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的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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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的骑士-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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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阔!”丁略朝他怒斥一声。

“谁说她是我们的主子了?我们的主子还是滕叔,我可不想被一个女娃儿骑在头上。”武绝伦不服地怒道。在他心中,只有滕峻够资格命令他。

“你再怎么不愿也得认了,因为她百分之百绝对会成为下一任的“麒麟王”。”江洵淡淡地宣称。

“那也要很久以后的事了。”他又哼了哼。

“不会太久的,以五行麒麟这么快就接替来看,麒麟王离卸任的日子也不远了。”丁略早有耳闻,滕峻似乎有早点退休享清福的想法。

“没错,滕叔最近动作频频,他想让他女儿早点接手的意图非常明显。”江洵也有同感。

武绝伦为之语塞,皱着脸没有再说什么,他嘴里嚷嚷,心里其实明白得很,即使自己再怎么反对,都得对这件事认命,毕竟滕家就只剩下一个女孩,麒麟王理当非她莫属,日后他都将得听命一个被风一吹就会倒的女娃儿指使了。

“好了,绝伦,换个角度想,这也不错啊!主子弱一点,正好可以发挥发挥你高强的实力。”方阔又笑嘻嘻地奚落。

“少在那里说风凉话了,阿阔,等你当上土麒麟,我看你还笑不笑得出来。”武绝伦痛恶地瞪他一眼。

为什么这小子就能置身事外?可恨!他在心中咒道。

“我绝不可能当上土麒麟的。”方阔悻悻地笑了。

“当不当上都一样,五大家族从百年以前就是滕家的手下,所以,即便你当不成土麒麟,她都是你的顶头上司。”丁略犀利地直指重点。

方阔一怔,的确,滕家和五大家族之间的关系本来就是主仆,只要是五大家族的一员,在滕氏家族面前都得矮一截。

“但起码我可以逃得远远的,你们可不行。”他发现,和丁略他们比起来,他还算幸运的了。

“是吗?话可别说得太满,我记得小时候那丫头就特别黏你,也许,到最后最逃不了的人是你。”丁略抿了抿嘴,意有所指地瞥他一眼。

“是哦!我差点忘了,你还曾经当她的骑士,天天护着她上下学……”武绝伦坏坏一笑,心情陡地好转。

方阔脸色一变,那一段往事可说是他最大的耻辱。

“那是我被迫的……”他拧起了浓眉。

“可是在这么多男孩中,她却偏偏只中意你啊!”江洵也笑了。

“好了,过去的事别再提了,小时候我已经伺候过她了,现在,她再也不关我的事。”他像在躲避瘟疫般迭声撇清。

“不关你的事你干嘛还过来?今天长老交代五行麒麟要亲自与她见面,要来应该是你哥方广吧!”武绝伦故意问道。

新任五行麒麟中除了“土麒麟”之外,其它都已定案,连“木麒麟”都已毫无意外的确定由林剑希之子林天纵接手,这阵子“土麒麟”的继承人也呼之欲出,内部传言方广将以占了绝大多数优势而出线,因此他才会特地说这些话损损方阔。

“要不是我哥正巧到日本去,硬是命令我替他来看看,我才懒得来这里呢!”方阔哼道。

“你还真听你哥的话啊!”武绝伦不喜欢趾高气扬的方广,不禁冷言讪笑。

“你……”方阔眉峰一攒,怒气微生。武绝伦哪壶不开提哪壶,他最不喜欢别人提起他对哥哥方广的复杂情结,偏偏这个臭小子硬是要寻他的晦气。

“好了,你们别闹了。”丁略在两人闹开之前出面打圆场。

方阔恨恨地瞪了武绝伦一眼,武绝伦则大剌剌地扬起了下巴,毫无道歉的意思,两人之间怒火暗生,一触即发。

就在气氛僵凝之际,一辆车在门口停下,适时转移了大家的注意力,有人从车内跨了出来,那优雅的姿态和悠然的步伐,不用猜也知道来者是谁。

“天纵,你也来啦!”江洵喊着来人的名字。

林天纵,甫上任的“木麒麟”,林剑希的长子,二十岁,经过名家设计的特殊微鬈发型,以及顶极名牌的服饰、墨镜,更加彰显他那份超凡脱俗的贵族气息。

俊美的脸孔和修长匀称的身材让他如一颗明星般,闪着耀眼的光彩,但是,在那夺目的天使面孔下,却有个冰冷而淡漠的性子,虽然看来彬彬有礼,事实上却从不显露真情绪,彷佛隔层厚墙,教人难以捉摸,有时连其它人也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怎么了?大家怎么全站在屋外?”他好奇地摘下墨镜,看了他们一眼。

