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会儿就笑呵呵的回来:“妥了,已经给我爸妈说好了,每天晚上六点到十点,四个小时30块钱,干一天有一天的,你别嫌少,我们家也就能拿出这么多,要是不行就算了。”大头说道。
“足够了,真的,谢谢你,大头。”蒲阳赶紧点头,说道。
“嘿,只要你自己愿意就行,以后咱俩还能搭伴一起回学校了。”大头高兴地说道。
蒲阳感激之余,赶忙起身向大头的父母道谢,大头的爸爸叫杜学武,做菜的手艺很好,为人也很真诚,夫妻二人都对蒲阳表示欢迎。
从这个学期开始,蒲阳就在大头家的夜市摊儿上扎窝了,每天下午六点准时报到,一直干到十点钟,才和大头一起回学校,学校规定,哪怕你家就住在学校对面,那也不允许在家住,周日到周四的晚上十点半都要查寝。
大头家的夜市摊儿生意很火爆,这和老杜的手艺以及为人处世是分不开的,也正是因为如此,才有那个闲钱雇蒲阳来帮忙,主要就做些传菜、擦桌子、招呼客人之类的事情,蒲阳也都做得来。
“红姨好。”蒲阳每天上班的时候,都会随手帮一个在夜市摊儿边上开酒水商店的女人出摊儿。
“蒲阳来了,你可真准时啊,从来不差一分半点儿的。”红姨笑着招呼道。红姨全名叫慕红卿,是个很漂亮的女人,而且在宁县也很少有人起这种名儿的,总感觉像个大城市里来的。
“红姨,祝你今天生意兴隆。”出好摊儿后,蒲阳一边说着,就朝大头家的夜市摊走去。
据大头说,红姨是这一片的老住户了,以前是夫妻二人一起经营这家商店的,不过听说红姨的老公是个黑社会大哥,两年前神秘失踪了,红姨还有个女儿,但是一直没有见过面,好像是个小太妹。
“蒲阳,真是太谢谢你了,每天都帮我出摊,却连瓶饮料也不愿意喝。”红姨很喜欢蒲阳,记得蒲阳到这儿的第一天,那天红姨身体不好,出摊儿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蒲阳就每天都帮着红姨出摊儿,红姨家就是卖酒水饮料的,想请蒲阳喝杯饮料,却也被蒲阳拒绝。
“阳哥,今晚有好戏看!”夜市摊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大头嘴里叼着根腰子,神秘兮兮的说道。
“怎么,难道又有什么黑社会火拼?”蒲阳问道。
“阳哥现在很上道嘛,旺财帮和宁安帮现在闹得越来越厉害了,听说今晚要在这边谈判呢。”大头说道。
在夜市摊上班的这些日子,有了大头的介绍,蒲阳对宁县的几个黑社会势力也有所了解了,毕竟,一到晚上,宁县真正能吃点东西的地方,也就是小吃一条街了,宁县是个小地界,所谓的黑社会,也不是那种动辄就高档酒楼出没,在夜市摊上谈事情是在正常不过的了。
宁县最大的黑社会势力是宁安帮,帮主叫陈克,主要是经营宾馆、网吧、超市这些,在宁县这地界,只要是门上挂“宁安”牌子的,都是陈克的产业。
其次就是火龙帮,老大叫关林,是纯粹的黑社会势力,没有自己的产业,靠在街上收保护费过日子,主要目标就是酒吧、ktv、游戏厅、歌舞厅这些。
最后就是旺财帮,也叫“财神狗”,是当地建筑大亨金占财手下养的一群打手,这个金占财就是金胜他老爹,人送外号“金地主”。
最近陈克也想染指建筑业,但是金占财不愿意,所以一直在交锋,基本上都是在利民街这一片儿,蒲阳已经见过好几次了。
比起陈克和金占财,火龙帮的老大关林,更是经常出现在夜市摊儿,陈克是个瘦高个儿,人挺帅的,跟《神探狄仁杰》里的元芳长的很像,也喜欢穿大风衣。金占财和他儿子差不多,都是白白胖胖的,每次来都是西装革履的,皮鞋擦的铮亮。
关林就不一样了,下身永远是一条牛仔裤,也不知道是买了相同的款式,还是真的不换,反正从来就没变过,油了吧唧的,天气冷的时候,上身就穿一件鸡心领的毛衣,酒劲儿上来了就把毛衣丢给旁边的小弟,露出里面的黑色背心。
老大的差别大,手下小弟的差别也大,陈克和金占财手下的小弟一个个都是人模人样的,穿着都称得上是很讲究,关林手下的小弟就不一样了,穿什么的都有,各种黄毛红毛杀马特,给人一种很不入流的感觉。
大头曾经给蒲阳讲过一个笑话,说:有一天,小女孩问爸爸,什么是黑社会?爸爸说,穿的西装革履,开豪车,住别墅,腰里硬邦邦,那就是黑社会,小女孩追问:那隔壁打耳钉、染黄毛的哥哥是啥?爸爸微微一笑:那是傻比。
