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更加不符合古代的法度与圣人的真正心意了。
【原文】
72·4圣人举事,先定于义。义已定立,决以卜筮,示不专己,明与鬼神同意共指,欲令众下信用不疑。故《书》列七卜。《易》载八卦,从之未必有福,违之未必有祸。然而祸福之至,时也;死生之到,命也。人命悬于天,吉凶存于时。命穷,操行善,天不能续;命长,操行恶,天不能夺。
【注释】
义:宜,道理。
示不专己:《潜夫论·卜列篇》:“圣贤虽察,不自专,故立卜筮以质神灵。”指:通“旨”。旨意。
《书》:指《尚书》。七卜:指雨、霁、蒙、驿、克五种龟兆和贞(内卦)、悔(外卦)两种卦象。参见《尚书·洪范》。
时:时势,时运。参见53·4注。
命:寿命。参见本书《命义篇》。
人命悬于天:王充认为形成人命的气是由天施放的。参见本书《自然篇》、《说日篇》、《幸偶篇》、《气寿篇》、《命义篇》。
【译文】
圣人办事情,首先确定这件事该不该办。道理已经确立,再用卜筮来作最后决定,表示不是个人专断,证明和鬼神的旨意是一致的,是想让所有的臣民深信不疑。所以《尚书》上列举了龟兆和卦象七种,《周易》上记载了八种卦象,信奉它们不一定有福,违背它们也不一定有祸。然而祸福的到来,是由时运决定的;死亡的到来,是由寿命决定的。人命决定于上天,吉凶决定于时运。命数已尽,操行再好,天不能延长他的寿命;寿数还长,操行再恶,天也不能削夺他的寿命。
【原文】
72·5天,百神主也。道德仁义,天之道也;战栗恐惧,天之心也。废道灭德,贱天之道;崄隘恣睢,悖天之意。世间不行道德,莫过桀、纣;妄行不轨,莫过幽、厉。桀、纣不早死,幽、厉不夭折。由此言之,逢福获喜,不在择日避时;涉患丽祸,不在触岁犯月,明矣。
【注释】
崄:同“险”。崄隘:心胸狭隘奸诈。恣睢(ìsuì字虽):放肆,随心所欲。
幽、厉:周幽王、周厉王。参见10·3注、。
丽:通“罹(lí离)”。遭遇,蒙受。
【译文】
天,是百神的主宰。道德仁义,是天的道理,让人们不敢恣意妄为,是天的心意。废弃道义毁灭道德,就是鄙视天的道理;心胸奸险放肆无羁,就是违背天的心意。世间上不遵行道德的人,谁也赶不上桀、纣;胡作非为不行正道的人,谁也赶不上周幽王、周厉王。然而桀、纣并没有早死,幽王、厉王也没有短命。据此说来。遇到福获得喜,不在于是否择日避时;遇上灾难蒙受祸害,不在于是否触犯岁月禁忌,这是很明白的了。
【原文】
72·6孔子曰:“死生有命,富贵在天。”苟有时日。诚有祸祟,圣人何惜不言?何畏不说?案古图籍,仕者安危,千君万臣,其得失吉凶,官位高下,位禄降升,各有差品。家人治产,贫富息耗,寿命长短,各有远近。非高大尊贵举事以吉日,下小卑贱以凶时也。以此论之,则亦知祸福死生,不在遭逢吉祥、触犯凶忌也。然则人之生也,精气育也;人之死者,命穷绝也。人之生,未必得吉逢喜;其死,独何为谓之犯凶触忌?
【注释】
引文见《论语·颜渊》。实际上是子夏说的话,并非孔子所言。参见本书《命禄篇》注。精气:指构成人的精神的阳气。育:生存,存在。这里指精气没有离开由阴气构成的人的形体。
【译文】
孔子说:“死生由命运决定,富贵是上天安排。”假如有时日的禁忌,鬼神果真能给人带来祸害,圣人有什么要保留而不讲的呢?有什么值得害怕而不肯说的呢?考察古代的图籍,当官者的安危,君臣千千万,他们的得失吉凶,官位的高低,职位俸禄的升降,各有等级。老百姓经营产业,有贫有富有增有亏,寿命的长短,也各有差距。并不是得到高官厚禄的人都在吉日办事,也不是地位低贱的人都在凶时办事。根据这点来论述,也就知道祸福死生,并不在于是否遇上了吉祥或触犯了凶忌。然而人之所以活着,是由于精气还存在;人之所以死亡,是因为寿命已经全部完结。人活着,不一定是由于得吉逢喜;人死了,为什么偏说是因为触犯了凶神忌讳呢?
