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开不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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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不多时-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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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这么科幻的名字!”沈宁攸赞叹道。
  “科幻?”马超和孟甜异口同声的问,对她这个形容词表示不解。
  “星座里有那么多星星,天上的星星又都离我们那么远,如果想要拥抱大熊座,那岂不是要耗费几亿光年,而且还要坐宇宙飞船。”
  听沈宁攸这么说,刚才一直忙于创作,无心理会马超对自己露骨“褒奖”的庄莘,注意力一瞬间转移到了这边,搭话道:“不错,想象力丰富,像我□□出来的!”
  “沈宁攸同学,你该不会是科幻电影看太多了吧?那不叫科幻,应该叫梦幻才对,而且这首歌是根据大熊座的希腊神话,讲述一段母子情深的故事。而且,这名字明显很温暖很煽情,还很。。。。。。”孟甜说到一半,忽然转头小声对沈宁攸说:“还很少女系。”
  说完,两个人哈哈大笑。
  然后,孟甜面带陶醉之色地说:“不过,我最喜欢的是。。。。。。”她在心里哼唱了出来。
  “什么?”沈宁攸问她。
  “呃,没有,没什么。”
  那是她第一次见到庄莘,在酒吧,庄莘坐在她对面弹唱的那首歌——《春泥》。?

☆、(十一)

?  那首曲子第二天就改好了,不得不佩服庄大帅哥的创作才华。
  庄莘在例会上把曲谱配上歌词发给大家,然后还现场亲自演奏了一遍。
  不是蓝调,只是一首普通的流行音乐,但是很好听。
  毫无悬念,与往年一样,经吉他社自己的乐队演唱,庄莘的那首歌,在那一届的原创歌手大赛上稳拿了第一名,虽然沈宁攸没能上台和他们一起表演,但她也坐在台下替他们狠狠激动了一把。
  沈宁攸曾经傻乎乎地问庄莘:“莘师兄,为什么你能弹得那么好呢?”
  “四个字,熟能生巧。”庄莘说。
  “我也一直很喜欢吉他,为什么就是怎么也学不好?是不是我太笨呢?”她迷惑。
  “不是你笨,而是因为,你只是喜欢,却不是爱。”庄莘很认真地看着她说。
  那天,她告诉自己,接下来一定要努力把吉他学好,她要证明给他看,她不只是喜欢,而是真的会爱上。
  时间过得很快,不知不觉就到了十月中旬,吉他社已经陆续开展了十几次大大小小的活动和内部培训。
  期间,校内校外、社办内外出出入入,孟甜和庄莘并没有表现出像情侣般的亲密。
  足以证明,他们并没有在一起。自然而然,学校的流言也就传不下去了,宁宁也终于彻底放心。
  我真替她高兴,看来首战告捷,诱敌阶段计划已基本成功,我军已深入敌后。接下来就需要我这个资深特工出动,在外缘挑起事端,给他们加点猛料,让敌人主动出击,然后逼其就范。
  自从那次比赛获奖以来,沈宁攸就整天缠着庄莘,教她作曲写词。庄莘说自己收费很高。沈宁攸就说,那作为酬劳,我把饭卡压在你这,你随便刷,或者你想吃什么,随时跟我说,我去帮你买。
  她还真是虔诚的求道者啊!
  不过,俗话说得好,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短,庄莘哪敢使唤这位大小姐,保不准什么时候一个不高兴,要他吐出来还回来。
  一大早,沈宁攸刚到社办就拉住庄莘,“莘师兄莘师兄”地凑到他面前,拿出一张纸,嬉皮笑脸的坐在他对面。
  “我们昨天上希腊神话课,老师留了一个作业,我写了一整晚,莘师兄,我读给你听一下,你看我写的怎么样?”她脸上一副“此作品很值得期待”的表情。
  “要认真听认真听哦!”看庄莘面向自己坐好,她才开始读:“这个故事的名字叫做《第七根肋骨》。这一天,骑士和公主幸福的在一起了,骑士牵着一匹白马,公主坐在马背上。。。。。。”
  “停停,等一下!”庄莘立刻打断,表示需要确定自己刚才听到的内容:“骑士,牵着白马?公主,坐在马背上?”
  “怎么了?这有什么问题吗?”沈宁攸一副不解的表情。
  “骑士,不骑马,干嘛牵着?”庄莘看着她的眼睛,向作者提出质疑:“还有,坐在马背上的不是唐僧吗?”庄莘冲她挑了挑眉。
  “谁说的?骑士为什么不能牵着马?公主为什么不能坐在马背上?”沈宁攸瞪大眼睛反驳,不许他故意捣乱。
  “恩,绝对是唐僧!”
  “是公主!”沈宁攸冲他瞪眼。
  “好好好,是公主,你继续!”
  “那你别捣乱,仔细听!”
  庄莘做了个OK的手势。
  她继续读下去:“树林里阳光明媚,鸟语花香,忽然,一阵风吹来——”
  “诶,停停停!”庄莘再次打断她。
  “又怎么了?”
