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后,留给她的东西,到最后竟只剩下这座小岛了。
自从种了杨梅树之后,也没怎么打理,只请了个两个老人家在这里看着罢了。
后来周时凝从国外回来,知道有这座小岛,觉得岛上的植物还可以赚些钱。便重新请了有经验的中年人,把这杨梅园好好地打理,到了收获的季节,又找了可以帮忙销货的客源。楚书就从旁学着,未了将账目一算,除了成本人工费用等,竟赚了三、四万块钱。
这是楚书再未想到的,一时兴高采烈得快要飞起来了。
周时凝见不得她那轻狂样,啐她:“当真是没见过世面的孩子!好歹你爸也开了那么大一个公司,怎么到了你就成了个榆木脑袋了。这些钱算什么啊,不过些微小利。我还想着将杨梅酿成了酒,那时赚的钱更多呢。”
楚书一想也是,杨梅收获的日子太短了,又不好保存。碰到不好卖的年份,只等着烂成渣了。如果能酿成酒的话,那些顾虑都不存在了。虽然说酿酒什么的她不懂,但是有时凝姐在,有什么事情是成不了的?
谁知不久之后,周时凝就荣升为衡安集团大中华区的CEO了,每天忙得跟个陀螺一下,哪里有空再管她的事。于是酿酒的事情就这么耽搁下来。
眼看着今年就毕业了,楚书打算毕业后就研究一下酿酒的事,学习学习怎么做生意。
这天,有客户要来杨梅园拉货,楚书便赶到甘林岛那边帮忙。
林琪每年也会来帮忙的,今年也不例外。按她的话说:“有免费的杨梅吃,我又不傻,为什么不来?”
楚书就笑话她:“小心到时候你牙酸得豆腐都咬不动了。”
几个临时请来帮忙摘杨梅的工人听了这些打趣话,笑得不行。
正忙着,陆恬又给她来了电话,听说了楚书的杨梅园,也要带人来帮忙,这下子人就更多了。
林琪没听过陆恬的名字,就问她:“谁是陆恬?”
楚书哑然失笑,瞧她这记忆,竟然忘记了告诉林琪关于陆恬的事。于是笑着说:“她呀,是瑞英哥的女朋友,我跟她私底下见过好几次面呢,昨天我身上穿的那条裙子,就是她给我买的,我说不要,她就生气,非要买下来。她给我的印象是个非常热情的女人,很好相处的,等见了面你就知道了。”
林琪也是认识张瑞英的,听说他有了女朋友,很是惊奇:“没想到花花公子也有定性的那天,真是难得。”
一说到这个,楚书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林琪,有件事憋在我心里好久了,我还想着哪天找个时间跟你说一下,问问看你的意见,看看事情到底要怎么处理才好。哪知我记性不好,每次见了你都忘记提这件事了。”
林琪是个八卦心重的人,听到这句话,知道有故事,哪里还忍得住,连连催促她:“快说,快说,择日不如撞日,你快告诉我吧。”
楚书看看周围,觉得现在不是谈事情的时机,便说再找机会吧。
林琪看她不说,就私自猜想方向,问说是学校的事,是家里的事?最后居然给她猜着了:“你不会说的是关于陆恬的事情吧?”
楚书吓得看看周围,挤眉弄眼地示意她噤声。
林琪就奇怪了:“为什么这么神秘,她还能是妖怪变的不成?”
经不住林琪的软磨硬泡,楚书只好把林琪拉到远处,将她曾经看到张瑞英和男人舌吻的事说了出来。这事憋在她心里已经好几个月了,从来没对人吐露过半个字,现在说出口,心里才舒坦了。
说完后,见林琪也是和她当初发现这个秘密时一般傻愣的模样,笑着推了她一下:“你快说说,这件事我应不应该告诉陆恬姐呢。唉,如果瑞英哥真的喜欢男人,我告诉了她,也好让她有所防备啊。可是,瑞英哥对我这么好,我无端端地出卖他,心里还真不安呢。”
林琪被她一推,这才回过神来:“楚书,你没有骗我吧,你说瑞英哥他是。。。。。。”说到这里,显然是不好意思说下去。
楚书也不是很懂:“我不知道啊!如果他是那个,怎么现在和陆恬相处得好好的呢?我真是不明白。”
林琪“啊!”了一声,说:“我知道了,他是个双性恋,男的喜欢,女的也喜欢。”
楚书白了她一眼:“这个我也猜到了,还用得着你说?我只是不知道,应不应该把这事告诉陆恬姐。”
林琪说:“你傻呀!你也说了,他们俩个处得好好的,你现在忽然把这事说出来,不是让他们两个生了嫌隙了吗?不要太多事了吧。”
楚书深表赞同,等陆恬来了,果然不提这件事。
陆恬来到杨梅园,看到千个万个深红色的梅杨果挂在树枝间,一丛又一丛,累累坠坠,不由得垂涎欲滴。摘了一个放到嘴里,唇间舌里同时沾满了鲜红的汁水,甜津津的同时又带着一点点酸味,不由得赞了一声:“好吃。”
楚书笑嘻嘻地说:“我这里别的没有,杨梅倒有挺多的。既然你觉得好吃,那就带一些回去,就当作是你过来帮忙的谢礼!”
