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初唐雨
王绩:策杖寻隐士
在现实生活中,寻找隐士是一件困难的事情。隐士是个不易轻得的荣誉头衔,一要弃官去职,远在江湖;二要薄钱尚德,心近自然;三要才识过人,特立独行。三个要素条件拆开来,相对容易,但如果粗筛细选,大浪淘沙之后,全部符合的为数便不多了。当我们将目光投射到千年之前的大唐王朝,可以在那叱咤风云、兴衰成败的三百年间,在那一群斗酒吟诗、光耀千载的文人群体中,在那些正传野史、竖排繁体的线装书籍里,寻觅到各式各样的隐士。历来的编史者,因为隐士的高风胜情,在笔下也是推崇有加。《新唐书》和《旧唐书》作为反映当时社会生活最权威、最翔实的文献资料,专门辟了“隐逸”的卷目,将隐士逸人与孝友、良吏、列女等一同褒奖宣传。
王绩,可以算是唐朝的第一位隐士。他在朝廷里干不下去,回到家乡,听说附近有一个名叫仲长子光的隐士,“服食养性”,“非其力不食”,而且三十年间始终如此,立即动了心,哎哟,这样的人是可以结交为友的!大约拜访过几次,后来也不管人家同意不同意,干脆搬了过去,结庐相近,与其为邻。那位脾性古怪的仲长子光先生终日不语,两人却饮酒甚欢。谁也不说话,举杯相碰,一杯又一杯,喝得很高兴,喝完了,种田的种田,弹琴的弹琴,写诗的写诗,或者想睡觉就去睡觉。这样的饮酒小聚,从内容到形式,可谓是奇怪至极。
每个人,都在寻觅自己人生仰慕的对象,都在追求理想的生活状态。有些人立志当官,于是熟稔官场规则,忝列其中。有些人刻意经商,不惜破译商贾秘密,求富于时。王绩的人生理想,是以远他三百年前的著名隐士陶渊明为楷模,成为陶的隔世弟子。陶渊明的一生,曾经数次出仕,有一次,因为督邮的到来,态度无礼,他自己也受不了穿衣束带、低头拜揖的规矩束缚,这位只做了八十天的县长便愤然辞官,回乡采菊。王绩当官也不安分,在先前的隋朝,当到副县长就受不了了。有一次,他因贪酒而遭弹劾,思来想去,平日里迎来送往,寄人篱下,受人拘束,言若由衷上司不高兴,言不由衷自己别扭,自己就好像一只鸟,到处都是罗网,再这样待下去非把自己逼疯不可,于是写了一纸辞呈,挂印弃官,“轻舟夜遁”,转身之间,就把自己送归故乡。来去自由,连离任审计也都免了。
隐者自隐。回到乡下,无事一身轻。没有了薪俸工资,但家有良田十多顷,相当于有房有车、衣食无忧的中产阶层,生活倒还算过得去。王绩自己也说,“酒瓮多于步兵,黍田广于彭泽”,酒比当年的阮籍要充足,田产比起陶渊明的“方宅十余亩,草屋八九间”也要阔绰得多,家里还有几个佣人,经济条件方面是比较优越感的。可是,王绩知道,自己差的,还是那一份脱离樊笼、融入天地自然的心性。所以,他甚至不惜离开自家的华堂大屋,搬到几十里之外,与那个贫农仲长子光为伍。他的身边,摆着《庄子》《老子》,读得异想天开,忘乎所以。有时兴趣来了,还帮着村人占占卜,算算卦(依他的性格,大约也不会收金纳银,图个快乐罢了),乐此不疲地混迹于村野之间。他最乐于做的事,就是到田间做点小活,然后停下来,看看花鸟鱼虫,或者倚在某个幽静的角落,看着路上那些行人,走走停停,有时忍不住诗兴大发:
东皋薄暮望, 徙倚欲何依。
树树皆秋色, 山山唯落晖。
牧人驱犊返, 猎马带禽归。
相顾无相识, 长歌怀采薇。
——王绩《野望》
牧人带着小犊返家了,猎马驮着主人捕获的飞禽回来了,春夏秋冬的景色让人陶醉,还有那些质朴的农人,这一切,都会让王隐士心生喜悦。住在东皋,王绩自名“东皋子”。一天到晚,东皋子徘徊于瓜田李下,山间溪旁,饮酒望世,自得陶然。自己辞官不算,还煞费苦心地写了一首诗,奉劝当时身在庙堂的房玄龄:“位大招讥嫌,禄极生祸殃”,又暗示和提醒人家,不如学学聪明的范蠡,功成身退,趁早归隐吧。隋唐易代之时,王绩以敏锐的嗅觉观测新朝时政,心怀警惕,做出了自己的判断——远离官场是非,寻求心灵自由。田间和庙堂相比,环境迥异,心情也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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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王绩:策杖寻隐士(2)
