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贵妻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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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贵妻祥-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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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想去?你跟爹说了吗?”
“我可不敢,爹一定不许。”如意郁闷地撇了撇嘴,接着满怀期盼的看着她,“姐姐,你去说吧,爹向来疼你,你说他一定会同意的。”
如意虽然是笑着说的,但吉祥没有忽略她眼里一闪而过的嫉妒,心内一凛,面上却挂着微笑,点头道:“好,我去说,爹若是允了就一起去。”
“我就知道姐姐最好了。”如意对她绽放开一抹绚烂的笑容。
吉祥暗自冷笑,最好吗?是最傻吧?所以才会那么相信你,所以才会死在你的手里,不过那都是过去了,前世你欠我的,今生我必定会一点一点,连本带利讨回来!
我最亲爱的妹妹,你做好生不如死的准备了吗?


卷一  薄情转是多情累 第三十章  贾府众人的算计1

贾府,忘忧轩,贾夫人所住之所。
虽已年近四旬,但因为养尊处优保养得宜,所以贾夫人看起来也就三十左右,加上五官秀丽,皮肤白皙,身段丰韵,即便已经有了个十八岁的儿子,却依然风韵犹存。
作为贾老爷续弦再娶的继室夫人,她无疑是聪明的,哪怕心里再恨不得贾富贵这个名正言顺的嫡子死,十六年来,她依然对他疼爱有加,要什么就给什么,对他比对自己的亲儿子贾荣华更好。
所有人都夸她有主母风范,所有人都觉得她把贾富贵视为己出,唯有贾老爷和贾荣华才知道,她这么做根本就是存心把贾富贵养成个败家子,这招名为捧杀。
此时,这一家三口正坐在忘忧轩的里屋,屏退了下人,关着门在里面说话。
贾夫人撕扯着手里的锦帕,满是不甘地说道:“怎么会又失败了呢?这个祸害运气也忒好了。”
今儿贴身嬷嬷回报,说她花钱请来杀贾富贵的杀手碰巧被一个赏金猎人发现,直接擒了送官府领赏去了。
这已经是她派去的第五批人了,也不知是贾富贵吉星高照命不该绝,还是这些杀手不够专业太怂,要么就是错手杀了别人,要么就是倒霉催的遇到赏金猎人或者捕头,没来得及下手就被抓了。
贾荣华蹙眉道:“真会有人的运气那么好吗?我怎么觉得有些不对劲呢?”
“我原也是这么想的,特意找人去调查了一番,结果证明的确是他运气太好,难怪人家都说祸害活千年,现在看来,果然是这个理。”贾老爷没好气地说道。
老吴做事向来稳妥,而且官府中也有贾富贵的人,贾老爷不过是个富商,一不是什么高官,二不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权势人物,他所谓的调查也不过是花些银子探点口风,如何查得出真正的实情呢?
贾荣华思索了下,相信了贾老爷的话,无奈地叹了口气,接着愤愤不平道:“他不死那岂不是要去甄府提亲,让他娶了那位大小姐吉祥?”
贾夫人一听这话,立刻瞪了贾老爷一眼,怒道:“都是你,当年为何给那个祸害定下这么好的亲事?甄府没有儿子,所有的财产以后势必都要便宜女婿,那个祸害娶了她还得了?”
“不是还有个二小姐如意吗?”贾老爷是个怕老婆的,弱弱的回了句。
“一个庶女,怎么能跟嫡女比?而且梧城里谁不知道甄老爷把吉祥当眼珠子疼,肯定会将大半家产给吉祥陪嫁,先不说如意还未及笄,就算她现在出嫁,又能分到多少?”
“当年谁能想到甄老爷会生不出儿子?若是我早知道,这门亲事又怎么会便宜那个祸害?”贾老爷一想到吉祥带来的丰厚嫁妆,也忍不住一阵肉痛,“不过她怎么说也是嫁到咱们府里,使些手段让她把嫁妆交出来便是,就那个败家子,花钱还行,哪里懂得打理店铺产业赚钱?不会威胁到荣华地位的。”
“就是因为他是个只知道花钱的败家子,你怎么知道他不会把吉祥带来的嫁妆拿去败光了?要知道出嫁从夫,相公要用钱,做娘子的哪有不给的道理?”贾夫人白了他一眼,她是女人,自然更懂得女人心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了个败家子,哪里还能守得住自己的嫁妆。


