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我死了。“他们最近刚刚因为大麻的事情争吵过,但这一次小乔布斯还是非常顽固。他说了声再见就走出了家门。
那年夏天,布伦南用了很多时间画画。她非常有才华,画了一幅小丑的画送给乔布斯,他一直把它挂在墙上。乔布斯平时就写写诗,玩玩吉他。他有时候会对布伦南非常冷血和粗鲁,但有时候又十分迷人,可以轻易说服别人接受自己的意愿。“他很开明,又很残酷,”她回忆说,“真是奇怪的组合。”
暑假中间,有一次乔布斯的红色菲亚特着火了,他差点儿因此丧命。当时他正行驶在圣克鲁兹山区的天际线大道上,与他同行的是一个高中朋友,蒂姆。布朗(Tim Brown)。蒂姆朝后看了一眼,发现引擎在往外冒火花,于是他平静地对乔布斯说:“靠边停车,你的车着火了。”乔布斯照做了。他父亲尽管与他发生了争执,还是驱车来到山区,把菲亚特拖回了家。
为了想办法赚钱买一辆新车,乔布斯让沃兹尼亚克开车带他去了迪安扎学院,到那里的公告板上寻找招工启事。他们发现,圣何塞的西门购物中心(Westgate Shopping Center)正在招募大学生,要他们穿上戏服逗小孩子玩。为了3美元一小时的报酬,乔布斯和沃兹尼亚克以及布伦南穿上厚厚的全套戏服,戴上帽子,扮演梦游仙境的爱丽丝、疯帽子和白兔子。真诚又亲切的沃兹尼亚克,觉得这一切十分有趣。“我说:”我想做这个,这是我的机会,因为我喜欢小孩子。‘我从惠普请了假。我想史蒂夫觉得这是个烂工作,但我把它当做一次愉快的经历。“乔布斯确实做得很痛苦:”太热了,那些服装又很重,只要在里面待上一会儿我就会产生揍那些小孩儿的冲动。“ ”耐心“这个词,从来就与乔布斯沽不上边儿。
里德学院
17年前,乔布斯的父母领养他的时候曾经作过保证:他一定会上大学。所以他们一直努力工作,为他的大学专款省吃俭用,等到乔布斯高中毕业时,这笔专款虽不多,但也足够他上大学的费用了。但越来越任性的乔布斯把这件事变得很艰难。一开始,他根本就不想读大学。“如果我没有读大学的话,我应该会直接去纽约。”他回忆说,一边思考着如果当年选择了那条道路,自己的世界——也许是我们所有人的世界——会有怎样的不同。当他的父母坚持要他上大学时,他以一种被动而富有侵略性的态度进行了回应。他不考虑州立学,比如当时沃兹就读的伯克利,尽管州立大学的学费更加亲民。他也不想去斯坦福,尽管就在家旁边,而且可能会给他提供奖学金。“去念斯坦福的人,他们已经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了,”他说,“他们一点儿艺术性都没有。我想要上的是更富有艺术性的、更有趣的学校。”
他坚持唯一的一个选项是里德学院,位于俄勒閃州波特兰市的一所私立文理学院,也是全美最贵的大学之一。他在伯克利看望沃兹的时候接到了父亲的电话,被告知里德学院的录取通知书到了,同时父亲还试图劝说史蒂夫不要去那里,母亲也劝他。他们说,里德的学费太高了,根本不是他们所能承受的。但他们的儿子下了最后通牒:如果他不能去里德学院的话,那么他就哪儿都不去。如往常一样,父母又一次妥协了。
里德的在校生只有〗000人,规模只有家园高中的一半。学校以自由精神及嬉皮士生活方式著称,与这样一种生活方式并存的是学校严格的学术准及核心课程。5年前,迷幻启蒙运动的领袖蒂莫西。利里(Timothy Leary)在他的“精神探索联盟”高校之旅中,曾经盘腿坐在里德学院的草地上,大声呼喊:“就如同过去所有我们在其中寻找神性的伟大宗教一样……那些古老的目标都隐喻着现在——打开心扉、自问心源、脱离尘世(Turn on ? tune in3 drop out)。”许多里德学院的学生把这三条吿诫奉为座右铭,学校在20世纪70年代的退学率超过了 1/3。 1972年,乔布斯要开学了,他的父母开车带他来到了波特兰。但他又做出了叛逆的举动:拒绝父母送他进校园。事实上,他甚至连“再见”和“谢谢”都没有说。后来他回想这件事的时候,充满了愧疚:这是一生中真正让我觉得羞愧的一件事。我当时不够体贴,伤害了他们的感情。我不该那么做的。他们为了能让我去那儿读书竭尽全力,但我就是不愿意他们在我身边。我不想让任何人知道我有父母。我就想像个搭火车四处流浪的孤儿一样,突然出现在校园,没有根,没有与外界的联系,也没有背景故事。
