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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山古墓的埋葬》作者:灰岛
文案:
故事源于2015年8月17日长白山,始于同年10月13日
偶然的盗墓行动牵引出相隔十年的再会
看着那淡漠的面容,熟悉的身影
司徒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丢了记忆的小哥
是不择手段地追到手?
还是就此放弃?
“听到了吗?这只为你而跳动的心脏。”
“所以,可以为我去死吗?”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七号下午两点三十七分二十三秒,开坑
一生一次的长白山去不了了,我只想在这个时间开坑而已
扫雷:
一,这是日常没技术含量主调情吐糟,有点灵异,会崩,原创人物怒刷存在感
二,小哥的存在感危机……会从闷油瓶变拖油瓶?无伤大雅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七号下午四点十九分十三秒,填坑完毕
关于死掉的图片:【点我空降】
内容标签:
搜索关键字:主角:司徒寰宇,张起灵,麒麟 ┃ 配角:达子柯,陆延,陆诗诗 ┃ 其它:古村,盗墓,小哥
☆、第一章、开始
那是八月十七号下午两点三十七分二十三秒的时候,司徒剥开糖纸往嘴里塞了根草莓味的棒棒糖远离了人群。他是根据某个情报商的小道消息才来长白山凑热闹的,谁让情报商说十年前有人看到神似小哥的人进入了长白山呢。
十年前啊,就算是真的,难道说小哥进到长白山十年都没出来?
怎么可能。
所以司徒只是抱着侥幸的心理来散心的。
而且不知道为什么这些天来长白山观光旅游的人特别多,一大片穿着深蓝色连帽卫衣的人聚在一起喊着“小哥,天真来接你回家了”,更有甚者举着横幅招摇过市,上面写着:
“小哥,欢迎回家!”
看得司徒头都大了一阵阵的莫名其妙,难不成追星追到长白山来了?长白山里能有什么明星,还能是雪人不成?由于好奇司徒就问了身旁叫得非常卖力的胖妹一句,这才知道是看小说入了迷,来接小说《盗墓笔记》中代号小哥的人物。
据说小哥在十年前代替天真无邪同志进入了长白山青铜门,今天便是约定之日。
司徒想着怎样的神作才能轰动如此多的人,以后有时间可以买来翻翻。正胡思乱想着司徒已经远离人群走出老远,只能隐约听到几声回音。司徒刚把咬碎一半的棒棒糖从嘴里拿出来,就被迎面走来的人撞了肩膀,棒棒糖脱手而出掉到了地上。
司徒看着空空的手啧了一声,伸手拽住走过自己人影拉向自己。那人力气不小,司徒这一拽只让那人半侧过身,就看到有长发从那人戴着的兜帽里滑了出来。
“女人?”
司徒出神间,那人手腕一扭抽回手,不管司徒的挑衅继续往前走,司徒嘿了一声觉得挺有趣便跟了上去。那人背了个大旅行包脚步却很轻盈,司徒又剥了个棒棒糖塞进嘴里咬碎,总觉得那人的背包非常眼熟,很像十年前小哥背走的那个。
也不知道跟了多久,那人突然停下脚步,司徒这才发现两人已经彻底远离了人烟。
那人顿了顿,转过身来看向司徒,司徒在看到那人脸的瞬间怔住了。
惊鸿一瞥也不过如此吧。
司徒看着那张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沉默面孔时大脑已经空白了,他模拟过无数次的再遇,却怎么都没想过会以这种方式相见。愣神间,司徒不由得低声呼唤着:
“起灵……”
那人眨眨眼看着司徒。
“你认得我?”
司徒这才回过神来,十年,这可是十年,小哥不可能十年了还能维持原本的年轻面容没有衰老。那么眼前跟十年前的小哥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又要作何解释?
还有那长长的黑发。
司徒突然想起十年前小哥曾说过要忘了他的事情,有这么巧吗?
年轻人上前一步走近司徒。
“起灵,是我的名字?”
司徒把棒棒糖扔到地上像是踩灭烟头一样用脚抿了抿,眼睛却一直盯着年轻人看着。什么意思,他说的话有点莫名其妙,自己的名字还要确认吗?
就像电视剧里常见的失忆桥段一样。
“你失忆了?”司徒不经大脑地脱口问道。
年轻人皱了皱眉像是在思考什么,然后摇摇头盯着司徒。
“不知道。”
年轻人确实给足了司徒他就是小哥的强烈印象,那说话的口气都一样一样的欠揍。
“那你认不认识我?”司徒指着自己的鼻子问年轻人,他觉得年轻人是故意撞他要引他过来的,不然偌大的空地年轻人不走,偏要撞自己一下,怎么都说不通。
年轻人看着司徒的脸确认了一下,摇摇头,就低下了视线看着司徒的左手。感受到年轻人的视线,司徒举起左手看了一眼,就看到那特别扎眼的龙形戒指。司徒一怔,下意识地看向年轻人的左手。
同样有一枚戒指。
什么情况?
