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刚送到医院时还有些意识,想要上厕所。我和我爸把她搀扶到厕所。那时她已失明,走路时步子很小,一步要挪很久。我爸对她说,有我们扶着,你不能走快点吗?她睁着眼说“我怕”。一趟厕所上了二十分钟也不止,我爸声音粗响地吼了她几句。她只有两个字“我怕”。
之后,她陷入了昏迷。病危通知书递到我们面前。那晚,我第一次看到我爸哭到情绪崩溃。我明白这眼泪里包含了什么。
生活教会我,永远不要对你爱的人说残忍的话。你不会知道,哪句话会成为这一生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而她的回答,也许就是“我怕”。
我独自签掉了所有的病危通知单和手术告知书。为了让我妈能公平地从走廊换进重症病房,不惜对医生的谈话进行录音表示要挟。
那几天,我大把地脱发,多年未成的减肥计划在三天里超额完成目标。走在深夜医院的停车场里,遁入空门的志向油然而生。我对神许了愿,给我一个机会,一个子欲养的机会。一个,最后一句对话不是“我怕”的机会。
我妈出院后的第二周,我在教堂受洗。对神,对人,对自己不能食言。我感谢他救了我妈,更感谢他拯救了我和我爸的灵魂,和未来三十年的回忆。
这一次赌博,我妈已全然没了斗志。信念很重要,我的孔武有力,使她失去了单挑假想敌的信念。她说:不该救我,我已经没用了。幸好她看不到我听到这句话时奔涌的眼泪。
她神志清醒后,我向她抱怨,说我爸在她病危期间是如何地懦弱,没有担当,把所有可能承担后果的责任都推给我。
她摇摇头,说:“他不是没有责任感。他只是心很软,大事上做不了决定。他是愿意做的,打打小工,跑跑腿这些他都可以。大事他不是不想做,只是不敢。不要怪他。”
这么多年,我妈是个入世者,我爸是个理想主义者。他们有着截然不同的家庭出身和教育背景,从来没有意见统一过。我一直觉得我妈不了解我爸,有时我与我爸谈论历史与诗歌,她嗤之以鼻。初中文化的她常说,早知道你爸后来会考上大学,我是不会嫁给他的。他们不是克服万难的相爱恋人,他们只是一场为了年龄渐长而结合的相亲婚姻。然而那一刻,我明白,这世上最了解我爸的人是我妈。
这场病,使我妈再没有站起来过。我家请了保姆,但我爸没有让保姆陪我妈,他依然睡在床的另一半,每晚起来两三次为她垫尿盆。他温柔地对她说每一句话,他们之间有了独特的约定暗号。
他经常笑呵呵地拉着我妈的手说“有数,有数”,这不是一句好笑的话,但总能让我妈笑开。他们从不像别的夫妻那般给对方取昵称,他们称呼对方的全名,连名带姓。我妈总说光叫名字太亲昵,她喊不出口。在她人生的尾声,却改口已经叫了三十年全名,她喊我爸,老公。虽然她的眼睛已看不见他。
在她的弥留时期,医生说她已陷入深度昏迷,完全感知不到外面的世界。她的身上迅速长出了棕褐色的褥疮,嘴里不停地吐出肺积水引起的泡沫。亲戚说,让她安心去吧,一定是不放心才这么拖着。
他们让我到我妈耳边发誓,答应她我一定会嫁个好男人。
我说,深度昏迷的人听不到外界的话。
他们同情但坚定地念叨:听得到,听得到。说了就会听到。
我违心地在她耳边发誓,因为我觉得嫁好男人这种事不是我说了算的。
可能她也觉得我很没诚意,仍然一天一天地拖着,直拖得我无法将视线落在她身上任何一个部位。我想拔管,我爸不同意。他说,不要做让自己将来会后悔的事。
我和我爸轮流守着她,日月交替。我爸喃喃道:“她会选择我在的时候离开,最后一程,她还是会选择我。我知道。”
初秋的清晨,我爸打来电话,声音平静:“她选择了我。”
那一天,只有我和我爸,场面很冷清,却有刚升起的、斜斜的、温暖的阳光。我模糊地想到计划生育制度,也许将来很多独生子女都会经历我现在经历的。
我开车跟随殡葬车,一路送行。这是我上班的路,同平时一样,车流如潮,川流不息;同平时一样,跨越大桥,黄浦江水在桥底流淌。
我跟随着那辆黑色的车,跟随着我的母亲,以及仍然陪伴在她身边的父亲。我曾经不止一次地跟他们对峙,我说我永远不要步你们的后尘,婚姻里不能没有爱情。
然而这一程,又有多少相爱的人能够像这样走到最后?
