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店的名字,呵呵。”闪电抬手挥了挥阁楼上的木质招牌。
“红雀酒家?”红袖辨认了半天,才看懂上面写的字,虽然说不清是什么字体,但肯定不是她平时见过的几种字体,看了看这只有一层的店面,指了指只有两人宽的店门,然后比划了半天,“你觉得这里会是红雀台?”
“总算是沾了边不是?进去看看吧。”推开半掩着的木门,走进了里面的店堂,店面很小,只有两三张桌子,依着那残破的程度,能坐的也不过是两三张椅子。
店堂里没有人,闪电冲着后堂喊了声,“有人在吗?”
他的声音刚落,内堂里传来一阵“噼里啪啦”的乱响,过了一小会,一个灰头土脸的小伙计挑开带着油渍的布帘从里面窜了出来,朝着地面吐了口唾沫,“谁在叫?不知道我在搬酒坛子吗?”
闪电看着他一边骂,一边拍着灰的样子,忍着笑摇了摇头,“不知道”
小伙计抬头瞪着他,饶有兴趣地围着他转了一圈,“你不是镇上的人?”
“不是。”
“果然,来干嘛?”小伙计恼怒地甩了甩头,没好气地问他。
“店里有什么吃的?”闪电琢磨着红袖应该饿了。
小伙计的表情立马变了,一双眼笑得眯成缝,“客倌,您先坐。”说完就窜进了后堂,又是一阵“噼里啪啦”,在咒骂声过后,人又从后堂窜了出来。
手中捧着一坛酒,喜滋滋地摆在了他们面前,“这是我店里最好的酒,你们尝尝。”
酒?闪电到没什么,红袖就不乐意了,她可不喝酒,“就没别的东西吗?”
“酒家不卖酒卖什么?要别的东西去别家去”小伙计唬着脸不看她,而是眼巴巴地看着正在品酒的闪电。
“嗯,不错,入口敦厚绵长,只是里面有一丝涩味,是怎么回事?”
“嘿嘿,看不出来你还有点本事,这酒酿造的时候,我一不小心掉了一颗青果进去,结果就变成这样了,不过依然是我酿造的最好的酒。”小伙计看向闪电的眼神有些炽热了,这酒的问题还从来没人尝出来过,他是第一个。
“再来一碗。”两人热络地讨论起酒来,红袖不满地瞪了闪电一眼,她的肚子什么时候变得不重要了。
“你可曾听说过红雀台?”闪电和他聊得很投入的时候,随意地问了句。
小伙计一听乐了,“兄弟啊,你还真问对人了,要是问别人恐怕就回答不了你,咱们这镇子虽小,可是叫红雀的店子却不少,你可知道原因?”
红袖在心中吐着渣,谁会知道?故弄玄虚也不挑时候,闪电到是很有耐性地问了句,“什么原因?”
“远古时代,建忠镇本是一个村子,每当渭水泛滥之时,村子就被大水所淹,附近的农田也是十里九空,饥荒和水患让村子里的人难以生存,年轻人便起了迁村的想法,可老人们祖辈在此生活,不愿意啊,那一年大水比平时还要猛烈,村子里活着的人全都躲在山顶上,可是水势不停的涨,眼看着就要淹到顶时,天上突然飞来一只通红的大鸟,施展仙法将大水逼退,这才保住了村民的性命,为此建忠村的老人们便在河边筑上高台,供大鸟歇脚所用,当地人便唤那高台为红雀台。”小伙计说了一段传说,看两人并不为所动,故意长叹一声,“只可惜现在的红雀台已经变成了一堆黄土,红雀早已经飞得没影,还被一群恶禽占驻。”他说起故事来唾沫横飞,红袖好几次就差点被他的口水给砸到了。
“哦?”两人心中暗喜,连红袖都觉得这饭虽然没吃到已经不重要了,有了线索总归是好事。
“你们想要去那红雀台?这天色暗了,恐怕不成,明天吧,等天亮了,我替你们带路。”
闪电看了看时间,确实已经很晚了,“咱们先下线吧,明天再来。”
红袖这才想起今天老妈说的话,匆匆与闪电告别,刚刚从游戏仓出来,家里的电话就响了。
“林聆,在干嘛?”还真是准时啊,这时间刚刚指向十一点半,老**电话就来了。
“没干嘛。”林聆有些无奈,老妈总是这么一句,难道她就真的不知道自己在干嘛吗?
林妈妈似乎并不想要深究她在做什么,“下午一直呆家里?”
“和苏臻在外面坐了会,吃了饭才回的。”
“林聆啊,我和你爸都觉得这小苏不错,你们也谈了这么久了,什么时候去见见他家里人?”林妈妈只要一听到苏臻的名字,心情就变得很愉快。
什么叫谈了这么久了?他们还没开始好不好可这话上午林聆已经说过了,收效不大,这会儿自然也没心情多说,只好跟她打马虎眼,“就见家长啊,还早着呢。”
林妈妈在电话那头哼了声,“他都已经见了你的家长了,当然得带你去见他家的人,不对啊,我记得你老师说过他家好像有点复杂,他这么久不带你回去,会不会是和家里有矛盾?”
