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面冒出几个人,一开始还很凶地责问:“你们是什么人?敢来砸场子!这里可是坤哥的底盘!”但等老佛爷一声令下,八大金刚和沙僧等立即向狼入羊群一样把这些家伙打得落花流水,打得杀猪般嚎叫。
“什么人敢来这里放肆?”坤哥跑了出来,手里拿着一把大砍刀。他神情凶悍,大声嚷嚷:“谁要是过来我叫要他的命!”
但是八大金刚可是国际上有名的匪徒,哪怕他这么样一个地地道道的“土”匪,立即就有一个金刚抽出一根钢条,上去一挥就把坤哥的大砍刀给格飞了,另有一个金刚跟着一拳就把他打倒在地。
八大金刚作为老佛爷的贴身保镖和打手,身手是非常的利索,坤哥近来养尊处优,身子早就给酒色淘空了,加上八大金刚以众敌寡,很快就摆平他。一个金刚用脚踩住了他的胸口,喝道:“你不看看人,我们佛教大鹏明王你也敢欺负,瞎了你的狗眼!”
沙僧也赶了过来,上来也要给坤哥一巴掌,正扬手之际,看清了坤哥的脸,不由大惊;“是你?!”
坤哥也惊问:“是你?!”
………【第51章 冲动的惩罚】………
为何沙僧和坤哥彼此见面要吃惊,因为二人本来就认识,而且坤哥也是佛教中人,沙僧接引入会的,不过佛教高层尚未知悉。坤哥姓唐,长的非常帅,惯会甜言蜜语哄骗女人,佛教中人皆送绰号“唐僧”。
沙僧见打的是人是他,赶紧跑到老佛爷那里,向老佛爷求情说:“老佛爷,这个得罪大鹏明王的人是我们教中兄弟‘唐僧’。”
老佛爷大怒:“既然是教中兄弟就更应该懂得规矩,大鹏明王是本教最高护法,连最高护法都得罪了,还是本教兄弟?我看他是想叛教!”
叛教是佛教教徒最重的罪行,一旦入教终身不能自行脱教,叛教更是不容许,无论叛教的教徒走到世界上哪一个角落,佛教总要想办法追查出他来,将之处以极刑。因为不这样做,那些脱教或叛教分子掌握了大量的教中秘密,一旦为警察所掌握,那么对佛教的生存是非常不利的。
所以老佛爷一说到唐僧是叛教时,沙僧就很紧张,生怕老佛爷要处罚他,连忙说:“唐僧是好多天前遇到大鹏明王的话,他根本就不认识大鹏明王,再说了当时大鹏明王还没有加入我教。”
菩萨在旁边也说:“是啊,他不知道也是情有可原的。”
老佛爷对马千说:“既然大家为他求情,而他确实不认得你,就饶了他吧,你看怎么样?”
马千哪有什么说话的权利,连忙说:“好吧,老佛爷说什么就是什么。”
老佛爷说:“既然明王饶了他,就不要再惩罚他了,但是给明王道歉是少不了的。”
沙僧一听立即跑过去阻止了众人的打斗,把唐僧拉到了马千面前。
此时的唐僧再也不是以前的那个威风凛凛的坤哥了,他一到马千跟前立即跪了下来,啪啪啪地扇了自己好几个耳光,口里不住地道歉:“我真是瞎了狗眼,竟然在太岁头上动土,我真的是瞎了,大鹏王,你就当我是你的孙子好了,孙子不小心把爷爷惹生气了爷爷是不会计较的,你就当我是你的孙子,你也不要和我计较吧!”
