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写文之路见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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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写文之路见不平- 第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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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概是因为老板娘推荐,女孩虽然不喜欢但还是礼貌的接了过去,前后翻看了一下,最后摇摇头说到:“还是算了。”

    也不怪女孩不中意,这件裙子的颜色先不说,就是样式也跟之前那三件大相径庭。

    之前那三件全是掐腰款,在腰部都有不同的精致小细节,看起来非常漂亮,巨吸引人眼球。

    而萧小梅递出这件呢,却像是一个长款的半截袖,直上直下,没有丝毫曲线特色的样子。

    其实女孩眼光不错,挑的那三件裙子也都很好看,而且黑白色大方百搭,轻易不会出错,但裙子是好裙子,却真心不适合女孩。

    女孩属于腰有点粗的类型,掐腰小裙子把腰一掐紧,女孩的缺点就这样明明显显的给暴露了出来,偏偏这些小裙子腰部还都有特别吸引眼球的小设计,这样一来就把别人的视线给牢牢集中在了她的粗腰上,让女孩看起来颇有种膀大腰圆的感觉,这也是女孩连试三件都不满意的原因。

    而且女孩看起来也就十七八岁的样子,最大也超不过二十岁,萧小梅最不爱看这个年纪的女孩穿黑白,明明是嫩的能掐出水的年纪,穿那么老成持重的简直是浪费青春嘛~

    像是早知道女孩会拒绝,萧小梅一点也不着急,笑着从女孩手里接过衣服,往女孩身前一比,示意女孩看镜子。

    “这件裙子你别看它不起眼,却特别提肤色。”女孩肤色有点偏黄,这样的肤色不好配衣服,万一颜色搭配错误,会让整个人显得暗沉暗沉的,特别不好看,这大概也是女孩选衣服只选黑白色系的原因。

    但萧小梅拿的这件却不会显得难看,橡皮粉不是水粉,橡皮粉是一种很清透的颜色,有点像果冻的感觉,往橘色靠近又不是橘色,这样颜色的粉底擦在脸上都会特别显白,而且还是那种白里透红的健康自然白。

    衣服虽然没有粉底那么逆天的效果,但瞬间提亮肤色的感觉还是相当震撼。

    女孩看着镜中的自己不可置信的瞪大了眼睛,她知道自己皮肤黄,很挑衣服,所以这种稀奇古怪的颜色她从来不敢碰,记得以前她喜欢紫色,买了很多紫色衣服可穿起来却像老了十几岁,被比她小不了几岁的男孩叫“阿姨”,简直是耻辱!

    从此以后她就不敢瞎选衣服了,只敢挑那种绝不会出错的黑白色系,万万没想到啊,她竟然这么适合这种嫩死人的颜色。

    看到女孩发亮的眼睛,萧小梅就知道成了,她把衣服重新递给女孩。

    “去试一下吧!”

    “嗯!”女孩这次再没拒绝,抱着衣服兴冲冲的进了试衣间。

    等女孩再出来的时候,可着实惊艳了一把众人。

    原本是直上直下的桶状衣服,因为有了丰挺胸部的支撑,在腰部那里就有了一点曲线,又因为是直上直下的桶状衣服,腰部那一点点曲线就让人显得尤其婀娜。

    最最关键的是,女孩的腿简直太漂亮了,又长又白还特别直,裙子在膝上十二三公分处,水果粉的颜色称着白皙的大腿十分有光泽,又因为裙子没有多余装饰,半分也没有喧宾夺主,反称着女孩光彩夺目,青春十足。

    女孩对着镜子笑出一口整齐的白牙,在自己身上左摸摸右扯扯,似是还有点不信的样子。

    萧小梅就笑着从一个放着少量饰品的柜台上拿出一个长款的水晶项链替女孩带在颈间,晶莹剔透的白色水晶散碎的落在胸前,就有了一种若隐若现的美感,光晕投在其上,衣服的水嫩颜色反映在女孩脸上,娇艳欲滴。

    萧小梅满意了,有一种把娃娃打扮的很漂亮的成就感。

    “你到时候再去买一个同色系的口红,就更好看了!”萧小梅一边看着镜中的女孩说到。

    “好!”女孩立刻回到,她现在对萧小梅的推荐可是信服的很。

    “姐,加上这项链一共多少钱?”女孩继续问到,连身边女伴的意见都没问,就已经决定一定要买了。

    萧小梅笑眯眯的说了一个略贵但却没有贵到离谱的数字。

    女孩立马去拿钱包,连价都没还就直接付了钱。

    付完钱,女孩对着镜子又照了两下,一副怎么也看不够的样子说到:“姐,你帮我把吊牌剪了吧,我直接穿走。”

