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国倾岛之恋(gl)   作者:藏在面包里の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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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国倾岛之恋(gl)   作者:藏在面包里の爱情-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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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话才落,就听到圆圆在电话彼端愤慨的叫嚷:“程婕,印尼的五月暴乱,你都没听闻过吗?这可是真真正正的血的历史!印尼海啸可是天谴,你居然捐款?你要是没听闻,就到网上查查看,你就知道我此刻的愤怒!”歹势歹势,我平时上网顶多是看看娱乐新闻罢。
  我立即挂线,耳朵差点没失聪!这反应也太激烈了吧?
  可是直到现在,看了印尼的五月暴乱,我的眼泪彻底沦陷。他妈的,亏我还捐款了,用老姐的那句话说就是: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对不起国家,对不起华人!五块钱要是没捐出去的话,还可以买一块德芙黑浓巧克力呢!
  当我对着那贴子落泪并愤恨时,看见一张回贴:“朋友说的对,并不是我们不爱国,而是,我们和他们不一样。他们能这样做而我们中国不能,他们残忍也是其中的一小部分,大多数人还是好的,我们要的是和平。如果我们要是去报复的话,那就不叫和平了,我们给他们捐款是一种爱心的表现,至少说明我们比他们高尚,好了也不说什么了,我们做事要冷静!”
  他妈的,哭得眼睛都红了,这怎么出去见人,还说去接高俊呢!接高俊?看了看时间,糟了,已经四点钟了。
  打的直往车站。本来想坐公交车去的,这样比打的比较划算。坐公交车去到车站可能仍是四点钟,不过是明天的四点钟。
  在车站出口徘徊了好一阵都没见高俊人影。虽然他叫高俊,但是他并不高大也不英俊,只是长得一张干净的脸蛋,还算蛮吸引人的,而他身高数字又是商人都喜欢的数字,168,一路发!可惜我不是商人。
  要不要再等下去呢?我这红红的眼睛,明眼人一瞧就知道我刚哭过。要是高俊问我为什么要哭那怎么办啊?倘若我说是切洋葱弄成的,他会相信吗?切,白痴才相信!那说沙入眼呢?这几乎是电影、小说、连续剧常出现的情节,他有理由相信我的吧?狗屁话!
  转身准备离开,却看到不该看到的人!为什么会是她?她也在看我。我不相信!一定是我幻觉,嗯,一定是!我转回身,继续等待高俊的出现。
  “喂,小妹,昨天穿过的衣服今天还穿啊?”她的声音在我耳后传来。幻听幻听……一定是幻听!
  我全身神经绷得特紧,一个本子拍落到我头上。我尖叫了声:“啊!”
  “干嘛不理人了?昨晚不是很爱跟我掰的吗?”说话的人就是她,雷思茗。
  我机械式的转过身去,看着她,陷入深深的沉思当中:当真要自剜双目?哼,我当时只是口头上说过而已,又没有白纸黑字说明。再说,你又没有证据,凭什么说我有这样说过啊?说不挖就不挖,能把我怎样呀?没见过人耍懒吗?
  “没办法,谁叫我家家徒四壁,穷得丁当响,哪里有钱买衣服穿。哪像你,有衣服穿却穿两件单薄得不行衣服,作贱自己。”她衣服虽不是昨天那套,却仍是以黑白两色作搭配。
  她盯着我眼睛看:“眼红红的,你好像哭过哦。”
  “你才哭过呢!眼红红就说哭过,那红眼兔不就是动物世界的林黛玉了吗?国宝熊猫的黑眼不就被说成是经常睡眠不足或被抡拳头造成的?”我矢口否认有哭过。
  “呵呵,你真的很可爱哎,我蛮喜欢你这种性格,能否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吗?”
  被她说可爱我一点都高兴不起,总觉得她是在说我可怜又没人爱。我侧着脑袋,一副不打算告诉她我的名字的神气模样。“所有人都可以知道我的名字,除了你!”
  “哦?为什么?”她拿着A4纸大小的本子拍了几下腿,这动作很熟悉,在哪里见过?噢想起来了,是港产片《无间道》里刘健明的招牌动作!
  “因为你是卧底。”
  “What?”
