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凌淑芬
关于天才by凌某人
先说,这篇序是有点沉重的序——完全跟书的内容相反。
这本书是一本很快乐的书。
因为我希望在让我起心动念想写这本书的沉重气氛下,它会是一个快乐的故事。
天才。
跳级的天才。
天才这个概念被很多戏剧所运用,我相信言情小说里,写天才,尤其是那种一跳四五级、七八级的天才主角很多。
凌某人看看自己写过的故事,几乎不太写主角是天才。
其实,就像我对“黑道题材”有心结一样(关于此点,请见《大王不敌太后》的后记),我对“天才主角”也一直有著想不开的点。
先说,在这里提到的天才,不是那种“比普通人更聪明一点”的程度而已,不是那种“人家读小学二年级他读小学五年级”那样的程度,虽然在现实生活里,这也算是一种难得的天分了。
我所说的天才,是真的就是天才,十岁读高中,十二岁读大学,十五岁读博士那种一路跳级跳到天上去的天才。
当然,可能读友们要摔书了——厚!小说里这种天才主角好多,五岁上大学的都有,我们看腻了啦!下一本!
等一下啦,呜!(赶快哭著把读友们抓回来)
凌某人自己比较有印象的,关于“天才”的故事,是一个非常早期的美国喜剧影集,很抱歉它早到让我甚至忘了它的中文译名是什么。
那个影集是以一个高中的班级为主,里面有个十岁的天才女高中生。其实我已经不是很记得那个影集的内容是在演些什么了,只记得它是个典型的美国笑闹剧而已。
亲爱的读友们,你们是知道凌某人的。我总是喜欢去注意一些跟主题无关的、旁枝末节的问题。
我一直在想:一个小女孩,有著超龄的智商却是十岁的心龄,她跟一群十五、六岁的青春期同学一起成长,会快乐吗?
那群十五、六岁的同学,又是如何去看待一个才十岁就已经跟他们念同一本课本的小女生?
她要如何从大她那么多岁、连看电影逛街都不会想约她一起的同学那里,得到归属感?
后来,有一个人回答了我的问题。
他是个马来西亚的华侨。
他在十三岁那年进麻省理工学院就读。
他在十五岁那年攻读康乃尔大学的博士。
他是个天才。
对,就是我们在不管是言情小说或任何小说里,很常看见的那种“从小就跳级、一路过关斩将、十几岁就世界知名”的天才。
只是,在小说里,接下来的剧情通常是伴随著因为极度的天才所以赚了很多的钱,是男人的话就有个美女主角配给他,是女人的话就有个知名企业老板的男主角,然后结婚生子,从此过著睥睨群雄、幸福快乐的美丽人生。
那现实世界里呢?
这位绝世天才一直有情绪上的问题,因为他从小承受著周遭过大的期望值,以及超过他的心理年龄所能承受的社会压力。他开始变得内向、孤僻、沉默寡言。
其实,仔细想想这是可以理解的。
一个十岁小孩可以读十八岁的书,只表示他智力上比较聪明而已,不表示他的心理年龄也到了十八岁。
本质上,他真的就还只是个十岁的小孩而已。
在他生命中的每个过程,他都跳跃了同年龄层的社交圈。十八岁的大学生不会想约一个十岁的“同学”去逛街,二十五岁的博士生不会想约一个十五岁的“同学”去聊天。
我一直在想著,这样的成长过程要忍受多么强大的孤寂!
我们的这位天才,二十几岁开始出入医院。
三十一岁那年走到终点。
没有鲜花,掌声,美丽的配偶,成功的事业和飞扬的神采,只有冰冷的泥土,和一方小小的墓碑,但他终于得到了平静。
这是天才的结局。
因此我开始想写一个天才的故事,一个“快乐的”,天才的故事。
我写了女主角陆丝。
这个世界让她大鸣大放,最后她却在一座不毛的山村里找到快乐,这些人都不是能成就她的人,但是他们是她的朋友。
只有在脱下“天才”的光环时,心灵才能找到平静。我是真的这样认为。
所以我写了这个故事。
……很沉重对不对?
所以当然故事一定要写得很快乐才行啦!
