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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沧月国一国之母的寿辰上他们自然不会缺席。
只见那来自两国的使者在侍者的带领下向着皇帝皇后方向走去。那个长得一副剽悍状,头戴雪绒帽,上穿厚厚的雪绒棉衣下穿裙装的宽松棉裤的应该是北原的使者,那个一派文雅斯文,一身锦衣的翩翩俊男子应该就是汉西国的使者。北原的使者大步向前,一脸的着急和愧疚,所以很快就让汉西的使者和那侍者落了后。
谁也没有想到他们会在皇后娘娘寿辰宴会即将结束的时候才到。兰小语更是没有想到眼看着自己就要见到丽红却横空出现了这么两个人物。真是的!兰小语狠狠想着,如果眼光能杀人,你们早就千疮百孔了!
不过,从走在后面的那个走得一副悠然又丝毫不为来迟而愧疚的汉西使者的模样上看,在不久的将来两国怕又是一场战争。使者出使就代表君主和那个国家,他显然是受了他们国主的授意后才敢如此,两国交往不斩来使,他是笃定了皇帝不敢办才愈是放肆。但是,古代男子都视面子如命,更何况是一国之君!他们却敢如此明目张胆地践踏,说的文雅那是挑衅,说的难听那就是——找死!
北原国的使者献上了一朵在他们国家雪山深处百年才得以开放一次而且一次只开一朵的雪莲,装在一个放有雪和冰的盒子里,浅粉色的花瓣簇拥着随风放肆飞扬的花蕊,从外面上看上去就价值不菲。汉西国的使者献上的一个红色锦盒,盒子里是一根通体翠绿的镯子。
兰小语将身子使劲地往前倾,眼睛不眨地看着那根镯子,它到底是如何的神奇?看上去也不过就是一般的镯子模样嘛。不过,倒说不准,有些东西越不起眼它还就越珍贵。
“你再往前,我就将就这锅炖了你。”楚天翼一把拉回她,一脸的不高兴,“你要是喜欢,本皇子明日就给你买他个十箱。坐好,别给我丢人。”“谁说我喜欢镯子啦,我只是好奇罢了。还有,我丢人也是我自己的事儿,有你什么事儿!”兰小语撇撇嘴,退缩回来,给了他一个大白眼,又小声嘀咕:“狗拿耗子!”。楚天翼显然是第一次遇到如此不讨好的人,狠很地瞪了她半天,气的竟一句话也没说出来。
皇帝也是只老狐狸,心里肯定是对他们恨透了,却装着很是高兴,微笑着为两国使者打了赏,又为他们安排了座位。座位在楚萧的下一方。来者就是客,所以也让人为他俩专门煮了一锅食物。
“皇帝陛下,早闻本朝有个司马将军少年英雄,英勇善战,智勇双全,武功更是高人一等。我真是佩服很,也日夜盼望着有朝一日能和他一较高低,不知陛下今天能否实现我这个愿望。”北原使者怕和他满脸的胡渣一个德行,肆意乱长,毫无规章。哪有客人屁股刚坐下和就嚷着要和主人家奴比武的。要是没看到他就是长得一副没心没肺的莽汉样,还会以为他别有居心。兰小语轻轻笑了笑,又是一个张飞,有勇无谋。旁边那个汉西使者倒是一副儒家之派,正襟危坐,含笑不语。其实那个北原使者突然提出的比武到底是不是他的始作俑者还说不一定。
“胡子大叔,这你就错啦。我朝武功最厉害可不是司马将军而是王叔……”“然儿!不得无礼。”皇帝突然出声打断了楚天然。楚天然嘟嘟嘴,极不情愿地闭上了嘴。
“楚天翼,你妹子身旁那位就是司马将军吧?”兰小语突然小声问道。“看你妹子对他一心的维护,怕是早看上了他吧。如果他真如那使者所说那般神勇,再加上他本就玉树临风长得又帅气又好看,也难怪那丫头会动心了。只是她小小年纪居然就知道胳膊肘就往外拐了,舍不得情郎,倒舍得自个亲王叔,竟然将自己王叔抬去冒险。不过,看那丫头并不像在说谎,难道王爷他武功真就那么厉害?本朝武功第一?”兰小语突然陷入沉思,自己高中时候迷恋武侠小说,一心想着自己要是在生活在古代就一定要找一个骑着马,带着剑和自己去浪迹天涯,生死相随的侠客。心里突然一个激灵,上天让自己穿回到古代是不是就是要自己实现那个愿望?!楚天翼还在为刚才的事生气,却又没想到她会那么问,便气呼呼地说道:“想知道?自己去问!”。兰小语回过神,哼哼几句,转过头去。
“司马安荣幸之至。请!”