殡仪馆的人关照我们,不要从原路返回。去火葬场都有不成文的规矩,不走回头路。我和我爸没有交流,沿着来路往回开。熟悉的路,从终点又回到起点。光阴,在车窗外退格。
我妈清醒时说的最后一段话是她的一个梦。她说她做了一个梦,梦到住在地下,有很大的房子。后来我爸来了,和她在一起。她很幸福。还有,让我爸找个身体健康的好女人,好好过。
走马灯
文 / 滕洋 作家 编剧 @短短滕
这会儿,庞城已经走了,带走了一只行李箱、一只登机箱。六年情感,只值这么多,压缩起来,一个立方不到。
其间,她站在阳台上抽烟,手里拿着整理庞城留在家里的东西时发现的信。电视里滚动播放当日财经、体育,以及社会版中一个对生活绝望的人路过某户人家顺便杀了那家主人的消息——唯一的原因只是因为自己没有勇气自杀。曾经的每个晚上,她很爱和庞城一起看这种节目,一边吐槽一边看,模拟着未来的生活状态。她曾觉得很幸福,现在,她努力回想,庞城只跟她说:“那,再见。”明知不会再见了,还“那”个屁。感情嘛,就是这样,在一起在一起,同进同出同床共枕,但真的就在一起了吗?再深的拥抱、亲吻,不也还是两个人吗?
实际上,谁也没有变成谁。
是非、对错随着她点燃第二支烟,慢慢变得模糊。她穿着上个生日庞城送的高跟鞋,他在巴黎见客户的十分钟间歇,跑出去买了这双高跟鞋。他说她穿上高跟鞋看起来像十八岁又像三十五岁,反正,就是女人最好的区间。现在呢,她穿着女人最好的区间,脚踝有一点疼。男人为什么不穿着内增高站在男人最好的区间呢?所有男人都比女人该增高。高跟鞋轻轻踢着阳台护栏,她双手撑在护栏上,试图让自己更高一点。
旁边阳台费力伸出一只戴着驱蚊圈的手:“我叫汪欢实。”目测手的主人不超过二十二岁。
城市里似乎已经很少这种主动结识邻居的人,她吓了一跳,一只鞋掉了下去,对面阳台那人也应声消失。三分钟后,汪欢实出现在楼下,大汗淋漓地向楼上的她挥舞捡到的那只高跟鞋。再三分钟后,汪欢实呼哧呼哧跑上楼,把鞋递给她。她并没有道谢,对于现在的她来说,整个世界只剩庞城抛弃她这一件事。汪欢实对于她没有道谢,感到有些不高兴:
“最起码说声谢谢吧?你是没有礼貌,还是想自杀啊?”
后面这个问题过于尖锐,直指实质。她本来自己沉浸在无边无际否定未来、否定自我的情绪中,却被这个简单又无聊的问题撕开一道滑稽的口子,她下意识辩解:“你吓到我,鞋才掉下去。”回答完,顿感自己的伟大悲伤也变得无聊了。虽然不是基督徒,没有宗教的禁忌,她也觉得被洞穿了这隐匿的内心,是一件可耻的事情。
地上散落着她没清理完的东西,汪欢实撑开门,硬挤进来:“我礼拜天听到你和你男朋友吵架,他是不是又欺负你了?他……”
“走了!”她被汪欢实这话再次戳中软肋,大哭起来,“我礼拜天出差了,那天不是我……”
马上汪欢实就意识到自己说错话:“我听错了,他一直一个人在家,对你很忠诚,没有其他人……对不起。”
灯光萎靡,尴尬的沉默时间里,汪欢实站在她家门口,走也不是,留也不是。她啜泣着,丝毫没有停止的迹象。汪欢实试图转移话题,避开眼前这个女人的爱情悲剧。他说,自己开学大四,非著名大学不著名专业待业生。他还说,学校宿舍暑假装修,他无处可去,本想回家,但看了一本成功学的书,决定拿出所有积蓄在她和庞城这个“高尚精英”小区租一个月的房子,争取认识几个精英邻居,为未来找工作打基础。
汪欢实喋喋不休地说下去,絮絮叨叨地塞满两人之间所有的尴尬。她含糊地点头,还是哭得不可抑制。失恋多像一语成谶啊,无数次地问对方会不会因为另一个人离开自己,当时的庞城都斩钉截铁地说“不会”,可走的时候还是毫不留情。
“你不觉得我是个很有想法的年轻人吗?”汪欢实突然问她。
“嗯?”她走神了。
“你们公司还招人么?我开学大四,可以先去实习一年,你觉得我不错,再转正。”汪欢实胸有成竹。
她摇摇头:“我已经申请出国工作了,帮不了你。”
“就因为这事儿?”汪欢实表情有一丝不屑、一丝遗憾,他严肃又认真地问她,“你怎么能因为另一个人就改变自己的人生呢?!”
她怔怔地看着对方,突然爆发了:“凭什么就不能呢?计划了结婚计划了旅行,为一个人计划了一辈子,那个人却退出了,我凭什么不能改变自己的人生呢!”