“没什么,只是今天的主角还没出现而已。”武绝伦没好气地道。

“她还没到吗?”林天纵愣了愣。

“也许真的出了状况了,江洵,你查一查计算机,看她有没有搭上预定的班机。”丁略隐隐觉得不妙,转头朝江洵道。

“我查过了,她搭的班机一点半就到上海了,按理说,早该在这里等我们了。”江洵立刻道。

“别太紧张,也许她只是想先逛逛上海再进来。”林天纵慢条斯理地说道。

“逛上海?你又不是不认识她,以她那种个性,可能去逛街吗?”武绝伦冷言驳斥。

“说不定她转性了,好歹咱们也有三年没见到她了,十八岁的女孩,不正喜欢买衣服什么的。”林天纵悠哉地抿了抿嘴。

“那小鬼会转性,除非太阳打西边出来,从小她就别别扭扭的,老把自己闷着,问什么都不响应,每次和她说话我都会心脏休克。”武绝伦翻了个大白眼。

“有吗?我怎么不记得她有这么严重?”林天纵似乎没什么印象。

“你根本懒得和她接触,当然不记得。”武绝伦顺带挖苦他一番,林天纵本来就是个极冷调的人,太内向的人一点都别妄想他会主动问候接近。

“行了,现在没时间讨论她的个性了,当务之急是快点找到她。”丁略把主题拉回重点。

“去问问滕叔就知道了,他一定知道她的行踪。”武绝伦觉得这是最简单的方法,祥和会馆里谁不知道滕峻有通天本领,任何事都逃不了他的眼睛。

“不可以!不能找他!”江洵很快地阻止。

“为什么?”武绝伦和林天纵纳闷地问。

“因为,这很可能是项测验。”丁略代替江洵回答。

“测验?”林天纵愣了愣。

“没错,给新任五行麒麟的第一项测验──找出我们的公主!”丁略眼中精光一闪。

他一说,在场的每个人都懂了。

现任麒麟王滕峻乃天底下第一号难缠又令人畏惧的人物,他足智多谋又诡计多端,像他那种人,怎么可能放任自己的女儿音讯全无?

所以,这件事绝对不单纯。

“也就是说,他想测测咱们的能耐,是吧?”林天纵点点头。

“这也未免太小看我们了,以我们的实力,在大上海要找个人还不容易?”武绝伦自负地道。

方阔盯着他自大的神情,不禁吐槽冷笑,“你会这么说,就表示你还不够了解滕叔,当心到时找不到人在他面前丢脸。”

“我怎么可能会丢脸?不用一个小时,我就能找到她。”武绝伦狂妄地道。

“一万人民币,我赌你三天都找不到。”方阔挑衅一笑。

“赌了!我就把她找出来给你瞧瞧。”武绝伦走到他面前,双手扠腰,决定和他杠上了。

丁略实在拿他们俩没辙,他们两人之间相差两岁,外形及个性都不相上下,从小就打打闹闹,谁也不让谁。

“阿阔,你还赌咧,有空的话就帮我们找人。”江洵真见不惯他闲着。

“我又不是五行麒麟,要找你们去找,没我的事,我走了。”方阔摊了摊双手,带着气人的轻松微笑转身走开。

“喂,你不担心她吗?也许我们猜错了,她真的陷入险境……”江洵冲着他忽道。

方阔停下脚步,怔了一秒才回头。

“我干嘛担心她?该担心她的是你们五行麒麟,不是我。”他自嘲地耸耸肩。

说罢,他摆摆手,潇洒地走出大门,上了他的跑车。

开什么玩笑,连白痴都知道这浑水蹚不得,他多年前早有前车之鉴,那丫头是个麻烦,一沾上就摆脱不掉,他好不容易才逃开,怎么可能会傻得再被绑住?

还是溜之大吉。

一想到此,他更加不敢逗留,将油门深踩,加速逃离。

第2章

秋天,上海市一片凉爽秋意。

滕霏低着头走在热闹的上海大街上。

头上那顶白色长嘴帽帽檐压得很低,遮去了她大半张脸,黑得发亮的长发从帽子底下泄出,披在背后,一款样式简单的白色半长袖圆领衫,一件普通的牛仔裤,看起来和一般少女没什么两样。

她耳朵上戴着耳机,似乎正专心地聆听着CD盒里的歌曲,虽是第一次到上海,却一点都不被这个融合了新旧、时髦、复古、前卫等等容貌的大都市所吸引,甚至对热闹非凡的外滩和浦东一带也不看一眼。

她只是依着自己的速度走着,然而,别以为她漫不经心,没在注意周遭的变化。不看路,她知道闪开迎面而来的行人,不抬头,她知道每一条路的名称,知道该在哪里左转、右转,因为上海这个城市的市街地图早就存进了她脑中的数据库里,在她决定飞到上海来之前的一个月,有关这个城市的一切,就被她彻底研究过了。

“中山东路十二号,浦东发展银行,一九二三年建,英国新古典派建筑……”

她沿着外滩的中山东路往南走,一路上尽是当年十里洋场遗留下来的异国风建筑,每经过一栋特色独具的大楼,她便如数家珍地把脑里的资料一字不漏地念出来。

“中山东路十三号,海关大楼,一九二七年兴建,希腊式新古典主义建筑,仿英国伦敦国会大厦钟楼设计十层钟楼,长针长三公尺,重六十二公斤……”她继续往前走,嘴里仍不停地念着。