1972年下半年,乔布斯来到里德学院的时候,美国的校园生活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美国对越南的战争,以及随之而来的征兵热潮,都在逐渐平息。校园中的政治激进主义渐渐消退,许多宿舍的卧谈会主题都已换成对自我实现的兴趣。乔布斯深受一系列关于精神和启蒙的书籍影响,尤其是《此时此地》 (Be HereNow),这是一本介绍冥想及致幻剂的美妙之处的书,作者是拉姆。达斯导师(Baba Ram Dass),本名叫理查德。阿尔拍特(Richard Alpert)。“这本书意义深远,”乔布斯说,“它改造了我和很多朋友。”
这帮朋友里和乔布斯最亲密的是一个留着稀疏胡子的大一新生:丹尼尔。科特基(Daniel Kottke),他是在抵达里德学院一周后见到乔布斯的,和乔布斯一样喜欢佛教禅宗、迪伦和迷幻药。来自纽约一个富人区的科特基聪明又温和,对佛教的兴趣让他那花童一般的行为举止显得更加柔和。精神上的探索让他不再追求物质享受,尽管如此,他还是对乔布斯的录音座印象深刻。“史蒂夫有一台TEAC牌双卷盘录音设备,还有大量迪伦的录音带,”科特基回忆说,“他真的很酷,又科技感十足。”
乔布斯开始经常和科特基及他的女友伊丽莎白。霍姆斯(Elizabeth Holmes)
混在一起,尽管第一次见面时他就羞辱了伊丽莎白,他不停追问要多少钱才能让她跟另一个男人上床。他们会一起搭便车去海边玩,参加宿舍里关于生命意义的说唱,去当地的哈雷。克里希纳寺庙参加爱心活动(love festivals),还会去禅宗中心吃免费的素食。“这些很有意思,”科特基说,“也极具哲学层面的意义,对于禅宗我们是非常严肃的。”
乔布斯开始去图书馆,并跟科特基分享其他关于禅宗的书,包括铃木俊隆(Shunryu Suzuki)的《禅者的初心》 {ZenMind,Beginner'sMind),帕拉宏撒 。尤迦南达(Paramahansa Yogananda)的《一个瑜伽行者的自传》 {Autobiographyof a Yogi),理查德。莫里斯。比克(Richard Maurice Bucke)的《宇宙的意识》(CosmicConsciousness),以及丘扬创巴(ChGgyam Trungpa)的《突破精神唯物主义》 (CuttingThroughSpiritualMaterialism)0他们在霍姆斯房间屋顶阁楼的狭小空间里开辟了一间冥想室,在里面布置了印度花布、一块手纺纱棉毯、蜡烛、熏香还有冥想坐垫。“天花板上有一扇小门,是通向阁楼的,那里空间很大,”他说,“我们有时候在那里服用迷幻药,但大多数时候我们只是在里面冥想而已。”
乔布斯对东方精神,尤其是佛教禅宗的信奉,并不是心血来潮或年轻人的一时冲动。他投入了他特有的那种激情,这些东西也在他的性格中根深蒂固。
“史蒂夫是个十足的禅宗信徒,”科特基说,“禅宗对他的影响非常深。这一点你可以从他极简主义的美学观点和执著的个性上看出来。”佛教对直觉的强调也深深影响了乔布斯。“我开始意识到,基于直觉的理解和意识,比抽象思维和逻辑分析更为重要。”他后来说。然而,他的激情让他很难实现真正的涅槃;内在的平静、内心的平和或者说为人的圆润这些禅修者的特质,并未在他身上有所显现。
他和科特基还喜欢玩一种源于19世纪德国的变种象棋 ——克里斯皮尔棋(Kriegspiel),游戏中两名玩家背靠背坐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棋盘和棋子,但无法看到对手的情况。旁边会有一名仲裁员告知他们走的每一步棋是否违反规则,他们则必须想办法弄清楚对手的棋子分布情况。“最疯狂的一盘棋,是有一次下暴雨的时候,他们俩坐在壁炉旁,”当时作为仲裁员的霍姆斯回忆说,“他们两个服了迷幻药后开始下棋,下得非常快,我几乎都跟不上他们还有一本书在乔布斯大一那年深深影响了他 ——也许影晌得有点儿过分——就是《一座小行星的新饮食方式》 'DietforaSmallPlah作者是弗朗西丝。摩尔。拉佩(Frances Moore Lapp6),书中颂扬了素食主义对个人以及对我们整个星球的益处。”我就是那时候发誓不再吃肉的,为了自己也为了地球。“乔布斯回忆道。但这本书也进一步将他推向了极端的饮食习惯,包括催吐、禁食,或者连续几个星期都只吃固定的一两样食物,比如胡萝卜或苹果。