“不知道。”林聆知道的还真不多,除了他**去年过世了,其他的一概不知。
“你除了知道游戏还知道什么?和人家谈了半年,居然连他家的情况一点都不知道,都不知道你脑子里想的是什么?”
这事儿能怨她吗?没有遗传老**八卦因子,好像不是她的错,“妈,别人家里的事情让去打听,好像不好吧?”
她的话还没说完,林妈妈那尖利的声音就从电话那头传了出来,林聆自动拉开了与话筒的距离,却依旧听得清清楚楚,“什么叫别人家里的事情?现在谁谈个恋爱不把对方的情况打听清楚的?就你,傻乎乎的,人家给你送早餐,你就开门让人进来,半年时间还没弄清对方家里的情况,你什么时候才能进入状况”
“我也不是一点都不知道啦,起码,知道他住哪儿,他在哪儿工作,是不是?”
“对啊,你还知道他是你老师的学生,你还知道他的门牌号码、车牌号码,对不对?”
林聆其实很想说对的,可知道怎么回答都会挨骂,还是傻笑了两声作罢。
“不行还是明天找个时间把他带回来吃顿饭,我来问他,这种事情不问清楚,我连觉都睡不安心。”
不会吧,今天才刚刚见过,明天又见,那、那?天啊,怎么会这样,自家老妈一天不去SH,这面难道还要一见再见?“妈,你这样会把人家吓走的”
林妈妈沉默了一会儿,自言自语了半天,林聆听得不是太清楚,但总归是听清楚了最重要的一句,“这样着急,别人还以为女儿嫁不出去呢?”
这话多实在啊,林聆一直紧绷的心也就放了下来,果然还是需要曲线救国啊,她这颗鸡蛋怎么比得过石头?
“好了,我知道了,明天太急了,反正过两天你的舅妈就过生日了,到时你带苏臻去你舅家,让大家都看看,也好替你拿个主意。”说完也不等她反应就把电话给挂了。
她的心是不是放得太早了呢?还是太低估自家老妈了,怎么可能这么容易就放弃了,唉,木木好侄儿,快来救救你家爱姑姑
这一章很特殊啊,居然已经两百章了,这是我写得最长的一本书,还有一个多月,加油由于这段时间电力不稳定,我每天都是提前一天发,所以感谢的话会延时,今天要谢谢鑫辉和神奇小懒娘送的礼物,是对时时担心停电的我最大的安慰了~
第二卷 第二百零一章 被人利用
第二百零一章 被人利用
一整晚,林聆都不曾好好入睡,脑子里转来转去都是老妈说的要带苏臻去舅舅家的事情,这事情她要怎么去跟苏臻开口?应该这样说她根本就不想去开口,还是找个理由搪塞好了。
红雀酒家那个小伙计说的红雀台在小镇之外,渭水之滨,远远看去其实不止是只一堆黄土,而是一座光秃秃的小山。
闪电和红袖携手向山上走去,光秃秃的山上,一棵高一点的树都没有,全是矮树丛,杂草丛生,闪电走在前面,用在神女峰琢磨出来的“砍荆剑法”将挡路的树丛给砍倒。
人走得多了,路就出来了,这山想是很久没有人走过了,就算闪电硬砍出一条路来,也不太好走,红袖跟在闪电高一脚低一脚的,就在他们快爬上山顶时,突然刮来了一阵风。
风很大,刮得红袖睁不开眼,躲在闪电身后出不来,他的背很宽,用来遮风挡雨不错。
站在前面的闪电长剑在空中划了一个半圆,将风逼开,趁着空档,人已经从树丛中跃出来扑了过去,红袖身前一空,风又刮了过来,压力一触到她的身体,身体立即有了反应,月华般的光芒围绕着她的周身。
红袖愣了一会儿神,看来瀑布下的重压练习很是有用的,练得她的身体有自然反应了,有了这层保障,她也学着闪电挥起剑冲了过去。
山顶只有一棵矮树,树前有只大鸟正展着大翅,不停地扇着,翅膀带起的风很疾,刮在红袖手臂上,却一点都感觉不到疼痛,风力越大,红袖身上的光芒就越胜,此时的她如同站在满月中的仙子,俏然而立。
闪电迎风纵身,与大鸟打了起来,那大鸟的翅膀有如精钢般坚硬,名门刺过去不说伤害,连一片羽毛都带不下来,不过也就是他的一击,让大鸟扇风的速度缓了下来,风一弱,红袖也学着闪电一般,摇身逼近了它,近身搏斗。
大鸟不止翅膀厉害,乌黑的嘴飞快地一摆,啄向了闪电的手臂,闪电来不及闪避,硬生生抗了下来,鲜血染红的半截衣袖,这鸟嘴又尖又利,啄在手臂上,有如金刚钻般,直接就是一个洞,看着红袖着急地甩开流云飞袖来救他,已经退开的闪电紧张地喊了声,“小心它的嘴”
红袖得了他的提示,脚下一滑,趁着翅膀扇过来的风,人飞到了半空,在空中来了个华丽的翻身,落在了大鸟的身后,与闪电来了个前后夹击。
神女剑刷刷刷挽出几朵剑花,分别刺在大鸟的头顶、翅根、和背脊,谁知那鸟的毛又厚又硬,三剑刺过去,只换来三声“铿铿铿”的声音,这还是鸟吗?整个一个金刚做的东西啊,红袖不肯死心,又是三剑过去,刺的还是原来的点。
她还真不相信,羽毛再坚硬还能硬过她手中的宝剑?不就是比谁有耐性吗,她有的是。
大鸟面前的闪电就没那么舒服了,不但要稳住被风吹得摇晃的身子,还要利用翅膀展开的时候,扑过去刺上一剑,一连刺了十多剑之后,闪电发现了一个问题,每每他的剑要刺到大鸟的前胸时,鸟嘴和翅膀都会护着前面,莫非那里是它的要害?
