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实远不止此数。
天启年间,徐兴偶然发现当年史仲彬所著《致身录》(约写于永乐初年),读后写下这样几句话:“顾文皇讳禁森严,当时隐秘不传之事何限?即吾郡叶给事福,守金川门,首犯燕锋【燕军进入南京首先是由金川门而入】,死之。林御史英,闻国祚已移,遂自经死,而妻宋氏亦自经死——吾郡传之,而革除诸史所不及载,始知逊国之时,就死地者如鹜,而名湮没不称者多矣。”{30}
六月十三日南京城破,朱允炆虽下落不明{31},但首都之为朱棣所控制,则确定无疑。此后数日,便开始上演一台明显经过策划的劝进好戏。城破翌日也即六月十四日,诸王及朝中文武官员纷纷以个人名义上表,请求朱棣即位;六月十五日,仍是上表劝进日,但采取行动的人,齐刷刷地换成朱棣手下随征的北平诸将;六月十六日更有趣,前两天分别上表的两拨人,携起手来,将劝进变做同心协力的大合唱。
这就是所谓的“三推让”。被劝的一方坚持推辞,劝的一方则要坚持劝,非凑足三个回合,前者方才依允,以示他是出于万般无奈而被迫接受了大家的拥戴。尽管这早已是程式化的游戏,朱棣的玩法却仍然过于虚伪,令人作呕。
“三推让”游戏一结束,六月十七日,朱棣就迫不及待地以新君身份进城了。他起了个大早,虽然几乎一夜未眠,却毫无倦容,亢奋不已。一切皆布置停当,他将率众将士,在文武百官的夹道拜迎下,正式入城,登上那个已属于他的帝座。指令发出后,征服者的队伍浩浩荡荡向城门进发。
这时,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路旁迎迓的人群中,站出一人来,拦住队伍请求面见燕王。此人姓杨名子荣,当时官居翰林院编修。他被带到朱棣马前,只问了一句:“殿下先谒陵乎?先即位乎?”这一问不要紧,朱棣倒出了一身冷汗,忽然意识到自己演了几天谦抑辞谢的戏,却险些在最后时刻露出马脚!——由于践祚心切,他竟然把应该首先前往太祖寝陵告祭之事忘在脑后,一旦这么不告不请,直通通地奔皇位而去,先前所有姿态岂不全被识破,留下永世的笑柄?不过,朱棣原是做假做惯了的人,此时一经杨子荣提醒,心内吃惊,脸上并不动声色,反而顺水推舟道:“此去正为谒陵。”于是拨转马头,往朱元璋墓地孝陵而去。杨子荣因在关键时刻立了大功,从此受重用,引入内阁充当宰辅,并由朱棣亲自为之更名为“杨荣”,与杨士奇、杨溥一道并为永乐、洪煕年间有名的“三杨”。
在最后的小插曲之后,当日,建文四年六月十七日,朱棣在南京即皇帝位,明年改元为“永乐”——永乐皇帝诞生了。
尽管从史料来看,朱允炆在历代君主中,身上负面的东西不太多,但说到底,明朝帝座上坐着的究竟是谁,这件事本身并非我们所关心的。朱允炆坐得,朱棣坐坐又何妨?谁坐那个位子,都是朱家的皇帝,都无改乎那权力的本质,旁人犯不着拥护一个,反对另一个。
就此论,朱棣撵走朱允炆、夺了金銮殿,本无所谓对与错,只要这种改变对国家、人民和历史不带来损害或问题,就没有任何讨论的必要。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也不可能如此。
撇开朱允炆这个人具有一般帝王身上某些不多见的积极面不论,他的被推翻,也反映出极权制度已发展到令人悲绝的地步。如前所述,“靖难事件”可以说是由朱元璋一手造成的,是其咎由自取;而进一步看,则是中国古代帝权这种国家权力形式,到朱元璋手中完完全全发展成“家天下”之后,所必然要有的恶果。
虽然“天子”这丑陋的事物在中国已经存在了许多许多年,虽然社会权力一直越来越远离“公”的范畴而向“私”的范畴集中,但是,权力变成彻头彻尾“大私无公”的东西,确确实实是在朱元璋手中完成的。他完全视权力为自家私有之物,不容他人稍稍分享。为着这极端自私的权力观,他尽戮功臣、裁撤中书省、使军队与将领相脱离、用诸王子为藩镇……这些措施,固然可以让他所视为一己之私的权力杜绝被社会或他人分享,然而恰恰也造就了朱棣那样的野心家,以及自家骨肉相残的局面。
我们当然不去为朱允炆被亲叔父所推翻而叹息,但不能不为这样一种极端自私的权力观,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制度而扼腕。朱棣篡权这件事之所以罪恶,实质不在于叔父干掉侄子、自己去当皇帝,而在于它宣示了极权制度必将鼓励、煽动人性中最坏的那些东西,诸如贪婪、残暴、迫害、奴役和独裁。
