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我们去买玩具,然后一起玩啊。”蜻蜓握着钱,笑得合不拢嘴。
“我要吃好吃的。”石头拉着蜻蜓往外走。
“你就知道吃,我的好吃的都被你吃了。”蜻蜓瘪了瘪嘴说。
石头凶巴巴的拍了拍蜻蜓的头,说:“我就吃了,怎么样?”
“你总是欺负我”女孩越来越委屈。
…
两个小小的身影吵吵闹闹的离去,留下一群目瞪口呆,不可置信的大人。今天,领主大人竟就这样把人放走,还买下了孩子所有的花,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吗?望了望天,没有!领主大人转性了?
就在人们还没有从吃惊中恍过神来,只见女孩又一蹦一跳的跑回奥斯的跟前,指着蓝紫色的花说道:“哥哥,送你的好朋友爱丽丝吧,它的花语是:‘你对我很重要’。”
“哥哥再见!”蜻蜓跑回石头的身边,握着他的手,兴高采烈的离去。
“你对我很重要?”
奥斯低喃着,目光停留在露红烟紫的鲜花上,久久不曾离去。
原来失去,才知道,你对我一直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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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亲,黑暗大陆卷再过两章就要完结了,时光飞逝呀!听听写书觉得时间很慢,更新起来,却发现时间好快,我写的速度快跟不上更新了。
看到读者留言说喜欢这套书,听听无比感动ING,大家的支持就是继续写下去的动力,下一卷会更加精彩,人物增多,背景更加复杂,情节更加曲折,希望大家会喜欢,听听提前做宣传了,哈哈!
第三十六章 很水的故事
“话说斥塔作为整个图里达最帅的守护神,英俊潇洒、玉树临风、人见人爱、树见花开、棺材见了也开盖”
不远处沸沸扬扬、热闹非凡,听人讲故事是莱斥鲁人节庆最受欢迎的娱乐项目之一,刹那间,就见街角一处座无虚席、男女老少济济一堂。
一个年轻的小伙子鼓着腮帮,端个杯子,讲得唾沫横飞:“有一天,有个傻乎乎的小子要去地狱受难,就找到斥塔,让斥塔帮忙他在地狱里活下去。大家都知道斥塔这样帅、心地又好,又有本事,当然不会坐视不管,就问那小子:‘嘿!请斥塔帮忙都要有交换条件的,你有什么可以和我交换?’那个小子傻乎乎的,只知道傻笑,回答说:‘你想交换什么都行。’”
“斥塔的哥哥看着傻小子,说:‘我要你最珍贵的东西,你充满好奇的热情的心’。弟弟看着傻小子,说:‘那我就要你充满明媚风光的眼睛’”
“人没有了心不就死了吗?没有眼睛会成瞎子。”一个小孩突然打断道。
“对啊!斥塔他这样帅,心地又好,为什么后还要要傻小子的心和眼睛?”另一个小孩补充道,眼睛里充满了疑惑。
“小孩别打断,不听就待一边去。”这个完全没有逻辑性的故事,连小孩都听出问题,讲故事的年轻人脸上有些挂不住,凶巴巴的呵斥着小孩。
“傻小子没有了好奇和火热的心,从此再没有阳光明媚的笑容,对周边一切提不起兴趣,人变得冷冰冰的。像斥塔这样心地善良的神怎么会坐视不理呢?所以会想办法逗傻小子开心,斥塔有想尽办法让傻小子在地狱里过的如天堂一般,你们不懂不要瞎问?”
“那为什么要傻小子的眼睛,没有眼睛什么都看不见,怎么还能开心呢?”小孩还是不依不饶的问。
“斥塔是天马,马眼看不到色彩,他只是想知道色彩斑斓的世界是什么样?傻小子虽然人很傻,但是却长了双极其漂亮的眼睛,可以看到其他人看不到的春光明媚,要不然他成天乐呵呵的傻笑什么。再说斥塔不是真要了傻小子的眼睛,只是从此傻小子再也分辨不出颜色,只能看到黑色和白色而已。”
“只能看到黑色与白色哦!那他真可怜。”小孩叹了口气,对傻小子非常同情。
一股尖锐的气息在四周扩散,让人们不禁打了一个寒颤,并不知道这是不远处的煞气在扩散。
“大家都同情傻小子,众神也是,于是就找到了一个人人都讨厌的坏小子,也送到地狱去,想让他代替傻小子去受难。我们英俊潇洒、玉树临风、人见人爱、树见花开、棺材见了也开盖的斥塔大人看到坏小子时高兴极了,欢欣鼓舞的把他当做礼物送给了傻小子。”
“太好了,那傻小子就不用受难了,他能找回自己的心和眼睛吗?”由卝文卝人卝书卝屋卝整卝理
“那个坏小子在地狱过得怎么样?”