卷一  薄情转是多情累 第三十一章  贾府众人的算计2

贾荣华立刻接话道:“娘说的没错,而且那个吉祥我见过,是个不错的,这样的女子怎能便宜那个祸害?”
“不是说那个吉祥甚少见人吗?你何时见过她?怎么从未听你提过?”贾夫人好奇地问道。
贾老爷也投去疑惑的视线,“没错,连那些千金小姐最爱去的茶会和诗社她都从不参加,也不曾听说她与哪家小姐交好,你会不会是认错人了?”
要是吉祥听到这话,一定会大声喊冤,怎么说得她跟得了自闭症的宅女一样?
她不去诗社是怕自己忍不住剽窃后世的诗词,太过高调招人嫉恨;不去茶会,是因为跟那些被三从四德毒害甚深的女子没共同语言;没有手帕交,是因为现代时她有过被好友挖墙脚的经历,她可不想防火防盗防闺蜜。
贾荣华那天在茶楼见着吉祥后,回去就找人调查了一番,确定那个清冷如菊的女子便是吉祥,原本他就想打甄府家产的主意,在见了吉祥后,更加坚定了要破坏这桩联姻的念头。
如此好的一个女子,凭什么便宜贾富贵那个早就该死的败家子?
“爹,我没有认错人,的确是甄府大小姐吉祥,那天原本我有机会结识她,她对我印象也不错,谁知道那个祸害突然出现,搞砸了一切!”想到当日的事,贾荣华便恨得牙痒痒的,若不是他,自己跟吉祥一定会有个很好的开始。
在贾夫人眼里,自家儿子是最优秀的,不单相貌俊朗,而且颇有才学,又懂得经商之道,吉祥会喜欢上他无可厚非,若是两人能进一步,依照甄老爷疼爱女儿的程度,必定会悔婚,到时候贾荣华娶了吉祥,那就皆大欢喜了。
没想到这么好的机会,竟然被贾富贵破坏了!
她当即怒声道:“这个祸害,早知今日,当年我就不该留下他!”
贾老爷忙咳嗽了两声,压低声音道:“夫人,莫说气话,谨防隔墙有耳。”
“怕什么?我早就让人守着了。”贾夫人瞪了他一眼,“就是你这前怕狼后怕虎的性子闹的,要是早听我的话,当年那个女人怀孕时就下手,不就什么事都没有了?”
贾老爷被她这一番话说得脸色青白交加,但长久以来养成的惧妻习惯,让他无法辩驳,只得讪讪地移开头不说话,但眼里却划过一抹阴霾。
“荣华,既然那个吉祥对你有意,你何不趁热打铁,只要她迷恋上你,一切不就迎刃而解了?”贾夫人看着贾荣华,说道。
贾荣华苦笑着摇摇头,“她好歹是未出阁的千金,哪里是说见就能见的,我总不能跑去甄府见她吧?”
也对,男女大防,哪里是想见就能见的,贾夫人无奈地叹了口气,接着眼睛一亮,道:“明天晚上不是有庙会吗?女儿家素来喜欢这些,没准儿你能遇着她呢?”
“那我明晚去碰碰运气好了。”贾荣华点点头,狭长的眼睛微眯,开始盘算起来。


