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按着尺子的要求,一步一停地走出了数天没有出来的大门,一路上一手拎包,一手提着裙摆,用最仕女的步子走在街上。引来无数人的回头,特别是男人。
我一边享受着,一边继续前进。脸上维持着得体的八大牙笑,幸好我的牙齿够白。不然优点就成缺点了。
尺子一直在远离我十米的地方监视。可不光是肉眼监视啊,这家伙还把新型摄像机给带上了。用他的话说,这样可以更好的捕捉我地一举一动,也可以更好的发现问题。
这一次实习的最终目地地是长安寺,不用问,这肯定也是尺子选定的地方。当我刚刚听到地时候,还以为自己耳朵出问题了,实习就实习吧,怎么跑到和尚堆里实习去了。
不过尺子自有他地理由,他觉得我在长安寺太过随便,不光是对自己的师傅,就是其他地和尚,也是一副无所谓谓的样子。正因如此,他才选了长安寺做为试验对象,因为越是随便越容易露出本性,难以做到规范的举止行为。
我想了想也确实是这样,在和尚师傅面前一向撒野惯了,要我以现在这样的状态去面对和尚师傅,还真是困难。
也许老天也是随便想考验我,还没等我到长安寺,路上就接二连三出现了考验我心智坚定的事件。
事件一:一个在二十年会将会变成超级大帅哥的……小孩子落单,周围没有大人,只有他一个人坐在小凳子上津津有味的舔着糖葫芦,粉嫩如莲藕的小手小脚都白生生的露在外面,让人忍不住想凑上去亲一口,而对于俺这种爱吃小孩子豆腐的人来说,那简直就是吃果果的诱惑啊,当下我真恨不得凑上去狠狠在那苹果一样又圆又嫩的小脸上亲两口,然后再顺便咬一口那红艳艳的糖葫芦。
我站在这个小娃娃的边上,使劲的吞着口水,怎么也挪不动脚步,克制,我一定要克制!我在心里不停的告诫自己,可眼睛还是离不开那粉嫩嫩的小娃娃啊。
小家伙似乎感应到了我的目光,抬起头睁着黑水晶似的大眼珠子看着我,小嘴因为吃糖葫芦而红红的,他倒是不怕生,脆生生叫了声:“阿姨!”
一听这称谓,我很受打击啊,啥时候俺从姐姐级升级到阿姨级了,俺可还是粉年轻粉年轻滴说,真是一个可爱又可恶的小家伙。
我露着牙欠身轻声道:“小朋友,你迷路了吗?怎么一个人在这里?”
小家伙却似没听到我的问话一样,一直盯着我身上的某处看,良久才奇怪地道:“阿姨,你为什么一直露着牙齿,是因为里面有虫虫在咬你的牙齿吗?”
我汗,小孩子想象力就是丰富:“阿姨没有长虫虫,现在这样是在笑而已,难道你不觉得阿姨笑得很漂亮吗?”看他拿在手里的糖葫芦,我又使劲吞了口水,要不是尺子就要身后,我肯定会冲上去啃一口。
这次小家伙皱起了眉头,脆脆地道:“阿姨笑的才不漂亮呢,丑死了,没我妈妈漂亮,我妈妈是世界上最漂亮的人。”
这话一出,我嘴都快气歪了,在尺子的魔鬼训练下,我好不容易变身为大家闺秀,现在居然被一个才一丁点大的小屁孩说丑,这简直是对我的极端污辱嘛!
我僵硬的维持着脸上的笑容,用一种暴风雨前的宁静口吻问道:“那你妈妈在哪里啊,怎么没看到她人?”哼,他妈妈美?我倒要看看比我美在哪里,说不定根本就比不上我。
“妈妈……”小家伙睁着眼睛四处张望,趁着这时候,我慢慢靠近他拿着糖葫芦的手,想咬上一口,哪想刚等我张开嘴,小家伙就发现了:“咦?阿姨,你干嘛盯着我的糖葫芦?”
可惜,功败垂成!我尴尬地站起身,随便诌了句话胡弄他:“阿姨在帮你看糖葫芦里有没有虫。”为避免他再问下去,我赶紧转移了话题:“你妈妈呢?小家伙伸手指着我背后说:“妈妈在那里。”刚说完他人就跑了出去,投入一个少妇的怀中,呃,趁着这机会,我赶紧比较了一下,结果令人无比沮丧,他妈妈确实比我漂亮多了。
呜……这世上为什么要有这么多比我美的女人啊!为什么?!如果这世上只有我一个女人该多好,全世界的男人都得臣服在我的裙下,哇哈哈!
由于想象中的情景过于美好,我禁不住仰天大笑,刚才辛苦经营出来的仕女形象全没了,把在后面监视的尺子气得火冒三丈,恨不得冲上来狠狠地扁我一顿。
另一边,小家伙和他妈妈的对话内容也转移到了我身上……
“宝宝,你认识这个怪阿姨吗?”少妇这个突然出现在她儿子身边的人很不放心啊,生怕是人贩子之类的。
“怪阿姨?”小家伙歪着脑袋想了想道:“是哦,这个阿姨是好像很怪,她刚才还帮我看糖葫芦里有没有虫,妈妈糖葫芦里会有虫吗?”这个问题让他很伤脑筋啊。
“宝宝别听她乱说,这里面怎么会有虫呢,算了,我们不要理她,快回家吧。”少妇不想再多停留,急急抱起宝贝儿子快步离去,临走前她看我的那一眼里,分明写着硕大的三个字……神经病!