司徒快步走近年轻人想近一步确认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这时不远处高速窜来一个黑影,一个弹跳扑向年轻人的面门,年轻人的注意力全集中在司徒身上有点躲闪不及,只能抬臂格挡,黑影踩在年轻人的手臂上一个借力跃到了司徒的头顶站定。
年轻人放下手臂,就看到司徒头顶站了只黑猫,威风凛凛居高临下地瞅着年轻人。好像是错觉,年轻人一瞬间似乎看到黑猫身后甩着两条尾巴,如幻影般。
“我操,说过多少次了少站老子头顶。”
司徒怒吼一声将头顶的黑猫摔到地上,黑猫灵巧的扭身安全落到地上,却依然不死心地爬到司徒身上,这回却是乖乖地蹲在司徒的右肩上,它喜欢站在高处俯瞰渺小的人类。
司徒扶额,这臭猫被惯坏了总觉得自己才是天王老子,相比起来小时候多萌啊!
这回换年轻人讶异了,他眨了眨眼睛盯着眼前的一人一猫,却没有开口询问。司徒看年轻人这表现,也就接受了他失忆的真相,看来什么都不记得了。
真是说忘就忘啊。
“这货叫麒麟,性子有点野,跟你一样特欠揍。”司徒指着黑猫不客气地介绍道。
麒麟能听懂司徒叫它,一听到自己的名字就用小脑袋蹭着司徒,像是在问:
“你叫我干什么,叫朕干什么,是不是开饭了你怎么不早说!”
司徒无语地大手一摆将麒麟从自己的肩膀上扫开,跳到地上的麒麟再次跃回司徒的肩上,这回显得老实了一点,眨着好奇的大眼睛紧紧盯着年轻人猛瞧。
似乎有些熟悉。
司徒看到年轻人的表情缓和下来,眼角有些弯像是在笑。司徒看得有些出神,他不知道为什么十年过去了,他对这个面无表情的人依然没有任何抵抗力。
只想靠近他,抱紧他,侵犯他。
他也这么做了。
司徒猛地抱住年轻人将他紧紧的搂进怀里,年轻人只诧异了一秒也没反抗任由司徒抱着,越抱越紧。本该是感人肺腑的再遇场面,却被一只黑猫彻底打乱了。
麒麟像是吃醋了一样怪叫一声扑向年轻人,抱着他的头撕咬他的帽子。
司徒的头顶就是麒麟的肚皮。
“……”
司徒彻底无语了,这臭猫到底会不会读空气啊,这节骨眼捣什么乱!
“麒麟!死一边去!”
司徒的声音很凶显得极其愤怒,撒泼的麒麟身体一顿就不敢闹了,只是有些不甘心又用肉爪敲了年轻人的脑袋一下泄恨后,这才乖乖地趴在司徒的肩膀上充当围脖不敢再放肆了。
司徒啧了一声看着年轻人,没有受伤。
“没事?”司徒问。
年轻人摇头,抬头看着司徒。
“我和你……”然后又低下头,捂着自己的左手手指。
司徒一笑,用左手抓住年轻人的左手,五指分开,两枚戒指并列在一起。
“你说呢?”
年轻人沉默地盯着戒指,他这个角度可以看到戒指因为碰撞后露出的一角纹身,和自己一样戒指下面都有纹身。这算巧合吗?天底下有这种巧合吗?
“起灵。”
司徒的声音很低沉,很好听。
年轻人顿了一秒才反应过来是在叫自己,就抬起来头来看着司徒,用眼神询问做什么。
如此近距离的四目相交总能在不经意间擦出不得了的火花,然而两人中间却插入了一只毛茸茸的小脑袋,麒麟探着头也看着司徒,又用脑袋蹭着司徒。
哎,又叫朕做什么?
“……”
司徒突然想到,他是不是该干掉这只臭猫了,已经活了十年够本了吧!
可是司徒却看到年轻人的表情更加柔和了,隐隐透着一丝宠爱,眉眼微微弯着像是在笑。
这就够了。
“起灵。”
“嗯?”
司徒抓起小哥的手,紧紧地抓着。
“回来就好。”
小哥一愣,低下头。
“嗯。”
司徒高兴地拽着小哥的手往山下走,才走了没两步肩膀上的重量一空,想着麒麟肯定又要闹腾了刚想停下来,紧接着手心里也一空,司徒一愣猛地转过身,白茫茫的山道瞬间被黑暗所包裹。
司徒的身体猛地一震从梦中惊醒,眯起眼睛看了看熊熊燃烧着的火堆,司徒啧了一声用手捂住眼睛。操,原来是在做梦,怎么会做那种奇怪的梦。摸了摸额头的冷汗,司徒坐起身来呆愣了半分钟才感受到身旁的视线,转过身就看到小哥坐在一旁目不转睛地盯着他。
“看个屁啊,没见过帅哥啊。”司徒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地说。
真不是司徒想冲小哥发火,主要是不这么做就会忍不住想对他好。
“噩梦?”
