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一世-突然想要地老天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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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一世-突然想要地老天荒- 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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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紧张?”
  “最近这里的一个皇室成员的妻子,走访英国时有了婚外情,申请政治庇护,英国政府批准了,所以,现在两国关系有些微妙。”
  “程,”凯尔笑起来,“你还喜欢看花边新闻?”
  程牧阳看了他一眼:“我感兴趣的是,英国和沙特的关系,非常巧合,两年前英国在彻查和沙特的战机交易,涉嫌贿赂。最后是英首相出面,阻止了调查,这次又忽然出了这种事,不觉得很有趣吗?”
  凯尔轻出一口气:“谁做的贿赂?”
  “不知道,”程牧阳坦然说,“不管是谁,对我来说都很好。这些明账上的买卖越不顺利,我的生意就越多。”
  “可惜我在的第二局,是反间谍,”凯尔笑,“并不是反集团犯罪组,否则把你这些录下来,完全可以做罪证了。”
  随行的两位医生,已经开始为程牧阳做例行公事的检查。他没有立刻回答凯尔,等把袖口挽起来,完成肌肉注射后,才慢慢放下衣袖,说:“安全局的反集团犯罪组,本身就是最大的黑窝,如果你需要他们的罪证,我倒是可以送上门,”他笑一笑,“不管文档,还是影音,都有大量备份。”
  凯尔扬眉,笑了。
  这个人还真是,人见人怕。
  所有人都知道,烈酒和药物不能共存,但没人敢提醒他。
  凯尔在加入安全局之前,是名外科医生,在救下程牧阳之后,他曾给程牧阳做过急救,当然知道伤有多重。如果不是程牧阳之前身体底子好,恐怕等不到返回莫斯科。
  而眼下的人,在努力延续自己的生命,却同时,也在用烈酒损耗生命。
  一行人,只有阿曼一个是穿着黑袍和头巾,在海关口外等着他们。
  “三个失踪的科学家,已经找到了两个。”
  “还有一个,在CIA手里?”
  “应该是,”阿曼说,“很有趣,那个科学家最后出现的时间,是三天前,来沙特朝圣的路上——”阿曼轻声和程牧阳交流着,有些话凯尔听得并不十分明白,不过大概猜到,应该是一些很重要的科学家,在中东这里失踪。
  始作俑者,肯定是CIA,而想要从中作梗的,是程牧阳。
  最后落脚的地方,是个叫乌拉的小镇。
  所有的酒,都留在了飞机上。
  这是个严格禁酒的国度。
  吃饭时,很多人都知道程牧阳的习惯,特意给他要了不含酒精的啤酒。泡沫也有,味道也有,偏偏就没有他的酒精。幸好,还有薄荷叶做的饮料和蔬菜。
  当向导发现只有程牧阳对薄荷叶不抗拒时,很是惊讶。
  “我太太喜欢吃薄荷。”程牧阳很简单地回答。
  沙特本就个重视家庭的国家,听到程牧阳这么回答,向导更好奇了,不停追问各种问题,主要是想了解世界上有哪些地方,会这么热衷薄荷叶。
  程牧阳的声音,很平静:“中国云南,瑞丽市畹町镇。”
  向导马上拿出手提电脑,想要google出那个地方。
  宁皓立刻咳嗽了声,灌了一大口味道奇怪的,果汁混杂薄荷的饮料:“向导啊,这东西真好喝,是不是你们沙特特产?还是在中东都能喝到?”
  尴尬的话题,这才被解决。
  他们住的旅馆紧邻沙漠,因为风沙,四周的山丘都形态诡异,夜晚的声音也有些凄厉。
  程牧阳听着风声,月色下,那些山丘都像一座座浮屠,悄无声息,却有着让人平和的力量。在穆斯林的地方,竟然能想到这些,他都觉得自己是太缺乏酒精所致了。他需要太多的酒精,让自己有时候,并不是那么清醒。
  他需要不断告诉自己,南北还活着。
  他从两年前开始,始终在查南淮的行踪,两年来,那个男人去了太多的地方,可惟独是比利时这个地名,让他有感觉。他不相信南北死了,不论南淮做了多少伪装,因为他知道,那个疯子和自己一样,太看重南北。
  如果她真的死了,东南亚一定不会这么平静。
  程牧阳走进浴室,打开水,冲了一个冷水澡。
  11月的沙特,已经进入了冬季。
  白天从机场出来时,还流着汗,到现在,已经是10度以下。虽然房间里有恒温的空调,但毕竟是冬天,凉水淋在身上,是渗入骨头里的冰冷。
  就在擦干头发的时候,听见了敲门声。
  打开门,宁皓举着台迷你电脑,晃了晃。
  “老板,小风在比利时,找到了你要的东西。”
  程牧阳有一瞬的反应,很快拿过电脑。夜晚的灯光里,明显是在个餐馆外的偷拍,一个女人和个小女孩的背影。熟悉的地方,他不可能忘记,这是布鲁塞尔东南80公里处的于伊市政府广场,是那个中国餐馆。
  照片是连拍,但没有正面。
  整个餐馆都只有她带着宝宝,每个动作,都看得出来,她的小心翼翼。从挑菜到喂到嘴巴里,擦嘴,偶尔还轻扯扯宝宝的衣服,亲亲宝宝的额头和脸蛋。
  他从没见过,如此温柔的南北。
  纵然看不到正面,可他知道一定是她。
  程牧阳的手因为没擦干,还有些滑,竟拿不稳这么小的一个电脑。
  他就靠在洗手间门口,不停看这四十多张照片。
  反反复复,很多遍。
  但他没想到,她有了宝宝。
  程牧阳轻轻吐出一口气。
  胸口因为刚才的紧张,有些隐隐发疼。
  他伸出一只紧紧揽住宁皓的肩膀,难得声音不稳地说:“我做爸爸了。”
  宁皓抬了抬帽檐,也是满眼喜悦,却还不忘开玩笑:“老板,你怎么知道,这是你女儿?”