某方面来说,本书也是个美化过后的故事。因为我盼望在现实生活里,所有不快乐的天才,最后也都能像女主角一样,找到自己心灵的归属。
最后,希望大家会喜欢这个故事,因为凌某人不敢说这会是我最后一本天才,但是起码在未来很长的时间,我都不会想再写天才的故事。
读友们,请翻开书页吧。
※写信给凌淑芬:台湾台北市南京东路五段234号11楼之3凌淑芬收※写EMAIl给凌淑芬:shufenlin@mail2000。。twPS。各位读友,这个email是一直有效的,所以请勿再寄“我只是想问问看这是不是你的email,请回信”之类的内容。坦白讲,这样的信凌某人不太知道如何回。因为我觉得回个“已收到”或“已阅”是件很无礼的事,但在没有内容的情况下,又不可能回个长篇大论。
另外,凌某人不见得有办法每封信都回,但是我保证,只要是读友们寄来的信,无论是实体信或email,我一定每封都很仔细的看过了。
谢谢大家。
第一章
“简直让人不敢相信……”
陆丝跨出车外,踢一踢爆掉的右前胎。
七月盛夏把紫外线威力发挥到极致,满身大汗的她绕了车子一圈,刚才的爆胎害她冲出路面,右边的车头也撞凹了。
手机很顺应天理的收不到讯号。反正她已经倒楣透顶兼破表,手机没有讯号只是开胃菜而已。
可恶!累积了许久的挫折感终于到达顶峰,她对著整片壮丽的山景放声大叫。
“啊——”
回音从四方震荡回来,啊啊啊啊——整座山也陪她一起愤慨。
叫完力气也用完了,她垂头丧气地坐在路边。
她记不起来上一次和来车交会而过是什么时候。这里不像是大马路,比较像私人的产业道路,幸好现在是大中午的,应该不会有人出来打劫。
“现在不是沮丧的时候,陆丝,想想看早上表舅是怎么告诉你的。”
你往门前的那条路开下去,你会先往上走一小段,然后才通向下,一下了山很快就会回到南投市区了。
上路的第一个小时,车子果然往上爬,陆丝很正常的认为自己开在正确的道路上。
第二个小时,车子还在往上爬,她才想起自己忘了问亲戚,他们口中的“一小段”是指多长。
到了第三个小时,眼看路势没有一点“往下走”的趋势,陆丝开始有危机意识。当时路边还有一台小货车在兜售水果,所以她就停下来问了一下路。
“你要回市区?那你走这条就走错了,这条是上山的。”水果司机好心地跟她说:“你听我说,你现在往前面直直开,就会看到一个岔路,然后再直直开,就会看到另一个三岔路;你不要走右边那条,右边那条是去阿里不达村的,也不要走左边那条,左边那条是去不达阿里乡的,你就走中间那条。然后你再一直开一直开,会再看到一个岔路。你就不要转,因为那条是去天不吐乡的,你就一直走,再走下去你就会看到一个转弯,那个转弯你就要转,因为你不转就会掉到山底下,然后转了弯之后再一直开下去,就会有一个岔路,那个岔路你也要转,然后你就会经过……”
那个人一口气讲了十分钟!
听得头昏眼花的她,抱了一大袋四百多块的柳丁芭乐和西瓜,乖乖回车上继续开,一直开,开开开——
然后她就来到这里。
“……”
好吧!现在沮丧也无济于事。放眼望去,都是弯弯曲曲的产业道路。路的左边是一整片陡峭的山壁,路的右侧,是一整片更险恶的断崖。她都已经开了三个多小时了,再开下去都要玉山登顶了——这是说如果她知道玉山在哪里的话。
陆丝用力吹开飘落的发丝,拿起随身包包决定先往回走。
“半个小时前经过的那个岔路好像有个路标,说不定附近有什么山产店,回去看看吧!”
每当事情不如意时,她便会开始喃喃自语。心理学说,这是因为自已发出的声音可以带来熟悉和信任感,心理上便会觉得不那么孤单。
孤单。像是她不知道这两个字的意思似的!
从小到大,她最熟悉的感觉,就是孤单。
“陆丝,哪个天才会在七月天的正午,穿著三吋高跟鞋在南投山区健行?”
答案是:一个没事把自己搞到快崩溃的天才!
她,从小就是人家口中的“天才”!
她指的不是那种比其他同学成绩好一点的小聪明,而是货真价实的天才。
当同龄的小朋友还在玩家家酒时,十二岁的她已经跳级读完九年国民义务教育,十三岁半已经读完高中。她医学院毕业那年才刚满二十岁而已——这还是因为指导教授不让她跳级。
从小到大,她过关斩将,念书如吃饭一样容易,十五岁那年甚至有媒体采访她。
一个学生所能得到的瞩目,她都提早得到了。
可是父母亲却看出了她的不快乐。
因为陆丝从小到大没有过朋友。
其实,想想这也是很正常的,当你是个精力旺盛的十六岁高中生,你会对班上那个十三岁的小鬼头感兴趣吗?比起其他正值发育期的如花少女,月经才刚来的她干扁得就像一根木柴。
后来上了医学院,她的存在对其他同学就像一记耳光。他们每个人那么努力才能挤进这道窄门,而她呢?才几岁而已就轻轻松松踏进来了。她的存在简直是为了提醒其他同学他们有多平凡!