有人与她擦肩而过,听她念念有词,不禁多看她一眼。

她不理会旁人的眼光,仍低着头往前,自言自语着,“还有两百五十二公尺,就快到了,就快到了。”

如同她预测的准确距离,两百五十二公尺外是上海有名的和平饭店,和平饭店分为南北两栋楼,她左转来到北楼大门,便直接进入。

显然,这里是她的目的地。

这家五星级的饭店历史悠久,大厅内仍保有古典的华丽与辉煌,滕霏穿过大厅,并不上柜台询问,径自走入电梯上楼。

电梯内有不少人,她隐在角落,默默地数着楼层,到了六楼,门一开,她跨了出去,也不抬头观看房门编号,像个住在这里的客人一样坚定地来到一间套房门前,敲了敲门。

门内没有回应,她等了好半晌,又敲了一次。

一样静悄悄地没人应门,她低着头没动,不过纤细的肩背颓然地下垂,表现出她的失望。

“他不在……”她轻声道。

下了飞机,她不等同行的保镖领完行李,便一个人先行离开,搭车从浦东机场直驱上海市区,为的就是来看这个住在这间房里的人。

这个她思念了三年的男人。

静默地又等了十分钟,她才吐了一口怅怅的长气,脱掉帽子,转身靠着门板,滑坐在套房的门外地毯上。

除去帽子,一张娟秀白净的小脸便整个显露出来。

她长得娴静而美丽,虽然行为有点古怪,但一双聪慧而充满灵气的眼睛又明明白白地告诉大家,她脑袋绝对没问题。

习惯性的自言自语并不表示她有什么不对劲,她只是稍微自闭了一点,稍微害羞了一点,稍微沉默了一点,稍微怕生了一点……

她只是和一般人稍微不一样而已。

然而,这么多“一点点”加起来还是让她显得相当突兀,尤其和同龄的女孩站在一起时,她异样的沉静羞怯就经常显得更加醒目。

曲起双腿,她向后仰,中分的头发垂向后,一颗显眼的紫色胎痣就长在右耳垂上,看来就像是戴着紫水晶耳饰般,相当显眼。

不过,真正让人吃惊的,是她脖子上一道往胸口延伸的伤疤,从那道疤的长度看来,她似乎曾受过什么严重的撞击。

似乎不习惯暴露那道伤疤,她很快地用手将头发抓向前,遮住那道疤,并调整一下坐姿,看了一眼紧闭的电梯门,小小的脸写满了浓烈的期盼。

“他不在,他不在……”她对着空气,一直重复着这句话。

他到哪里去了?她以为这个时间他会待在饭店里的,根据她的调查,晚睡的他多半起得很晚,起床时已将近中午,因而他会在饭店里的健身房运动或游泳之后才用餐,用完餐后又回到房里小憩,以储备精神在傍晚出门游荡或吃喝玩乐。

这个时候,理应是他小憩过后准备出门之际,为什么他会不在房里?

“难道不是这里?不,数据上明明写得很清楚,他在五天前就搬到这家饭店了啊!”她从背包里拿出一本小册子,看着上头注明的饭店名称,自问自答。

那些全是他过去半年来住过的地方,到上海的这半年他一直居无定所,也不租间房子住下来,他偏爱住在各个饭店,上海的饭店几乎快被他住遍了,而他是在上星期才搬到这家和平饭店。

不但如此,他还天天不务正业,整夜混夜店泡妞,名义上是在帮他哥哥的忙,事实上却什么忙也没帮上。

每个人都对他的行径摇头叹息,说他玩世不恭,说他不知长进,说他是他们家族这一代最无可救药的一个浪子。

其实他们都错了。

真正的他并不是那样的,他聪明体贴、温柔可靠,有担当,有胆识,虽然偶尔会有脾气不好的时候,但她知道他比谁都认真。

从她第一眼看见他的那一刻起,她就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否则,她不会只要他的陪伴,不会如此信赖他。

没错,他是她过去生命中除了家人之外唯一信得过的人。

只要和他在一起,她就什么都不怕。

要不是三年前她被父亲送往英国读书,被迫与他分开,她真想一直跟他在一起。

如今,好不容易挨过三年,她提前修完大学学分,为的就是早点回来看他,得知他被派往上海,她便迫不及待地要求父亲答允让她也来到上海。

三年三天十五小时二十分零六秒。

她已有这么久没见到他了,特地千里迢迢地赶来,甚至不去理会长老们事先安排的见面会及行程,坚持要一抵达就来找他,偏偏他却不在……

“阿阔……”她侧着腮,将脸枕在双膝上,轻轻唤着思慕的人的名字。

那个从小就一直保护着她的男孩,现在想必长得更高大成熟了吧?

三年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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