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衡全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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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衡全译- 第8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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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道理和社会的情况来讨论,大都是没有根据的说法。

  【原文】

  31·2与人争为天子不胜,怒触不周之山,使天柱折,地维绝,有力如此,天下无敌。以此之力,与三军战,则士卒蝼蚁也,兵革毫芒也(1),安得不胜之恨,怒触不周之山乎?且坚重莫如山,以万人之力,共推小山,不能动也。如不周之山,大山也。使是天柱乎?折之固难;使非柱乎(2)?触不周山而使天柱折,是亦复难。信,颛顼与之争,举天下之兵,悉海内之众,不能当也,何不胜之有!

  【注译】

  (1)革:皮革做的甲胄。

  (2)上言“使是天柱乎”,此当反言“使非天柱乎”,故疑“非”下脱一“天”字。

  【译文】

  跟别人争当天子没有成功,发怒撞不周山,把撑天的柱子弄折了,把系地四角的绳子搞断了,有这样大的力量,那么天下就没有敌手。用这样大的力量,跟三军打仗,那么敌方的士兵像蝼蚁,武器盔甲像毫毛麦芒一样不堪一击,怎么会有失败的怨恨,发怒去撞不周山呢?况且坚固厚重没有比得上山的,用万人的力量,共同推座小山,也无法能推动。像不周山,是座大山。假使它是撑天的柱子呢?弄折它确实困难;假使它不是撑天的柱子呢?撞不周山而使撑天的柱子折断,这也还是不容易的。如果共工确实能“触不周之山,使天柱折,地维绝”的话,颛顼跟他争当天子,就是拿出天下的军队,用尽四海之内的人力,也抵挡不了,他怎么会打不胜呢!

  【原文】

  31·3且夫天者,气邪?体也(1)?如气乎,云烟无异(2),安得柱而折之?女娲以石补之,是体也。如审然,天乃玉石之类也。石之质重,千里一柱,不能胜也。如五岳之巅不能上极天乃为柱,如触不周(3),上极天乎?不周为共工所折,当此之时,天毁坏也。如审毁坏,何用举之?断鳌之足以立四极,说者曰:“鳌,古之大兽也(4),四足长大,故断其足以立四极。”夫不周,山也;鳌,兽也。夫天本以山为柱,共工折之,代以兽足,骨有腐朽,何能立之久?且鳌足可以柱天,体必长大,不容于天地,女娲虽圣,何能杀之?如能杀之,杀之何用?足可以柱天,则皮革如铁石,刀、剑、矛、戟、不能刺之,强弩利矢不能胜射也(5)。

  【注释】

  (1)也:根据文气,疑为“邪”字。上文有“气邪”,可证。

  (2)根据文意,疑“云”上夺一“与”字。

  (3)触:上言“如五岳之巅不能上极天”,此该反言“如不周上极天乎?”故疑“触”涉上文诸“触不周之山”衍。

  (4)兽:鳌是大龟,虽传说它能“力负蓬、瀛、壶三山”,但称为兽,未闻。

  (5)射:疑“之”字之误。上言“不能刺之”,此言“不能胜之”,文例一律,可证。

  【译文】

  再说,天,是气呢?还是实体呢?如果是气,那跟云烟没有什么两样,怎么会有撑它的柱子而且被折断呢?女娲用石补天,那么天是实体了。如果确实是这样,天就是玉石之类。石的质量重,做成千里长的一根柱子,是不能胜任的。像五岳的山顶都不能高达天上成为顶天的柱子,那像不周山能高达天上吗?不周山被共工折断,在这个时候,天就被毁坏了。如果确实被毁坏,用什么去支撑它呢?可以砍下鳌的腿来顶住天的四边,解释的人说:“鳌是上古的大兽,四条腿又长又粗,所以砍下它的腿可以顶住天的四边。”不周山是山,鳌是兽。天本来用山作为顶天柱,共工折断它,改用兽腿来替代,兽骨会腐朽,怎么能永久地顶住它呢?况且,鳌腿可以用来作柱顶天,那么它的身体必然又长又粗,天地不可能容得下,女娲虽然神圣,怎么能杀得死它呢?如果真能杀死它,那么是用什么东西杀的呢?鳌腿可以用来作柱顶天,那么它的皮革像铁石,刀、剑、矛、戟不能刺穿它,强弓利箭也不能射穿它。

  【原文】

  31·4察当今天去地甚高,古天与今无异。当共工缺天之时,天非坠于地也。女娲,人也,人虽长,无及天者。夫其补天之时,何登缘阶据而得治之(1)?岂古之天若屋庑之形,去人不远,故共工得败之,女娲得补之乎?如审然者,女娲多前(2),齿为人者,人皇最先(3)。人皇之时,天如盖乎?

