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杀之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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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屠杀之铁证-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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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杀的时间是12月17日晚上。
    即便如此,鱼雷营集体屠杀也只有24000余人,距30000人以上还差6000之遥。
    我们知道:12月13日,日军的先头部队到达下关进行屠杀时,有一部分难民为了避死求生,自上游逃向了上新河,遭到日军第6师团的屠杀。而向下游到宝塔桥、上元门、鱼雷营一带的难民也遭到日军的屠杀。这样说有无证据呢?回答是肯定的。
    同盟通讯社记者前田雄二,最近写出《在战争的浪潮中——从华中到法属印度支那》,就16日那天的屠杀情况这样说:
    这一夜(举行入城式的17日那天晚上。——洞富雄注),我们在野战分局再次举行庆祝宴会。席间,深泽干藏独自一人去下关看看,得知就在下关长江下游有许多尸体,堆积如山。他走去一看,堆积如山的尸体绵延很长距离。据说,警卫兵如发现其中有人尚未死去而动的话就立即把他杀死。
    洞富雄先生对上述情况研究后说:
    深泽记者说,他在17日傍晚看到的尸体堆积如山,其中有的还在动,这也象松本重治所说的那样,可以认为是前一天晚上发生惨剧后遗留下来的痕迹。……自13日起,日本军在扬子江岸边几乎每天都进行大屠杀。从下关到草鞋峡,在漫长的扬子江岸边,肯定到处都是尸体,堆积如山。总之,我认为深泽和前田只是看到发生惨剧后遗留下来的痕迹的一部分而已。(引自《大屠杀》第51至52页)
    前田和深泽都没有明确提出在上元门附近看到尸体一事。但我认为,从下关到草鞋峡要经过上元门。在漫长的扬子江岸,到处都是尸体,堆积如山,这其中当然也包括上元门附近的尸体。否则两记者就不会看到“堆积如山的尸体”了。此外,日本官方也为宝塔桥、鱼雷营、上元门一带集体屠杀提供了证据。
    12月21日,就任南京地区西部(包括城内)警备司令官的佐佐木到一少将,在其《进攻南京纪实》一文,就昭和十三年(1938年)一月五日的情况记述如下:
    依次逮捕在城外近郊继续不听命令的残兵败卒。在下关予以处决者达数千人。(《一个军人的自传》,转引自《大屠杀》第47页)
    从什么角度可以推断这数千人被集体屠杀在鱼雷营呢?
    此刻,中山码头到浦口的轮渡已经通船,也有少量外轮在江边码头停靠。日本军搞集体屠杀不会不担心被第三国的侨民看到。煤岸港、宝塔桥靠近英商和记洋行,也不是集体屠杀俘虏合适的场所。草鞋峡此时堆积如山的尸体仍未处理完毕,更不适宜在那儿集体屠杀。鱼雷营原是军港,此刻此处停有日本的舰只,中国人无论如何也不敢接近。同时在鱼雷营集体屠杀俘虏消尸灭迹最为理想。日本军当然会进行比较,淘劣择优,自然而然地选择鱼雷营了。
    综合上述各点,以事实为根据,说日军在宝塔桥、上元门、鱼雷营集体屠杀我被俘军民在30000人以上,一点也不言过其实。
    既然时间上不同——为什么草鞋峡集体屠杀发生在16日晚上,而关于上元门的14777名要在17日晚上押到鱼雷营集体屠杀呢?
    前面经证明:侵华日军在南京的大屠杀是有计划有组织进行的,这就要根据实际情况,慎重考虑,周密安排,尤其是已被看管起来的中国军民。
    众所周知,日军在攻陷南京战役中最突出问题是投入的兵力与战役目标很不相称:首先未能达到全歼守军的目的,其次在屠杀被俘军民时也暴露出兵力不够支配的问题。这样一来指挥者就要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安排兵力,分清难易,逐一屠杀。对那些不愿当“顺民”者在哪里相遇便在哪里屠杀,决不放走一个仇视“皇军”的人。对已被俘者看守不易而容易跑掉的俘虏则先斩尽杀绝;对圈禁牢固的地方则最后“处置掉”。比较起来,草鞋峡集体屠杀对象圈禁在幕府山下之四、五村中,地点分散,显然看守兵力不足;这一带地形复杂,被俘军民极易逃跑。而上元门营房关押的14777名被俘军民,看守起来比前者牢固得多,而且事实上还有一个向司令部请示“处置掉”的过程。所以16日晚上,日军进行草鞋峡集体屠杀便在情理之中了。