乔布斯和科特基在大一这年成为了严格的素食主义者。“史蒂夫比我还深陷其中,”科特基说,“他完全靠吃麦片生存。”他们会去一个农民合作社买东西,乔布斯会买一盒麦片,吃上一个星期,再买点儿散装的健康食品。“他会买一些椰枣和杏仁,还有许多胡萝卜,他有一台冠军牌榨汁机,我们会做胡萝卜汁和胡萝卜沙拉。曾经有个故事说史蒂夫吃了太多的胡萝卜,皮肤都变成橘黄色了,这个故事可不完全是瞎编的。”朋友们都记得,史蒂夫的皮肤有时候会呈现出一种日落时分太阳般的橘黄色。
乔布斯在读过 20世纪初出生在德国的营养学狂热者阿诺德 。埃雷特(Arnold Ehret)所著的《非黏液饮食治疗学》{MucuslessDietHealingSystem)一书后,饮食习惯变得更加怪异。埃雷特坚信饮食中只应该包括水果和不含淀粉的蔬菜,这样的话就可以防止身体产生有害的黏液;他还提倡定期通过长时间的绝食来清理身体。这就意味着,即使是麦片也不能再吃了,还有所有的米饭、面包、谷类以及牛奶。乔布斯开始提醒朋友们,他们的百吉饼中也隐藏着黏液的危险。“我以我惯有的方式疯狂陷入其中。”他说。有一次,他和科特基整个星期都只吃苹果,之后乔布斯开始尝试更加纯粹的绝食。一开始先是两天不吃东西,最终发展到一周甚至更长的时间,然后通过摄入大量的水和多叶蔬菜来结束绝食。
“一周过后,你就会有很美妙的感觉了, n他说,”不用消化食物,可以让你获得很多活力。我当时状态很好,我觉得自己随时可以走路去旧金山。“(埃雷特56岁那年因在步行时摔倒撞击到头部而丧生。)
素食主义与佛教禅宗,冥想与灵性,迷幻药与摇滚乐——那个时代寻求自我启迪的校园文化中,这几样标志性的行为,被乔布斯以一种近乎疯狂的方式集于一身。尽管如此,他骨子里电子极客的唷流仍在涌动,并在将来的某一天与他身上的其他特质完美地结合。
罗伯特。弗里德兰
有一次,为了筹集一些现金,乔布斯决定卖掉自己的IBM电动打字机。他走进之前答应要买的那个学生的宿舍,发现对方正在和女友云雨。乔布斯准备离开,但那个学生请他坐下,等他们结束。“我当时想:”这太离谱了吧。‘“乔布斯后来回忆说。他和罗伯特。弗里德兰(Robert Friedland)的友谊也从此开始。罗伯特是乔布斯一生中少有的能以自己的魅力蛊惑他的人。乔布斯吸收了罗伯特身上一些独具魅力的特质,有几年的时间甚至将他视为自己的精神导师——直到后来把他看做吹牛欺诈的螅帧�
弗里德兰比乔布斯大了4岁,但还在读本科。他的父亲是奥斯维辛集中营的幸存者,后来在芝加哥成为了一名成功的建筑师。弗里德兰原本是在缅因州的鲍登文理学院读书的。但是读大二的时候,他因为身上携带了价值125 000美元的24 000片迷幻药而被捕。当地报纸拍到了他被带走时的现场照片:一头及肩的波浪金发,正冲着摄影师微笑。他被判在弗吉尼亚州的一座联邦监狱服刑两年,于1972年被假释。那年秋天他来到了里德学院,立刻开始竞选学生会主席,他宣称需要洗刷“司法不公”强加给自己的罪名。他赢得了选举。
弗里德兰曾经听过《此时此地》的作者拉姆。达斯导师在波士顿的一次演讲,他和乔布斯、科特基一样深深迷恋着东方精神。1973年的夏天,弗里德兰去印度拜访了拉姆。达斯的印度教导师 ——尼姆。卡罗里大师(NeemKaroli Baba),也就是信众们所熟知的马哈拉杰…吉(Maharaj…ji)。弗里德兰那年秋天从印度回来后,已经起了一个宗教名字,走到哪里都是一双凉鞋和一身飘逸的印度长袍。他在校园外租了一个房间,就在一个车库顶上,很多个下午,乔布斯都会去那里找他。弗里德兰确信自我启蒙的状态确实存在,并且可以通过努力而获得,这让乔布斯十分着迷。“他让我达到了一个全新层次的觉悟。”乔布斯说。
弗里德兰也觉得乔布斯十分有魅力。 他总是赤着脚走来走去,“他后来回忆说,”让我感到震撼的是他的激情。他只要对一样东西感兴趣,就会把这种兴趣发挥到非理性的极致状态。“乔布斯熟练掌握了利用凝视和沉默来征服别人的技巧。”他的招数之一就是死死盯着正在和他讲话的人。他会一直注视着对方的眼球,然后问一个问题,要对方在不回避他目光的情况下回答。“据科特基说,乔布斯的一些性格特质 ——包括一些伴随他职业生涯的特质——都是吸收自弗里德兰。”弗里德兰教给了史蒂夫现实扭曲力场,“科特基说,”他极富魅力,也会骗人,可以让事态屈从于他的超强意志。他很机智,充满自信,还有一点儿独断专行。史蒂夫很钦佩这些,他和罗伯特待在一起的时间久了之后,也变成了这个样子。“
乔布斯也从弗里德兰身上学会了怎样让自己成为焦点。“罗伯特是个非常善于交际也非常有魅力的人,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