闪电一边与大鸟周旋,一边寻找机会,手中捏着飞刀,可是大鸟的防护实在太厉害,他的飞刀玩家看不到,可是这鸟好像能看到似的,每每在他要得手的时候,一啄就给啄飞了。
红袖在后面却很轻松,大鸟毕竟不是人,顾得了前顾不了后,也许是仗着羽毛的坚硬,硬是没回头来招呼红袖,仍她在后面一剑又一剑,感情是在给它挠痒痒。
两人一前一后,在山上拼了足有半个小时,却还是没能将大鸟打倒,到是闪电想明白了,鸟嘴厉害,可以挡住他的飞刀,可脖子只有那么长,他就不信这鸟没有其他的要害,长剑与飞刀双管齐下,一会儿上一会儿下,一会儿左一会右,在鸟肚子附近做试验。
皇天不负苦心人,闪电的飞刀“噗”地一声没入了大鸟的灰色羽毛里,大鸟痛得“嘎”地大叫一声,一双小眼瞪着闪电,鸟爪一跺飞了起来,左边翅膀一挥将闪电掀翻在地,然后俯身冲下来,一双铁嘴对准了闪电的头。
本在后面练剑的红袖被突变惊了一下,可也没呆多久就反应了过来,身体前倾脚尖轻点,整个身体横贴着地面飘了过去,说飘有点过了,说白了不过是窜了过去,就在铁嘴快要啄到闪电的头时,她的剑也跟着到了,手臂一挥,剑尖在大鸟的头顶一划,谁想并没有听到她快听腻的“铿”声,而是沉闷地“噗”声。
大鸟大叫一声,在空中一个翻滚,退到了矮树边,受了伤了它倚着树,不停地对他俩大叫着,翅膀也扇着风,只是这风已不如刚开始那会儿给力了。
闪电从地上跃了起来,和红袖一道攻击大鸟受伤的位置,大鸟的翅膀不停的扇,却还是难免被两人刺中,最终力竭而倒,化成了一串经验。
两人还来不及去看看大鸟给他们留下了什么,突然有个人从旁边的树丛里窜了出来,扑向了大鸟后面的矮树,三下两人就爬了上去,在树顶的鸟窝里捧出了一对雏鸟。
“这不是红雀酒家的伙计吗?”红袖看清他的长相之后半天没说得话出,这小子的速度还真快,一下就窜了上来。
那小子根本就不理下面的人,捧着雏鸟傻笑了几声之后,小心地把鸟放入怀中,从树上滑了下来。
闪电看着他一系列的动作,心中有了些明悟,“你小子居然敢哐我”
小伙计看闪电持着剑挡住了他的去路,脸上的傻笑有点僵,服软地一揖,“兄弟,对不住了,我实在太想要养这么一对了,所以,胡乱编了个故事,别,别生气,我请你喝酒成吗?”
这小子口中肯定还有东西可掏,于是两人一个对视,相互间把心意传递,跟着他回了建忠镇。
酒上了桌,小伙计从后堂提着个大鸟笼出来了,“兄弟,还真别恼,我虽然利用你们去杀了那大鹏,但是对你们只有好处没有坏处,你可知这对鸟儿是什么吗?”
红袖低头看了两眼,两只小鸟黄色的细毛还未褪去,他们又怎么能看得出来,“难道不是那大鸟的孩子?”
“那鸟名叫鹏,《逍遥游》可曾听过?这般是那鲲鹏的鹏,此鸟也不知为何,突然来了本地,不但杀了山上的红雀,还占驻了红雀的窝,先前我跟你说的传说并非胡诌的,在建忠红雀曾是被当成神来拜的,只可惜后来村子变成了镇,外来的人多了,对于红雀不再像从前那么尊敬了,慢慢的红雀台就被荒废了。”
原来那里还真是红雀台,闪电与红袖相视一笑,接着听他说下去,“我最喜欢去那里玩,山顶上的红雀就像是我的朋友,谁知来了只大鹏鸟,杀死了红雀不说,还霸占了红雀的窝,镇上的人都不愿意去惹那只大鹏,我见你们带着剑,应该是有大本事的人,所以才起了这么个心。”
闪电在心中叫了声好,这个心起得好啊,“这样啊,你可曾听过九鼎的故事?”
小伙计朝他翻了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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