    关于17日集体屠杀上元门营房内的被俘军民日本方面也有证人。1984年,当时参加处理这批俘虏的栗原军曹详细地说明了事实的真相:
    南京陷落后,大批处决无抵抗的俘虏,的确是事实。不管日本方面如何否认这一事实,中国方面只要有些幸存者,这个事实就无法隐瞒。
    栗原当时只有24岁,为把“事情的真相留给后人”,当时画一些示意图。示意图中提到的俘虏数是18500人。他回忆说:“在沿支流挺进是幕府山腰时,一举迫使大批中国士兵投降了。各个中队手忙脚乱地解除了这批俘虏的武装,除了身上穿的以外,只许他们带一条毯子,然后就把他们收容进一排草顶的大型临时建筑中,中国兵管此叫‘厂舍’。”“在举行入城式的17日那天,根据上面‘收拾掉’的命令,把这些俘虏处理掉了。那天早上,向俘虏们解释说:‘要把你们转移到江心岛的收容所去。’转移大批俘虏应当警备,所以配置了一个大队的日本兵。这是一次大批人员的行动,动作很迟缓,把俘虏们手向后捆起来,出发时已是下午。出了厂舍,命令俘虏排成四路纵队,成一字长蛇,向西迂回,绕过丘陵,来到长江边,大约走四五公里,顶多六公里。”“俘虏队伍到达三四个小时,俘虏们注意到:说要把大家送到江心岛上,可是并没有那么大的船,江边也看不出什么渡江的准备。就这样不明不白的等着,天已快要黑下来了。然而,就在俘虏群周围,日本兵沿江岸成半圆形包围过来,许多机关枪的枪口对着俘虏们。……不一会儿,军官们下达了一齐射击的命令。重机枪、轻机枪、步枪围成半圆阵式,对着江边的大群俘虏猛烈开火,将他们置于弹雨之下,各种枪支齐射的巨响和俘虏猛烈开火,将他们置于弹雨之下,各种枪支齐射的巨响和俘虏群中传来的垂死呼号声混在一起,长江边简直成了叫唤地狱,阿鼻地狱。……
    齐射持续一个小时,直到俘虏全部倒在地上。这时天已黑下来。”
    这里有一点是值得注意的:前面平林证实从上元门营房押至江边仅一公里左右,因而证明集体屠杀这批俘虏的地点是鱼雷营,而不是草鞋峡。现在栗原又说是“四五公里,顶多六公里”。会不会由此否定这批俘虏被集体屠杀的地点不是鱼雷营呢?不会的。鱼雷营在上元门之北。而栗原则说“向西迂回,绕过丘陵,来到长江边”。这就明显地成了直线和曲线的两种不同说法,而地点则是一致的。且来看看草鞋峡的集体屠杀,对上述的理解也会有所帮助。
    (23)草鞋峡的集体屠杀。
    草鞋峡集体屠杀在南京大屠杀中很具典型性,一是屠杀人数之多令人胆寒;二是并非单纯地屠杀,而是在屠杀之前进行迫害,丧尽天良地令屠杀对象冻饿几天几夜;最后,屠杀后在尸体上浇上煤油,焚尸灭迹。
    对于草鞋峡的集体屠杀,南京沦陷前在首都警察厅工作的鲁*3,作为目睹者对其经过作了如下陈述:
    倭寇入城后,将退却国军及难民男女老幼计57418人,圈禁于幕府山下之四五所村,断绝饮食,冻饿死者甚多。16日夜间,作铅丝两人一扎,排成四路驱到下关草鞋峡,用机枪悉于扫射后,复用刺刀乱戳,最后浇以煤油纵火焚烧,残余尸骸悉投入江中。在此大屠杀中,有教导总队冯班长及保安队警郭某,将绑扎挣脱,佯卧地上,拖尸盖身,因而得免。惟冯班长左膀上被刺刀戳伤,郭某脊背烧焦,逃至上元门大茅洞,具结人(即鲁*3)觅便衣更换,偷偷渡至八卦洲始脱险。
    鲁*3与敌巷战中被敌炮弹炸伤腿部,匿于上元门大茅洞内,与圈禁被俘军民之村落和屠杀场地很近,居高临下,目睹了惨状。抗战胜利后,1945年12月7日,首都地方法院检察处和书记官陈光敬先生,亲自深入到下关等地调查,完全证实了鲁*3所提供的事实。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时,也提到了首都地方法院检察处所提出的报告:
    敌军入城后,将准备退却的国军和男女老幼难民共57418人关在幕府山附近的四五个村庄里,断水断粮。冻死饿死者颇多。到1937年12月16日夜间,日本军用铅丝将幸存者两个两个捆在一起,排列成四行,驱集到下关草鞋峡。然后用机枪对这些人进行扫射。又用刺刀乱戳,最后在尸体上浇上煤油焚化。烧后,把尸骸一个个地抛入扬子江中。(转引自《大屠杀》第41至42页)
    有人对鲁*3提供的“57418”这个数字,提出这样那样的疑问是自然的。问题的关键在于他怎么知道是“57418”人的?应该肯定,鲁*3在首都警察厅工作,因职业的关系,他平时可能很注意人的数目,自有一套简便的统计方法。同时匿于大茅洞内,居高临下,时时都会注意村庄里敌人的动向,更会担心同胞们的命运;时间又有那么长,为忧虑中的他提供概算人数的可能。再一个是:他见到冯郭来洞,三个人不可能不交换看法,其中对被惨杀的同胞不可能不进行估算。否则,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就会那么轻意地认可吗?