  【注释】

  (1)缘:攀援。阶据:依靠。治:治理。这里是修补的意思。

  (2)多:疑汉碑“以”形近而误。

  (3)人皇:上古神话传说的三皇(天皇、地皇、人皇)之一。

  【译文】

  观察现在的天离地很高,相信古时候的天与今天的没有区别。当共工毁坏天的时候,天并没有坠落在地上。女娲是人,人即使再高,也够不到天。那么她补天的时候,是攀登和依靠什么去补天的呢?难道古时候的天像屋顶的样子,离人很近,所以共工能够毁坏它,女娲能够补上它吗?如果确实是这样,女娲以前,开始作为人的,是人皇最先。人皇的时候,难道天像车盖一样离人很近吗?

  【原文】

  31·5说《易》者曰:“元气未分(1),浑沌为一(2)。”儒书又言:“溟涬濛。。(3),气未分之类也。及其分离,清者为天,浊者为地。”如说《易》之家,儒书之言,天地始分,形体尚小,相去近也。近则或枕于不周之山(4),共工得折之,女娲得补之也。

  【注释】

  (1)元气:即自然之气。参见4·1注(4)。

  (2)浑沌:天地未分以前的状态。

  (3)溟涬(mǐng xìng酩幸):天地未形成时的自然之气。这里指宇宙混茫状态。濛。。(méng hòng蒙讧):混沌的样子。

  (4)枕:临近,靠近。

  【译文】

  解释《周易》的人说:“元气还没有区分开,浑浑沌沌是一体。”儒者的书上说:“自然之气浑浑沌沌模糊不清,是气还没有分清浊的状态。等到它们区分开来,清的成了天,浊的成了地。”按照解释《周易》的人和儒者书上说的,天地刚分离时,形体还小,相互间距离很近。因为天地间距离很近,那么天也许靠近不周山,所以共工能毁坏它,女娲能补好它。

  【原文】

  31·6含气之类,无有不长。天地,含气之自然也,从始立以来,年岁甚多,则天地相去,广狭远近,不可复计。儒书之言,殆有所见。然其言触不周山而折天柱,绝地维,消炼五石补苍天(1),断鳌之足以立四极,犹为虚也。何则?山虽动(2),共工之力不能折也。岂天地始分之时,山小而人反大乎?何以能触而折之?以五色石补天,尚可谓五石若药石治病之状(3)。至其断鳌之足以立四极,难论言也。从女娲以来久矣,四极之立自若(4),鳌之足乎?

  【注释】

  (1)消:章录杨校宋本作“销”,可从。上文有“销炼”,可证。销炼五石补苍天:与下文“断鳌之石以立四极”不对偶,故疑“石”后脱一“以”字。

  (2)虽:上文言“坚重莫如山,以万人之力,共推小山,不能动也。如不周之山,大山也。。。折之固难”,故疑“虽(雖)”系“难(難)”形近而误。

  (3)药石:指治病用的药物和石针。这里是药物的意思。

  (4)立:存在。

  【译文】

  有气存在的万物,没有不增长的。天地,是有气存在的自然界,从开始产生以来,时间已经很久远了,那么天地间相互距离的远近,也就无法再计算了。儒者书上的话,大概有自己的见解。但它说共工撞不周山而弄折了顶天柱,搞断了系地的绳子,女娲熔炼五色石来补苍天,砍掉鳌腿来顶住天的四边,这就是假话了。为什么呢?山很难推动,共工的力量不可能撞折它。难道天地开始分开的时候,山小而人反倒大吗?怎么能撞折它呢?女娲用五色石补苍天,还可以说五色石像药物能治病一样。至于她砍掉鳌腿来顶住天的四边,这就很难说了。从女娲以来已经很久远了,天四极的存在和以前一样,难道它是鳌的腿吗?

  【原文】

  31·7邹衍之书(1),言天下有九州(2),《禹贡》之上所谓九州也(3)。

  《禹贡》九州,所谓一州也。若《禹贡》以上者,九焉。《禹贡》九州,方今天下九州也,在东南隅,名曰赤县神州。复更有八州,每一州者四海环之,名曰裨海(4)。九州之外,更有瀛海(5)。此言诡异,闻者惊骇,然亦不能实然否,相随观读讽述以谈。故虚实之事,并传世间,真伪不别也。世人惑焉,是以难论。

  【注释】

  (1)邹衍之书:疑指《邹子终始》。此书今已散失,王充时尚能见到。邹衍:参见2·5注(24)。

  (2)天下:这里指中国九州:邹衍认为世界由九个“大九州”组成,九个“大九州”由大海环绕,再往外就是天地的边缘。每个“大九州”又由九个州组成,有小海环绕。中国所在的这个“大九州”具体由“东南神州,正南次州,西南戎州,正西弇州,正中冀州,西北台州,正北泲州,东北薄州,正东阳州”组成。中国是这个“大九州”中的一个州,地处东南方,起名为“赤县神州”。中国又由九个州组成。