看着唐僧现在的可怜样,马千怎么也不敢把他和不久前的坤哥联系起来,看来这个什么吊大鹏明王真的是很威风,马千不禁有些飘飘然起来。他也不记恨唐僧了,就说:“好了,既然都是兄弟,那以前的事我就不计较了。”
唐僧感激得要命,口里不住地说:“谢谢大鹏王,谢谢大鹏王!”跟着又过去谢谢老佛爷菩萨等人。
老佛爷帮马千出了气,就要离开此地,唐僧恭恭敬敬地送行。
老佛爷找到了所谓的大鹏明王,心里虽是高兴,但毕竟也有失落,因为从马千的种种迹象来看,他根本就不适合在黑社会上混,好在他要的也只是一个象征,给自己找回一个面子,给佛教中增加一个象征性护法,并不要马千干什么事,所以马千没有能力也无伤大雅,只要他听话就行了。
老佛爷听说马千在南京读书,便要和马千一起到南京去。马千本以为老佛爷等人要很就要离开的,他生怕这些活闹鬼把自己掳掠到什么鬼地方去,现在要和自己去南京,虽然和他们在一起,很是不自由,但总比到他们狼窝好,想到这里又释然了。
就这样马千和他们一起又往南京出发,一路上那些小喽罗对马千很是尊敬,马千慢慢地也和他们熟悉了起来,而且有老佛爷罩着,当真是舒坦得很,再说还有美女杨野敢陪伴着他,一路上的日子过得倒也逍遥。
到了南京后,老佛爷等人为了不引起南京警方的注意,住到了离南京市中心一百多里的郊区**区。为了安全起见,他们并没有集中在一起,而是分散了开来,老佛爷、弥勒佛等佛教中的首领和太上老君住在龙扬大酒店,其他的小喽罗除了几个金刚要护卫老佛爷之外,均住在了沙僧当地的朋友家中。他们有事的时候才跑到市区来。这样不和马千天天在一起,发而成全了马千。马千和他们本就不是一路人,天天在一起甭提多别扭了。
马千想起在学校的将近四年中,学校中还有附近社会上的有几个家伙对自己很是老软,当时也没怎么多往心里去,现在有了这么一个大的帮派撑腰,那还不是有仇报仇,有气出气,根本就没有通过老佛爷,沙僧带了几个人把马千的仇人统统打了一遍。好在马千这个时候已经和林军尽弃前嫌,要不然说不定马千还要带人打林军。而林军向来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角色,到时候打起来,林军可不管你是什么老佛爷老佛婆,那样闹起来可就大了。
老佛爷在南京呆了大概有两个星期左右就走了,在南京他呆不下去,他习惯于闹事打架,但南京社会秩序相对中国其他地方来说还是很好,就凭老佛爷这几个毛人在这里也不敢翻浪。加上他对南京所谓的“考察”工作也结束了,就准备离开南京。
在他离开南京之前,他特地找了马千,要和马千长谈,关于佛教的发展大计和马千在教中的发展。好在他早就看出马千是个混社会的料子,根本对他就没有什么过高的要求,只不过要他装装门面而已,也要马千随他们南下,只要马千认可他的大鹏明王身份即可。当然对马千所说的什么佛教的发展大计,都是很虚的东西,太实在了,马千也不熟悉,老佛爷对他也不放心。这样一来正中马千的下怀,既和这一黑社会保持了一定的联系,必要时可以保护自己,甚至请他们帮自己摆平一些事,也不要替他们干一些犯法的事,何乐而不为呢?更何况自自己到了学校后,就和大美女杨野感俨然成了一对情侣,更是令人兴奋不已。胡朔看到马千又换了女朋友,很是佩服,由衷地说:“马部长,你真的是不简单啊,你前几天失踪了好几天,学校都通知你家里了,我们也为你担心啊,哪知道你竟然去风流快活了,竟然是大美女杨野感,真的是不简单!”
马千得意洋洋地说:“这几天我也吃了不少的苦,经受了不少磨难,但是收获更大,而且收获也是多方面的。首先是认识了不少黑道上的朋友,不是我吹牛,我以后不论是在哪里,没有敢欺负我。二来呢,我的精神上的收获也不小啊,这一短经历真的是人生中的一笔财富啊,可是增添了不少的写作素材。”
要是以往马千说这样的话,胡朔很不相信,就他那熊样,还认识什么黑道上的人呢!可是现在不同了,因为马千这回真的是干了几件漂亮的事,现在不由得他不羡慕,连忙说:“那好啊,有机会介绍我认识认识?”
“那还要说!”马千自是满口答应,他也知道这话只可对胡朔说,要是对林军说,那林军才不买账呢。在胡朔这样的小混混面前撑足了面子,马千很有成就感。
于是他就开始肆无忌惮地放肆了起来,开始把自己的在外面的经历大大修改了一番,凡是不光彩的有损他形象的全部抹去,凡是可以提高他人气和增添光彩的全部放大,甚至加油添醋,无中生有,编成了一个传奇似的故事放在校园站论坛上。
他这一写不要紧,把丁香也扯了进去。本来丁香为了救他,冒着自己拍A片的事有泄露的危险,曾一再叮嘱他不要说A片的事,可是马千为了挣人气还是说了出来。尽管马千说是自己的前女友兼校花,南工大现在就十朵校花,他马千有福一共摘了两朵,一朵是现在的杨野感,另一朵不就是丁香吗?