…
孩子们“傻小子”、“坏小子”的问着,就像在说绕口令,没有一个人询问那个玉树临风的斥塔大人。
“哎”年轻人重重的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然后说:“要不怎么说那个傻小子傻呢?明明有一个替死鬼代替自己受难,他却要留下来陪着坏小子。我们英俊潇洒…(中间沈略N行字)的斥塔大人问他为什么,他说:‘一个人受难会很孤单,我想多陪一会他,帮他实现了愿望再走。’”
“傻小子人真够朋友,那个坏小子有福气啊!”孩子的口气充满了艳羡。
“你们不了解那个坏小子,他阴险狡诈卑鄙无耻下流低级趣味…(中间省略N行),那个坏小子根本不珍惜,他从来没有把傻小子当朋友,从一开始就只想着怎么利用他、摧残他、折磨他、弄死他…(中间省略N行),到了后来,他如愿亲手把傻小子给杀死了。”
“杀死了?怎么会这样?后来呢后来呢?”孩子们对于悲剧很不满意。
“后来?没有后来了。”
年轻人根本无视大家不满的眼神,这样“水”的故事也拿出来讲,骗小孩吗?从情节到结尾,一点意思也没有,人们扫兴的离开,只留下几个孩子还在不依不饶的问:“傻小子后悔了吗?”
“坏小子后悔了吗?”
“坏小子孤单吗?”
…
没有答案,直到人潮散去,只留下挥之不去的力气扩散,消失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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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权利后的奥斯没有修建豪华的府邸,甚至是首领的宅院也没有提起他的兴趣,他依然住在河泽的府邸,一切照旧,只是此刻,宅院的主人变为了奥斯。
清晨的阳光宁静淡雅,奥斯的府邸没有喧闹的气息,晨曦的微凉让人心平气和、心旷神怡。
绝美的女侍布置着精美的餐具,各色丰盛的早餐一一布置完毕。
再没有人共进早餐,唯有餐具空留。
奥斯的手触碰着精致的杯子,指腹轻柔的摩擦被子的边缘,像是在抚摸爱人的脸,动作显得那么轻柔。奥斯在杯子里倒满牛奶,然后端起杯子,出神的凝望着杯子中的牛奶,眼神也多了几分温柔。
然后,奥斯把杯子递到唇边,缓缓的喝下一口牛奶。
这一幕让一旁的女侍们目瞪口呆,因为领主大人向来不喝牛奶,而那个杯子,一直摆放在那里,整整半年,没有人动过。
“领主大人?”
正好撞见这一幕的雪没有吃惊,她只是用一种复杂的眼神望着奥斯,就像看穿了一切,就像充满了鄙夷。
两人的眼神交流,雪无声的告诉奥斯:“你很想他。”
奥斯就像被撞见秘密的小孩,他的手微微发抖,燥热在脸颊上扩散。
“有事吗?”奥斯强装镇定。
雪把一个精心包装的盒子呈到奥斯的面前,说道:“这是来自伊觉的礼物。”
从莱比卜把自己丢到黑暗大陆开始,2年多的时间,伊觉和自己没有丝毫联系,现在,他成为了这片大陆的王者,礼物也随之而来了吗?
奥斯心不在焉的拆开包装,打开盒子,莱比卜的字迹跃然眼底:诛神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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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感悟:从开坑到现在,一月半有余,每次看到点击和收藏不尽如人意,心中不免有小小的失落,新人不易啊!原来仆街的命运也在向听听招手。
失落之余,却有一种力量在支持着我:第一个为我点收藏的读者,第一个为我投推荐票的读者,第一个为我投评价票的读者,第一个为我留言鼓励的读者,第一个为我写长评的读者…
这是一种很奇妙的际遇,原本在地球的不同端,没有关联的人,因为这本书,而有了一种奇特的“相遇”,听听的心中满是感恩,发自内心的想对所有支持我的朋友们说一声:谢谢!
即使只有一个读者支持,听听也会坚定的写下去。未来会怎么样我不知道,成神也好,仆街也好,我们无法预知。但是,因为一本书而带给听听的感动,将会一直陪伴着我,鼓舞着我。
祝福所有一直在追这本书的读者!
加油加油!
第三十七章 诛神之力
移开卡片,映入眼帘的是一串晶莹剔透的珠串,浮光跃金,散发赫赫之光。
一种渗入血脉的熟悉感召唤着奥斯,伸出修长的手指,向珠串抚去。当指尖接触到珠串的一瞬,只见流光闪动,珠串犹如有生命一般,顺着奥斯的指尖向上层层环绕,一种召唤力从珠串中燃起。
奥斯感觉到体内的戾气堆积,愈演愈烈,有喷薄而出之势,当珠串在奥斯的手腕间一圈圈环绕,光芒更甚,戾气如同获得指引一般,向珠串处汇集,最后幻化为夺目的光芒,璀璨耀眼,迷离了奥斯的双眼。
“光…芒”
奥斯感应到珠串所凝聚的巨大力量,一种内心的召唤脱口而出,在奥斯咒语般的召唤声中,整个珠串如同灼灼耀眼的黑洞,吸收着周围一切的光芒,刹那间,奥斯的宅院像被整个太阳所包围,光芒万丈。
“诛神之力!”
