谅赵姬的心情,反而轻轻“咦”了一句,然后好奇的开口说道:“母后房中似有婴啼之声?”
“这……”赵姬整个身体瞬间绷紧,本能的抬起头,望向站在一边的嫪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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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老天要如此待寡人?寡人只想当个安静赏梅,默默怀念初恋男友,顺便为自己点根蜡的秦王而已!
嬴政重重的叹了一口气,思索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
两个月之前,第一个自己真正喜欢,并且想要和她一生一世的人离开了自己。
做为一个正常人类,谁都没办法在刚失恋,且是被迫分手的情况下,迫不及待的投入另一个女人的怀抱,因此在大婚当天晚上,自己默默的在一张陌生的床上,陪一个陌生的女人睡了一晚上。
然后……寡人不行这个说法到底是哪里来的?
寡人只是不想这么早生孩子而已。
一来是因为自己才十五岁,太早生孩子,无论是对自己、对女方、对未来的孩子都没有任何好处;二来是因为自己已经十五岁,再过六岁就可以亲政,在亲政之前,自己不想再多一个有王位继承权的人,哪怕那个人是自己的儿子——婴儿和十五岁快要成年的少年之间,哪个更好控制,傻子都知道。
退一万步说,就算嬴政想要孩子,也不会想要一个楚女的孩子,楚女占据秦王的后宫实在是太久了。
其实芈妍没什么不好,温柔体贴大方善良识趣,虽然新婚之夜被自己冷落,但却没有生气,而是体贴的为自己打掩护,要不是迁怒……也许过上几年,自己会让她怀上自己的孩子。
嬴政负手而立,看着梅宫满园的梅花林感叹一句。
就在嬴政心念戚戚,琢磨要不要憋出一首诗啊歌啊之类的东西,来表示自己少年秦王之烦恼的心情时,就看见一个年约三十岁左右的男子,目光直直的向自己走了过来。
那男子相貌中等,身上披着一身轻便的皮甲,一副郎官的打扮,但手里却没有武器。
身为郎官,虽然负责在君王身边随驾,但却不可以近距离的接近君王——阿仲在的时候,若是有人这么接近自己,大约早就被她一脚踹出去了。
不过嬴政却没有生气,因为他认得这个人,确切来说阿仲跟自己提过这个人。
阿仲说,“阿政,你看到左边第四排那个跑得气喘吁吁的郎官了吗?我告诉你,那个人有丞相之才,将来肯定是你的好帮手……不!你不用特意给他升官,太容易得到的不珍惜,得不到的却永远在骚动,所以让他去蹦跶吧,我相信以他的实力,早晚会蹦跶到你面前来的。”
现在……来了?
因为这一晃神,嬴政没有及时命人将对方拖出去,然后……他后悔了。
阿仲,你没说过这家伙有裸奔的爱好啊?速度那么快,我连阻止的话都没有说出口,他就已经脱完了!这么冷的天,他脱得光溜溜的,就不冷吗?
虽然知道眼前这人,将衣服脱掉是为了以示其诚,证明自己身上没有武器,但是……伤眼睛啊!
除了阿仲的*,寡人一点都不想看别的男人的*。
“天寒地冻,你还是把衣服先穿上吧。”嬴政表情有些尴尬的说道。
“多谢大王!”
相对于嬴政的不淡定,来人虽然冻得身体发抖、脸色苍白,但眼中却并没有一丝慌乱之情,手上穿衣的动作也是一丝不苟,显得十分有分寸。
待来人穿上衣服之后,嬴政方才开口问道:“先生何人?”
“罪臣李斯!”
雪越下越大,白仲对着双手哈了一口气,然后往砚台里倒了一些热水,将已凝成冰的墨水化开,重新为自己磨墨。
“真是的,今年怎么这么冷啊?”白仲一边写着一边嘀咕着。
'所以今年会出现大、饥、荒啊!'
喔……
白仲随口应了一声,按《秦始皇本纪》的说法,嬴政登基前几年不是饥荒就是蝗灾,然后是时疫,接着五国合纵攻秦,完了哈雷慧星又来看地球了,最后是成峤谋反,总之没有一个太平的时候。
而秦国连续被折腾了好几年,不但没有国力大损,还能东征西讨破城无数,只能说明秦国的国力实在是强大。
不过说起来,吕不韦还是蛮有才华的,这样一年一个新花样的折腾,他竟然也能守得住,要是换成阿政,大约早就逼疯了。
正当白仲想着她的阿政之时,帐门被人从外面掀开,寒风裹着雪花吹进帐篷里,吹得白仲只觉得自己一双手生疼生疼的。
幸好抹了护手霜!