    “好!”萧小梅笑容满面的拿着小剪子替女孩剪了吊牌,这单生意她挣了不少,不过女孩也不亏就是了,她为自己的服装店定位是中高档,所以进的衣服质地都相当不错。

    又拿出一个看起来很上档次的黑色纸袋,把女孩把换下来的旧衣服叠整齐装进去,这单生意到这里也就算结束了。

    没想到萧小梅刚把衣服递给女孩,女孩的女伴就开口说话了。

    “姐,你们店里有没有适合我穿的衣服?”本来没有购置新衣计划的女伴看到萧小梅化腐朽为神奇的手法也有点按捺不住了。

    这种情况以前也没少发生,萧小梅非常淡定的看了女伴一眼,就转身从衣架上挑了一件裸肩蓬蓬裙递给了女伴,跟刚才给美腿美眉挑的衣服完全不同。

    主要是因为这个女孩跟美腿美眉属于两种截然相反的类型,美腿美眉个高腿长人还瘦,穿那种衣服没有臃肿只显修长。

    可这个女孩却不同,在现在以瘦为美的年代,她看起来有点略胖,个子也矮美腿美眉半个头,但脸蛋圆圆,眼睛大大,皮肤白白,嘴角一笑时还有一对梨涡,是一个很甜美可爱的小姑娘。

    而且萧小梅注意到,女孩的的肩膀曲线流畅,很是漂亮。

    果然萧小梅没看错,换了裙子出来的女孩可爱指数上升了好几个百分点,小小的肩膀肉肉圆圆的,可爱的让人有种想咬一口的冲动!

    不过好看归好看,却没有刚才美腿美眉出来时惊艳的感觉,看起来有哪里不对劲的感觉。

    萧小梅捏着下巴上下打量了女孩两圈,很快就发现问题所在了,是发型。

    女孩梳的是中分,过肩的长发披散,大概是因为现在锥子脸成为主流审美,女孩对自己的圆脸很不喜欢,所以想借头发把脸的两侧挡住,让自己的脸看起来瘦一点。

    思路是对,但问题是不合适啊,这样的打扮简直是掩盖优点放大缺点!对美有执着追求的萧小梅简直不能忍!

    “来来小姑娘,我帮你把头发弄一下。”萧小梅从抽屉里拿出两个螺旋夹招呼坐下。

    女孩非常听话的走到萧小梅前面的椅子上坐下。

    萧小梅也不用木梳,用手在女孩的头顶上轻抓了两下,除了在左侧留了一缕刘海,剩下的头发全在右侧归拢在一起,顺时针拧紧再卷上,拿螺旋夹在发梢处一固定,最后再把那缕刘海用小黑夹卡一下。

    全程不过一分钟,一个甜美的小公主出现了。

    “你的脸这么漂亮,以后不要用头发挡住了!”萧小梅把女孩推到镜前说到。

    “嗯!”女孩看着镜中的自己眼睛都笑弯了。

    最后女孩跟美腿美眉一样,连价都没讲,直接付了钱,而且看两人离开前笑容满面的跟萧小梅挥手道别的样子,就知道,两人以后肯定是萧小梅店里的忠实粉丝了。

    店里其他被萧小梅招进来的店员小姑娘们都满脸崇拜的看着萧小梅,深觉自己哪怕只学到老板的三分功力,这辈子就不会缺饭吃了。

    而围观全程的周母简直是叹为观止,她虽然与萧小梅很是投契,也没有丝毫看不起萧小梅从事服务行业的意思,但受传统观念影响,也是因为对自己的自信,周母心底里还是认为,自己这个“设计师”在时尚领域比萧小梅这个“卖衣服的”要厉害。

    可如今她却汗颜了,深觉自己以前见识少太过浅薄,还是中国有句古话说的对。

    ——高手在民间!

 第132章

    时尚是什么?

    不同的人对这两个字的理解不同,有人认为时尚是奢华,有人认为时尚是混搭,有人则认为时尚是与众不同。

    作为在国际上也小有名气的顶尖设计师,周母一直站在时尚的最前沿,经历了不同的时期,她对时尚的理解也在不停的变化。

    也许是大繁化简,也许是返璞归真,从最初复杂的理解到现在,她已对时尚有了属于自己的、最简单的解读,一个字——美!

    对美的追求才是时尚的终极奥义。

    真正的时尚大师,早不仅仅是需要有学历有资历有名气,这些外界加诸在身上的光环远远比不上拥有一双可以创造美丽的双手,一对可以发现美丽的双眼,一颗可以化腐朽为神奇的七窍玲珑心……

    萧小梅可不知道就这么一会儿,她的形象已经直接被周母拔到了大师的级别。

    她面带歉意的走了过来,说到:“抱歉啊,刚才失陪了!”

    周母连忙摆手,拉住萧小梅的手在她的对面重新坐下,笑着说到,“没事,生意重要,不过我没想到你这么厉害,那两个女孩就跟换了一个人似的,真是让人大开眼界!”

    眼光好会打扮人可是萧小梅最自信的地方,此时听到周母这样夸她,眼睛瞬间笑眯了的说到:“我这也是熟能生巧,刚开店那会儿也是没个头绪,别人进什么我进什么,还老按照流行啊给顾客推荐衣服,那时候生意不怎么好,我是干了好几个月后才渐渐摸出点窍门。”

    萧小梅也算是自主创业的成功典范了,在中龙县知道的人眼中相当励志!