明朝一亡,黄宗羲即写下中国思想史上的不朽之作《原君》。非有明代的三百年历史,出不了这种文章。汉唐不能出现,甚至宋人也还写不出,必经明朝历史之后,才能达到像黄宗羲这样痛切的认识。文章所探讨的,是权力这事物如何从远古的“天下为公”,异化到当下的“家天下”。它抨击了君权的理念:
以为天下利害之权皆出于我,我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己,以天下之害尽归于人,亦无不可。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公。始而惭焉,久而安焉,视天下为莫大之产业,传之子孙,受享无穷。{32}
这段话,锋利无比,每一个字都直捣君权邪恶之要害。至若“岂天地之大,于兆人万姓之中,独私一人一姓乎!”“至废孟子而不立【朱元璋曾因孟子的反对“独夫”的民本思想,下令撤去孟子配享牌位,并删订《孟子》】”,“而毅宗【崇祯皇帝朱由检】之语公主【长平公主】,亦曰:‘若【你】何为生我家!’痛哉斯言!”等句,更将矛头直指朱明皇室。
黄宗羲指出,这种“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公”的极端主义君权,是拿天下人为仇雠,而置自己为“独夫”。因为独霸一切,结果也就处在极度的危险之中。“一人智力,不能胜天下欲得之者之众”,“远者数世,近者及身,其血肉之崩溃在其子孙矣”。
也许写这些话时,黄宗羲脑海里就曾想到过朱允炆的悲剧。
朱允炆的悲剧,纯粹是制度的悲剧。就个人品质来论,他并不该被推翻赶下台。关键是,他所继承的权力,既过于诱人,又非他这样性情的人所能掌控。朱允炆与祖父朱元璋交给他的权力之间,天然存在一种矛盾——一个缺乏“独夫”素质的人,被安排到了“独夫”的位子上。这非但可悲,且尤荒唐。于是,另一个人杀了出来——他迟早会杀出来——这就是朱棣。那“独夫”式的极权,既令朱棣垂涎三尺,他自己又生性极适合这权力。于是,朱允炆时代短短四年便迅速崩溃。朱元璋自己虽未选对接班人,但他所设计的权力体制却准确无误地找回最正确的接班人人选。
罪恶是一种本质性的力量。
罪恶一经种下,就将同生命一样,要生长,而且无法遏止。
从朱元璋设计的极权体制,到朱棣取代朱允炆充当这种权力的继承人,有必然性。从朱棣攫取这种权力,到他发展、完善之,将其进一步推向极致,也有必然性。
朱元璋庙号“太祖”;朱棣起初的庙号是“太宗”,后来嘉靖皇帝将他的庙号改为“成祖”。这一改,改得大有道理。因为到了嘉靖年的时候才看得越发清楚:明朝的政治制度和统治方式,朱元璋只是创始者和奠基者,并非完成者;朱棣对这一权力形态的完成,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因此嘉靖皇帝才不仅将朱棣放到与朱元璋并为二祖的地位,而且用了一个“成”字来评价他的贡献。
成就的“成”,成功的“成”。
他的成就是什么?成功又在何处?
当然不仅仅是一路以摧枯拉朽之势直捣南京,将侄子朱允炆赶下龙床。毋宁说,当他终于一屁股坐在宝座上时,一切不过刚刚开始。
“合法性”的梦魇
虽然空前的极权,刺激、诱惑并催生了朱棣这样一个人物,虽然事实证明朱棣才是朱元璋构建的体制的合格继承人,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毕竟是以不合法的方式得到了似乎原本天生就该属于他——或者说只有他方与之相配——的权力;而在另一方面,他的权力越是来得不合法,他就越会想方设法、调动一切手段来强化这权力,结果二者反倒相得益彰,彼此生发,将各自的真谛发挥得淋漓尽致。
中国古代帝权的最高阶段,便以这怪异逻辑找到了自己完美的代言人。
朱棣以武力推翻建文帝,虽非不费吹灰之力,但确实颇为顺利,就像两个不同重量级的拳手之间的较量一样没有悬念。
他称帝的真正障碍,不是朱允炆,而是“合法性”。
当把守金川门的谷王朱橞和李景隆为他打开城门之时,战争结束了,然而朱棣却意识到,现在他才面临着真正严峻的考验。作为胜利者,他享受到的不是欢迎、拥戴和臣服。他赢得了战争,却没有赢得承认。史料为我们揭示出朱棣进入南京城时所遭遇的尴尬局面:迎降的朝臣不过百十号人,而“遁去者,达四百六十三人”{33},这还不包括自尽者、被捕者。假如置换为现代民意调查的表述方式,朱棣的民意支持率不足百分之二十。
为什么?
