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想死”,还加个感叹号?你坑爹呢!
我想,其实是有事的,我下午是心情不好的,是不高兴的。可是,为什么不高兴?我只记得咖喱油粘在手上不舒服,非常非常不舒服。但我不能这么回复别人,不能告诉他们,下午那时候,我只是左手腕不舒服。
如果我那样告诉他们,人群就会一哄而散,我会被骂骗子。更重要的是,我这辈子可能再也享受不到这狂欢式的热闹,几百几千条的评论和转发。
过了这村就没这店。
手一抖,新的一条微博就发出去了。“这个世界,再见。”
剩下的一切都如预料的一样,却又是惊喜连连。能知道的大多数名人都参与进来了,男友给我发了两条私信,问我人在哪里。“立刻告诉我!”他在第二条私信里说。我想,你小子以前去哪了?你那什么果呢,恶心不恶心,还嘻嘻,娘不娘?我跷起了二郎腿,喝醉酒般晕晕乎乎,就像做梦,眨眼的工夫粉丝就多了上千个,包括微博女王姚成、微博王子蔡抗永,还有些什么虾兵蟹将作业簿不加V。为了效果逼真,我翻箱倒柜找出了以前学美术用的颜料,把红色的涂在左手腕上,拍下来发到微博里,可不就像割过的腕!这是属于你的盛世狂欢哪,我对自己说,爽吧你。
接下来评论栏里就像在举行一个追悼会,所有人都在拼命从我以前的微博中挖掘真善美。“一个美若天仙的姑娘怎么可以就这么没了!”“善良的孩子,希望你没事。”甚至我某年某月发的一个85℃的小面包照片,也被用来歌颂我的朴素单纯。而我的老板,一个注册了微博从来都不会用的菜鸟,也笨拙地连发好几条来追忆我的好:“做事非常认真严谨,为人乐观可爱,我们所有的同事都爱她。”
正当我感动得泪眼婆娑时,门被啪啪啪地敲打。
我无暇他顾。新的消息浮上来,我的大学室友回忆我在校期间多么关爱姐妹,大冬天的挨个为大家打开水(虽然我记得的是大家轮流为所有人打开水啊)。一条微博一百四十个字不够用,她还开了个博客日志,专门细数这些往事,然后再把链接发到微博里来。我的高中同学、初中同学,也纷纷效仿。
门外有人在说:“错没错,是这家?”“就是这家。”“不开啊,她那个室友啥时候到?”后面就只听到叫我的名字。我知道了,是前来营救的人。
真感人,看来也不是只有看热闹的人,还有真正关心我生命安危的人啊。我眼眶发红,真想和他们一一拥抱。我再也坐不住了,几乎是连滚带爬地扑向门把手,但当我伸手的刹那,我看清楚我手腕上的“血痕”,已经脱落了一部分,假得刺眼。
我开始想起,我根本没有自杀。我只是手上淋了咖喱汤,非常非常地不舒服。
微博评论里铺天盖地的“救到没啊??”“现场的人给个消息吧。”“急死个人了~~”
门外出现大力撞击的声音,接着是一伙人“一二三,嘿嚯”的叫喊,我已经听到我妹的哭声了。
门锁在晃动,也许下一秒就被撞开了。他们会看到安然无恙的我,站在这里,桌子上放着画图用的红色颜料。
我觉得非常恐怖。
微博继续热闹着,所有人都疯了,全世界都像认识了我很久很久,清楚我一发一毫,给我列优点清单。我成为一个宇宙无敌好人,而且有着只应天上有的绝世美貌。
可是门下一秒就会被撞开,他们会看到我,看到我站在这里,可耻地安然无恙着。宇宙无敌好人碎了一地,绝世美貌是个笑话。一个骗子站在这里。
冷静,我告诉自己,这种时候一定要冷静。
我抱着头靠到墙边,然后我看到了水果刀。
Mud / 陈磊盟
手机里的男朋友
文 / 方慧 90后作者 编剧 @方慧
1
每天晚上,我都要在阳台上和男朋友腻歪那么一会儿。
我给他展示我新买的睡裙,黑色丝质,手感柔软,我让他摸一摸,“是不是很舒服?”我给他闻我的香水,淡淡的百果味,以椰子的甜香收尾。“这是我最喜欢的味道,”我问,“你闻到了吗?”
我的男朋友,平时是个挺温和的人,到了这个时间,却变得粗暴起来。他没有耐心听我说完,就直接扯开我的睡裙,亲吻我的脖子,伸手往我的身体里探。“受不了了,”他说,“我可以要吗?”