陆恬谢了她一声。
每年杨梅成熟的时候,楚书都要给各个亲朋好友送上一些。因此装杨梅的篮子早就准备好了,这时拿出来,给林琪和陆恬两人装上一篮子。又想张瑞英和李凌的也可以让陆恬带过去,遂也准备了他俩个的。
正忙着装篮子,陈美琳给她来电话了,原来是询问她有没有和宁杨约好的事。她不想让陈美琳担心,就说快约好了。挂了电话之后很是头疼,一边寻思着可行的办法,一边把树上的杨梅摘到篮子里。
一把把大似桂圆的杨梅红艳欲滴,青翠的绿叶夹杂在其间。楚书忽然心思一动:不如借着给宁杨送杨梅的由头,哄他高兴了,趁机向他提出邀约,想来他也不好意思拒绝。
陆恬知道楚书要给宁杨送杨梅,笑着说:“是该送给他,那天宴会上,你喝了那杯葡萄酒后,倒在人家怀里,就是不肯撒手呢。幸好宁杨也不生气,还将你抱到楼上的客房里。就为着这事,你也应该好好地向他道一声谢啊。”
宴会那天的事,楚书只知道自己误喝了李凌下了安眠药的葡萄酒,她倒在宁杨怀里的事是不记得的。事后,张瑞英怕她尴尬,就没有告诉她。陆恬以为张瑞英跟楚书说过了,自己也没有再提起。这次她无意中透露出来,让楚书很吃惊:“什么?我倒在人家怀里?”
陆恬原以为楚书知道的,但见她这么问,显然是不知情的,不由得惊愕:“难道瑞英没有跟你说过吗?”遂将当晚的发生的事原原本本地说了出来。
楚书不听则已,一听之后双颊霎时飞红,又是羞又是窘。偏偏林琪还来打趣她:“行啊,楚书,我还不知道原来你那么擅长对人家投怀送抱呢。”恨得楚书想要在地上找条地缝钻才好。
陆恬也想打趣两句,见楚书这么样,倒不好说什么了。
☆、第十一章
在出发之前得知前事,楚书挺不好意思的,想要不去吧,又帮不了陈美琳的忙,况且,就像是陆恬说的,别人那天好心帮她,她好歹要当面跟人家道声谢才是。
楚书和宁杨虽然聊过几次,但是话题只停留在表面,并无深层次的交流,所以连宁杨公司叫什么名字位置在哪都不知道。好在陆恬知道,应她的请求,把她载了过去。
为了不打扰别人的正常工作,楚书打电话给宁杨的时候,特意说会在下班的那个时间到他那里。
陆恬把楚书送到目的地之后,自己就开车走了。
楚书下了车,又给宁杨打了一次电话。这时离下班的时间大概还有5分钟,她只道还要再过一会儿宁杨才会随着下班的人流出来,没想到人家已经等在那里了。
宁杨因楚书的游泳课程结束后,两人减少了见面的机会,正烦恼着,她忽然打电话过来,正是求之不得。因此,早早地到楼下来等着。她一下了车,他就看到了,走过去,笑着问:“今天怎么过来了?”
楚书举高手中的篮子,说:“过来给你送些杨梅,自己家里种的,不知道你喜不喜欢吃。”
宁杨接过她递来的篮子:“收了你的东西,看来得请你吃饭才行啊!”
这话说到楚书心坎里去了,她也正想找机会跟他好好聊聊,到时候趁机向他提出邀约,不就可以把陈美琳的事搞定了吗?连忙点头:“好啊,好啊!不过不是你请客,是我请客才对?”
宁杨不解:“为什么?”
楚书不好意思地说:“听说上次在宴会上,我在你面前挺失礼的。好在你大人有大量,没有在意,最后还把呼呼大睡的我抱到楼上的客房里。所以,为了表示我的谢意,这顿饭应该是我请才是啊!嗯,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请你吧。”
宁杨微微一笑,他提出请客只是为了能与她单独相处,至于是谁请的客,又有什么关系?他笑着说:“那我就不客气了,不过去吃饭之前,请允许我把这些杨梅拿回家放到冰箱里吧,不然热天里很容易坏掉的。”
“也好。”
楚书跟着宁杨去取车,没走一会儿,就到了停车场。宁杨的车子是一辆白色的保时捷,楚书看不懂品牌,也不知道车子价值几何,但她一看到车身,就笑着说:“原来你的车子是白色的,我最喜欢白色了。”
宁杨嘴角微扬,打开车门,坐到了驾驶座上。楚书也跟着上了车。
车子缓缓驶出,离开公司楼下的停车场,驶入公路的车流中。
这时已经到了下班的高峰期,马路上车流如织。车子开到一个十字路口,在红绿灯前停下。
等红绿灯的过程中,楚书笑着说:“其实我今天之前并不知道宴会那天发生的事,我醒过来后,只记得当时昏昏沉沉的,其他的什么也想不起来。如果今天不是陆恬姐偶然提了那么一句,恐怕我到现在还不知情呢。对了,后来在游泳学校的时候,你怎么也没跟我说一下呢?”
