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好,这个货,我便收下了,你自己领了赏钱去吧。”
“哎!”许三高兴得得意忘形,欢天喜地地便去了。
乐湮伸着手在虚空了抓了抓,许三头也没回,她终于气馁,眨着泪眼可怜巴巴地望向云妈妈问道:“大叔怎么走了?”
云妈妈放了她削尖的小下巴,媚眼侧瞟,魅惑地笑道:“你大叔将你卖给我了,小丫头,竟然还不知道呢,真是可怜。”
乐湮登时如遭雷击。
秦楼楚馆,她作为一个楚国人,怎会不知道什么是秦楼楚馆?
她竟然被卖了!
第3章 被拐带与主动被拐带
乐湮战战兢兢地将脑袋埋下去:妈妈的眼神好可怕,我要回家!
云妈妈看着小姑娘的肩膀一抽一抽地抖,却不寻死觅活地反抗,倒是惊奇之余多了十足的满意,暗道这果然是个识时务的小姑娘。
但是云妈妈毕竟不是姬君漓,倘使是姬君漓,他就会知道,这个十三岁的小姑娘,表面乖觉,实质却是个骨头松的惫懒货,心肝黑,爱耍赖,人敬十丈,她至多还一尺,当然,是决计不会主动承了委屈去的。
乐湮在舞月坊转悠了三天,被云妈妈打扮做了端茶倒水的小丫头粗略使唤,她心思灵巧,这三日里已将舞月坊上上下下看了个透。
不过是因为没有一个人单独到过大城中来玩,一时不察着了个道罢了,乐湮其实并不十分担心。只怪当年的农村人太好骗,才让自己这回掉以轻心了。
乐湮一拍脑袋,暗暗告诉自己:记住,你是一个有头脑的姑娘,不能干些没脑子的事。但当她这么想的时候,又开始在想着了:雪糕怎么还没来呢?他是不是有事耽搁了,还是,干脆不要我了?不……不能吧,他可不能这么没有良心道义……
她向来乐天,不过碰上姬君漓的事,总是思前忧后、瞻前顾后、鞍前马后、前前后后……算了,就当供着衣食父母好了。
他本来也就是她的衣食父母。
……
许三拿着一袋钱正兴冲冲地自赌坊里出来,一不留神脚下蹬了块石头,“刺溜”一声滑了老几步,摔了个四仰八叉。
过往的行人诧异地瞄了他几眼,却也见怪不怪地各自走着自己的路,许三迅速起身,将自己的衣冠拾掇了番,张口就嗷嗷直叫:“那个不长眼的,敢暗害老子?”
嚎了老半天也没个人理,许三自觉无趣,撇了嘴,整顿了衣襟便欲离去,岂踅入巷道里没走几步,突然耳根一阵剧烈的刺痛,许三以为是一只肥大的蚊子,张手要拍,岂知猛地眼前一花,一只不知道什么东西的东西直冲过来,尖利的嘴冲着他的脸一阵啄……
“哎呀,哎呀我不敢了,大爷,您是我大爷,高抬贵手,哎哟……”许三疼得一痛捂脸,屁股却被啄了一下,登时跌倒在地,摔了个鼻孔朝天。
他恼恨地照着青石地来了两掌,一起身,对面孤烟一缕中,徐徐行来一个玉白色衣衫的男子,风华高不可攀,神色冰冷漠寒,一双冷峻的星目死盯着他。那男子的右肩上立着一只谁也没见过的怪鸟,刚才啄他的,想必就是这只杂毛。
不是妖魔鬼怪。许三来了自信,登时腰板子一插,趾高气昂地说道:“哪里来的小瘪三,不知道爷是道儿上的,你敢得罪我……哼哼,哼哼,哼哼……”姬君漓的脸色越来越沉,许三被他盯得越来越心虚,声音越来越低。
姬君漓仍是冷眼瞧他,“她在哪?”
许三的身上有他留在乐湮身上的一根羽毛,那是溯时的东西,他本以为那个笨丫头跟不丢的,却不想竟被人拐卖了。
“舞……月……月月坊。”许三被溯时的一张利嘴啄怕了,在姬君漓的冷煞威压之下,哪还有不招供的?左右钱财已经得了,他急着找人,对头也不是自己。
姬君漓果然没再理他,冷哼了一声便往外走,待出了巷子口,溯时欢快地暗忖:主人我厉害吧,还是我的羽毛有用。
主人脚步微顿,瞥了眼内心泛滥喋喋不休的傲娇鸟,淡淡地嘲讽了他一句:“二十一世纪的变异杂毛,傻得像个狍子,我当初为什么偏就看中了你?”
二十一世纪的变异杂毛……
主人,说好了不揭老底的好吧,主人!主人!你不讲诚信,你自己说过不取笑我的!!哦,上帝,我为什么有一个这么无良的主人,*!*!
姬君漓不撇头了,“住嘴!”