在陈克和金占财眼中,关林就是傻比,土老帽儿,狗肉包子上不了席面,但是关林也有好的地方,为人讲义气,一诺千金,为了兄弟可以两肋插刀,甚至插自己的女人两刀。
陈克和金占财就不一样了,只知道挣钱,根本不讲人情道义,早晨说过的话,下午就翻脸不认人,没有诚信可言。
大头时常感叹,其实混黑社会也挺好的,来钱快,活的也潇洒,饮马江湖,快意恩仇,说一不二,大口吃肉,大碗喝酒,但是要混就得混好,得当陈克、金占财那样的大混子,当西装革履的混子,不能当关林那样的混子,穿背心牛仔裤,太没排场了,并且大头很怀疑陈默就是陈克的儿子,蒲阳也早就发现,二人眉宇之间的确有些相像。
今天晚上果然不太平,陈克、金占财、关林三个家伙都出现了,只不过陈克和金占财是坐在同一个桌子上谈判,而关林则是坐在一旁看热闹。
陈克和金占财都是只喝酒,很少吃什么东西,关林就不一样了,大腰子一盘接着一盘。
到这种时候,除了正常的上酒上菜,大头都拉着蒲阳躲得远远的,生怕被波及到,那真是只能怪自己倒霉了,连说理的地方都没有。
还好,雷声大雨点小,两帮子小弟一个个吹胡子瞪眼,结果陈克和金占财不知道说了些什么,笑呵呵的走了,蒲阳知道那种笑,叫做皮笑肉不笑。
人物篇:天阳七大元老
天阳七大元老,指的是最早创立天阳的七个人,在自己的高中时代,七个来自于宁县三中的学生,为着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原因,成立了天阳,成立的地点,是在一家夜市摊上,成立的时间,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晚上。
蒲阳:学习成绩优异,为人质朴,长相平凡,身高一米八零,高中时候总是以穿着一身校服的形象出现,留着干净利落的短发,因为母亲的突然病逝,原本成绩优异的他却在中考中遭遇滑铁卢,无奈之下,选择到宁县三中就读,为天阳老大。
于冰:家世神秘,父亲曾是宁县声名赫赫的一代黑道传奇,几年前突然失踪,留下孤母寡女,于冰自幼跟随父亲练习游魂掌法,战力惊人,受父亲影响,一心想要混社会,性格冷酷,只在蒲阳面前展露少女心性,高中时候总是穿着一身蓝色的运动服,斜扎着一条马尾辫,为天阳天宫堂堂主。
陈默:家世显赫,父亲是可以在宁县一手遮天的人物,黑白两道通吃。陈默喜欢穿白衬衫,高高瘦瘦的,皮肤也很白净,黑发齐眉,略有些长,跟韩剧里的都敏俊似的,是标准的颜值担当,为天阳地府堂堂主。
力子:原名徐力,父母均在一次车祸中丧生,由爷爷奶奶抚养长大,脾气暴躁,性格阴狠,下手狠毒,脸上有一道刀疤,是小时候和人打架拼命留下的,家庭条件比较艰苦,也是以一身校服的形象出现,为天阳听风堂(执法堂)堂主。
大头:原名杜刚,国字脸,小平头,浓眉大眼,身板结实,算是七个人中话最多的一个,性格外向开朗,父母是开夜市摊的,他家的夜市摊是天阳聚会时最常去的地方。
邓洁:宁县三中高一一班学习委员,蒲阳同桌,性格腼腆内向,身子骨略显柔弱,是那种漂亮的很标准的女生,皮肤很白,很干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扎着一根马尾辫儿,穿了一身白色的连衣裙,总是笑眯眯的样子,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邓洁是个孤儿,是被她现在的父母从孤儿院领养回来的,至于现在的父母,二人都是县医院里的医生,邓洁的妈妈不能生养,夫妻二人对邓洁很好,和亲生女儿没什么两样,邓洁的梦想就是以后也当一名医生,是天阳的三大顾问之一。。
孟欣欣:长相平常,身材肥胖,留着萌萌的蘑菇头,性格大大咧咧,喜欢欺负大头。孟欣欣的爸爸是n县一中的语文老师,妈妈则是宁县二中的数学老师,是天阳三大顾问之一。
第十二章 疯名赫赫
这段时间还有一个值得关注的消息,就是第一学期一直很低调的冰刺突然就暴起了,和同为高一三大势力之一的战神火拼不断,更为劲爆的是,经过了差不多半个月的拼斗之后,战神居然被冰刺给拿下了!