这样的观望,看起来当然是无官一身轻、放任于山水自然之间的陶然自乐,但在骨子里,却隐藏着深不可测的情绪波澜。隐士们的表面沉静,遮掩不了心底的黯然神伤,而这些往往会通过文字诉诸笔端。王绩的《古意六首》里有这样一首诗:“竹生大夏溪,苍苍富奇质。绿叶吟风劲,翠茎犯霄密……刀斧俄见寻,根株坐相失。裁为十二管,吹作雄雌律。有用虽自伤,无心复招疾。不如山上草,离离保终吉。”言外之意是什么?既希望有人赏识,建功立业,又希望身心自由,不受伤害。这样的情绪,也恰恰是许多有识之士弃官归隐的心结。很多人有向隐之心,但一生未能滤清尘世的烦忧,而这种进与退、得与失相互交织的矛盾心理,也恰恰反映了知识分子的天真与脆弱。
所以,隐士们面临的最大挑战,通常是外界的诱惑。他们需要自我解脱,最大限度地保持清心寡欲、安宁有序的生活状态,积累更多的精神能量。
月夜,王绩会在山间摆下琴来,独奏一曲,弦动于心,孤芳自赏。隐士多是性情慈善之人,与世无争。王绩把自己彻头彻尾地“藏”了起来,即便是刺史慕名登门拜谒,也不予理睬。请他去讲学,也只是挥挥手,婉言谢绝,我在家里酿酒呢,哪能“谈糟粕,弃醇醪”!拒人于千里之外不算,还狠狠地泼了人家一盆凉水。不过,有位叫杜之松的刺史对他也还算尊敬,虽然请他讲学不肯去,每年仍不忘派人给送些酒脯来,以示尊重。除了过着“置酒烧枯叶,披书坐落花”的神仙生活,王绩还常常拄杖入深山,寻访隐士。一个隐士,总是要在内心里,想寻找到更多的隐士。
功名放得下,荣华放得下,偏偏有一样,王绩始终放不下,那就是酒,而且嗜酒成瘾,矢志不渝。他哥哥大儒王通是有名的“书虫”,王绩却是个不折不扣的“酒鬼”,酒量大约比后世的李白还要大些,可以饮五斗不醉,自诩为“五斗先生”,并且大约在一次酒气深沉之后,写过一篇类似自画像的《五斗先生传》:
有五斗先生者,以酒德游于人间。有以酒请者,无贵贱皆往,往必醉,醉则不择地斯寝矣。醒则复起饮也。常一饮五斗,因以为号焉。先生绝思虑,寡言语,不知天下之有仁义厚薄也。忽焉而去,倏然而来。其动也天,其静也地,故万物不能萦心焉。
一提有酒,可爱的王绩先生立马腿软嘴馋,移步不前,不知东南西北,而且只要有酒,无论贵贱皆往,一屁股坐在席上,以开怀畅饮为乐事,不及其余。初唐时,他曾以隋朝旧臣的身份待诏门下省,别人问他:您现在待诏无事,有什么可乐的呢?王绩回答说,朝廷每月供应三升好酒,足以使我留恋于此啊。简直就是为了酒而工作,动机十分单纯。他哥哥的门生陈叔达当时主事,听说以后,特例给予王绩关照,每日供应一升酒,人称“斗酒学士”。听说太乐署史焦革家多有好酒,便想着法子到焦大人手下当差,吏部没有批准,王绩三番五次地找领导,陈述缘由,苦苦哀求。主事者问,为什么非要到那里工作?他说,其中有深意。好说歹说,总算得到允许。其间,王绩工作用心,办事勤快,下班后,就到焦大人家中品尝美食,大饱酒福了。焦革死后,焦夫人还时时从家里派人给他送酒。又过一年,焦夫人也病故,王绩捶胸顿足,仰天呼号:“天不使我酣美酒邪?”没有酒,王绩渐渐心灰意冷,夹了小包,再一次弃官而去。
酒,成为王绩一生的钟爱。他常常是乘着牛车,途经一处小酒店,闻香下车,举杯畅饮,数日不归,醉了就地倒下,醒后继续开怀。即便到了后来隐居乡里,也是“阮籍醒时少,陶潜醉日多。百年何足度,乘兴且长歌”。他的诗文中,出现频次最多的,是“酒”字。王绩在酒上的钻研与投入,并不比诗歌少,他为杜康立祠祭祀,尊为酒师,并且把曾经一起喝酒、酿得一手好酒的焦革也一起供奉。此外,他还写下《酒经》《酒谱》各一卷。后来的李白,不知是否从其诗酒之中得到某种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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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王绩:策杖寻隐士(3)
王绩自己也承认,“有道于己,无功于时”,自号“王无功”。风烛残年,他曾写过一篇《晚年叙志示瞿处士》,坦言自己也曾经“明经思待诏,学剑觅封侯”,可是,他一生之中由进而退,辞官归隐,大约也有不得已的苦衷。有学者从王福峙(王绩的侄子)《录东皋子答陈尚书书略》中找到了这样的答案:
贞观初,仲父太原府君(王凝)为监察御史,弹侯君集,事连长孙太尉,由是获罪,时杜淹为御史大夫,密奏仲父直言非辜,于是太尉与杜公有隙,而王氏兄弟皆抑而不用矣。