【原文】
72·7以孔子证之,以死生论之,则亦知夫百祸千凶,非动作之所致也。孔子圣人,知府也;死生,大事也;大事,道效也。孔子云:“死生有命,富贵在天。”众文微言不能夺,俗人愚夫不能易,明矣。人之于世,祸福有命;人之操行,亦自致之。其安居无为,祸福自至,命也。其作事起功,吉凶至身,人也。人之疾病,希有不由风湿与饮食者。当风卧湿,握钱问祟;饱饭餍食,斋精解祸。而病不治,谓祟不得;命自绝,谓筮不审,俗人之知也。
【注释】
知:通“智”。知府:即智府,智慧之府,形容智慧非常丰富。
握钱问祟:《朱子语类》卷六十六:“今人以三钱当揲蓍,此是以钠甲附六爻。”“卜《易》卦以钱掷,以甲子起卦,始于京房。”
精:当作“糈”,形近而误。《山海经》郭注:“糈,祀神之米。”
【译文】
用孔子的话来论证,用死生问题来论证,也就知道那百祸千凶,并不是由行为所招致的。孔子是圣人,是智慧的府库;死活是大事,大事是道的具体体现。孔子说:“死生听凭命运,富贵由上天决定。”文章再多,言语再微妙,也驳不倒这句话,俗人愚夫更不能改变它,这是很明白的了。人在世间上,祸福由命运决定;人的操行,本身也能产生祸福。人们安居家中天所作为,祸福自己到来,这是命中注定的。人们办事情盖房子,吉凶影响到自身,是人本身的行为造成的。人的疾病,很少有不是由风湿和饮食引起的。对着风睡在潮湿的地方因而得病,却用铜钱占卜是什么鬼神在作祟;吃东西过量而得病,却诚心诚意地用糈米祭祀以解除祸患。如果病不痊愈,就认为是由于没有搞清楚是什么鬼神在作怪。寿命自身终结,就认为是由于卜筮的结果不正确,这全是俗人的见识。
【原文】
72·8夫倮虫三百六十,人为之长。人,物也,万物之中有知慧者也。其受命于天,禀气于元,与物无异。鸟有巢栖,兽有窟穴,虫鱼介鳞,各有区处,犹人之有室宅楼台也。能行之物,死伤病困,小大相害。或人捕取以给口腹,非作巢穿穴有所触,东西行徙有所犯也。人有死生,物亦有终始;人有起居,物亦有动作。血脉、首足、耳目、鼻口与人不别,惟好恶与人不同,故人不能晓其音,不见其指耳。
【注释】
倮:同“裸”。倮虫:泛指没有羽毛、鳞甲、贝壳的动物。
文见《大戴礼记·易本命》。
元:指“元气”。王充认为“气”是构成人和万物的原始物质,所以又称它为“元气”。指:通“旨”。意旨。
【译文】
在三百六十种倮虫中,人是首领。人,是物,是万物之中有智慧的一种。人从上天承受命,从天地元气那里承受气,这和万物没有什么不同。鸟有鸟窝,兽有兽穴,虫鱼介鳞各种动物,各有居住的地方,如同人有室宅楼台一样。能行动的动物,死伤病因,小的大的相互侵害。有的被人捕捉去满足口腹之欲,并不是因为作窝、凿洞时触犯了什么鬼神,也不是因为向东或向西搬迁时触犯了什么鬼神。人有生有死,动物也有始有终;人有日常生活,动物也有各种活动。动物的血脉、首足、耳目、口鼻和人没有区别,只是爱好憎恶和人不同,所以人不懂得它们的声音,不了解它们的意图。
【原文】
72·9及其游于党类,接于同品,其知去就,与人无异。共天同地,并仰日月,而鬼神之祸独加于人,不加于物,未晓其故也。天地之性,人为贵,岂天祸为贵者作,不为贱者设哉?何其性类同而祸患别也?”“刑不上大夫”,圣王于贵者阔也。圣王刑贱不罚贵,鬼神祸贵不殃贱,非《易》所谓“大人与鬼神合其吉凶”也。
【注释】
引文参见《礼记·曲礼上》。
引文参见《周易·乾·文言》。大意是,大人奖善罚恶,要与鬼神所降的吉凶相当。
【译文】
当它们往来于同类之中,相互接触的时候,它们知道躲避什么接近什么,和人并没有什么不同。人和动物生存在一个天地之间,看见的是同样的日和月,而鬼神的祸患偏偏只施加于人,而不施加于动物,不明白是什么缘故。天地间有生命的东西,人最为尊贵,难道上天的灾祸只是为尊贵的人制造的,而不是为低贱的动物安排的吗?为什么同样都是有生命的动物而遭受的祸害、灾难却如此不一样呢?“大夫犯法不施肉刑”,这是圣王对于贵人的宽大。圣王只惩罚卑贱的人而不惩罚尊贵的人,鬼神却只祸害尊贵的人而不祸害低贱的动物。这就不符合《周易》上所说的“圣王的赏罚应与鬼神相配合”了。
【原文】