她本来是要去死的,跟家里打好招呼要出国,却在跃上阳台的瞬间掉了鞋。
汪欢实叹了一口气:“我带你去散心。我的房子下礼拜到期,租不起了。算起来,我们还有七天的缘分,你失恋,我也没找到工作。”
直觉上,她应该拒绝,毕竟加上捡鞋的六分钟,她认识这个男孩总共也不过二十分钟。
她想关门,对方却把手坚决地按在了门框上:“你死都不怕还怕我对你怎么着吗?你等我搬了再死,我怕鬼。”
有一种又好气又好笑的情绪在她心里纠缠,她在一本书上看到过,与想要自杀的人谈判时,不能回答诸如“几点了”、“起风了吗”之类的问题的。因为这种问题都会暗示对方“时候到了”。后来想想,她之所以能答应跟汪欢实去散心,完全是因为当时的汪欢实给了她一个新的暗示“七天之后再死”。或者,她根本就不想死。
于是,她居然同意了。汪欢实提议开车带她去看现场,但到了停车场,汪欢实推出一辆电动车,她却不合时宜地按亮了自己的汽车。她以为的开车是开车,而汪欢实以为的开车,反正就是开嘛,管它什么车。她不想以二十九岁高龄坐在电动车后座秀发飞扬,那种感觉有点像郭德纲演林志颖,虽然年龄相当但怎么都透着一种违和感。汪欢实讥讽她,死都不怕了,还怕丢人吗?
她想想也是,死都不怕了,还有什么好怕的?于是,北京东三环的辅路上,他们踩着电动车超过了行人与自行车,超过了奥拓和兰博基尼,她觉得穿着Lanvin套装和YSL高跟鞋坐在汪欢实的某宝大王牌电动车上的自己,有一种特别后现代的拼贴感。
他们去了音乐节,在下着雨的大泥地里,跟台上的摇滚歌手一起不要命地呼号。汪欢实帮她买了一双人字拖,她把人字拖套在高跟鞋上,给自己弄了个橇——她死都不愿脱下自己的高跟鞋。对的!她本来准备穿着这双鞋去死。于是推电动车的青年带着穿橇的女人,漫步雨中的音乐节。她想起多年以前,她和庞城也一起去过音乐节,他们租了帐篷,挤脏厕所,穿海魂衫回力鞋。她想当时也是高兴的,主要是穷开心。
晚上回去的路上,电动车没电了,汪欢实吃力地蹬着车子,他们还有十公里的路要蹬,光是想想都会肌肉酸痛。汪欢实说要不你帮帮忙吧,她说“好嘞”,然后笑着打开手机里的电台软件,下载了一段“呼儿嗨呦”的劳动号子。
男孩在前面无力地大声抱怨着:“不能帮点实际的吗!”
她笑着摇头,沉默着流泪。那年她和庞城的音乐节后,北京暴雨,他骑车带着她在雨中穿行,掉色的海魂衫把两个人染成阿凡达和蓝精灵。回家后,庞城洗了一个小时的澡,她则多了一套扎染内衣。后来,庞城再没穿过蓝色衣服,她再没有去过音乐节。多年以后,庞城开车载她去看演唱会,依然是大雨。
庞城叹了一口气:“你知道那天晚上我蛋都染成蓝色的了吗!”
至少,她保有了关于庞城不穿蓝色衣服的秘密,这个秘密他或许再也不会对第二个人提起了。
第二天,汪欢实带她去搞浪漫。他跟喜欢的女孩闹分手,对方不肯原谅他。他想了一万种道歉方法,想在女生家楼下摆蜡烛,九十九支白蜡烛摆成一个心,再捧一束花,一遍遍对着楼上大喊“对不起”。她教他安静地在楼下等女孩出现,真诚道歉就好,原谅就复合,不原谅就好聚好散。
汪欢实有些犹豫:“这样,不会显得不真诚不隆重吗?”
她反问:“难道要隆重到尽人皆知、道德绑架吗?”
这种事,她身体力行过。大学毕业时,庞城带她想回家乡过安稳日子,她却想要出国再读书,提了分手却在临走前后悔了。当时的她干了现在的她不同意汪欢实做的事情——她在庞城楼下摆了蜡烛求复合,她爱的庞城在所有围观群众大喊“在一起”的气氛中同意放弃家乡的工作。最终,她没出成国,庞城为了她漂在了北京。于是,后来的每个不美满,她都背上沉重的枷锁:假如当初放他走,她和他的人生会不会好一点?
汪欢实最终没有等到他的女孩,那女孩早已出门旅行了,走时没有通知他,甚至换了手机号。汪欢实还想挽回,她却力劝年轻的男孩:
“为另一个人改变自己的人生,最终就会搞得像我。”
当你失去他(她)时,你怎么办呢?年轻时不懂得的道理,在某个时刻会忽然醍醐灌顶:比如,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终将一个人来一个人走。新闻里每天都在上演孤独的故事:那个因为门没关好无辜被杀的人,也有挚爱的家人,但最终只能独自面对生与死,可就算他们握着你无力的手,温柔地鼓励,你也终将独自面临最后的白光,走马灯一样闪过你的一生。
回去的路上,她和汪欢实从爱情聊到了死亡,汪欢实说她“解high”——稍微大个几岁就能装尤达大师、心灵鸡汤。她恍然明白,自己已经变成当初自己厌恶的“过来人”。
第三天,汪欢实带她去看798里不要门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