    她刚跟林平结婚那阵可穷了,她父母不满意林平一天天游手好闲不干正事,想把她嫁给她爸朋友的一个的儿子,其实那时她爸她妈也是为她好,她爸的朋友式开饭店的,家里很富裕,但她实在不喜欢那儿子肥头大耳鼻孔朝天得样子,每次遇见萧小梅都能看见他那大大的鼻孔里面支出来的鼻毛,恶心死人了!

    而且那儿子也同样是一天天游天手好闲不干正事,不过是有个能挣钱的爹罢了,与他相比,起码林平长的帅,而且最关键的是知道疼人,那时候林平一个小混混,吃了上顿没下顿,没认识她时,好不容易弄点钱就立刻跟狐朋狗友喝酒抽烟的给折腾光,认识她后,都是先给她买各种各样的礼物,然后剩下的钱才会去跟狐朋狗友折腾。

    那时候家里逼的紧,为了不让她跟林平见面,直接把她给关了起来,她好不容易逃了出来,一咬牙,一没朝林平要彩礼,二没朝家里要嫁妆,就这样自己给自己做主跟了林平。

    新婚小两口一穷二白,别说开店了,连想住在一起都没那条件。

    林平破天荒的放弃了在别人眼里游手好闲,在他自己眼里潇洒恣意的生活,满县城跑了好几天,终于找了份包吃包住的保安工作,萧小梅也同样找了一份包吃包住得服务员工作,新婚小两口就这样硬是分居了三个月,才攒钱租了真正属于他俩的小破房,完成了迟来的新婚之夜。

    后来萧小梅说想租个铺面自己卖衣服,没钱,林平就开始戒烟戒酒戒朋友。

    烟瘾上来的时候抓心挠肝的难受,林平又不是一个意志坚定的人,馋的他上大街上捡人家扔的烟屁股抽,也没舍得再买一包烟!

    酒隐上来了就狂灌白开水,弄的他一趟趟的跑厕所,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肾不好尿频呢!

    想跟朋友出去鬼混就使劲往萧小梅身上黏,没多久林萧就在萧小梅肚子里翻来覆去的打滚了!

    两口子劲往一处使,还有啥事办不成?!

    林萧三岁送进托儿所,萧小梅的小店就开起来了,而萧小梅也争气,挺过了最初三个月只赔不挣的艰难,生意一天比一天好起来,不过一年萧小梅的服装店就成了家里最大的经济来源。

    等林萧上初中时,萧小梅的店更是从商场里搬到了商场外,成为了中龙县少数的几家服装精品店。

    萧小梅生平最得意的事有三:一是帅到爆好到逆天的老公,二是美哒哒萌哒哒的宝贝闺女,三就是这个由自己一手开起来的店。

    如今说起这个,萧小梅连眼角眉梢都飞扬了起来。

    周母看的分明,很是感兴趣的问到:“什么窍门?”

    “其实也没什么,就两个字,搭配!”萧小梅笑着回到。

    店里做销售员的小姑娘们听到两人的话题,都情不自禁的往两人身边凑了过来,竖着耳朵准备偷个师学个艺什么的。

    萧小梅看到小姑娘们的动作也不恼,她就是从这阶段一步步走过来的,看到像她当初一样,好学而又勤奋的年轻小姑娘很是喜欢,因此此时就带着点指点的意思把说话说的更细了:“想穿衣服好看最重要的就是搭配!而且不仅仅是上衣搭配下衣,下衣搭配鞋子这种衣服本身之间的简单搭配,更重要的是衣服与人的搭配……”

    “穿衣打扮最忌讳得就是一味的赶流行,完全不考虑自己合不合适……我记得有一年我们这里流行穿白色的紧身裤,上面配那种又肥又大,能盖住屁股的t恤……”萧小梅边说边在身上比划着。

    周母点点头,她能想象出是什么样子的搭配。

    旁边的一个销售员这时插话了,“我记得,前两年可流行了,我当时还穿了呢!”

    “穿着好看吗?”萧小梅反问她。

    销售员不好意思的笑笑,“我那套是我姐给我带回来的,说是县城里最流行的衣服,大家都穿,我当时换上的时候觉得可美了,我爸妈就说不好看,我和我姐还说他俩不懂,现在想起来当时我爸妈应该是对的。”

    女孩爸妈的确没说错,女孩大概是因为从小弯腰下地干活的原因,虽然腰细没赘肉,但腿特别粗,屁股也大,白色本来就不显瘦,再配上粗腿大屁股,上身再穿一个肥肥的t恤,而且女孩胸还大,本来这是一个优点的,但跟这样一组合搭配出来……萧小梅想想都要捂眼睛。

    那种搭配啊,只适合个高腿细的姑娘穿才好看!

    萧小梅指挥小姑娘从货架上拿了一件半身及脚踝的长裙和一件胸前印着小狐狸的可爱长袖短t恤,让女孩去试衣间换。

    看着女孩抱着衣服进了试衣间,萧小梅就笑着对周母说到:“其实我一直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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