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大礼议”我们清楚地看到,明朝一般儒家官僚心中对于“合法性”,持着怎样的无法通融的极固执的态度。
朱厚熜是名正言顺做皇帝的,他无非想捎带着把自己的亲生父亲也引入皇帝行列中,尚且招致士大夫阶层的一致抵制。那么,身为颠覆者,凭仗武力推翻合法君主、夺取帝位的朱棣,将面临怎样困难的局面,就更可想而知。
南京被燕王控制以后,大多数忠于朱允炆的人选择了弃官和逃亡,他们用这种办法拒绝与篡权者合作,只有少数人转至各地武装抵抗,但很快都被扑灭。如果跟崇祯皇帝自尽后对满清比较激烈的抵抗相比,这似乎显得平淡。不过其中情形并不相同,明末抵抗是基于亡国之痛,而朱棣篡政说到底是朱姓王朝的“家事”,不合法归不合法,江山终究没有易手。对此,士大夫的祖师爷早就教导过:“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38}“天下有道则见【现,指出来做官,参与政治】,无道则隐。”{39}“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40}眼下的情况,大约就属于“无道”罢。所以,跑掉,不合作,躲起来不做这个官,就够了,就足以表明自己对时事的评价了。
此种局面,朱棣事先应该料得到,就不致措手不及。但他未曾料到,愿意与之合作的人是那样少;而且,除了皇室亲贵——这批人因为朱允炆的削藩政策,早就站在朱棣这一边——迎降队伍中头面人物寥寥无几,部长级(尚书衔)只有一个茹瑺,副部级(侍郎)四位,以下都是中低级官员,反观他先后两次开列的“奸臣榜”,吏、户、兵、刑、工、礼部尚书和太常卿、大理寺卿俱在其内,加上一堆侍郎,外带一个皇帝首席顾问、知识分子领袖方孝孺。他更没想到,在大局已定之后,这些人绝大多数仍坚持死硬立场,甚至他做足姿态、给足面子,对方仍不买账。这时,他才真正意识到,撵走朱允炆、在肉体上消灭之是一码事,为自己的行为找到“合法性”是另一码事。
有迹象表明,最初,朱棣是渴望“合法性”的。他愿意事情尽快步入正轨,从篡位者的阴影里摆脱出来。
那个替他策划了整个叛乱夺权计划的智囊人物道衍和尚(姚广孝),早就深谋远虑地忠告过他:进入南京后,当务之急是搞定方孝孺。道理不言而喻:如果连方孝孺且为朱棣所用,以他在士林中的声望,令儒家官僚集团接受既成事实,无疑将变得很容易。朱棣亦深知其意义,捉住方孝孺后,依姚广孝之言,亟假以辞色,结果却大失所望,进而恼羞成怒。《明史》对这一段的描写,细腻可观,如小说一般:
先是,成祖发北平,姚广孝以孝孺为托,曰:“城下之日,彼必不降,幸勿杀之。杀孝孺,天下读书种子绝矣。”成祖颔之。
至是欲使【方孝孺】草诏。召至,悲恸声彻殿陛。
成祖降榻,劳【慰问】曰:“先生毋自苦,予欲法周公辅成王耳。”
孝孺曰:“‘成王’安在?”
成祖曰:“彼自焚死。”
孝孺曰:“何不立‘成王’之子?”
成祖曰:“国赖长君【意指建文之子年幼不足立】。”
孝孺曰:“何不立‘成王’之弟?”
成祖曰:“此朕家事。”顾【示意】左右授笔札,曰:“诏天下,非先生草不可。”
孝孺投笔于地,且哭且骂曰:“死即死耳,诏不可草。”
成祖怒,命磔诸市。{41}
方孝孺果然厉害。本来,朱棣摆出礼贤下士姿态,“降榻”亲迎,口称“先生”,很像一位贤明的君主。但方孝孺不吃这套,一意剥掉他的伪装。朱棣因对方是大儒,主动投其所好,顺带也自我表现一下,说起了《周公辅成王》的故事。他实在万不该说这个,不说还罢,一说,则让方孝孺逮个正着。方孝孺抓住此话,就合法性问题向朱棣连连进攻,招招不离后脑勺,朱棣初还勉强抵挡,随即左支右绌,终于辞穷,扔出一句“此朕家事”,放弃讲理。
这场抢白,方孝孺不但明白地告诉朱棣:“你的所作所为,全都非法。”而且连提三问,每一问,都把朱棣逼到死角,让那伪君子的面目大白于众。本来,朱棣希望“转化”方孝孺这么一个士林领袖,以度过“合法性危机”。他让方孝孺“草诏”,方若接受,则不啻承认了他皇帝身份的合法性;而方孝儒的威望,使这一承认比所草之诏的意义更为重大,势将在朝野内外整个精英阶层起到示范作用。然而,方孝孺不但拒绝效命,反就合法性这个最敏感的问题穷追不舍。
方孝孺的态度,让朱棣山穷水尽。他已然认清,自己的行为不可能指望得到正统儒家官僚阶层的接受与认可。于是,一方面,他难免恼怒至极而丧心病狂,另一方面,他确也只剩下一种选择:运用暴力,去强化到手的权柄。