卷一  薄情转是多情累 第三十二章  命中注定的相遇1

吉祥禀过甄老爷后,老爷子同意了姐妹二人去逛庙会,但亦指派了六名健壮的家丁跟着,毕竟庙会上人多拥挤,而且什么人都有,若是被人冲撞了,或者遇着登徒子就不好了。
第二日傍晚,太阳刚落山,如意便带着丫鬟红儿,心急火燎的来到吉祥阁。
刚一进门看见吉祥,如意便原地转了个圈,笑嘻嘻地问道:“姐姐,你看我这身装扮可好?”
此时正是五月初,天还没开始热起来,晚上出门还是有些凉意的,所以今日她着一件淡色的及地纱裙,外套玫红锦缎小袄,一条银色缎带围在腰间,长发用一支红玉珊瑚簪子挽成了坠月髻,在发髻下插着一排挂坠琉璃帘。
玉颜上画着清淡的梅花妆,殊璃清丽的脸蛋虽还青涩,却已显出丝丝妩媚,特别是那盈盈一握的纤腰,和已经开始挺翘的臀部,无一不在预示着她若再成长几年,必定是个妖艳勾魂的女子。
但因为她才十三,还未完全长开,这样艳丽的装扮不但不为她加分,反倒添了几分俗气。
只是这些吉祥是不会提醒她的,穿成这样不就是为了勾搭男人吗?最好能遇到贾荣华,让这对奸夫淫妇提前勾搭上,这样才能方便她报仇。
她早已想好了,这辈子她一定要让如意嫁给贾荣华。
你不是爱他吗?你不是为了要嫁给他连亲姐姐都杀吗?那就成全你好了,等到你们成了夫妻,再让你尝尝被最爱的男人,被你的枕边人算计和背叛的滋味!
收敛心思,小心地藏起眼底的仇恨,吉祥拉起她的手,笑着道:“很漂亮,我们如意今天一定会迷死不少公子。”
“姐姐你笑话我!我还小呢。”如意不依地嘟起嘴,脸上却腾起红霞,眼里的骄傲和期盼更是藏都藏不住。
“妹妹,你先坐会儿,姐姐去换身衣裳就走。”说完,吉祥便领着荷儿往内室而去,转身的一刹那,她的嘴角扬起一个讥讽的弧度。
梧城的庙会一年一次,都是在五月初举办,每年的这一天,云华寺这里便人山人海,信徒自去寺庙里斋戒礼拜,而普通民众则在周边的集市里逛,不但有很多商贩摆摊,还能看到花车出游和杂耍。
因为云华寺靠近云河,所以还会有不少人在河边放河灯许愿。
载着姐妹二人的马车在集市附近停了下来,一身素净浅蓝色长裙的吉祥率先下车,着玫红色小袄的如意则被红儿搀着,从另一边下来,看着那灯火通明的热闹集市,漂亮的大眼睛里闪过一抹激动和欣喜。
这还是她第一回来逛庙会,前几年都因为年纪太小,而吉祥又不爱凑热闹,所以甄老爷不同意她单独出门,今儿可算是能来逛逛了,叫她如何能不激动?
“你们几个跟紧二小姐,机灵点,莫让人冲撞了。”吉祥对着三名家丁和红儿吩咐道。
“是,大小姐请放心。”三名家丁和红儿领命,小心翼翼而又警惕地围在如意身后。
另外三名家丁则跟着她,莺儿站在她左手边,因为跟着的人要是太多过于打眼,所以荷儿自愿留在府里,把这个机会让给喜欢看热闹的莺儿。