  (3)九州:《尚书·禹贡》把中国分为兖、冀、荆、豫、扬、青、徐、梁、雍九个州。

  (4)裨(pí皮):小。

  (5)瀛(yíng营):大海。

  【译文】

  邹衍的书上,说中国有九州,这就是《尚书·禹贡》上所说的九州。《尚书·禹贡》上的九州,实际上是邹衍书上说的“大九州”中的一个州。像《尚书·禹贡》说的“九州”,世界上共有九个。《尚书·禹贡》上的九州,就是现在中国的九州,由于在整个大九州的东南角,起名叫赤县神州。另外还有八个像中国这样的州。每个“大九州”四周有海环绕着,这海名叫“裨海”。九个“大九州”之外,另外有“瀛海”环绕。这话希奇古怪,使听者震惊害怕,但又不能证实它是不是这样,只是随便读读传诵用作说话的材料。所以真事和假事,都同时在社会上流传,真假无法分辨。世人感到迷惑,因此,这就需要加以责难和评论。

  【原文】

  31·8案邹子之知不过禹。禹之治洪水,以益为佐。禹主治水,益之记物(1)。极天之广,穷地之长,辨四海之外(2),竟四山之表(3),三十五国之地(4),鸟兽草木,金石水土,莫不毕载,不言复有九州。淮南王刘安召术士伍被、左吴之辈,充满宫殿,作道术之书(5),论天下之事。《地形》之篇,道异类之物,外国之怪,列三十五国之异,不言更有九州。邹子行地不若禹、益,闻见不过被、吴,才非圣人,事非天授,安得此言?案禹之《山经》,淮南之《地形》,以察邹子之书,虚妄之言也。

  【注释】

  (1)之:根据文意,疑“主”字之误。“益主记物”与上文“禹主治水”文例相同,可一证。本书《别通篇》有“益主记异物”,可二证。

  (2)辨:通“遍”。

  (3)四山:四周的山。表:外。

  (4)三十五国:指《山海经》和《淮南子》所记中国以外的国家。今传本《山海经》所记是三十九国,今传本《淮南子》所记是三十六国,言三十五国,不知是王充当时所见本子不同,还是传抄有误。

  (5)道术之书:这里指《淮南子》。

  【译文】

  据考察,邹衍的见识超不过禹。禹治理洪水,曾用伯益作辅佐。由禹主持治理洪水,伯益负责记载各种事物。如记尽天的广阔,地的长度,遍及四海之外,穷尽四山之表,三十五国的所有地方,鸟兽草木,金石水土,没有不完全记载下来的,就是不曾说还有九州。淮南王刘安招致术士伍被、左吴之类,充满了宫殿,让他们作道术的书《淮南子》,谈论天下的事。《淮南子·地形》篇讲不同种类的事物,外国的奇奇怪怪,列出了三十五国的差异,也没有说另外还有九州。邹衍走过的地方不如禹和伯益多,听的和见的也超不过伍被和左吴,才智不如圣人,能力不是天授,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根据禹的《山海经·山经》,淮南王的《淮南子·地形》,用它来考察邹衍的书,都是些没有根据的假话。

  【原文】

  31·9太史公曰:“《禹本纪》言河出昆仑(1),其高三千五百余里(2),日月所於辟隐为光明也(3),其上有玉泉,华池(4)。今自张骞使大夏之后(5),穷河源,恶睹《本纪》所谓昆仑者乎?故言九州山川,《尚书》近之矣。至《禹本纪》、《山经》所有怪物(6),余不敢言也(7)。”夫弗敢言者,谓之虚也。昆仑之高,玉泉、华池,世所共闻,张骞亲行无其实。案《禹贡》,九州山川,怪奇之物,金玉之珍,莫不悉载,不言昆仑山上有玉泉、华池。案太史公之言,《山经》、《禹纪》,虚妄之言。

  【注释】

  (1)《禹本纪》:古书名,今已失传。

  (2)三:《史记·大宛列传》作“二”,可从。

  (3)於:疑“相”草书形近而误。《史记·大宛列传》作“所相辟隐”,可一证。《玉海》二十引文亦作“相”,可二证。辟:通“避”。

  (4)玉泉、华池:《史记·大宛列传》作“醴泉、瑶池”。

  (5)张骞(qiān千)(?~公元前114年):西汉汉中成固(今陕西城固)人。官大行,封博望侯。汉武帝建元二年(公元前139年)和元朔三年(公元前126年),两次出使西域,打通了通往中亚的商路,加强了西域和中原的联系,促进了经济、文化的交流与发展。大夏:即吐火罗,中亚细亚古国。地在兴都库什山与阿姆河上游之间(今阿富汗北部)。

  (6)《山经》:太史公司马迁时只见《山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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