他果然就是!兰小语笑了笑。只见他随手一掀衣摆,站起,确实是个翩翩公子,那身材正得堪比模特。他起身后朝着中间的敞地走去。那北原使者听后也一手拿着一个铜锤状兵器乐呵呵地朝着那个地方走去。走近发现司马将军竟是赤手空拳,手里并无兵器,便大声说道:“司马将军,你挑件兵器,咱们公正些打,可别让人说了闲话去。”
司马安笑了笑,点了点头,眼睛随即四下瞅着。
兰小语心想他能赤手空拳地上台,他就一定有徒手打过对方的把握,可如果选用兵器后胜负就难料了。对方身强力壮如城墙,那两个铜锤看上去又坚不可摧,想赢怕是有些困难。想了想,兰小语忽地离开座位,急急退出人群,众人一心在台上,谁也没有关注她,但也有少数人将她的一举一动全收之眼底。伴随着不远处的几声狗叫,只见她突然又急急地穿过人群,快步跑到敞地上,“将军,不知这个是否合你心意?”,司马安眼睛忽地一亮,接过那条链子,“多谢。”
兰小语看到那惊异的眼光心里放松下来,司马将军赢那个莽汉是*不离十了。自己看过的动作片里那些用来对付这种铜锤状兵器的好像就是这种铁链状的兵器,但愿这条链子带给他好运。
“那条铁链你是从哪儿取的?”楚天翼待她回到身旁,诧异地问道。“你没听到狗叫啊?从狗身上取的,狗链子。”真是的,一条那么可爱的雪白的乖巧的狗居然用那么长的一条铁链来栓住,还将它栓得那么紧!看着就不忍心,再看到它和自己家里那条小狗长得有些相像后就更不忍心了。那糊涂主人是谁啊,这么不懂得爱护动物?!
“哈哈哈…”一旁的楚天翼听后扑哧大笑,“堂堂司马大将军居然用一条狗链子比武,你说他要是知道了会是什么反应?” “楚天翼,你唯恐天下不乱是不是?狗链子怎么了?那条链子在将军赢得比武后就是个大功臣,身价就会提高千百倍。纵你是皇子,你到时想要恐怕还得不到呢!”兰小语瞪着他没好气地说道。“你还有理了。好,好,别怪我没提醒你,你放跑的那条小狗的主人十之*是二哥。”
“啊!”兰小语脑袋突然轰得一声,整个人给震呆住。不是因为放走小狗后对二皇子觉得愧疚而是不敢相信,那个冷面黑炭脸皇子居然——养狗!在现代,养狗的一般的都是女子,极少有男子养狗。兰小语小心翼翼地抬眼看过去,却见二皇子也正用探究的眼光看着自己,兰小语忙地将实现收回,心一下跌落谷底,他正在拷问自己呢!不过是自己做的就得承认,随即又抬眼看过去,不过脸上却瞬间绽放出一朵花,只是花心里有着大大的歉意。却见他诧异地看了自己一眼后别过了头看向舞台。
兰小语也正要别过头,却突然看见二皇子下方的桌子上方飘着两只杯子,两个杯子在空中不停围绕着彼此旋转,速度极快,转得让人看着眼花缭乱。兰小语闭眼又睁眼,还在转,又闭眼睁眼,还是在转!用手拉了拉旁边的楚天翼,傻傻地问道“你看,你王叔桌子上方转的是什么?”楚天翼抬眼看过去,转过头一脸鄙视:“你是有多蠢?连杯子都认不得啦?”“我知道那是杯子,我问的是它们为什么转?谁让它们转的?”兰小语突然低声吼道。“依我看,是那汉西使者正在借用酒杯和王叔比内力。”楚天翼幽幽道。兰小语放手愣愣地看着,真是高手过招啊,两人过得笑容满面,过得一脸轻松。一杯茶的时间后,一个杯子在王爷桌上落下,另一个朝着汉西使者桌子飞去。“这最后一招两杯分离全是王叔使得内力。”楚天翼突然轻声惊呼道。兰小语想要看清楚,待再看时已见那两人笑着举杯在空中对饮。
那边没了戏看,兰小语别过头看向舞台。看来那根鞭子真的带给了司马将军好运,不一会儿他已经占了上风,那个北原使者已是很明显得在苦苦强撑。只见司马将军突然一个空中踢,踢在对方挡的铜锤上,随即他又用铁链在空中绕了一圈后牢牢套住那两个铜锤,猛地一个空中后翻,手中铁链连着两个铜锤,两个铜锤带着对方跟着一个空中翻后狠狠落地。司马安稳稳地双脚落定后,走过去捡起从对方手中脱落的铜锤,在扶起对方的同时将铜锤递了过去:“多有冒犯,请勿怪罪。”那北原使者接过铜锤,一脸的佩服和敬意:“司马将军果然神勇!我佩服得五体投地,皇帝,如此神勇的将军是沧月百姓之福啊!”他又转头对皇帝说道。“哈哈哈,北原有如此勇敢,坦诚的大将也是北原君主和百姓的福气。”皇帝哈哈大笑着说道。“两位将军都请入座吧,随后是皇后娘娘精心准备的节目,一定得好好观赏了。”皇帝笑着示意他们回座道。
看得出来,司马将军赢了比武大家都很高兴。而此刻最高兴的莫过于兰小语,她眼睛不眨地盯着入口处,生怕露看一人。
“姑娘,物归原主,这次真是多谢了。”谁知司马安走到她面前停住,双手捧着铁链恭敬地递给了她。兰小语看着那鞭子讪讪地笑了笑,心想:这物的主人正看着呢,你要还也还给真正的主子吧。“将军多礼了,一切都是将军的功劳,没有链子将军也一定会赢,只是比武时间的长短而已。”唉,还是接下后自己再去负荆请罪吧,本来也就是自己犯下的错。司马安笑笑,未语,转身走了下去。
她静静地走了出来。她低着头静静地走了出来。她低着头娉婷袅袅地静静地走了出来。身后是一路的芬芳,惊呆的目光;周围是簇拥的花枝,*的侍女;身前是呆滞的目光,耀眼的阳光。
兰小语张大嘴一脸不可思议地看着她。丽红啊丽红,天如此之冷,你却穿得那么少,你一定冷坏了吧?