“快进来快进来!冷死人了!黑夫,你快把帘帐给我放下!”白仲打了一个哆嗦,指着迎面走进来的少年说道。
这名少年看着大约十五、六岁,是她的新室友兼战友之一,和她一样属于秦军的后备役——更卒。
秦军正式军的征兵年龄大约是在十七到三十岁,而更卒则以老弱更多。
按二十一世纪流行的说法,正式军都是职业军人,上战场杀敌就靠他们,所以他们……必须自带武器和装备,有时候还得带上干粮。
你没看错!秦军就是一群自干五——自带干粮……主要是武器和装备的五毛……啊!不好意思,秦军也不发军饷,所以他们连五毛也没有。
其实理由也挺简单的,这个年头出兵打仗那是发财,发财当然要自己带武器啦。
而白仲这样的更卒则是义务兵,根据秦法按年服兵役而已,除了卫国战争或者比较重大的会战——比如长平之战、后来的全国统一之战那种,一般不会有什么上前线的机会,国家当然会管吃管住管发兵器……就是不发钱。
其实这种方法也挺好的,正式军平常冲锋陷阵、保家卫国、攻城伐地;而一旦进行大规模战争之时,像白仲这样经过军事训练,且服过兵役的男子就能直接拉上战场,不需要再训练。
在后来的十年统一战争时,秦国调动了大约100万的士兵,而当时秦国的人口大约有500多万,也就是说五个秦人当中就有一个士兵。而为了发动规模空前的统一战争,秦始皇大概征调了全国至少一半以上的成年男子。
这么一换算,知道白起那一百万人头数是多么的彪悍了吧?
“仲……呵呵……你又在写字啊?”黑夫搓了搓手,绕到白仲身边,粗犷的脸上硬挤出几分笑意,向着白仲开口说道。
“啊……”白仲点了点头,反正黑夫也不认识字,她根本不担心黑夫会知道她在写什么。
对了,就像白仲不姓“白”一样,黑夫也不姓“黑”。
黑夫是庶民,在这个年头有姓有氏的人非常少,大多数人都只有名,而且名还只有一个字,比如黑夫的二哥叫“惊”、大哥叫“中”,姓氏完全没有。
白仲在军中用的就是一个单名,叫“仲”。
“那个……要我帮你磨墨吗?”黑夫有些结结巴巴的开口说道。
白仲抬起头,眨着眼睛看着黑夫,开口问道:“借多少?”
“呵呵呵呵……仲,你怎么这么聪明啊?这多不好意思啊!”黑夫反手抓了抓后脑勺,脸上露出一丝尴尬的笑容。
“直接说,借多少……”白仲一挥手,止住黑夫接下来要说的话。
白仲当然不是圣母或是圣父转世,没事就借钱给别人。
之所以会愿意借钱给黑夫,一来是因为黑夫人不错,能帮自己办一件跑腿的杂事;二来是因为黑夫的父亲死在长平之战,白仲未免有些心戚戚然;三来是因为根据考古发现,黑夫至少活到了伐楚之战,所以不用担心债务人因为半路死翘翘而变成坏帐。
反正她缺啥也不缺钱。
“一百钱……今年雪太大了,军中发的衣服不顶用,我家又还没有寄钱来。”黑夫以手在裤子上搓了搓,发誓般的说道:“不过你放心,等我的钱寄来了,我保准还你。”
“好啦!相信你!我……”白仲正想说什么,忽然听见一声号角响起,刚才还冷得哆哆嗦嗦、无精打采的她,立刻精神一振,拍着黑夫的肩膀说道:“走走走!吃饭了!吃饭不积极,思想有问题!”