……好的。
那么姬君漓去舞月坊究竟有没有找到某个捣蛋的丫头片子呢?答案是,没有。
……
“少爷,到了。”
“恩。”少年跳下车,一柄长剑悬于腰间,顺着势头晃了晃,他笑笑,取下剑来,就着车辕一敲。
这车虽然华丽,但辕木交界处总有灰尘碎屑,登时散落下来,乐湮被呛得发晕,急急地用一只手攀住马车底下的一根横木,另一只手紧紧捂住了口鼻。
少年弯了唇,笑眯眯地盯着分明空荡荡的马车,“不下来?”
他一伸手,又是狠狠地一敲!
这内力其实强劲得很,乐湮被震得虎口发麻,登时自车底下掉了下来,“哎呀!”
小姑娘鼻子都摔塌了,她揉着小蛮腰自车底下慢吞吞地爬了出来,一面揉一面嘀咕:“哪家的混账小子敢惹姑奶奶我。”
视线一时空旷无比,这辆马车正停在人家府门口,几个阍人,一名车夫,都恭谨地立在一旁,倚着车架的少年,一袭紫棠色刻着祥云丝的劲装,发簪金冠,面如羊脂,五官无一不是出挑如画,俊逸非凡,正似笑非笑地打量着她这个“不速之客”。
这个少年生得很是俊朗,以至于乐湮看痴傻了片刻,但当然,已经见过绝色的乐湮也不再是那个懵懂无知的乡巴佬了,她很快地收回了冒着红心泡泡的目光,立时羞答答的,怯懦懦的,将小手搅了搅,楚楚地说道:“公子是?”
少年将长剑掷到下人手里,却是不怀好意地笑道:“姑娘,这出唱的就不高明了,你如不认得我,为何巴巴地躲在我家车底下,叫我把你捎带出来?”
乐湮是今日盘算了良久才决定这么做的!
今早院子里停了一架大马车,看着装饰华丽,应当是贵族子弟的,乐湮干了几天端茶这种捡谷子小事,觉得很没出息,反正等不到姬君漓了,不如叫自己先过得舒畅些,遂盘桓于庭树之下,等到马车夫突发急事要去如厕的时候,她骨碌碌地滚到了车底下,八爪鱼似的攀住了车底下的那根横木。待得这位公子回程之时,便顺带着将她捎出来了。
但是,但是……乐湮涨红了一张俏脸,“你既然知道,为什么不拆穿我?”
少年的微笑狡黠而温暖,他自车边悠悠起身,挑着眉头冲她道:“我见过骗子,还没见过你这样的骗子,小不说,还是个黄毛丫头,我想看看,你打算与本少玩什么把戏。”
真是自信啊。谁稀罕骗他了,她跟他一点都不熟好么,这优越感到底哪来的?
乐湮觉得,也许真是遇到对手了呢。
第4章 他们打赌,她狗带
“那本少,你帮了我一个大忙,多余的感激的话我就不多说了,现在呢,我要走了,你既然那么不待见我的话,那咱们就此别过,再也不见!好吧?”乐湮觉得自己其实是个通情达理的,虽然她内心其实挺希望这个阔绰的贵公子能收留自己几天来着,但……
溯时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人要脸,树要皮,电线啥的要水泥……她可不是什么没脸没皮的人。
滴溜溜地转过了小身板儿,这就预备备着百米冲刺了。
“站着!”贵公子少年哼了哼。
乐湮蛮不好意思的,她真的真的蛮不好意思的,但是既然人家留她,那这个么……实在是盛情难却、却之不恭了,她嘿嘿地扬起灿烂如夏花的朗笑:“你答应收留我啦?”
那少年被这突然的变故整得愣愣的,继而脸色一黑。
……
府里头的景致果然不是凡景,院落几进几出倒是宽敞得很,檐飞柳绕、花遮锦楼,乐湮自其中东顾西盼的,得意忘形,有点不知今夕何夕的模样。但锦衣少年却始终脚步沉沉地跟着这个小女孩,非是他小气,实在是——
乐湮进府干的第一件事,就是嘚瑟嘚瑟着,猛然地,右脚一伸,绊倒了他的鸳鸯藤花架,他辛苦种了这么久,好容易去年才开了次花,却给她砸了。
少年只觉得整个眉心都在跳。
自前院走进里院,乐湮脚步一顿,将少年的肩头够着拍了拍,笑嘻嘻地问道:“对了本少,你除了本少这个名字之外,还没有其他名字啊,我怎么觉得这个‘本少’怪怪的?”
少年的唇角抽了抽,面无表情地扭头就疾步往外走。几个紧跟而来的家丁下人自然也随着他退去。
转眼乐湮就落了单,她急了,跺脚大叫:“唉本少,你别走啊,我不笑你了……”见他仍然不回头,乐湮无奈地长太息以掩涕兮,“你怎么跟他那只杂毛畜生一样小气兮兮的?”
杂毛畜生……
少年一跺脚,一咬牙,立刻飓风般回转了来,他一手提着乐湮的瘦弱的肩膀,气狠狠地说道:“本少唤作霍去病,官居骠骑将军,小丫头片子,自今日起,你给我睡柴房去!”