小哥显然无视了司徒的屁话,直接问道。
如果不加上最后的剧情,简直就是美梦中的天堂,是现在的司徒最希望最理想的现实。
“挺好的梦,啧,也就那么回事。”
司徒烦躁地从背包里翻出一颗棒棒糖撕开塞进嘴里咬碎,这是十年前戒烟后养成的习惯。司徒对香烟没什么烟瘾,只是抽了几十年了,嘴里突然没了味道非常不习惯,就找了这种棒棒糖替代了。可以咬在嘴里,还有股甜味,某种意义上跟香烟类似。
当然,黑道老大天天揣着一包棒棒糖走街串巷,那场面想想也是醉了。
咬着糖棍司徒翻着裤兜翻出一包中花烟,当然这是司徒是问了小哥才买的,虽然没有直接问可不可以不戒烟了啊这种问题,只要小哥点头那就不算破坏约定了是不是。
司徒想起在烟酒小店里让小哥帮忙选烟的情景,当时小哥扫了一眼玻璃展柜就选了女式香烟给司徒,司徒无语了半天。小哥给的第二选择是尼古丁含量较少的外国烟,司徒只是笑了笑觉得那玩意抽着根本没味就擅自买了中华烟。
离开烟酒店时,司徒压根没听到小哥不满地啧了一声。
“你梦到我了?”
司徒的手一抖,没反应过来:“啥?”
小哥紧盯着司徒的表情。
“你一直,在叫我的名字。”
司徒这才反应过来,操,我还有说梦话的习惯?完全不知道啊!
“你他妈听错了。”什么都不用管,先否定再说!想着要怎么解释的时候,就有只毛茸茸的小黑脑袋凑了过来,它在司徒的胳膊上蹭啊蹭把粘在脑袋上的树叶蹭掉了。
借口这不就来了嘛。
“老子叫的是麒麟,你少自恋。”司徒一把抱住麒麟面向小哥,嘴上依然不饶人。
小哥也没回话,看了司徒一眼抱过麒麟放到自己腿上给它顺毛,顺便把粘在尾巴上的树叶摘下来。司徒掏出一根烟悻悻地塞进嘴里点燃,狠狠地吸了一大口,吐出。
这日子要怎么过啊。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挺莫名其妙的,其实一开始就是上面的剧情,想让司徒把小哥接走
无视三苏的原著算了,可是三叔又开坑了,这南派三坑让人又爱又恨啊
那个简简单单的“十年了”就虐了我一脸
不过越来越基情了啊,天真看手指长度就能认出小哥,看发型就能认出小哥
看肌肉就能认出小哥,十年只为这一次救出小哥而行动
如果这都不算爱
_(:3 」∠)_好想弃坑啊,我就随便写写
此处应有【错误的打开方式】
☆、第二章、再遇
事情是这样的。
虽然不像梦里那样遇到了小哥,司徒确实在八月份去了长白山旅游了三天两夜,还随手买了个两万三千三的翡翠玉佩把玩,可惜手滑掉地上摔得四分五裂,碎了一地的石头渣滓。
果然便宜没好货,都不抗摔。
当时的司徒并不着急,毕竟十年的时间都等了,还嫌再等几天吗?
然而梦里的小哥遵守了约定归来,虽然失了忆。
现实却远远不如梦境。
十年前小哥孑然一身离开,那个时候两人以十年为约,十年后小哥会回来,如果回不来司徒就会去找他,就算掘地三尺把地球挖穿也要找到他。
转眼,十年了。
又过了两个月。
小哥却迟迟没有出现。
司徒焦躁地等着小哥,十年可没有想象中那般好过,好不容易熬出头了却没有任何结果,任谁都都会失控。司徒心想就算小哥变老了长了皱纹他也认了,只要他肯回来,可是小哥就像从未出现过一样完全消失在司徒的世界里,司徒只能咬着牙动用他所有的情报网去搜寻。
一点消息都没有,一个人活在世上竟然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
那个时候司徒才意识到,茫茫人海,世界竟然如此之大。
司徒想,或许小哥在十年前就已经死了。
或许,当初的小哥选择离开就是去主动送死的。
现在想来,小哥根本就没有说过他会回来。
司徒没有放弃,他选择相信自己的情报网继续去找,他不信一个大活人会突然从世界上消失。与寻找小哥一同进行的,还有寻找自己的陵墓,一个远古皇陵。
因为司徒的身体已经大不如从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