对此,我既反感,又喜欢,所以一边挣脱,一边又享受其中,在这种复杂交织的情绪里,我们汗津津地纠缠在一起。有时候,手机发出没电的警报声,一次,两次。“再咬你一下嘴唇就挂了啊。”“我咬到你舌头了。”于是,我们又咬了一会儿嘴唇,又咬了一会儿舌头,终于耗到手机彻底黑屏,再也发不出任何声音。
阳台栏杆边立着一株巨大的滴水观音,是房东留下来的,人蹲在旁边,焦黄的叶子垂在头顶,这里就是信号最好的地方。我每天都要在这片叶子下面,和男朋友打长长的电话,发很多很多微信,在手机里面完成很多事情。这会儿,人被丢进猝不及防的沉默里,身上并没有什么睡裙和香水,成群的蚊子绕着头顶飞旋,腿也已经麻了,半天站不起来,心里却感到如释重负的充实:这一天终于没什么指望了。
我平时的生活,就是在公司把一叠读者调查表分别夹进一堆新书里,再把这些书套上塑料膜,下班以后回到租来的房间里睡觉。说起来,男朋友就是我全部的指望。早上到公司以后,我把耳机塞进耳朵里,点开微信里那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头像——他在夕阳下逆着光的剪影,开着聊天窗口开始工作,就能随时听到男朋友钝钝的、感冒一样的声音从耳机里弹出来,就能切换到一个昏昏欲睡、舒服得多的世界。而我也随时随地,张口就对他说话:“跟你说啊,我遇到好玩的事情了。”“跟你说啊,我遇到诡异的事情了。”那些“跟你说啊”的事情,也不过是我的同事出了什么丑,办公室里闯进来一只猫,下雨了。更多的时候,我们什么也不说,只是“嗯”、“哎”,或者懒洋洋地打哈欠给对方听。
不就像是在身边一样吗?
坐在我对面的女同事,有一次旁听了一下午我们一来一往的对话,很不理解。“这样的恋爱谈得有劲吗?”她说,“我是打死也不会异地恋的。”她是那种第一眼看上去就很美的女孩,并且指甲尖是要每天打磨上油的,只可惜交的男朋友大多人品有问题,所以她总是前脚秀恩爱后脚哭兮兮地失恋,指甲把对方的手臂抓得稀巴烂。
“有劲啊。”所以我想,“总归要比你那些男朋友好无数倍。”
我的男朋友,就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人。
我们一年前在共同朋友的聚会上匆匆见过一次,他腼腆地坐在角落里喝东西,很少主动说话,有人和他说话,他才礼貌真诚地回应起来。那个样子一直记在我脑子里。之后我们在微信群里互加了对方,在网上的聊天中迅速成为恋人。
他善良,习惯换位思考。早上醒来一摸手机,肯定满屏幕都是微信提醒,打开来都是他手打的甜言蜜语,大段大段的。他知道这样我会开心,所以一点也不吝啬这样的坚持。任何时候我生气,他都会花很多很多耐心把我哄好,永远不会说狠话。
他慢吞吞的,有点木讷,跟任何人都吵不起架来。有时候,我觉得他是土的,穿一件高中生才穿的纯黑运动装上下班,并且微信朋友圈经常转一些前几年流行的笑话。关于这一点,想到我在盘点他的弱点而他毫不知情,还像往常一样跟我说话,就觉得他格外无辜,因而心软和愧疚起来,从腹部涌上一阵刺痛的热流,直抵心脏。于是这些又都不算问题了,反而成为我想要更加爱他的动力之一。
这样看来,他简直是一个无可挑剔的男朋友,有着必要的优点和必要的缺点,如果非要说有什么问题,也就仅仅是见不了面了吧。
何况,就连这一个问题,也很快就不是什么问题了。
2
“下个月月底出差,要在你的城市转机,”他激动地告诉我,“我们大概有半天的时间在一起!”
接着,我们花了整整一个礼拜计划那半天要干什么,每一天都像两个打了鸡血的傻逼,在分享吃喝玩乐攻略和突发奇想中开始和结束一天。到头来我们发现,那半天的每一分钟都被安排满了,根本就不现实啊。
但其实我的心里是踏实的,不慌不乱,因为我很早很早就开始准备了。
有一阵子,我妈来我租的房子里,替我打扫卫生。她打电话到我公司里来问我:“女儿,你的家里怎么到处是垃圾,我替你打包好扔掉了啊?”我一阵警惕,“什么东西?”“就是很多健身房的什么卡啊,游泳馆的签到牌啊,还有什么烘焙会员,你又不去这些地方……”“放下来!”我马上打断她,“不要扔,一个也别扔!”
