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现代艳帝传奇
作者:金庸隐徒风笑天
男主角:龙霄
内容简介:
你知道现在还有人可以做皇帝吗?你知道现在还有人可以拥有三宫六院吗。
一名现代社会平凡的少年,因为爱心,得到一张神秘的地图,从而改变了他一生的命运。
本文的主人公龙霄青春帅气,有着普通人一样的欲望,在他的身上,有着我、你或其他正常男子许多的影子,但他会完成绝大多数人无法完成的欲望,无论是美女、金钱、权势,甚至是造福于民的英雄事迹,让他成为每个读者(也包括我自己)心中的一个梦,真实而又虚幻。
正文
第一卷 学生时代
第一章 青春的燥动
一个焱热的下午,在南方一个叫合津的小县城,太阳在毫无忌惮的逞着淫威,没有一丝风,天空上的云彩也被太阳骇得若隐若现的只露出了点微末的躯体,整个城市便如一个巨大的蒸笼,所有的生灵都无精打采的垂着头,树叶晒得发白,柏油马路被阳光弄得软软的没了骨性,任由行路匆匆的人们在身上踏出脚迹。
县城正在进行城市改造,无数高大暎Ю龅穆シ客ψ耪感碌纳碜擞腥舯0愕闹辈逶葡觥6诔堑亩媳呷从惺龀戮傻拇笤汉廖奚姆磐肪簿驳奶勺牛级杉腥嗽诶锩娼觯盼庑┰鹤庸蠢樟诵┗钇玫谋实鳌
龙霄就是从小到大住在这里的孩子,今年高中刚毕业,两天后就要进入省城一座重点大学读书。此刻的他正赤着上身,穿着短裤,呆在自己的房间里。
龙霄从窗外望了望院中,见除了几株榆树焉搭搭的立在那里,便只有对面君仪姐的雄性哈巴狗“色狼一号”趴在屋檐下张大嘴吐着舌头。其实君仪姐倒是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叫做“帅哥”,不过龙霄左瞧右瞧也弄不清它帅在那里,但每次看见它瞧到漂亮的君仪都哈哈哈的伸着长长的舌头又是摇头又是摆尾,口中的唾液也直往下淌,心中就有些生气。更可恨的是,一但君仪把它抱在怀中,它便毫无掩饰的向君仪已发育成熟的涨鼓鼓的胸前摩蹭,眼中还流露着十分舒适的神情,实在是标准的头号色狼的模样,常常惹得旁边的龙霄大冒鬼火,恨不得立刻一刀挥出,让它做一个狗太监。但君仪在一边,却又不得不做出欣赏它的样子,笑嘻嘻摸着它的头,嘴里哦哦的叫两声“帅哥乖,帅哥真可爱。”暗地里却给它取了个绰号“色狼一号”。
他从屋里找了个小石块,对准“色狼一号”扔去,正打在它的身上,这“色狼一号”张着嘴,口水又流了一地,,想必正在梦中与几名狗妹妹同床共枕,风流快活,被飞来之石打散了春梦,先是一惊,霍然站起,见没有人,便胡乱吠了一阵,便又抓紧时间续梦去了。
龙霄笑骂了它一句,便拉紧了窗帘,从左壁书桌里一堆课本的最底层拿出一本破旧的书,飞快的一跃上床。
他捧起了书,书名叫做《娇妹发春》,是他从大院外的小书摊租来的,大约是翻阅的人太多,书的第一篇彩页只剩下一半,隐然可见是个穿着三角裤衩的女郞在发着花痴般的浪笑。
龙霄翻了几页,便索然无味,他觉得现在写Se情书的作者文化想来定是有限得紧,不仅情节大同小异,便是细节的描写也是“如有雷同,实属巧合”,不过些什么“大鸡芭哥哥,快干妹妹的小|穴,爽死了”,什么“嗯嗯……啊啊,妹妹不行了,快要丢了”,什么“情哥哥快点插死我,我还想要……好爽……好爽。”满篇的省略号,实在是无聊之极,没有半分的文笔与真实,即使如龙霄这样还没有享受过云雨之情的,看多了也觉得滑稽可笑。
其实龙霄绝不是那种生活在Se情幻想里整天练五指功的人,相反的是,他是个极富青春活力的少年,身高虽不是同龄当中登峰造极者,但也可以用出类拔萃来形容,由于坚持每天体育锻炼,他的浑身肌肉结实有力,给人一种彪悍心凛的感觉,而他的脸则是标准的国字形,棱角分明,浓眉大眼,直鼻薄唇,是个罕见的美男子。他的性格吊而郞当,幽默风趣,天生的一副热心肠,高中时有无数的女同学偷偷的喜欢着他,只是他从来没有与其中一位发生过故事。
龙霄始终认为,一个正常的十七八岁的男孩子,血气方刚,朝气蓬勃,出于对女孩子的神秘向往,看上几本Se情书籍是自然不过的事情,谁能保证自己的父亲和老师在这样的年龄就没瞧过这样的书,即使没瞧过,也或许是满怀着激|情与燥热找了个通城,最终只找到些《青春万岁》、《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之类,再在某个阴暗的角落里努力寻找其中一些关于爱情的描写,稍稍满足一下心中刚刚盛开的情欲。谁叫中国的性教育还只停留在皮毛阶段呢,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只有用课外读物来自学成才了。