“磔”,是将犯人割肉离骨、断肢体,再割断咽喉的极刑。朱棣这样处死一个读书人,除了发泄极度的仇恨外,显然还包含更冷血的目的,那就是恫吓,希望可让正统儒士胆寒。
这层目的,更由他的进一步措施得到验证。
方孝孺自己被杀(时年四十六)不算,朱棣复诏“诛其九族”,说是“五服之亲,尽皆灭戮”{42}。将与方孝孺血缘相近的亲族全部杀光,朱棣犹“怒不已”,闻所未闻地“必欲诛十族”。
所谓“九族”,典出《尚书·尧典》“以亲九族”。历来经学家有不同解释,一派认为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一派认为是从自己算起,上至高祖,下至玄孙;明清刑律服制图则规定,直系亲属上推至四世高祖、下推至四世玄孙,另外再在旁系亲属中横推至三从兄弟的范围。不管怎样界定,九族尽诛,一个人现有的亲属基本就一网打尽,杀无可杀了。饶是这样,朱棣意犹未平,怎么办?他就破天荒地“将其朋友代为一族诛之”{43},这样凑成“十族”。
孝孺案总共杀掉多少人?黄佐的《革除遗事》记载有八百四十七人,李贽的《续藏书》记载有八百七十三人,略有差别,可能万历年间(李贽生活于此时)的研究者对罹难者又有新发现而使总数增加了二十九人。除直接死难者,受方案牵连被发配、充军的,又有千余人;直到一百多年后,万历十三年三月,终于全部赦免被方案牵连流放各地者时,统计的人数仍达一千三百余人。{44}
方孝孺以一人之“罪”,造成成百上千人陪死、落难,说明了三点:第一,朱棣确有嗜杀残暴的禀性,比之乃父只过而无不及;第二,与方孝孺其人的特殊性有关,这种特殊性不单指他的政治地位,更源于他的精神影响力;第三,如此滥杀,远远超出了满足报复快感之需要,不宜仅理解为一种非理性冲动,事实上它主要的效果,在于对暴力、权威的炫耀。朱棣既然不能以“德”服天下,就索性以最血腥的面目示人,开动其强大的国家专政机器,压平其通往合法性权力道路上的一切障碍。
整个永乐元年,都是在血腥中度过的。方孝孺案象征着大屠杀的开端。除方孝孺外,被以灭族灭门对待的,还有太常寺卿黄子澄、兵部尚书齐泰、大理寺卿胡闰、御史大夫景清、太常寺少卿卢原质、礼部右侍中黄观、监察御史高翔等多人。每案均杀数百人。如黄子澄案,据参与《明史》写作并主撰《成祖本纪》的朱彝尊说:“坐累死者,族子六十五人,外戚三百八十人。”{45}胡闰案,据《鄱阳郡志》所载,“其族弃市【处死而不许收尸】者二百十七人”,而累计连坐而死的人数,居然惊人地达到了“数千人”!这个数字应该是可信的,因为我们在官史中也读到“胡闰之狱,所籍者数百家,号冤声彻天”{46}的记述。朱棣登基后,遭灭门之祸的究竟有多少?已难确知,但仅那个永乐初年著名的大酷吏陈瑛,经其一人之手,就“灭建文朝忠臣数十族”{47}。
这种暴力,甚至于可以毫无尺度。方孝孺被诛“十族”,虽已闻所未闻,属“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但遭牵连者毕竟与方家有这样或那样私交的名义。后来,则发展到纯粹伤及无辜的地步。如景清一案,“磔死,族之。籍其乡,转相攀染,谓之‘瓜蔓抄’,村里为墟”{48}。就是说,景清乡邻全部遭殃;“转相攀染”四字黑暗之至,最后弄得几乎成为“无人村”。另一个被族灭者高翔,除了满门杀光,还被挖了祖坟;犹不足,复先把高家产业分给他人,再宣布凡被分给高氏产业者,全部课以重税,“曰:‘令世世骂【高】翔也’”{49}。这才叫“无事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除被灭族者之外,还有许多人,自己被处决后,其家属或被宣布为奴,或辱其妻女,使嫁最贱之人。直到二十二年后,这批人才被特赦为“民”,“还其田土”{50}。
中国历史上向来不缺乏杀虐,但以往多为战争、种族冲突、暴乱、阶级压迫、灾荒所致。作为纯粹的政治迫害,像朱棣报复建文忠臣如此大规模的事件,杀戮之狠、株连之广,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他父亲朱元璋一生也搞了几次大的政治迫害,但那是分散在他三十年统治的不同时期;单论一次性地集中迫害,永乐元年当之无愧地创下了历史之最。