她当然不知道,那是我费了很多心思收集回来的。
我不运动,但是在和男朋友的交往模式里,我是爱运动,精力无限的。我接他的电话前,不是刚游完泳回来,就是刚打完网球回来,一身臭汗,我还让他闻闻。所以,每隔几天我就陪同事去健身房走一圈,捡回几张废弃的课程签到卡,把它们丢弃在我家里的各个角落。
除此以外,我从报刊亭里买回来成捆成捆过期的商业报、英文时事报,把它们捣鼓成七零八落、看透了的样子。这个并不在我们的交往模式里,但是我觉得它们能让我看起来神秘一些。
如果可行的话,我甚至考虑学一点浅显的小语种,等到和他在一起的时候,用别的语言给朋友打电话,漫不经心地聊几句。有一阵子,我每天都在琢磨这个事,上班的时候,我跟着网站视频念几句法语,因为代入的是生气的情绪,又太入戏,所有同事都在饶有兴趣地看着我,像在看一个神经病。
自然,我也没有停止过购置一些得体的新衣服,一些又可爱又有质感的配饰、内衣、睡衣、袜子,甚至发带和指甲油。其实,只要稍加留意,从头到脚,都有可以花心思的地方,而越是细节上花的心思,越是容易反映一个人是什么样子。
尽管之前并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见面,但总有一天会见面,这是肯定的。就像一手打造起一个完美的布娃娃,我在一点一点地拼凑起一个理想的自己,等待时机成熟,就把她推上舞台。我只希望,等到他来检阅我的时候,会发现我的世界是丰富的,有很多的内容。
而不是只有他。
也有过那么一两次,我们闹分手,决定再也不用见面了。
提出分手的必定是我,原因没有别的,他的手机突然坏掉,或是不小心睡过去一整天,要么,干脆只是忘了开手机,仅仅这样,我们就彻底失去了联系。对于异地恋的人来说,失去联系就是人口失踪,就是世界末日,就是一切可以想到的最坏的事。
在那样的时候,我只能捧着手机,眼巴巴地看着他的微信头像上那个熟悉的剪影,等着它右上角突然冒出一个红色的提醒数字。如果消息一直不来,我会怀疑是办公室信号不好,便握着手机举到窗外接信号,一举就举到手臂酸痛为止。这种时候,对面女同事没有意见,我自己却要发问了,这样的恋爱真的有劲吗?
“我们永远不要见面了,也一个字都别联系了!”后半夜,在他惶恐地重新出现时,我恶狠狠地打下这样的字,然后就关了机。
但是接着我就傻了。不联系他,我还能干什么呢?那些一模一样的读者调查表,那些一模一样的书,光是想想就让我有撞墙而死的冲动。我看着房间里一堆堆崭新的睡衣、裙子、袜子,甚至一双可有可无的丝绒手套,惊恐地发现,准备和他的见面就是我生活中最愉快的部分,就是支撑我不绝望地度过每一天的全部梦想啊。
所以,当我重新开机,毫不意外地看到满屏幕消息提醒,看到他大段大段声泪俱下的道歉、解释和承诺时,我马上就哭着原谅他了。我们根本就是绑在一起的苦命鸳鸯,早就没法离开对方,独自应对那么寡淡的世界。
这会儿,他在微信里面欢呼着倒计时,“还有十二天就能见到你啦”,“还有十天啦”,“七天啦”,“五天啦”。
我把QQ空间里面一篇名叫《情侣之间要做的100件事》的日志复制给他,并且标注出了我们在时间允许范围内,可以做的十件事:手牵手逛街,当街接吻,分吃一个冰激凌,一起坐摩天轮……那最后一件,就是一起去宾馆开房,然后关掉手机,度过一段只有两个人的时间。
每天晚上在阳台上和他打电话,内容已经变成了彻头彻尾的见面场景彩排。第一句话说什么,怎么开始接吻,怎么抱我,又怎么在街头打情骂俏地推搡,细致到推搡的力度、位置,我们都怀着新奇一一来一遍,最后,男朋友就拉我进了宾馆。
滋滋的电磁波那边,另一个昏暗的地方,我能感觉到男朋友汗湿的手掌、胸膛,它们贴近我,向我传递滚烫的兴奋。男朋友意识模糊,慢慢拱向我的身体,感冒一样的声音,开始在耳边呼呼噜噜,接着,他就进去了。
“见面就好了。”他说,我们各自精疲力竭,揉着酸痛的手指。
其实也就是几个小时的事情,明天中午就能见面了。我的男朋友,善良的,慢吞吞的,有些木讷的,但是亲热的时候是滚烫粗暴的男朋友,电话里无数个吻,无数根抚摸的手指,无数滴汗,都会化为摸得到碰得着的存在。
“见面就好了。”我喃喃地重复道,腹部再次涌起一阵阵刺痛的热流,直抵心脏。
3
约定的地点是地铁站门口,一会儿,男朋友就是从这里走出来的。
我提前一小时准备就绪,连衣裙是新的,凉鞋是新的,内衣是新的,手链是新的,指甲上的指甲油是新的,就像过年的小孩穿戴全新去拜年。我看着地铁站门口玻璃中的自己,有种脱离实际的隆重的好看。
地铁站的电梯不断输送三三两两的人上来,我警惕着那个方向,一边对着镜子整理刘海。因为刘海也是新卷的,一不留神它们就会从中间岔开,呈现出一个尴尬的“八”字,所以,要不停地撸顺它们。
天气还好,虽然是夏天但不是很热,只是有一些知了在吵。等了一会儿,男朋友还没有到,我从包里掏出口气清新剂,往嘴里反复喷了几次,确保万无一失。又等了一会儿,我开始猜测男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