一通吼完,把可怜的小丫头吼得一愣一愣的,被气疯了的少年扭头不顾地大步走了,是的,他觉得自己这个时候亮明了身份,应当趾高气扬的,最好能震慑住那只狡诈的小狐狸!
下人们都走了,只留一个老资历的,对着仍自呆呆的乐湮,有些不明白这么单纯的小姑娘怎的就能把将军气得那么狠,只怕是另有隐情。他摇着头沧桑叹息道:“丫头啊,你瞧着你也蛮能耐的,就不必装了。”
“啊?”乐湮傻傻的,小小的个头儿,瘦瘦的身板儿,呆萌萌的大眼睛,和那被养得肉嘟嘟的小脸蛋,让老家丁看得很是茫然,他看了又看,瞅了又瞅,也没自乐湮身上看出个什么名堂,最后摇头长叹,似悲似愁地走了。
一个人了。乐湮无所谓地耸肩,收起了所谓的呆萌表情,独自在长廊下又来回走了几趟,终于伸了个懒腰:娘儿的,竟然迷路了。果然没有富贵命!
好容易过了些时候,终于有送膳食端盘子的侍女殷勤地过来了,她登时眼睛放光地凑了上去,口水直流,阴笑着将足足高了她一个头的侍女拦下了,那侍女显然是吓了一跳,皱眉顿住,“你要做什么?”
乐湮管不住嘴里的哈喇子了,晶亮亮的一丝水光挂在樱桃小嘴旁边,看得侍女的眉心更紧,乐湮笑嘻嘻地说道:“多谢谢姐姐赐饭之德!”
她说着便要自侍女的手中将盘碗抢下来,侍女后退了两步,闪身避开,厉声斥道:“胡搅蛮缠,谁说这是给你的?这分明是将军的伙食,你新来的下人?”
乐湮揉着饿得五脏庙严重抗议的肚子,眼巴巴地盯着盘中烤鸭,吞了口口水,点了点头。
“哼。”侍女哼了声,“难怪如此没大没小!”然后,她头也不回地就飘走了。
这么拽?你咋不上天呢?你咋不和太阳肩并肩呢?
“哎哟,饿死我了。”乐湮惨兮兮地揉着肚子,没办法,只能另觅吃食了。话说走了这么久,她深刻感受到了自己生活的战国时代的落后,当然,相对于后世来说,这个汉朝也不怎么样。
她装模作样地感慨着人世沧桑之际,却没忘了溜到厨房去偷了根大萝卜。乡下人对土产品有种莫名的亲切感,这才对嘛,大鱼大肉的,怪没意思的。
朝几个看着和蔼的下人打听了番,这才晓得,哎呀呀不得了,原来那个霍去病乃是当今皇后和太尉的亲外甥!这后台,硬邦邦的!难怪他拽得跟二五八万、三六九条似的!
不过除却这沾亲带故的裙带关系,这个名作霍去病的少年,其本身的光荣事迹倒也不少了,十七岁便官拜骠姚校尉出征匈奴,大获全胜,因勇冠三军而以一千六百户受封冠军侯。
十九岁,再度出征,又是大获全胜,自此骠骑将军的名号直插匈奴,吓得胡人闻风丧胆……
好吧,这些她都是听那些盲目崇拜的下人们讲的,谁知道是真是假的呢,不过,转眼他又要出征了这个倒是真的。出征之前吃点好的,不为过嘛,到了塞外就啥也没有了,乐湮这么一想,决意宽宏大量地原谅他。
但有一件事乐湮不能原谅!绝对不能!
当她看到乱糟糟的柴房,看到烟灰充盈呛得她直打喷嚏的小木屋的时候,她的整颗心都凉了。
死小子果然心眼儿小!话说他跟姬君漓明明是同岁,怎么的性格差异就这么大呢?
乐湮躺在棉梗上想着这个事的时候,还是气呼呼的、咋呼儿的,将两只小手枕着往脑袋下咯着,小臂也被咯得生疼的,她想着自己先将就过一夜,明儿一早就走!
但是乐湮第二日没能如愿地走出霍府。
原因……呃,原因不明。
其实具体情境是酱婶儿的——
霍去病翌日受命出征,大军浩浩荡荡地西出城门不过二三里,官道上,一人玄衣凛冽,迎着长风,闻着惊蹄,墨发如拂尘分散,肩膀上立着一只青蓝色的异鸟,神情高傲,远瞩而视。
这是个很奇怪的男人。
但这个男人开口与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把她还给我。”
当然,霍去病亦是个心肝九窍的人物,这般略略一想,大约便能猜到,这个俊美无边的男子要的人,其实就是昨日某个狡诈又黑心肝的丫头。
他桀骜地跨着马,对着姬君漓含笑俯瞰,“若是不呢?哦,我忘了……反正我即将不在府里了,那防卫其实空虚得很,你可以硬抢。”
姬君漓神色漠然,他淡淡扬唇道:“若不然我与将军打个赌,如何?”
“赌?”霍去病玩味邪恶地一笑,“这个本将军喜欢,你说,赌什么?”
“就赌一首歌。”姬君漓仍淡淡回答,尽管霍去病身后本来严阵以待的众将领都探了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