但其中情形又颇为怪异。朱棣的血腥杀戮,本意是树立威权、降服人心,可是杀人越多,也益发凸显了他权力基础的薄弱;他每杀一个人,都等于向世人宣告:“又出现了一个反对者——虽然被我干掉了。”另一方面,不断有人慷慨赴死,恰恰不断在证明被推翻的建文政权更合人心,或在人们心目中是更具法律或道德合法性的政权。在朱棣的酷刑面前宁死不屈、坚持立场的例子,比比皆是,大家翻翻《明史》,列传第二十九到第三十一,即卷141~卷143之间,记述了大大小小这样的故事一百来个,个个精彩,让人肃然起敬。还有更感人的故事,有人原本并不在所谓的“逆臣”之列,但为着正义,竟然自己送上门去:方孝孺处死弃市,开国名将廖永忠之孙廖镛、廖铭兄弟二人,明知危险,也不避斧钺,挺身而出,将支离破碎的忠臣遗骨收捡起来,葬于聚宝门外山上。事后,镛、铭果然被捕处死,他们另一个兄弟廖钺及从叔父廖昇也同时受牵连而充军戍边。
许多年后,李贽在总结这段历史时说了一番话:“故建文之时,死难之臣,若此其盛者,以有孝孺风之,连茹拔之【植物根部相互牵连的样子,指士大夫们彼此因信念而团结】,而建文复以春温煦之耳。”{51}意思是,之所以当时有那么多士大夫在淫威前宁死不屈,是因为一有方孝孺做榜样,二来整个儒士阶层为操守而同声相应、同气相求,还有建文在位四年清明政治所给予大家的感动。现实如此,朱棣怎么办?也应该设身处地地替他想想:当时若不大开杀戒,势难压平局面;然而,屠刀高举的结果,反而更加彰显地暴露了他失道寡助的处境。左也不好,右也不是,的确是“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
自打朱棣将朝思暮想的平天冠{52}戴到自家脑袋上,“合法性”问题,也就像驱不散的梦魇,始终追随着他。
这是他非正义攫取政权所必须付出的代价,可叹中国的历史、社会和人性,也不得不为这位自命为永乐皇帝的人的贪婪和权力欲,而付出沉重的代价。
什么代价?只消看看朱棣在此后一生当中,怎样竭尽所能,为维持其从来源处即沾染的洗刷不掉的巨大污点的统治,做下哪些事,便一目了然。
难得心安
佛家以因果看人生。凡事,有因即有果,一切的果皆可到它的因上去求解。所以佛家劝人行善,不为恶。一旦作了恶,事情就会自动生成一种惯性,让人越来越恶,即便想超拔也身不由己。
有人以为,做恶人是注定的,其实不然。有因一时一事作恶的人,但没有永生永世情愿作恶的人。人之所以作恶,说到底是受一种赌徒心理支配,对寻常、本分的生存不满也不甘,希望比别人少费几十倍的气力或突然间暴得这样那样的大利益,于是,打破常规,去做平常人、规矩人不肯做或不敢做的事,这多半是孤注一掷,抛开通常的人性准则(道德、法律、内心良知等)用整个人生来赌一把。这种念想本身就是恶的,一旦把它付诸实行,则必做下这样那样的恶事。因为大家都是有一分耕耘,得一分收获,凭什么你少付出那么多却得到很大利益?你这么做了,势必要侵害、损害他人,这不是恶是什么呢?但天底下恶人其实还有一个心理,即当他占了大便宜后,还愿意安心过日子,过比别人更好的日子。没有一个作恶之人,目的是毁掉自己。相反,他作了恶以后,还想享受作恶得来的成果。比方说,贪污的官员一定会想着弄到大笔的钱后,平平安安,人不知鬼不觉,做一个体面人——这些人的可恨之处,正在于此,损害了社会和他人,还期求不遭报应——不过,我们这里暂不去诅咒他们的无耻,而着重了解他们的心理:原来,他们也并不愿意一直充当恶人,他们作恶的起因是想靠偷懒、走捷径或独自撇下大家都遵守的准则替自己谋幸福,亦即,作恶也是为了追求幸福。从追求幸福的角度说,作恶之人与常人无有不同。在这一点上他们极不讲理,凭什么你作恶了还想得到幸福?不过,他们的逻辑就是这样。只可惜,人类社会和历史的公信不支持这种逻辑,否则,天下只好一片混乱。由于人类社会和历史的公信不支持,作恶之人的动机与结果之间,就会永远发生不可调和的矛盾。正义认为:恶人必须遭到报应。这绝非徒然给好人无谓慰藉的宿命论,而是社会的自我保护机制;若非这机制,人类无法存在和发展到今天。怎么报应?现实中许多善良守法的人往往很不平地指出,作恶之人干了坏事,却有权有势、花天酒地,好处全都归了他们。的确如此,我们常常看到丑恶之徒似乎比谁都活得好。但是大家却不曾注意过,没有一个坏人能够终止作恶,捞一把然后安享所得,过一种从外在到内心都是体面人的生活,相反,他们要不断作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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