  庄莘拿过她手里的作业本,扫了一眼,皱眉:“森林里,阳、光、明、媚。森林里?”庄莘重复了一遍,抬头看了沈宁攸一眼,用眼神嘲笑她,意思是你很没常识,接着继续指正道:“还有,神话的开始,公主就和王子幸福地在一起了,这不符合科学!”他脸上写着“别逗我了行吗”,说完站起身来表示听不下去了,顺手拍了拍作者的脑袋。
  “等等等,不许走不许走,你听我读完!听我读完再发表评论,ok?”沈宁攸拉他坐下。
  “好好好,您继续您继续!”庄莘无奈。
  “公主被恶魔抓走,如果骑士要救出公主,必须要拿一样东西作为交换。那样东西,就是他身体左侧的第七根肋骨。王子没有犹豫,砍下了肋骨,交到了恶魔手里,公主得救了。后来,失去肋骨的骑士,受到恶魔的诅咒,身患重病,生命垂危。梦里,他梦到一个女人守在自己的床边哭泣,那个女人自称是他失去的肋骨,也是他前世的情人。前世她死后曾经在上帝面前恳求,希望今生继续陪伴在他身边,上帝答应了,她牺牲了一世投胎做人的机会,变成骑士的肋骨,时时刻刻陪在他身边。她对骑士说,她会帮他摆脱恶魔的诅咒,只是这样自己将再无投胎转世的机会,也就从此再无法回到骑士身边。她说她是来和骑士道别的,要他在她离开之后好好照顾自己,希望他和公主可以幸福地在一起,天长地久。然后,她牺牲了自己,成全了骑士和公主。”
  沈宁攸一口气把这个故事读完,抬头着看庄莘,满心期待地等待他的评价。
  而彼时,庄莘正在目不转睛地看着她。
  两人四目相对,好几秒,庄莘才醒过神来,问她:“没了?”
  “恩,没了。”
  “为什么结局会是这样?”庄莘略有所思地皱眉。
  “怎么了?”
  “怎么是个悲剧啊?”
  “你觉得这故事是个悲剧吗?”
  “当然是悲剧!你看,恶魔没有被除掉,王子又失去了自己的肋骨,终身残废,多可怜。”
  终身残废?什么思维啊这人!
  “是悲剧没错,但是你不觉得第七根肋骨很可怜吗?”
  庄莘看着沈宁攸,忍住内心想要大笑的冲动,故作感动状,一字一顿附和着说:“恩!真、的、很、可、怜。。。。。。”
  《圣经》上说:上帝趁亚当睡着之时,从他身上抽出一条肋骨,创造了夏娃,从此繁衍了人类。他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也从此,男人身上就少了一条肋骨。男人只有寻到属于自己身上的那条肋骨,才是完整的。
  沈宁攸对于庄莘这个无法领会文学内涵又亵渎作品的无良读者,很是无语。她冲庄莘做了一个鬼脸,庄莘狠狠弹了她脑袋一下,又补了一句:“你该不会是从《安徒生童话》,或者《伊索寓言》里抄的吧?”
  “讨厌!”
  沈宁攸回去对我说起这件事,我瞬间脑子里灵光一闪,biubiubiu想出一条妙计。
  那个周末,刚好是“光棍节”,早就定好了社团聚会。晚饭过后,我兴致勃勃地提议,不如大家一起做个游戏。马超问有什么好玩的,我推荐了一个最近网上很火的游戏,叫做“盲人摸象”。好几个社员都说知道那个游戏,很好玩。
  所谓“盲人摸象”就是:一个人扮演盲人,一个人扮演大象,盲人要根据抽到的字条,蒙上眼睛找到大象身上的某个身体部位,字条上的题目难度越大越好。
  我自告奋勇去写惩罚字条。
  在我的指导下,游戏有序进行,几局下来,大家都玩得不亦乐乎。
  第一局马超毫无悬念的中招,另一个没抢到凳子的是孟甜。孟甜扮演盲人,马超扮演大象,抽到的题目是:小蛮腰。
  看到这个题目,大家直接笑翻,学长刘艺差点坐到地上,孟甜调皮地问:“超哥,我想请问一个问题,你有腰吗?”
  “这谁写的?”马超哭笑不得。
  “美美,你太神了,这简直就是为社长专门准备的!”有人幸灾乐祸大叫道。
  第二局中招的是两个男生,都是新生,抽到的题目是:鼻子。
  题目很简单,一下就找到了。
  第三局抢凳子的时候,有两个人为了抢一把凳子,鹬蚌相争,最后我渔翁得利。那两个人,一个是沈宁攸,另一个是庄莘。
  马超见状,立刻带头叫好,其他人也跟着起哄,都等着看好戏,叫他们快抽快抽。
  庄莘看了沈宁攸一眼,用眼神示意她,女士优先。
  然后,沈宁攸把手伸进我捧的盒子里,抽到的题目是:第七根肋骨。
  蒙上眼睛之后,沈宁攸小心翼翼、认认真真地开始了“找肋骨”的旅程,边找还边自言自语道:“第一根,第二根,第三根,第四根——”数到一半她忽然大叫一声:“哎呀,要从上面开始数,还是从下面?”