朱允炆良好的声誉是一个原因。万历年间,李贽于《续藏书》借评述方孝孺其人之机,极大胆地在同洪武严政相对照的意义上,称赞建文的四年之治:“盖【洪武年间】霜雪之用多,而摧残之意亦甚不少。建文继之,专一煦以阳春。”比朱元璋为严冬,而把朱允炆比做阳春,乃至说他善始善终地(“专一”)只把温暖带给民间。这个说法应不过分。朱鹭在其诗《过金陵吊方正学诸臣》里写:“四年宽政解严霜,天命虽新故忍忘?”严霜,指朱元璋;天命虽新,指朱棣上台。诗句中对朱允炆怀念之意甚浓。
不过,这是较次要的原因。虽然古代因为“人治”的习见,对贤君心向往之,但朱棣之不受欢迎,却不可以这样简单地归结到对他们个人品质的爱嫌。
士大夫,或者说儒家官僚,有自己的政治理性。它反映在若干原则上,例如君臣之义,宗法关系,王朝继嗣制度等。这些原则,基于儒家对心目中政治秩序的诉求,关乎它所理解的国家根本和大体,是不可破坏的,具有超乎道德之上的地位,也是优先于道德标准的最高标准。
孔子在世时,即有意识地致力于建立这种秩序,他在七十岁左右的高龄,完成了毕生最后一部著作《春秋》。“《春秋》之义行,则天下乱臣贼子惧焉。”{34}此书之作,即为正名分、立褒贬,司马迁评曰“以绳当世”{35},近人则称“儒家政治思想,以《春秋》为最高标准”{36}。孔子自己有一句话:“后世知丘者以《春秋》,而罪丘者亦以《春秋》。”对此,经学家刘熙解释为:“知者,行尧舜之道者也。罪者,在王公之位,见贬绝者。”意即《春秋》树立了一个标杆,明确了应该怎么做,和不可以做什么;为此,有人会拥戴,也有人会怨恨。这究竟是什么样的标杆呢?说到底,就是制度,是任何情形下国家政治都不能被侵犯被破坏的礼法——甚至当从道德层面可以得出相反结论的时候。比如暴君被杀,依《春秋》的书法,也仍旧要用“弑”字,不能称“杀”,《春秋·襄公三十一年》曾记“莒人弑其君密州”,这件事,实际上是莒国国君为其人民所共弃,但《春秋》坚持称“弑”,因“弑”字当中,保留了以下犯上的意思,这层意思在孔子看来必须申明,哪怕那暴君已到了“国人皆曰可杀”的地步,国家体统仍是要坚持的。所谓“春秋笔法”,实际上就是借对历史事件的书写,形成评价,建立一套理性的政治原则。例如:吴、楚两国国君已称王,《春秋》仍坚持周天子所予封号,称“子”。公元前631年,晋文公很不客气地以霸主身份将周襄王召至河阳、践土(古地名,在今晋豫一带)接受诸侯朝拜,这是严重违反礼法的举动,《春秋》于是记为“天王狩于河阳”,因为“‘以臣召君,不可以训’,故书曰‘狩’”{37}。用这种记述方式,捍卫他认为绝不可以动摇的秩序。鲁惠公死后,嫡子(后来的鲁桓公)年幼,因此由继室之子暂摄君位,这就是鲁隐公,《春秋》对此事,很严格地写作“元年,春,王正月”,虽然确实发生了新君即位的事实,但在文字上绝对不用“即位”字眼,只用“元年”来表示发生了执政者的交替,这样死抠字眼,在于强调忠实于程序的合法性。
这种政治理性,经过一千多年来从汉儒董仲舒到宋儒程颐等的深入阐释,到明代在士大夫心目中已根深蒂固、不容移易,构成他们对于政治合法性的基本概念。
最典型的事件莫过于嘉靖初年那场极激烈的“大礼议”。当时正德皇帝朱厚照死去,无子,由兴献王世子朱厚熜入继,成为嘉靖皇帝。他在当皇帝的第五天就下令讨论生父兴献王的尊号问题,亦即想给父亲追加皇帝名号,一下子引起非常复杂的伦理问题。根据礼法,作为入继者,朱厚熜继承皇位的同时,便自动以孝宗朱祐樘为父(朱厚熜与朱厚照同辈),现在提出给本生父上皇帝尊号,实际上就成为“继统不继嗣”。以我们今人的眼光,可能觉得这种问题无关痛痒,而在当时,却事关皇帝权力由来是否合法的大节。于是由首辅杨廷和带头,满朝士大夫奋起抗争,双方僵持三年之久,最后演变成“左顺门事件”。嘉靖三年七月十五日,自尚书、侍郎至员外郎、主事、司务等二百二十位官员,以相当于现代静坐示威的方式,跪伏在左顺门外,务求皇帝纳谏,嘉靖几次传旨令退去,皆不听,仍跪伏喧呼。嘉靖帝大怒,出手镇压,除当即逮捕一百四十二人外,命四品以上八十六人戴罪听候处理;七月十七日,命所有参与此事的四品以上官员夺去俸禄,五品以下俱处以廷杖,受廷杖者人数达一百八十余人,其中,死于杖下者竟达十七人。
由“大礼议”我们清楚地看到,明朝一般儒家官僚心中对于“合法性”,持着怎样的无法通融的极固执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