于是,同学们从来不吝惜让她知道,她只是个格格不入的怪胎。而如果别人对她不好,自尊心超强的她就越努力在功课上把他们打败。
这显然不是一个改善同侪关系的方式,到了医学院的后几年,陆丝变得越来越闭塞。平时除了念书之外,几乎足不出户,任何同龄女孩应有的社交生活她统统没有,家里也从来不会有同学打电话来找她出去看电影。
当她开始跟想像出来的朋友说话时,她的父母终于发现不行了!再这样下去,他们会失去他们的天才女儿。
既然在台湾不快乐,那就换个地方重新开始好了。
于是医学院一毕业,父母就帮她申请到南加大的医学院继续攻读,他们也陪她一起来美国。
果然,全新的环境里虽然也没有朋友,起码不会再有人用那种看“天才儿童”的异样眼光,继续看她。
陆丝今年已经二十六岁了。她是南加大的医学博士,加州地区医院的外科医生,并且参与好几项受人瞩目的医学研究。她的精神状况好转一些,也渐渐学会武装自己,不要太轻易受伤。
但是,天才就是天才,她优异的课业表现迅速引起恩师努特博士的注意。她一毕业,努特教授便将她安插在自己担任副院长的加州地区医院,担任临床医生,同时加入他的医学研究小组。
此后陆丝一路平步青云,不是在门诊就是在实验室里,每天设法把自己的时间排得满满的,不让自己想到她的生活有多么孤独。
这些年来,她不断催眠自己:她的事业成功,她广受敬重,她是独一无二的,她很快乐!她一定要快乐!她不能不快乐!
直到上个月,她在巡房的途中昏倒,她终于明白,岂只不快乐而已,她根本是堪堪与过劳死擦身而过。
“亲爱的,你才二十六岁而已,人生还这么漫长。”努特教授忧心地拍拍她的手。“给你自己放个假吧!没有什么工作比自己的命还重要!”
陆丝当然不愿意。她怎么能休息?她的研究怎么办?她的病人怎么办?所有依靠她的人怎么办?她的人生就是活在这些成就和荣耀里。少了这些人对她的依赖,她的生命还有什么意义?
但是教授强迫她先休息三天。
三天后,陆丝自己回医院提出留职停薪的请求。
让她回心转意的,是张世明的死讯。
张世明是个马来西亚华侨,和她一样,也是个不世出的绝顶天才。他十三岁那年就考上麻省理工学院,成为MIT有史来最年轻的学生,十五岁那年进入康乃尔大学攻读博上学位。
但是,随著年纪越大,巨大的工作压力、同侪排挤效应、以及“天才”这个名号所带来的异样眼光,终于渐渐摧毁了他。
他的性格越来越退缩孤僻,最后终于承受不了压力,情绪崩溃,被父亲接回马来西亚。
三十一岁那年,这位名噪一时的天才结束了他短暂的一生。
陆丝看著这些报导,仿彿看到自己的人生写照。
对环境不适应。过高的自尊心。极度压力。精神缺乏寄托。没有朋友。和家人疏离。缺乏安全感。孤僻冷漠……这都是在说她啊!
她最近一次打电话给父母是什么时候?
她最近一次对一个男人动心是什么时候?
最近一次约她出去吃饭的朋友是谁?
这真的是她要的生活吗?
她吓到了。她真的吓到了。她害怕五年后人们在报纸上看到的是另一个天才的殡落,只是名字换成了“陆丝”!
她不要这样结束她的一生!
“我先给你一个月的长假,你好好休息,如果有需要,你随时可以延长你的假期。”一直视她如女儿的老教授拍拍她的肩膀,放手让她去飞。
突然之间,陆丝很想回到那个孕育她的海岛——台湾。
一切的起始都在这里,她在这里是如此的不快乐,她突然感觉,只有回来面对这段痛苦的成长过程,她才能浴火重生。
事实证明,寻根之旅显然不是每个人都适合做的,看看她现在落得什么处境!
陆丝停下来,靠著路边的石墩拚命喘气。
“陆丝,你在唬谁?你真的以为你可以没有水,在日正当中的时候走上几十公里?”
她引以为傲的嫩肌已经变成火红色,米白色的真丝衬衫和宽管长裤凄惨无比地黏在她的身上,让她完全飘逸美丽不起来。
“水,我要水……”流在山沟里的水看起来突然可口无比。
普噜噜噜——一辆蓝色小货卡优哉游哉地晃过来。陆丝大喜,跳起来对它用力挥手。“哈啰!哈啰!”
车子慢慢晃到她旁边停下来,车窗摇下,一个六十多岁的黝黑驾驶冲著她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