卷一  薄情转是多情累 第三十三章  命中注定的相遇2

如意是第一次逛庙会,加之年纪尚小好奇心重,所以拉着吉祥的手拼命往热闹的地方挤,直吓得几名家丁如临大敌,面色发白,生怕遇着个不长眼的,冲撞了这二位主子。
恰巧一个卖糖葫芦的老翁走过,如意眼睛一亮,撒娇的摇了摇吉祥的手,指着糖葫芦说道:“姐姐,我想吃那个。”
吉祥笑笑,给了莺儿一个眼神,莺儿了然,唤了名家丁,给了他一枚碎银,让他买几串糖葫芦来。
家丁很快便回来了,递给莺儿四串糖葫芦外加找回的铜钱,如意立刻伸手抢了两串过去,眉开眼笑道:“这两串是我的。”
吉祥自己则跟莺儿分食了剩下的两串,听到如意的话,她不着痕迹的看了一眼眼露渴望和遗憾之意的红儿,笑着道:“少吃点,这东西吃多了坏牙。”
“无事,难得吃一回,一串可不解馋。”如意似乎很喜欢糖葫芦那酸酸甜甜的味道,虽然吃相还算文雅,但眼睛已经舒服的眯了起来。
吉祥没有再说话,而是优雅张口咬下一枚山楂果,随即眉头微蹙,说道:“糖裹得多了些,有些黏牙。”然后将糖葫芦递给红儿,“便赏给你吃吧。”
红儿也不过十二岁,还是个贪图口腹之欲的小姑娘,自然是喜欢这类零嘴的,原本见自己小姐占了两串去,已经没机会吃了,没想到大小姐却赏了自己一串,当即福身谢过,面带喜悦的接过糖葫芦,小心翼翼而又幸福的咬起来。
如意见自己的贴身丫鬟竟然二话不说便接了吉祥的赏,心里有些不舒服,斜睨了她一眼,嗤道:“真是个没见过市面的。”
红儿一愣,随即委屈的低下头去,吉祥见状,笑着拍了拍如意的手,替她解围道:“不过是个小丫头,喜欢零嘴儿不稀奇,莺儿可比她贪吃得多。”
刚解决完糖葫芦的莺儿一听吉祥说她贪吃,立刻嘟嘴道:“小姐,奴婢哪有贪吃?”
“明明是一起买的糖葫芦,偏就你一人吃完了,这还不是贪吃吗?”吉祥用锦帕掩唇,眼带笑意的看着她。
“奴婢……奴婢只是吃得快了点。”
“吃出味儿来了吗?”
“小姐,你当奴婢是猪八戒吃人参果呢?”
这个时空没有《西游记》这本书,但吉祥曾经跟如意和几个丫鬟说起过里面的故事,只说自己是在某本杂记上看到的,府里人都知道她喜欢看书,所以也没往别的地方想。
莺儿的话一说完,如意便先笑了,指着她,乐不可支道:“这可是你自个儿承认的,莺儿,敢情你还有个名字叫猪八戒啊?”
“小姐!”莺儿被打趣得满脸通红,偏又不能反驳如意,只好哀怨地看着吉祥,小嘴嘟得都能挂酱油瓶了。
“好了好了,不逗你了。”吉祥安抚地拍了拍她的头,指着不远处卖河灯的地方,“去买几盏河灯放着玩儿吧。”
莺儿本就是贪玩的,一听这话,也不恼了,立刻笑眯眯地谢过她,快步往卖河灯的摊位走去。
如意这时已经将糖葫芦吃完,用锦帕优雅的擦了擦嘴后,蹙眉道:“姐姐,你对这丫头也太放纵了些,怎么说你也是主子,哪有做奴婢的不守着主子,反倒自己去玩的道理?”
“莺儿性子活泼,不必拘着她。”吉祥笑着答道。
“那是姐姐你性子太好惯的,要我说,做奴婢的就得有做奴婢的样子。”如意摆出主子架势,带着威慑看了红儿一眼,“红儿,你也想去放河灯吗?”
“奴婢陪着小姐就好。”红儿哪里不懂她眼神之意,立即躬身答道。
如意满意的点点头,然后看向吉祥,面带几分骄傲道:“姐姐,看见了吧?做奴婢的就该像红儿这样才对。”
吉祥不置可否的笑了笑,并未辩驳,她可没有忽略红儿眼里一闪而过的怨恨。
方才买糖葫芦时她就知道家丁必定会买四串回来,因为一般来说这类零嘴只有女子喜欢,在场的女子刚好四位,通常能跟在主子身边的都是得宠的大丫鬟,有好吃的主子也不会吝啬分丫鬟一些。
只是她太了解如意了,这姑娘骨子里极其自私,前世红儿就曾经私下跟别人抱怨过主子小气,只是那时候她疼爱如意,听不得有人说自己妹妹不好,于是教训了红儿一顿,让她不许在后背议论主子。
有了前世的经验,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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