72·10我有所犯,抵触县官,罗丽刑法,不曰过所致,而曰家有负。居处不慎,饮食过节,不曰失调和,而曰徙触时。死者累属,葬棺至十,不曰气相污,而曰葬日凶。有事归之有犯,无为归之所居。居衰宅耗,蜚凶流尸,集人室居,又祷先祖,寝祸遗殃。疾病不请医,更患不修行,动归于祸,名曰触犯。用知浅略,原事不实,俗人之材也。
【注释】
我:疑当作“或”,形近而误。此句上疑有脱文。
县官:参见34·10注。
有:疑为“所”字之误。“所”字草书,极似“有”字。下文“旧之所居”正与此相应。蜚凶流尸:在本书《订鬼篇》和《解除篇》中又称为“蜚尸走凶”、“飞尸流凶”,都是指能飞行奔走的尸体和怪物。
遗:当作“遣”。寝、遣:均为解除之意。
【译文】
有人触犯了什么,抵触了各级官吏,遭受刑法处治,不说是由于自己的过失造成的,而说是家里发生了触犯禁忌的事情。居处不谨慎,饮食不节制而遭祸,不说是自己居处、饮食不当,而说是搬迁时触犯了时日禁忌。死人连接不断,葬棺至数十个,不说是使人得病的污浊之气相互传染造成的,而说是由于葬日选择在凶日引起的。做事遇上凶祸就把它归之于触犯了禁忌,没有做事而遇上凶祸,就把它归之于住处不吉利。家庭败落,飞尸流凶聚集到这家人的屋子里来,却去祈求先祖,希望能制止、解除灾祸。生了病不去请医生,遭受祸害却不去修养自己的操行,动不动就归于鬼神带来的凶祸,说是触犯了禁忌。考虑问题很肤浅,对事情的分析不符合实际,这是一般人的才智。
【原文】
72·11犹系罪司空作徒,未必到吏日恶,系役时凶也。使杀人者求吉日出诣吏,剬罪,推善时入狱系,宁能令事解、赦令至哉?人不触祸不被罪,不被罪不入狱。一旦令至,解械径出,未必有解除其凶者也。天下千狱,狱中万囚,其举事未必触忌讳也。居位食禄,专城长邑,以千万数,其迁徙日未必逢吉时也。历阳之都,一夕沉而为湖,其民未必皆犯岁、月也。
【注释】
司空:《汉书·贾谊传》师古注:“司空,掌刑罪之官。”这里代指牢狱。剬(duān端):断。
专:指独自掌握和占有,统治。长(hǎng掌):主管。专城长邑:指当地方官。
历阳:古县名。在今安徽和县。
以上事参见《淮南子·俶真训》并见本书《命义篇》注。
【译文】
如同犯了罪被监禁在牢狱里罚作劳役的人,不一定被抓到官府去的那一天是凶日,被判监禁罚作劳役的那个时辰是凶时一样。假如杀人犯选择吉日到官府自首,被判了刑,又推算吉时进监狱被监禁,难道就能使事情消解、赦罪的命令到来吗?人不遇到灾祸不会被判刑,不判刑就不会入监狱。一旦赦罪命令到来,解掉刑具立即出狱,不一定是有人替罪犯祭祀驱除了凶神恶鬼吧。天下有上千监狱,监狱中有上万囚犯,他们办事情不一定都触犯了忌讳吧。占有职位吃着俸禄,掌管城邑的各级地方官吏,成千上万,他们搬迁的日子不一定都遇上吉时吧。历阳城,一夜之间下沉而变成一个大湖,那里的老百姓不一定都触犯了岁月之神吧。
【原文】
72·12高祖始起,丰、沛俱复,其民未必皆慎时日也。项羽攻襄安,襄安无噍类,未必不祷赛也。赵军为秦所坑于长平之下,四十万众同时俱死,其出家时,未必不择时也。辰日不哭,哭有重丧。戊、己死者,复尸有随。一家灭门,先死之日,未必辰与戊、己也。血忌不杀牲,屠肆不多祸;上朔不会众,沽舍不触殃。涂上之暴尸,未必出以往亡;室中之殡柩,未必还以归忌(11)。由此言之,诸占射祸祟者,皆不可信用;信用之者,皆不可是。
【注释】
复:免除赋税徭役。丰沛俱复:据《史记·高祖本纪》记载,高祖十二年(公元前195年),免除了丰沛地区的赋税。
襄安:当系“襄城”之误。据《汉书·高帝纪》记载,项羽“尝攻襄城,襄城无噍类。”噍(jiào叫):咬,嚼。噍类:能吃东西的动物,特指活着的人。
赛:祭祀酬神。
长平:古地名。在今山西高平西北。
以上事参见《史记·秦本纪》。
辰:地支第五位。按迷信说法,辰日埋人不能哭。《颜氏家训·风操篇》:“辰为水墓,又为土墓,故不得哭。”
上朔:忌日名称之一。上朔不会众:《风俗通义》:“堪舆书云:上朔会客必斗争。”涂:通“途”。暴:同“曝”,晒也。
往亡:忌日名之一,迷信说法,逢“往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