    家住下关宝塔桥桥东的何守江也证实了草鞋峡的集体屠杀。他说:
    1938年阴历正月初四,我从江北的卸甲甸过长江到草鞋峡(现在的金陵船厂),看到遍地都是尸体,全是日本兵用机枪扫射死的。
第二部分第20节 铁证如山(12)
    日本方面对下关一带集体屠杀的惨况也有详细的描绘。已故南满洲铁道公司南京事务所所长西义显在《悲剧的证人》中说:
    昭和12年(1937)年12月13日,日本军全部占领南京,17日,以军司令官松井石根大将为首举行了入城式。在这5天内,穿上了军服的日本民族成了一大群恶鬼罗刹和妖魔鬼怪,穷凶极恶,惨无人道,凶暴到了极点。其残酷的发疯程度,在历史上是空前的。不要说掠夺和强奸,就连收容在城外下关的数万名俘虏也被机枪扫射,遭到了屠杀。下关的街道被浇上了汽油,烧得精光。呼救声,响彻大地,一片垂死挣扎的哭叫声,火舌把天空染红,汽油燃烧冒出阵阵黑烟,机枪在咆哮,死尸在散发了恶臭,著名的南京古城到处血流成河,扬子江的混浊江水也染得血红。(转引自《大屠杀》第273至274页)
    上述中西义显虽未直接提到草鞋峡的集体屠杀,但完全证实了日本军“穷凶极恶,惨无人道,凶暴到了极点”。
    从掩埋尸体的情况看,也证明草鞋峡集体屠杀是铁的事实。
    日伪南京市卫生局抄报草鞋峡
    农民金国桢掩埋尸体呈文
    (1938年)
    草鞋峡农民代表金国桢呈报:宝塔桥、草鞋峡、滨江一带尸体暴露,臭气四溢,请求掩埋。经呈准经费,饬萧财源领掩埋夫四名,募临时夫20人住宿该处。由6月13日至7月6日工作24天,共收瘗及迁埋尸骨3575具。选定地势较高,离江较远之地作大型土坟一座,并竖碑一方,以资纪念。又掩埋男女尸12具,孩尸37具,施大棺12具,小棺一具。
    日军在鱼雷营和草鞋峡集体屠杀我被俘军民数万人,大部分尸体当时被焚烧后抛入江中。日本军这样做的目的是毁尸消灭罪证。但是这样大规模的屠杀,不管日军事先和事后计划如何周到,也不可能做得干干净净,不留下任何痕迹。正因为如此,事后,红十字会仍掩埋尸体24000余具,作8个合葬坟墓。墓前石碑上书有“民国廿六年草鞋峡无主孤魂墓”字样。抗战胜利后,曾拍照作为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的罪证报国际远东军事法庭。而金国桢等掩埋的3575具尸体只是红十字会漏埋,或是由上游冲来,或是散落在偏远地方上的尸体罢了,仅是鱼雷营和草鞋峡集体屠杀尸体中一小部分而已。
    (24)燕子矶的集体屠杀。
    燕子矶的集体屠杀一案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中国方面未曾向该法庭提出,其原因大致有三:一是认为证据暂时不足,待搜查确切证据再行呈报;二是被屠杀的人数有争议,一时统一不了;三是当时未能找到燕子矶集体屠杀中的幸存者或是屠杀现场的目睹者。鉴于慎重的原因才未轻易向该法庭提出。或许还有人认为:燕子矶集体屠杀一案无论呈报与否都不会影响南京大屠杀的定性,因而被忽略。我们先来看看有关燕子矶集体屠杀的资料。
    军事科学院外国军事研究部编著的《日本侵略军在中国的暴行》一书中说:
    燕子矶地处南京城东北角沿江边处,是南京风景胜地之一。
    南京陷落前,这里集聚几万难民,想由此逃往江北。但因缺乏船只,无法渡江。日军侵入南京的前一天,燕子矶江面已被敌舰、敌机封锁,并向沿岸难民袭击,死伤无数。日军入侵南京后又把难民赶到沙滩,围禁起来,然后架起数十挺机枪,向难民扫射。(引自《暴行》第132页)。
    燕子矶的集体屠杀史料的记载是有根据的,经得起论辩。对此目睹者郭国强作了证明。郭在1936年参加88师,日军进攻上海时曾参加抵抗日军的进攻。撤退下来后,在句容又和日军打了一仗,随后退到南京,参加保卫南京的战役。他说:
    1937年12月,我和二、三百名“中央军”穿着便衣,逃到燕子矶三台洞附近。亲眼看到日军在燕子矶江滩进行大屠杀的情景。当时日军用机枪扫射了一天一夜,有两万多名已经解除武装的“中央军”丧了命。我们躲在三台洞里,后来被日军发现,我们佯说是开山的农民,并拿出开山工具才免于一死。之后,我寻机逃到八卦洲下坝村,在这里定居下来。
    郭国强说“有两万多名已经解除武装的‘中央军’丧了命”。被屠杀的人数到底是多少我们暂且不管,先来弄清被屠杀的人中有无一般难民。这个问题唐广普可以作证。
    唐原在中央陆军军官学校第10期预备班任公役。一年多以后,参加中央陆军军官学校教导总队二团三营,在营部当勤务兵。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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