原来如此。这是对于王绩嗜酒与归隐之谜的最好诠释。大凡隐士,都有不得已的隐退苦衷,谁人不想锦衣美食,谁人不愿显赫一方,可人性中最大的弱点,就是热衷于相互之间的争斗,大人物与大人物争权柄、争势力、争江山、争功劳,小人物与小人物争生意、争田产、争美色。明争暗斗,唇枪舌剑,背里使绊,过河拆桥,你死我活,甚至世代为仇。人类的智商发展了文明,也发展了争斗。王绩在争斗里看破了——没有永恒的胜利,而常有羞辱。如果遁世躲避,其羞自解,其心自宽,至少像仲长子光这样的朋友,“服食养性”、“非其力不食”,是不会加害于人的,而且与天地自然相处,更多的是心灵深处的轻松与悠闲。当隐士,无欲则刚,他回归到了精神贵族的行列。
应该说,王绩学陶渊明,是学得极为神似的一个。辞官、归隐、嗜酒、耕作、著书、弹琴、自作《墓志铭》……简直是一整套的学习。当隐士,其实真的挺难,必须放弃很多,忍受很多,不是想做就能做到的。王绩立志将自己修炼成为一个隐士,他努力几十年,成功地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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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李世民:帝王弄翰墨(1)
李世民:帝王弄翰墨
唐朝立国三百年,留诗数万首,写尽有诗以来的种种风华,成就许多异彩纷呈的神奇传说。有唐一代,举国士子以攻诗为业,红楼歌伎以唱诗为荣,市井小民以传诗为乐。这种大面积的诗歌繁荣,恰如一面鲜艳夺目的旗帜,立在唐朝的版图疆域之上,成为有别于其他王朝的重要文化标志。写诗,一度成为唐人的重要生活方式。
翻开厚厚的《全唐诗》,排在第一位的,是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帝王之一的唐太宗李世民。在毛泽东的笔下,秦皇汉武,唐宗宋祖,都是几百年才能出一个的天之骄子、人中龙凤。李世民应该感到高兴的是,他参与缔造了一个王朝的神话。如果说唐朝是一个瑰丽多姿的神话,那么唐诗则全方位、多元化、立体式地反映了这部宏大的题材。李世民兴致勃勃地卷袖挥笔,为这部神话作序,充当了一个诗歌文化推进者的重要角色。
除了贞观之治的辉煌史绩,李世民也留下了数十首诗,细细读来,倒也可圈可点。
隋末之时,天下大乱,李渊父子顺时应势,起兵于太原。其时群雄并起,仿佛一匹匹脱缰的野马,这时需要一个力挽狂澜的英雄站出来,驾驭驰骋。事实上,旧王朝寿终正寝之际,一个新王朝破壳而出,也总要以无数次的战争来换得天下的长久安宁,简直是血祭太平。在这场历时弥久的战争中,李世民充当了英雄的角色。十八岁起兵,二十四岁平定天下,二十九岁升为天子,从一个弓马少年成长为一个国家的舵手,可谓锋芒毕露,才略过人。李世民的一生,几乎都处于征战之中。即便是在国泰民安、天下太平的贞观十八年,他仍“发天下甲士,招募十万,并趣平壤,以伐高丽”。在去世前十五个月的贞观二十一年冬,他还派出大将奔赴前线,“以伐龟兹”。开疆拓土,征战天下,这个血液里流淌着战争因子的帝王,始终以武力维系着一个新王朝的基业。在《经破薛举战地》中,他写道:
昔年怀壮气,提戈初仗节。心随朗日高,志与秋霜洁。
移锋惊电起,转战长河决。营碎落星沉,阵卷横云裂。
一挥氛沴静,再举鲸鲵灵。于兹俯旧原,属目驻华轩。
沉沙无故迹,灭灶有残痕。浪霞穿水净,峰雾抱莲昏。
世途亟流易,人事殊今昔。长想眺前踪,抚躬聊自适。
这首诗追述的是事关成败的扶风一役。事隔多年,李世民故地重游,又回想起当年金戈铁马的峥嵘岁月,一幕幕战事,重又浮现眼前。同样地,在经过陕西境内,他兴致不减地作了一首《还陕述怀》:“慨然抚长剑,济世岂邀名。星旗纷电举,日羽肃天行。遍野屯万骑,临原驻五营。登山麾武节,背水纵神兵。在昔戎戈动,今来宇宙平。”很有些汉高祖刘邦回老家时登高吟唱《大风歌》的味道。不过在表述上,李世民比文墨无多的刘邦要委婉含蓄得多。
作为一个聪明绝顶的帝王,他深谙文治武功、恩威并施的驾驭之术。征战之余,李世民也从未荒废文化学业。在武力扩张达到一定程度时,文化建国的方略也渐渐进入他的思维视野。他试图打造一个武力第一、文化第一的强大帝国。他的努力学习,是一种内在需要,是一个文化盟主的胸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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