白仲拉着黑夫走出门,发现目所能及之处,皆是排队而出的士兵——看来大家的思想都没有问题。
每个士兵手里拿着碗、腰间都悬着一个尺寸不一的竹管,那是用来盛汤的器具,筷子……除了白仲之外大家都是用手。
不知是秦人性格使然,还是秦军军纪如同,虽然外面有这么多士兵在走动,但却一点熙熙攘攘的感觉都没有,别说是和后世的大学食堂比,就连后世的军队食堂都比这里热闹一点——大家碰见熟人至少会露个笑容,打个招呼,而不是像这里一样默然的走过去,总有一种走到《行尸走肉》剧组的错觉。
到了伙夫营,白仲排了十来分钟的队,领到了属于她的一份口粮——一份黄、黑豆子做成的主食和一碗偶尔能找到肉块,大学食堂的免费汤都比它味美的野菜汤。
不过没有关系,免费饭菜不喜欢吃的话,有钱还可以去旁边的无照小商小贩,那买点自己喜欢吃的东西。
小商小贩所卖之物并不算多,大多是面食,偶尔还有白水煮肉,最受欢迎的当然是各种下菜的腌菜、酱菜了,受欢迎程度称得上是秦朝的“老干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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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了情缘怎么办?删了大号练丐帮!
模样比小乞丐好不了多少的白仲,看着手里七米长……没错,是七米长的长矛,只觉得头发一阵一阵发麻。
现在已经是秦王政三年十二月,白仲隐名瞒姓加入蒙骜将军麾下,刚好整两个月。
为了更好的锻炼白仲这个故人之子,蒙骜并没有对白仲这个一出生就是侯爵的小家伙另眼相看,而是视她如同普通士兵……个屁!要真视她如同普通士兵就好了!
想起这两个月的待遇,白仲简直要嘤嘤嘤嘤,情绪波动,不能呼吸了。
为了更好的锻炼自己这个故人之子,使其不墮父辈之荣耀,蒙骜要求手下的将军对自己在训练方面高标准严要求,错一罚十绝不留情;在生活方面严格管教,务必去掉一切腐化贵族份子的臭毛病。
看着蒙恬写给自己的信里,那副听说白仲在这受苦颇深,所以小弟十分“难过”的模样之后,白仲简直都要怀疑蒙骜是不是在给他孙子报仇来着。
白仲在这吃苦受罪的消息,不但蒙恬知道,连公主娘和华阳太后也知道了,当下华阳太后就哭着拉着公主娘,去找嬴政说要将自己调回咸阳,说这么萌萌哒的仲儿在自己看不到的地方吃苦,自己真是嘤嘤嘤,伤心了。
反到是公主娘和嬴政两人一起,双双劝住了华阳太后。
只是从赵高送来的全程谈判过程里,白仲看到了两个陌生人的模样。
这谦逊有礼严肃正经的男孩子谁啊?那个成天“阿仲来抱抱”,一天发情要发二十四个小时的笨蛋嬴政哪去了?
哇噢噢噢噢噢!这端庄慈祥爱子情切的母亲是谁啊?那个成天因为一盘烤鸡翅要掐死我的老妈哪去了?
你们装的累不累!
白仲对着冰冷的手心哈出一口气,抬起头看着天空,又开始下雪了,可每日的操练却不能减少。
虽然后世喜欢说“大秦铁骑”之类的词,但在真正的秦朝,因为马鞍和马蹬没有大规模使用,骑兵根本不是当今社会的主流,而战车又因为时代的局限性而走向了衰落,因此秦军的主流是各种军阵。
在这个年代,秦国的骑兵并不持有武器,而是持有各种强弩,强弩最远射程三百米,一百五十米内可以进行精确打击,因此骑兵主要是在远距离对敌人进行射杀,所以像电视剧里那样的骑兵对砍,在现实位面是看不到的;同时,秦国的战车不在像春秋时代和战国早期那样,是战车和步兵的组合,而是将战车改小之后,完全甩掉步兵,独自作战。
这样战车的速度能追上骑兵,当战车和骑兵一起出击之时,战车上的持矛、戈等武器的士兵,能很好的保护持弩的骑兵,以防被两军对冲之后,骑兵因为没有近战攻击而毁灭。
白仲原来的梦想是当一个帅帅哒又潇洒的骑兵,但自从被上司发现白仲年纪虽然小,但力大无穷——人家拿七米长的矛跑十五分钟就累成狗,她跑了半小时还尚有余力,因为白仲被上司选来持最重最吃力的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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