他将书放回原位,这件事可大意不得,虽然父母都摆摊做生意去了,要很晚才归家,但保不准有事回来碰上,虽然他今年考上了省城的重点大学,是可以天下大赦,可偷瞧淫书却是大不敬的欺君罔上之罪,那是要格杀勿论的。
龙霄重新躺在床上忍不住的胡思乱想,很辛苦的拼凑对女性身体的印象,但火热闷滞的天气便如一个助桀为虐的恶魔,龙霄的身子越来越难受,一边正对着他吹的风扇已起不到丝毫作用,他只感到体内有如火山爆发似的,万股岩浆在随着他的血液流向四肢百骸,心跳快得惊人,而他的下体则硬得如钢管一般,又涨又痛。
正在他难受得要死的时候,却听到对面“色狼一号”欢快的吠叫起来,跟着有女孩子如黄莺出谷般的声音唤着道:“帅哥,快到屋里去,外面好热,等一会咱们一起去洗澡。”接着响起了开门之声。龙霄此时知道,是君仪回来了,是青春美丽、善良温柔的君仪姐回来了。
第二章 有点色的回忆
其实龙霄与君仪并不是从小就生长在一起的。龙霄一家从他爷爷开始便住在这院子里,而君仪则是在他十三岁的时候才搬来的。他记得那一天自己上午放学回家,见到大院外面停着一辆小货车,五六个人正在往下面搬东西,龙霄明白一定是自己家对面那两间空闲的房屋里来了新邻居,也没怎么在意,依旧向家里走去。可刚进了大院,便瞧见一名穿着黄|色连衣裙,瘦瘦的,略比他高半个头的女孩背影,那女孩正在使劲的提着一个包裹,而这包裹似乎十分沉重,女孩子越提越低,就快要垂到地上。
龙霄是个古道热肠的孩子,无论是在学校或是外面都爱不张扬的助人为乐,如今见到这样的情景,便很自然的赶上几步,伸出手去和她一起抬这个包裹,女孩子见忽然多了一名比自己略小的男孩子来帮自己,便很友好的笑了笑,那时候的龙霄并不爱留意女孩子,傻傻的还以一笑,便匆匆低下头去,当时只觉得这女孩子五官清秀,皮肤细白,笑起来两边脸都露着两个浅浅的梨涡,长得挺好看。
龙霄帮她将包裹搬进屋里,当时并没有如同“你好,我叫楚楚。你好,我叫书帆”之类琼瑶似的对白,君仪只是又对他笑笑,便忙自己的去了,而龙霄则回到了家里。
但大院的生活是能很快消除彼此隔阂与陌生的,院子里六户人家门挨着门每天都在一起漱口入厕,炒菜进食,歇凉聊天,那种亲如一家的感觉远非高楼大厦里铁门紧闭的人们所能比。君仪一家没多久便和大院的人熟悉了,龙霄这才知道这个漂亮的女孩子姓叶,刚好大一岁,刚转进他读书的初中,不过比他大一个年级。
让龙霄一生难忘的记忆也是一个暑徦的下午,那时候的君仪还没有现在这样的温柔文静,大人们一不在,便和龙霄及院中的一帮野小子疯玩。
那天做的是躲迷藏的游戏,当猫的人要在院外数一百下才开始来寻找,龙霄与君仪很巧的不约而同一前一后钻入院子左角的一堆烂木柴里,但这里的空间只容得下一个人,龙霄与君仪一时没有法子,只好脸对着脸紧紧挤着站在一起,龙霄开始还没什么,君仪却先红了脸,下意识的缩了缩,但地方实在太窄,对两人距离并没起到多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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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她不动还好,这一动却让龙霄觉察到胸前有两堆软绵绵的物事紧紧的向自己挤来,他已满了十四岁,已渐渐懂了些世事,立刻领悟到这两堆物事便是女孩子宝贵的Ru房,也一下子红了脸,浑身感到不自在起来。
龙霄与君仪紧挨着,耳中听着院中的玩伴被发现捕捉的声音,两人的鼻息皆沉重粗促起来,身子只觉热得厉害,君仪更是香汗淋漓,一动也不敢动,龙霄的脸微贴在她的脸上,觉着有些象玉石,又有些象玻璃,滑滑腻腻的挨着很舒服,胸前又感受她软软柔柔,又富有弹性的Ru房在一起一伏,少女的芬芳一阵阵的袭入鼻中,不由被唤醒了人生的第一次情欲,他偷偷的缩了下头,想去瞧君仪的Ru房。
君仪今天虽然穿着一件蓝色的低领短袖,但两人贴得太紧,龙霄居高临下,很费劲的才勉强瞧到她细长雪白的颈下露着一道浅浅的肉沟,他此时已是心猿意马,难以自抑,就用身子向柴堆里拼命一退,终于将两人的位置松了松,他的头有意的靠在君仪的右肩,斜下着眼向她的微垂的低领望去,一对略成锥形如玉笋般的少女Ru房便映入眼帘。