  “我说宁宁同学,你是不是傻?”孟甜嘲笑道。
  “快点,是不是想占我便宜?”受刑之人庄莘调侃道。
  “别动!我很认真哦。”沈宁攸倒是一本正经,不过,她忽然发现一个事实:“告诉你一个坏消息,我好像数错了。”
  听到这话,所有人瞬间笑翻。
  刘艺为首的几个男生幸灾乐祸起哄,刘艺诡笑道:“慢慢数慢慢数,不急不急,多数几遍多数几遍,从一到七可以数很久。
  大家又一阵狂笑。
  “一根,两根,三根,四根,五根。。。。。。”终于,半分钟之后,在看好戏者的嬉笑声中,在庄莘的“很痒你快点”的催促声下,沈宁攸终于圆满完成任务,找到了“第七根肋骨”。
  “哎哎,快看快看,宁宁妹子脸都红了,害羞了呦。”站在前面的一个眼尖的学长喊道。
  庄莘转头看向她,她脸上露出掩饰不住的红晕和羞怯,庄莘看着那个傻白甜傻笑。
  沈宁攸后来跟我说,那天她发现了一个秘密:原来,第七根肋骨的位置,是最贴近心脏的地方。
  其实那天,我也发现了一个秘密,如果我不告诉她,沈宁攸绝对不会知道,之前抢凳子的时候,庄莘有意退了一步,所以我才有机会从他手边抢到那个凳子。
  我暗自窃喜,鱼已上钩,宁宁只需坐享美味。真没想到,自己竟然就这样促成了一段美好姻缘。
  那天,庄莘有意让我的事,我没告诉沈宁攸那个猪头,也没告诉她,大帅哥庄莘其实早已经拜倒在“紫霞仙子”的的石榴裙下,我是故意的。我的原则是:既然木已成舟,我这个红娘就应该识相地撤退,让主角自己把握剧情发展的进度和节奏,好好享受只属于他们两个人的恋爱时光。
  之后,宁宁每天还傻乎乎地,所有课余时间都赖在吉他社,围在庄莘左右,莘师兄长莘师兄短地,向他请教练吉他的事,真是个迟钝的猪脑子,我暗自嘲笑那个傻白甜。
  不过,后来看到她的进步之快,我才知道,她当时是发自内心想学好吉他。
  后来,等我年纪大了一些,对男女之间的感情有了更多的领悟,再回想到那段日子,我才明白:其实,沈宁攸和庄莘之间,根本就不需要我这根引线,他们两个人,根本就是天雷勾地火,凑到一起,便可自燃,只是时间的问题。而我,只不过是用了一点催化剂,降低了燃点,加快了他们燃烧的速度。
  后来,大学毕业,他们就开了间酒吧,名字就叫“第七根肋骨”,现在王子和公主的故事,正继续上演。?

☆、(十二)

?  那晚,看到王子和公主丝毫不掩饰的甜蜜和暧昧,我就知道,过不了多久,他们就能幸福地在一起了。
  他们的幸福,令我羡慕不已。
  按照之前我跟傻白甜的“合作协议”,我帮她赢得校草芳心,她要协助我搞定魏蜀。
  可是魏蜀。。。。。。他到底在哪?
  自那次在吉他社迎新晚会上,魏蜀向孟甜告白被拒,已经过去了大半个学期。可是,他作为吉他社主力社员,那天之后,竟一直没有再出现在吉他社的其他活动场合。
  据说,他是资深藏漂,从学期初,就组队往西北一带游山玩水去了。
  终于,在圣诞节前夕的一个下午,我从庄莘和马超的闲聊中得知,魏蜀即将回校的消息。
  我这颗期盼已久的少女小心脏,简直乐开了花。
  两天之后,魏蜀果然回来了。
  在吉他社社办,沈宁攸第一时间打电话给我,告知这一重大喜讯,并播报现场详细情况。
  据宁宁描述,魏蜀整张脸晒得超级黑,着实像个非洲难民。他一回来就抱着吉他,在吉他社大弹特唱,和众师弟师妹逗趣侃大山,还拉着庄大帅哥和他一起唱陕北大秦腔,差点没把吉他社掀开了锅,庄莘都快被他搞疯了。
  太逗了这个人!
  自从黄荆楚有了罗曼陀,在我身上就发生了一件无比神奇的事:在我体内,也许产生了某种奇妙的抗体,我对男人的口味竟一百八十度大转变,我不再喜欢黄荆楚那种阳光型的大男孩,而是逐渐转战豪放派猛男,就是那种有点乡土莽夫般野味儿的24k纯汉子,甚至,不排除那种略带点痞气的胡同串子。
  所以,乍见之际,魏蜀那一副颇具豪放派架势的气场,和他那一嗓子土掉渣的告白,让我激动了许久。这等奇葩可谓百年不遇啊,我料定他一定是一个极有趣的人。遂下定决心,一定要和他扯上点关系,最好是能成为他的正牌女友。
  平安夜那天,作为女生代表,我和宁宁、孟甜提着大包小包,去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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