  程牧阳忽然勾住他的脖子,作势要拧断。
  “是,绝对是,”宁皓可不是什么功夫老手,纯粹靠的是几根手指和大脑,他可不敢和程牧阳造次,“不过,小风说,他跟丢了。”
  “三天,”程牧阳伸出三根手指,并拢在一起,“告诉小风,三天找到我太太和女儿。”
  
  ☆、第三十八章 浮屠下相逢(2)
  
  比利时。
  南北在拿着和小臂一样长的铲子,给花填土。她戴着大大的遮阳帽,露出半张脸,而身边蹲着的小女孩,也戴着和她一模一样,只是尺寸小了数倍的遮阳帽,认真蹲在她身边,看着她的一举一动。
  花棚是恒温的。
  虽然是冬天,但是难得好太阳。
  “爸爸呢?”
  “爸爸在中国。”南北柔声说。
  “爸爸在中国做什么呢?”
  宝宝的声音,奶声奶气的,却问的很认真。
  她笑:“工作啊。”
  “爸爸为什么要工作?”
  “给你买奶粉吃啊。”南北笑著摘下手套,摸摸她的脸。
  她看着宝宝的眼睛,和他一样的颜色,只是很亮很清透,睫毛很长,随着眨眼的动作,很快就带走了南北的所有思维。她想起,在菲律宾生死之间的那个梦,少年时的程牧阳,也是这样安静,并且干净。
  “妈妈。”宝宝忽然学着南北,伸出小手,摸了摸她的脸。
  “嗯?”南北也捂住自己的脸,把她的小手按在手心里。
  “宝宝吃的不多,”宝宝小声说,“叫爸爸不要工作了。”
  南北听得啼笑皆非,答应下来。
  南淮并不常来这里,只是在宝宝刚会说话时,陪她住了半个月。可能一个小孩子,尤其是女孩子,天性就很依赖“父亲”这个角色,所以宝宝真的很喜欢他。甚至会在学会叫他爸爸后,每天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从南北的房间走出来,叫南淮起床,并且一定要亲自把床头的拖鞋,并拢摆好,再让南淮下床。
  其实小哥哥只是第一晚累了,才睡得久了些。
  余下的十几天,却都乖乖躺在床上装睡,直到宝宝出现。
  也许到宝宝懂事了,她需要给她讲,这个爸爸不是真的“爸爸”。不过,看宝宝现在的样子,她甚至想,这一天可以永远不用到来。让她觉得有爸爸,有妈妈,每天问些奇怪的问题,真的是最幸福的事了。
  晚上南淮电话来,她和他说了这件事。
  南淮的声音,也是出乎意料的温柔,他说,他会尽快解决手里的事情,在农历新年赶过来。两个人交流着宝宝最近的近况,说了半个小时后,南淮突然就问她:“昨天,你带宝宝去布鲁塞尔了?”
  她自己虽然能偷跑出去,但想彻底瞒住他,根本不可能。
  所以也承认的坦然:“我忽然想吃那里的菜。”
  南淮沉默了会儿,笑起来:“有些小麻烦,明天我给你们换个地方住,好不好?”
  她倒不意外,嗯了声:“好,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
  以前读书时,南北住在法语区,可这次住过来,却大部分在布鲁塞尔以北的荷兰语区。有时候带宝宝出去,还要带上个翻译。在一些特定的时间,她总喜欢带宝宝,去走一些自己和程牧阳走过的地方。
  搬家后不久,就是中国农历新年。
  南淮没有准时来,却来了个意外的客人。沈家明。
  宝宝很礼貌,但是明显对沈家明充满敌意,始终趴在南北的怀里,从年夜饭一直到睡着,都不肯离开,最有趣的是,只要沈家明想和她说话,宝宝一定会问她问题,打断两个人难得的沟通。直到小孩子真的睡着了,南北才把她放到小床上,让人看着,走出卧室。
  她的卧室外,就有个小型的客厅。
  沈家明坐在那里,拿着根烟,在手指间来回把弄着,却不点燃。
  “在戒烟?”南北奇怪问他。
  “没有,”沈家明笑看她,“怕对小孩子不好。”
  “她在睡着了。没关系,你抽吧,一会儿会有人处理味道的,”南北在他对面坐下来,“怎么这么好,新年特地来看我。”
  “没什么,”沈家明轻轻地吁出一口气,“就是想看看你。”
  南北笑:“忽然说的这么煽情,是不是遇到不好的事情了?”