据说冰刺的老大于冰虽然是一介女流,却一个人挑了战神的三个大男人,其中就包括战神的老大郑军。
这可就有点骇人听闻了,郑军可是军训时候的标兵,那身板儿可不是盖的,就在大家怀疑这纯属传言的时候,战神却真的并入了冰刺,郑军心甘情愿当了于冰的小弟,而且身份地位还在小军师朱聪和小刀余枫的后面。
冰刺不鸣则已一鸣惊人,风头一时无两。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很快又传出金钱豹的老大金胜,对冰刺的老大于冰穷追不舍,金胜已经放出话来,只要于冰答应做他女朋友,金钱豹也并入冰刺,高一就让于冰一手遮天,谁和于冰过不去,就是和他金胜过不去。
总的来说,就是于冰这段时间玩的很high,成了高一的焦点人物,但是,蒲阳又开始不爽了。
好死不死的,因为要到大头家的夜市摊帮忙,蒲阳现在都已经不去操场上锻炼了,小树林已经解放了,结果,偏偏在幸福公园的门口,又碰见小梅和金胜在一起了!
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金胜光想着甩掉小梅,大骂小梅不要脸,别缠着他,别耽误他之类的,他还要追于冰,现在已经对小梅彻底没兴趣了,骂小梅是**,是八婆。
蒲阳怒火中烧,也不管大头在不在旁边,冲上去对着金胜就是一顿狂踹,一点情面也没留,下了死手似的。
其实蒲阳气的不是金胜,是小梅,可是他又不能去打小梅,只能把气撒在金胜身上。
面对完全状态下的蒲阳,金胜根本就没有还手之力,大头都吓坏了,等他反应过来,蒲阳已经一顿狂风骤雨将金胜给打趴下,缩在地上都快哭了,鼻涕牛牛扯了二尺长。
打完,也不管旁边的小梅,拉着大头转身就走。
“阳哥,你又和金胜结下梁子,那个女人怎么还和金胜不清不楚的啊。”回去的路上,大头问道。
“你就别问了,你问我我问谁去,我他吗都快炸了!”蒲阳双手抓着头发,烦躁的说道。
这事儿没完,第二天晚上,还是在公园门口,金胜带人把蒲阳给堵了,二话不说就是一顿暴揍,蒲阳神色淡然,就知道躲不过去,金胜这小子也有意思,对付蒲阳就是对付蒲阳,专门找人把想冲上去帮忙的大头拦住,让他眼睁睁看着蒲阳挨打,然后让他把蒲阳扶回去,冤有头债有主,做的很漂亮。
“陈默,我问你一句话,陈克是不是你爸爸?”回了宿舍,熄了灯,躺在床上,蒲阳突然问道。
“是。”陈克没有隐瞒。
“陈叔那么大的派头,那你为什么不混?”蒲阳问道。
“我不是不混,是不想在学校混,巴掌大的一片地方,小孩过家家一样,有什么意思。”陈默嗤笑一声,说道。
“陈默,你爸爸平时告诉你的话多,你给我解释解释,为什么小梅到现在,还和那个狗日的金胜不清不楚的?那狗日的就这么好?”蒲阳问道。
“他俩一直就很好,不管金胜对你那个小梅多么不好、多么忘恩负义,甚至金胜同时找几个女人,他们俩都还是在一起的,只是你不知道而已。”陈默和蒲阳摊牌。
“那你是怎么知道的?”蒲阳一惊。
“你还记得你以前绑架金胜的那家宾馆吧?”陈默问道。
“当然记得了,宁安宾馆。”蒲阳说道。
“那家宾馆是我爸开的,你绑架金胜是在那个地方,金胜和你那个小梅开房也是在那个地方,宾馆房间内有私密摄像头,你要是不信,我可以给你调出来。”陈默说道。
蒲阳沉默了。
良久,他长出了一口气,问道:“你说小梅为什么要这么做?难道离开金胜就活不下去了吗?”
“倒也可以这么说,因为金胜有钱,以你那个小梅的生活状态,只要离开了金胜,准确的说是离开了金胜的钱,她就真的活不下去了,人都是会习惯的,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培养一个习惯很容易,改掉一个习惯却很难。”陈默说道。
“这话又是你爸爸说的吧?”蒲阳问道。
“不是,这话是我从书上看来的。”陈默摇头。
“可是你也有钱,为什么你身边没有小梅那样的女人?”蒲阳不解。
“因为我不想瞎搞,人和人是不一样的,想做我女朋友的人很多,但是做她们的男朋友对我来说,就太掉价了,金胜是渣男,但我是王子,我这一生的梦想,就是做个像王子一样的男人,王子的女人就是公主,你说公主是那么容易就找到的么?”陈默笑道。
“我想杀了金胜。”蒲阳突然冒出一句。
“很简单,你拿把刀,像上次绑架他一样,直接把他宰了就行了,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一刀两洞,多爽快。”
“你要是觉得用刀不保险,你就把肾卖了,去买把枪,一击必杀,然后你自己也死了,一了百了。”陈默说道。
“那不行,我不能拿我的命换他的命,我的命是人命,他的命是狗命,不值。”蒲阳摇头。
“那就只有一个办法。”陈默笑了笑,说道。
“什么办法?”蒲阳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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