宁杨微笑着看了她一眼:“只是件小事情罢了,我也没帮到什么忙。”
楚书立刻赞叹:“原来你是为善不为人知啊!”又揶揄说,“那天在游泳学校你再见到我时,我居然不记得你了,那个时候,你是不是在想:啊!这个女人,好歹我也帮过她的忙,她居然连认都不认得我了,真是可恶!”
她学起宁杨说话的声音,惟妙惟肖的,逗得宁杨哈哈大笑,连绿灯亮了都没看到,后面的车子等得不耐烦,频频按了喇叭,他这才清醒过来,缓缓启动了车辆。这样一来,楚书倒不好意思再开口说话了,生怕让开车的宁杨分了心。宁杨见她沉默下来,主动开了话头,楚书有问有答,只是不敢再开玩笑了。
大概开了半个多小时,才到了宁杨公寓楼下。
宁杨停了车,一边解开安全带,一边问她:“你要到我家楼上参观一下吗?”
楚书好奇心忽起,滴溜溜的眼珠子在眼眶中转了一圈,甜甜地笑着点了点头。跟着宁杨进了电梯,到了二十九楼。宁杨按下密码,打开大门,请楚书一起进去。
“你随便参观一下吧。”宁杨说了这句,就自己去厨房,放杨梅进冰箱。
楚书在客厅里走了一圈,这栋楼的公寓,每一层就只有一套房子,因此房间非常的宽敞。而宁杨的住处装修风格很是居家简洁,这一点和周时凝所住的公寓有异曲同工之处。楚书也不喜欢房子装修得贵气逼人的豪华,因此挺赞同宁杨的审美水平的。
宁杨放好了杨梅,这才从厨房出来,刚好看到楚书在客厅好奇地打量那些摆设,笑着走过去问她:“是不是觉得我家里太过简单了。”
楚书忙摇了摇头:“没有啊,我觉得挺好的,真的。”说着举首指着天花板说,“那盏水晶灯吊灯好漂亮啊!”
宁杨抬头看了看:“你如果喜欢,我可以送一盏给你啊。”
她只是想赞美他有品味,拍一下马屁而已,并不是想让他送东西啊。忙摇了摇手:“不用,不用!”又说,“这房子那么大,就只有你一个人住吗?你不和爸爸妈妈一起住吗?”
宁杨只说了一句“我都那么大了”,潜台词就是说都成年了,没必要一定要和父母一起住吧。楚书听懂了,心想:“美琳说的果然没错,他对亲情确实是挺淡薄的,如果我父母还在世,不管长到多大,我都一定要跟爸爸妈妈一起住。”
现代人都不喜欢和自己的父母一起住,她曾经就这个问题和林琪讨论过。
林琪说:“你因为父母亲不在了,想念他们,所以才想跟他们一起住。如果你像我一样,巴不得立刻逃离他们的魔掌呢。”
“我一定不会。”这是她的回答。
林琪狡猾地眨眨眼:“你这么想要跟父母亲一起住,不如早早地结了婚,这样就可以和老公的父母一起住了。”
她只是在开玩笑,楚书却当真了,觉得这主意的确不错啊,结了婚之后,男方的父母不就是她的父母了吗?可是认真想了一想,又觉得不对:“他们又不是我亲生的父母亲,我才不要和他们一起住,这事想想都有点害怕。”
难道真的是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得到的永远都不懂得珍惜?
宁杨上楼换了身休闲装下来。
即使是简单的休闲装,他也能穿得很有范。
楚书“哇”了一声,竖起了拇指赞他:“你身材好得可以去当模特了。”
宁杨见她夸赞自己,立即心花怒放。楚书达到了目的,心里也暗爽,思索着等会儿到了餐厅,是应该餐前还是餐后提出邀约。
楚书带宁杨去的那家私人餐馆,离她住的处所很近,她身上带有周时凝给她的会员卡,不用担心付账的问题。
餐馆环境很幽雅。宁杨一进去,看到里面的顾客都是衣饰整齐,男的西装笔挺,女的裙子礼服,暗暗后悔自己出门前把西装脱了。楚书自己身着蓝色的衬衫,底下是白色的百褶裙,和这里的女客相比,也不算得体。
侍者一见他俩进门,立刻迎了过去,“真是不好意思,两位。我们这里要穿正装才能来用餐的。”
宁杨看了楚书一眼,神色顿时很尴尬。楚书微微一笑,刚想开口,西装笔挺的领班刚好从这里走过,瞥眼见到这一幕,忙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