他脑里轰然一响,只觉身体里血液贲张,忽然想起电视里男主角遇到这样的情况,多半要激动得流出鼻血来,这样的狼狈模样让君仪瞧见可了不得,他伸手在脸上一摸,所幸那般的色狼血并没出现,只是多了一手的汗液。他再移了移视线,隐隐约约的又瞧到玉笋上两枚红红细细的肉粒,心中又是一阵狂跳,脑里更是空茫茫的一片。
就在龙霄大饱眼福之际,他那不争气的小兄弟却暴露了他整个的战略意图,君仪已觉察到自己的大腿一侧有个硬硬的东西抵着,先前还以为是龙霄裤里揣着的短棍之类的物体,后来想着不对劲,等到恍然醒悟过来,便“啊”的轻叫了一声,羞得脸上象要浸着血来。
龙霄见她眼中发红,似乎立马要哭出声,自己也骇了一跳,也不知道该不该说对不起,结结巴巴说了句“我……我……”连忙钻出了柴堆,而君仪好一阵才出来,径直便回了屋关上了门。
龙霄也无心游戏,对伙伴们推说身体不适,匆匆回到家中,一直是又羞又愧,做起事来茫然无序,差一点就接受了老爸的修理,但也就是在那一夜,龙霄在辗转反侧,神思恍惚中生平第一次遗了精。
第三章 少年护花
龙霄与君仪在那一天后虽然有好长一段时间没有说话,君仪也再也没出来跟着一帮男孩子放野,但大家处在一个大院,低头不见抬头见,也不知最后是谁找谁说的话,两人都好象忘了这事儿,和平常一样的接触起来。龙霄心中当然对此是刻骨铭心,至于君仪的心里是否还有痕迹,便只有老天和她自己知晓了。
真正让龙霄与君仪亲密起来却是一年后发生的一件事。
渐渐成熟懂事的君仪变得越来越娴静婉约,身材也一天天的饱满丰润,无论走路说话,都能让人觉得温柔可亲,真是清如浣雪,秀若夕霞,是龙霄他们学校里公认的校花。
但艳丽的花蕊,免不了要招惹一些浪蝶狂蜂,学校里的浪蝶还不过是找些机会和君仪说说话,找机会有意无意的碰碰她的手,便足够幻想半天。而学校外无数的狂蜂,却指名点姓的要找君仪交朋友,骇得君仪每天放学都要四五名女同学陪着才敢回家。
可是有一天,所有的狂蜂似乎在同一时间消失了,因为蜂王出现了。
蜂王叫做刘三娃,今年三十岁出头,绰号“拼命浪子”,在龙霄所在的合津县里,是个出名的打架不怕死的无赖地痞,已经在局子里三进三出,曾经扬言说,整个县城里没有他怕的人,谁要是惹火了他,他敢提着炸药包去灭了他的全家。就是这样的人,全县城的普通老百姓都尽量躲着。不过刘三娃却由此长了威风,手底下收罗了一批流氓,成天里在各大饭馆里白吃白喝,帮人打架收帐,俗称吃“血泡饭”。公安局接到报案后虽然后来也抓过他几次,但每次都过不了多久便放了出来,他每次出来气焰便更嚣张,逢人就说公安局是他家,若是他累了,便回家坐坐喝喝茶。
这一年刘三娃更是无法无天,除了暗地里收取各酒店及娱乐行业的保护费,又找了几个半大不小的黄毛,要他们去县里的学校下暴收钱,并兼替他找几个漂亮女学生闲时来玩玩。君仪便是这样进入刘三娃的视线的。
刘三娃自从见了君仪一面,立时惊为天人,把一群对君仪存心不良的社会青年撵了个干净,然后便没日没夜的纠缠她,开始还装着绅士模样的将自己收拾得油头粉面,想骗得君仪轻信。谁知君仪最是厌恶他这样的人,压根儿对他是不屑一顾,刘三娃连战连败,每次都是气急败坏的铩羽而归,最后终于失去了耐心,图穷匕现,露出了自己狰狞的面目,放出话来,要君仪在一个星期内答应做他的女朋友,否则就要她知道厉害。
而这一天就是刘三娃所说的最后期限,白天很快平平安安的过去了,晚上放夜自习时只有九点钟,街上还有无数的人在穿梭流动。君仪与几名女同学手挽着手走出校门,她并没有把这件事告诉父母,怕他们为自己担心。她天真的认为,刘三娃会和过去纠缠她的那般流氓一样,只是嘴里强横,而最终不敢做出什么事来。
离开校门走了约有六百来米,刘三娃便带着六个人从人群中闪了出来,他嘴角冷冷的笑着走近君仪道:“怎么样,君仪,考虑好没有,你跟着我可是吃香的喝辣的,全合津城,没人敢惹你,不知有多少漂亮妞想跟着老子都没那个机会,你别给脸不要脸。来,我让你先威风一下。”说着向后面喝道:“快,叫大嫂。”
跟在他身后的几个流氓果真齐声呼道:“大嫂。”君仪当着许多人听到这样的称呼,真是羞急交加,半天说不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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