  “没有,”他把手里的烟放到桌上,把眼镜也摘下来,丢到桌上,“玩骰子吗?”
  “可以啊,反正今天是新年。”
  南北让管家,拿来骰盅和筹码。花花绿绿的,推在透明的长桌上。
  沈家明笑著拨开那些筹码,轻轻地用右手晃动着骰盅,看她:“如果你赢了,我送你个新年礼物。”沉闷而有节奏的声音,从骰盅传出来。
  像是回到了少年时,他每次想要送她礼物,都要这么做。既让南北赢,又让她收到礼物,乐此不疲。在暗红色的壁灯光线里,她看沈家明的手,想起那段,她过去生活里最平稳,没有任何生命威胁的日子。
  单纯的比大小。
  最简单的玩法。
  可沈家明偏就让她赢得非常绝对,给她开了三个六,而给自己开出了三个一。南北忍不住笑起来:“家明,你觉得可以去演台湾版的赌王。”
  “我喜欢输的彻底。”沈家明半真半假笑起来。
  他看着南北,并没有掏出礼物的意思,却像是有什么话要说。
  十二点的钟声,就在此时响起来。
  低沉而有规律。
  新年了,新的一年了。
  南北笑著对他说:“新年快乐。”
  “新年快乐,”沈家明看着她,沉默了几秒,再次开口,“程牧阳还活着。”
  简单的几个字。
  她却盯着他,没有任何反应。沈家明又说了两遍,一字未改,告诉她,程牧阳还活着。南北觉得自己的手都有些发抖,扶着透明的长桌边沿,不断攥紧,再攥紧,手心被压迫的发疼时,她忽然就站起来:“他在哪里?”
  沈家明不可能骗她。
  可是她却很怕,下一句他就会说,这根本是个新年玩笑。
  “不知道,”沈家明的声音有些低,“我只知道,他还活着。”
  他说完,也站起来:“其实我这次来,是你哥哥授意的,”他笑的非常遗憾,“多好的机会,我本该向你求婚的。”
  南北的心跳,非常不平稳。
  “南淮应该比我清楚的多,你可以去问他,”沈家明看出来,南北早已无心多留,示意她可以先离开,“快去吧,打个电话,就什么都清楚了,不用管我。”
  “谢谢你,家明,谢谢你。”
  她说完,头也不回地跑进了书房。
  沈家明把烟夹在两根手指上,看着书房,莫名地出神。有时候人和人的缘分,真的只能拿时间来衡量。如果说他和南北有六七年的缘分,那么程牧阳,显然比他要幸运的多。
  运气好的话,或许真的就是一生一世了。
  他把烟握在手里,笑了笑,沿楼梯而下,离开了这个房间。
  电话接通后,南淮先问宝宝。
  她没有回答,却问了程牧阳的问题。
  南淮有些意外,甚至一开始的语气非常不善,在压抑自己的烦躁。他想不到,沈家明会告诉南北。如果他不说,沈家明不说,几乎与世隔绝的她永远都不可能知道。作为一个哥哥,亲眼看着出游的妹妹,历经生死,遍体是伤,怀着孩子回到身边,他觉得自己不杀了程牧阳,已经非常有度量了。
  可偏偏南北,就是这么爱他。
  “我想见他,”南北对哥哥说,“我一定要见他。”
  不论南淮怎么说,她都反复只是这句话。
  最后两个人都安静下来。
  谁都不再说话。
  过了很久,南淮终于妥协,他就这么一个亲人,永远的妥协已经成了习惯:“不要让你的心情影响到宝宝,好好睡一觉。明天早晨,我送个人去见你。”
  她嗯了声,断了连线。
  因为南淮的话,南北彻夜未眠,坐在宝宝的小床边,看着她。宝宝自从习惯自己睡,睡姿就变得极乖,永远都是仰面躺着,两只小手放在自己的肚皮上。
  对于睡姿,从没有人约束过她,可她似乎天生就喜欢这样。
  她对宝宝的依赖,甚至更甚于小孩子对她的。所以她不肯给宝宝别的名字,就愿意很俗气地叫她“宝宝”,所有的事情都亲力亲为,与世隔绝,只是一心一意地对着和程牧阳如此像的孩子。
  每天她都是这么看着宝宝睡醒。
  独独今天,南北心神不宁,等待着南淮所说的“那个人”。
  宝宝醒的时间,非常准时,还没有睁开眼,就习惯地伸出两只手臂,软着声音叫妈妈南北笑著,用小被子裹着她,抱到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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