我敝敝嘴,说我神经病,你自己才是神经病呢,我冲他们离去的身影扮了个鬼脸后,正欲离开,可惜却被一个身影挡住了去路,抬头一看,心中立时叫苦不迭,因为挡住我去路的非是别人,正是尺子,此刻,他正用一种阴恻恻,外加冷嗖嗖的目光看着我,不用问我也知道自己犯错了,当下垮着脸,两手拉住自己的耳垂,用一种标准的认错姿态说:“对不起,我知道错了,保证下次不会再犯了,表弟,亲爱的表弟,就原谅我这一次吧?”我可怜兮兮的看着尺子,希望他能放过我这一回
“现在知道错,太晚了!”尺子用冻死人的声音吐出这几个字,当下从衣袋里掏出一张黄牌扔给我:“记住,你还有两次机会,如果超过两次的话,那后天你就不用去见林昊天了!”曾经在饭桌上用过的规则,这次又用上了。
晕,早知道会得黄牌,我还不如趁着刚才这机会好好轻薄一下未来帅哥的小脸,这样才对得起这张黄牌的份量嘛。
我嘟嘟囔囔的接着黄牌,然后又开始走了,在走了不到十分钟,离长安寺还有五分钟路程的时候,发生了事件二。
正文 第一百二十九章 事件二
事件二:我在经过一家地处偏僻的便利店门口时停住了脚步,考虑着要不要进里面去买瓶水,天气实在是有点热啊,尺子又不许我坐车,这一路走下去,我已经出了好些汗了,再不补充一下水份,我担心自己会变成肉干啊。
没等我想好,就见便利店的门突然被人从里面用力的打开来,一个带着墨镜口罩的家伙拎着一大包子东西冲了出来,跑得那叫一个飞快啊,好似被考虑追的兔子一般,经过我身边的时候,还给我带起了一阵凉风。
在口罩男跑出几百米后,便利店的大门再次被人打开,这次从里面出来的是一个中年妇女,跌跌撞撞的朝那口罩男的方向跑去,一边跑一边嘴里还大叫着:“抓小偷!抓小偷!”可惜这附近除了我和尺子以外,没人经过,自然也没人听到她的叫声。
一个是年轻力壮的男人,一个是中年妇女,这二人的奔跑速度自然是不可同日而语,据我的目测,按目前的情况,中年妇女绝对追不上小偷,只要让小偷跑出这条直路,然后随便钻进个胡同口或小巷子,那就可以逃脱追踪了。
话说,我萧清兰,平生没有当大侠的志愿,也没有在街上到处找好事做的诡异僻好,但是既然碰见了,就绝无放过之理,哼哼,死小偷,碰上本姑娘,算你倒霉了,要是抓不到你,那本姑娘这么多年的功夫就白学了。
在知道口罩男是小偷后,我的眼睛就如生物雷达一般对他进行了自动锁定,确定其逃路路线后,我就把手里的拎包往尺子的身上一扔。然后撒丫着双脚,追向了那个小偷。
尺子在反应过来后生怕出什么意外,也急急追了上去。他心里暗自为我捏了一把汗啊,如果他没记错地话。我现在穿的是高跟鞋,而且是跟高9厘米,跟粗0。5的超级高跟鞋。
穿着这细高跟走路都有点危险,更不用说跑步追小偷了,万一要是一个不小心把脚崴了。那可就麻烦大了。尺子在后面提心,我在前面也不好受啊,当下脑子一热就追着跑了,根本没想到脚上穿地是什么鞋,等发现时已经来不及了,鞋跟太细,脚后跟使不上劲,只能靠前半只脚掌来跑。
在我的努力追赶下,和那小偷地距离从最开始的两百米缩短到了一百米左右。那小偷也发现有人在追他,急切的想要甩开,所以在跑出直路后。就开始东绕西拐,玩起了捉迷藏。
警察现在是指望不上了。尺子和那个中年妇女还在后面追赶。他们也靠不上,我只能靠自己追。跟着这个该死的小偷走街串巷,我真担心抓到小偷后,超级路痴的自己会不会找不到回去地路了。
我一边追一边骂,刚开始还在心里骂,后来忍不住就骂出了口,还越骂越大声,好象这样我能多增加点力气似的。
尺子虽跟的远,但我骂的实在忒太大声了点,他想不听到都难啊,尺子气得直想吐血,敢情他这数天的功夫和金钱都白花了,一个不注意就露出了本性,唉,真是应了一句老话: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要说这个小偷也真有才,他像个耗子一样在胡同小巷里乱窜,可惜他并不熟悉这里的路,最后把他自己给窜到了死胡同里,这样可是无路可走了,相比于他的喘粗气,我明显就比他高一筹,只是粗重了一点点而已,倒是这脚,已经又红又肿了,我恨不得把鞋子给甩到外星球去。