在四周女侍的惊呼声中,在赫赫光芒之中,奥斯笑了,原来变得强大如此简单,只要如此简单。应该兴奋才对,为何此刻映入他眼帘的,却是那个一年多前举块石头就要去打架的自己,弱小却又自尊。
如果是在那时自己获得诛神之力会如何?
他只会用这样的力量来消灭自己的“敌人”。
而如今呢?当奥斯一步步从奴隶走来,步步为营,获得权力,再到无人撼动的地位,恍然回首,发现自己早已没有敌人。
那些自以为威胁自己的力量,那些被称为敌人的人,到生命的最后,都是一抹尘埃。
留下的,只有是一种感谢,“敌人”丰富了自己的生命,给予了自己更强大的了力量。
现在,奥斯已经倦怠了重复的胜利,他不再有胜利者的志得意满,唯留一种失落而已。
光影归于平静,奥斯的脸不见悲喜,他的目光投向礼盒,里面还有一样东西,吸引着奥斯强烈的关注,胜于有诛神之力的珠串。
是一只普通的手机。
奥斯的手有一些颤抖,轻轻的触碰到手机,小心翼翼的拿起,然后打开,一张如春光明媚般的笑脸跃然映入眼帘。
只一眼,奥斯的心,犹如被针尖刺过,骤然收缩。
手指按键,一张张的照片呈现在奥斯的眼底,每一张自拍都是满面春风的笑脸。
“好傻!”
每一张都是乐呵呵的傻笑,却有一种愉悦的感染力,让看的人嘴角不由自主的扬起。自己当年竟然抢了这样一只手机。
“雪,河泽是什么样的一个人?”奥斯安静的问出问题。
“河泽大人是我见过最聪明的人,他冷静、内敛,虚怀若谷”雪滔滔不绝的说着,眼里浸满了钦佩与喜爱之情。
奥斯却笑了,心里划过一道惆怅。
世上有一种幸福,是能够做自己。
世上有一种苦,是做别人,无论那个别人如何的完美和讨喜,对于自己来说,终究只有三个字:不喜欢。
“奥斯,其实我不喜欢当老师。”
“那为什么教我?”
“因为我希望你的愿望能实现。”
“你有无法实现的愿望吗?”
…
“奥斯,从来没有两个人一起受难的,见到你,我很高兴…有你这个朋友,我很珍惜”
“每个人都喜欢河泽,可是我不喜欢,因为这不是我。”
…
真是一个傻瓜,明明不喜欢,却以这样的一个“自己”,去坚守一份自以为是的友谊。
真是一个傻瓜!
心里一遍遍的嘲笑着傻瓜的愚蠢,最后涌上心头的缺失密密绵绵的思念,最后化为一声叹息。
“雪,我要去见斥塔。”
最后,奥斯做了一个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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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高林密,万木倾伏。
晨雾在林间缓缓流动,缠绕每一棵葱郁,如飘渺的锦带,天空渗入柔和的光辉,澄清而飘渺,斑斑驳驳的光影,随着树叶的摇曳而眨着诡秘的眼。
树木不言不语,哲人似的站着。脚下悄然绽放的鲜花,柔嫩的花瓣如同精美的丝绒,散发出阵阵清香,沁人心脾。
奥斯一路走来,无心风景。
“我说过你会后悔的。”未见人影,只听见斥塔的声音在林间回荡。
“我要见她。”奥斯没有废话,切入主题。
“哼!你这是求我吗?我为什么要帮你?”声音变化,树枝在风中摇曳,依然未见斥塔的身影。
“斥塔,我用我的眼睛做交换。”
“奥斯的眼睛?奥斯的眼睛?”两个声音交织,显示着难以掩饰的兴奋。
树叶在风中窸崒作响,融合斥塔得意的声音:“成交!成交!”
寒芒风驰电掣的袭来,如一道利刃,刺进了奥斯的眼睛,剧痛中,光影在奥斯的眼前消失。
“她在哪里?”奥斯紧闭双眼,冰冷的声音随风在林间扩散开来。
“呵呵!她不在这里!她不在这里!”斥塔敷衍的语气,声音越飘越远。
一道强光闪现,所到之处赤炎纷飞,一片焦火。
“啊”斥塔一声尖叫,只间天马扑打着被火焰灼烧的翅膀,狼狈的从天上跌落在地。
“你…你…既然如此…为什么用眼睛交易”
斥塔因为恐惧而口齿不清,既然奥斯已经拥有这般实力,为什么刚才还会主动提出交易,以他的风格,直接的威逼才对。
“她看到的,原来是这样。”奥斯睁眼,眼前一片黑白,再无色彩呈现。
“你就为了这个?”
只是想知道河泽当初的感受,甘愿失去一双眼睛?
奥斯没有说话,他只是凝望着被活烧得焦头烂额的斥塔,少顷,开口道:“我杀了你,他会不高兴。”
从不会解释的奥斯,在斥塔的面前说出这番话来。已经熏成黑马的斥塔,再次展了展宽大的羽翅,向天空飞去。
“伊觉,你的眼睛,会看到不同,一切都已经不同,一切都已经不同。”
斥塔的两个声音交织,在森林中回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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