梅丽红许是感受到这份特别的关切,顺着那道目光看过去。在看到兰小语的那一瞬间身体猛地颤抖一下,脚步微停,身后的队伍也跟着小停下来,在微微停顿之后,梅丽红急忙走了出去,队伍也跟着行走起来。在经过她面前时,梅丽红轻轻笑了笑,对着她眉毛轻挑,你丫的,我找得你好苦,你却在这儿和帅哥花天酒地!梅丽红眼神不经意间轻轻越过楚天翼。
丽红啊,我回头再跟你解释。你知不知道我为你急得那是茶不思饭不想,找帅哥那可更没心思了。你如今好好的,我好开心哦。兰小语双眼噙泪,就快梨花带雨。
好好好,你回头给老娘好好交代,你那臭毛病又出来了,这大庭广众的,你不嫌丢人我还觉得寒碜!梅丽红笑着撇过她一眼,朝着舞台走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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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高潮
时间仿佛在那一刻凝固。一直以为此次盛宴的高潮是刚才以赢为结局的比武,却不知,丽红她才是此次宴会高潮的主导者。当她站上台的那一刹那,当她轻轻蹲下被四个美貌女子围在中间的刹那,当那四个大鼓和周围乐器响起的那一刹那,周围的一切在那一刹那停止。
兰小语睁大眼睛看着台上,听旋律,她选择的音乐是《潇洒走一回》。突然觉得豁然开朗,没错!,已经莫名其妙地来到了这儿就何必再莫名其妙地生存下去,何不潇洒走一回?真的应该潇洒走一回!兰小语突然开心地笑了,丽红她果真够可以的。
丽红出生于一个书香门第。父亲是普普通通老老实实的工人,母亲是大学里大名鼎鼎的语文教师,在家里是大名鼎鼎的大管家,家里所有的大小事都是由她母亲说了算。丽红从小受到母亲的影响,本着“没有最好,只有的更好”的思想,凡事力争第一,一定要做得最好。所以,在三个人之中,丽红成绩第一,吴铃玩功,武功第一,自己…兰小语轻轻笑了笑,什么都不差,却也不是第一。‘三人帮’里有着优秀的丽红,有着热闹种子吴铃,学校里无论什么活动总是有她们三个的存在。想想那些日子心里就觉得异常幸福,那是什么都买不到的友谊沉淀。
丽红喜欢叶倩文的歌,喜欢从她瘦弱的身体里爆发出的铿锵有力的歌声,不娇柔,不造作,带给人一种刺透灵魂的感觉。
舒缓的琴声响起,再是铿锵有力的鼓声,接着是他们口中发出的“嘿,哈”声。丽红伴随着音乐缓缓地从四个人的包围中站起,那四个人在她站起的刹那跪着仰身背着地倒下。头缓慢抬起,两只手从胸前猛地向前甩去,甩出几根随风飘动的白色丝绸,两手再轻轻摆动,丝绸伴着咚咚的鼓声像波浪一般波动,她两手忽地向后一挥,丝绸被收回,飘向她,她双手轻轻一拢,丝绸像飞舞的雪花般轻轻降落在她白暂如昔的手臂上。
兰小语双眼含笑地静静看着她,她跳动着应该就不会觉得冷了。自己在看到她穿着时着实吓了一大跳,又惊又喜又担心她。一身大红色紧身长裙拖地,隐约可以看见玲珑的身段,一抹淡粉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