“你……我和你往日无仇近日无怨,你为何要苦苦相逼?”小偷看样子还有点学问,张口就来这么一句。“你和我是无仇,可惜你是小偷,所以我只能这样逼你。”我笑嘻嘻的说着,心里却是暗自警惕,我怎么可能看不出小偷是趁着这说话的功夫恢复体力,然后制服我之后逃走,毕竟暗常理来说,一个手无寸铁地女子是不可能打的壮年男子。可惜他这一次要踢到铁板了,要是收拾不了他,我这么多年的功夫就全学狗肚子里去了。“姐们,打个商量如何,我把抢来地东西分你一半,你放我过去吧?”小偷拍拍手里的袋子,做出一副大家一起发财地样子。
“我呸,谁和你称兄道弟地,犯了错就要受惩罚,若是这样放了你,未免也太便宜你了,小子,你就做好蹲铁窗的心理准备吧!”我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小偷的诱惑,我可是社会好青年,怎么可能会和小偷同流合污呢。
在我和小偷对质的时候,尺子和那个便利店主似乎也追了过来,只是小巷太多,他们一时找不到我们的所在而已。
小偷见事情不可能善了,但只能用武力了,经过刚才那阵子喘息,他的体力已经恢复的七七八八,觉得要摞倒一个女人不是件什么难事,只要解决了眼前的麻烦,袋里的钱足够他逍遥好多天了。
于是,带着这个美好的愿望,小偷先生义无反顾的向我冲了过来,犹如一头发情的公牛,可惜俺不是母牛,对他也不敢兴趣,所以随便使了个四两拨千斤的手法,一牵一引,顺着他的势头就绕到了他后头。
巧合,一定是巧合,再来一次,这小妞就不会这么幸运了!小偷在心里这样安慰着自己,然后又一次冲了过来,结果还需要说吗?当然又是“巧合”了,在巧合之后,我还不忘用那尖得足以在人身上踩出一个小洞的鞋跟,在他的背后踹了一下,把他痛的呲牙咧嘴。
在如此巧合了数次,而小偷身上也被我踩出了数个鞋印子后,他终于明白了,眼前这个女人学过几下子,想要轻松打倒她是不可能的。一定要想个好点的方法才行。
在小偷停下动作后,我也好整以瑕的站在原地,用一种人畜无害的笑容看着他:“怎么不撞啦。继续啊,我还没玩够呢!”
小偷突然觉得眼前这个女人很可怕。很可能自己长胜不败从来没进过警察局地记录要毁在她的手里,这个该死的女人干嘛非要多管闲事,若不是她,自己早就找地方快活去了。
小偷地心里起了怨恨之心,他已经不满足于逃路。而是想要好好教训一下眼前这个追得他狼狈不堪的女人,只要不闹出人命就可以了,至于是半身不遂还是其他,那就要看她地运气了。
想到这儿,小偷藏在口罩后面的嘴脸露出了阴险的微笑,我虽想不到他脑海里的东西,但是大概也能想到一些,不过我会怕吗?笑话,高兴还来不及呢!
在我摩拳擦掌的时候。小偷突然来了这么一句:“你无非是伏着自己有武器,所以才敢这么狂,有本事就别用啊!”
武器?什么武器?我奇怪地环顾自身。除了身上穿的衣服和戴的首饰外,没有其他的东西啦。莫不是小偷头壳坏掉说胡话吧?
在经过询问后。我终于得到了答案,原来他说的武器是指我的高跟鞋。汗死,虽说那鞋跟看起来是很象武器,但它并不真的是武器啊。
经过刚才那趟长跑,我的脚都快折断了,要不是怕尺子待会儿问起来,我早把这双鞋给扔了,现在听小偷提出这么一个要求,我心里顿时来了劲,猛点头说:“好啊好啊,我现在就把鞋脱了,不过你要答应我一件事。”
小偷被我这爽快的答应速度给吓了一跳,直到我把鞋从脚上脱下,使劲往外扔地时候才反应过来,傻傻地问:“答应你什么事?”
“等会儿有人问起的时候,你要给我证明,是你让我脱鞋子的。”汗,扔地太过用力,把鞋子甩过小巷,掉在另一侧了,刚才好象还听到一个声音,难道是鞋子扔到什么东西了?算了,等解决了这个小偷再回去捡吧。
小偷已经对我无语了,懒得再和我废话,直接一招黑虎掏心就过来了,架式看起来还挺威猛的。小偷在心里暗自得意,这次可是没高跟鞋可以踹了,他倒要看看这个女人还有什么办法对搞自己。
这个得意地情绪只持续了半秒不到地时候,在他准备掏心的时候,我身子一矮,恰恰避过了这掏心地两只手,然后单手撑地,来了一招秋风扫落叶,一下子就把下盘不稳的小偷给掼倒在地上,发出“”的一声重响。
由于摔得重,所以小偷一时间爬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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