这一下还得了,于是嫉妒丁香的人把这个故事传得比什么也快,整个学校乃至别的学校也知道了。丁香感到自己已经在人面前抬不起头来,觉得整天有人在自己的背后点点戳戳,甚至还有人当面说她。
她又气又愧又恨,觉得再也没有脸在这个学校和在这个世上呆下去了,心一横,去了南京长江大桥。
………【第52章 窗外】………
马千为了炫耀自己这一段时间的经历和收获,在学校论坛上大肆宣扬自己的故事,很多地方不惜夸大其辞。本来他是很感激丁香的,本来是她把自己从虎口里救了出来,自己也曾答应替她保守秘密的,所以在写到丁香的时候,并没有提到她的名字,但为了说她漂亮,说明了她是本校的校花,也说了曾经是自己过去的女朋友,他没有完全说实话,其实也是自己现在的女朋友,但这样说就有损自己的面子了,最终友们一合计,这个他的前女友又是校花,那自然是丁香了。这可是爆炸性的新闻,给好事者炒得沸沸扬扬,结果丁香无处藏身,只好欲投江自尽。
说起来这一罪魁祸首可是马千,马千发现丁香的事情在络上迅速传了开来,也很是不安,怕给丁香带来伤害,他立即上把自己帖子中关于丁香的事情删了,但这有什么用呢,为了消除影响,把自己写的帖子全部删了。但这样做的结果真的是等于掩耳盗铃,欲盖弥彰,学校论坛到处是关于丁香的帖子。他这下可急了,这样不但是自己失信了,还有忘恩负义的嫌疑,他马上找到了学校里的计算机高手成风,请他帮忙把上的有关丁香的帖子全部删了。
成风是本校计算机专业的博士,研究方向是电子对抗和电子屏障,对络安全和黑客进攻有着很深的研究。
弄清马千的来意后,他很认真地说:“这个很不好弄的。我可以在校园上屏蔽所有有关丁香的帖子,但这也是暂时的,一旦学校里发现了会立即处理的。现在的关键是其他站也有了,这个我就无能为力了。其实络只是一个工具,关键的问题还是掌握使用它的人。就是你现在全部删了上的内容,大家还是可以通过其他的方法来说这件事情的,你还是想想有什么可以善后的法子吧!”
看着马千失望地走开,成风摇了摇头说:“真的是异想天开,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而且成风最近也忙得很,也没有功夫管马千的事。成风为一个社区论坛做了一个新型的软件,那是一个电影论坛。那里有9万注册用户,同兴趣爱好者发帖、灌水,不亦乐乎。他想:如果有一种软件,能在一个社区论坛的服务器上装一个,光一个用户就带来9万人,100个是900万,1000个就将近1亿,这样完全是几何级的发展模式。他想把这个软件做成用户习惯,有同比更强的功能,能够迅速为上用户所接受。现在大体上已经已经做好了,还有一些细节问题,还有要防止漏洞,现在正在上测试。如果投入运营的话,自己可就是大发了。现在这项工作正进行得很顺利,他很是开心,很是欣慰,但他却一件很烦心的事情挂在心头,让自己苦恼不已。
因为自己悄悄地喜欢了导师的女儿蓝小哲。
自从他第一眼看见蓝小哲,他就知道自己喜欢上了她。
蓝小哲是一个很优秀的女孩,成风现在成了她父亲的门下弟子,和她最近*得这么近,没有理由不喜欢她,喜欢蓝小哲的人很多,不止他成风一个,很多人也没有理由不喜欢她。
蓝小哲出身高知家庭,现在工学院就读材料成型专业硕士。她身材高挑,皮肤白皙,五官匀称,样子有点象歌星孙悦,但比孙悦漂亮多了,而且她那种大家闺秀的高雅气质,那份知性女性的涵养,是其他美女所没有的。更重要的是她是那种传统的淑女,不象有的美女那样风流开放,老是暴出什么诽闻,这不她都已经上了研究生了,还没有男朋友呢!
这么优秀的女孩成风没有理由不喜欢,但这种喜欢是酸酸的,也是苦涩的。当然爱上一个人首先的感觉是甜蜜,但甜蜜过后呢?那就看你有没有实力了,有没有机会,也要看有没有缘分了。
世界上大多数的人都一定是这样的一个结果,在这个世界上陪伴你终生到老的伴侣一定不会是你心目中的理想人选,绝不会是你最心爱的人,绝不会是你最心仪的人,那个你真心喜欢的人注定了是别人的。
成风喜欢蓝小哲好长时间了,从他进这个学校开始就喜欢了,因为蓝小哲是校花,谁不认识,是公认的南工大的六朵银花之首。他只是在成为了博士后才和她走了这么近,以前都没有机会在一起过。也只有在和她这么近的时候,他才会那么心动。
他和师兄弟们一起去导师家中的时有时就会遇到她,她会为他们端茶、削苹果。她削苹果的姿势是那样的好看,是那样的轻盈,当他接受她递过来的削的平整的苹果时,碰到她那纤细的手指,他的心跳就会加快。同样看到她那轻盈流动的眼神他也一样的心乱,也许她对所有人的眼神也是一样的,但成风会猜想,也许她看自己时会多了一份温柔,但他会很快暗笑着否定自己可笑自做多情的想法。很明显,她不会太多的注意他的,他想,在她的心目中,自己只不过是一个书呆子,她和自己的师兄弟们说话说得很多,很熟悉,自己和她只不过是生活中简单的寒暄而已。
是啊,谁叫自己除了在电脑上的长处外什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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