  “程婕!”听见有人在叫我,听声音应该是高俊,我循声望去。
  高俊背后背红色背包一个,手里拉着个黑色的拖包。“抱歉,让你久等了。G城那边塞车很严重,才会迟了半个小时。”
  G城那边塞车严重,他居然可以只迟到半个小时,绝对勘称奇迹。“也不算迟啊。”
  “唉,我一下飞机,就赶去车站,到达的时间跟预订车票的时间相差足足一个半小时,所以我只好改乘,提前上车咯。没想到这样也迟到半个小时!”他边说边叹气。俗话说,笑一笑十年少。那叹一叹呢?如果叹气一次也会老十年的话,他现在已年近古稀了。
  那他不就是塞了二个小时车了么?
  “嘿,是男朋友吗?”雷思茗一手搭在我肩膀上,故作亲密的样子问道。
  我拉开她的手,并不屑地拍了拍被她搭过的地方,生怕有细菌残留。细菌就是细菌,就算现在科技发达,人可以变性,但是别指望细菌会变成益生菌!

  第四章

  高俊傻愣的看着雷思茗,魂魄似乎被她摄走了。
  我不悦朝他瞪大双眼,眉毛直往上挑。幸好我修的不是剑眉,要不在这般刀光剑影中,他能苟延残喘于世,就是耶和华上帝给足面子他了!等圆圆回来,我就到她那加油添醋地参奏他一本!“阿俊你怎么老盯着她看,莫非你看上她了?不会吧,想不到你竟有恋母情结,看不出看不出。”
  “呵呵,存折,你嘴巴很坏哦。”
  存折?额头顿时鼓起青筋来,“我叫程婕,不是存折,真没见过人国语这么烂的!”
  “你好,我叫高俊,是程婕的高三同班同学。”
  雷思茗侧头望着我并得意的笑了,真不知道此刻她脑子想着什么低级的东西。“高俊啊?嗯,你的名字很配你哦。我比你大几岁而已,你就叫我思茗姐吧!”
  “喂喂喂,高俊,你把我当透明了是不是?干嘛随便跟陌生人自我介绍啊?”
  “陌、陌生人?不是你朋友吗?”
  “屁朋友啊,不认识的!我们走。”我拉过高俊的拖包,往车站口走,他紧跟在后面。
  她站在原地,朝走了没几步远的我喊道:“程婕,你是这样对待熟人的吗?”
  我驻足,转身抿了抿嘴唇:“熟人?熟个屁,我们才见过两次,你別给我装熟了! ”
  “没关系啊,一次生,两次熟嘛。”三次大结局呢!
  倘若她是男人,我就会骂她“光天化日之下调戏良家妇女”!呸呸呸,应该是调戏大家闰秀。可是她是女人哎,骂她什么好呢?
  犹豫之际,看见一刚从车站出口走出的穿西装中年男人走到她身旁,她朝他露出应酬式的微笑,俩人握手,嘴里咕噜着什么,如同初次会面。
  本来想陪高俊走出车站,把他安全送上的士就功成身退。不料他说肚子饥荒,叫我帮他在附近找一间好吃的面馆,填胞肚子再上路。拜托,他才五个月没回来罢,用不着像离乡别井多年的人回到日新月异的家乡,连路也认不着似的吧!
  我特地为他挑了一间面馆,在我记忆中,这间面馆的东西是这附近最难吃的。
  他边吃拉面边跟我聊天,聊起高三那年的事儿,提起最多的就是有关丽烨的事。我刻意坐开一点,怕他那陪着面屑的唾液飞溅到自己脸上。为什么他老张嘴闭口都把丽烨的名字或事儿挂在嘴边呢?仿佛丽烨才是他的女友似的,那圆圆往哪搁啊?
  唉,也不想想,丽烨很有可能会成为他的情敌。有时,我会怀疑圆圆的性向,因为她为丽烨做的事超越了朋友的界限,朦胧暧昧不清,是我和丽烨所无法想象的。有丽烨身影的地方恍惚就有她的存在,认识她们俩的人都这么觉得。
  其实,我跟丽烨在小学学前班就认识的了,只是一年级时才同班,而圆圆则是在二年级跟她同班并相识。汗,总觉这样说很像讲故事,你该不会说我编得太烂吧?编?喂喂,我讲的都是真话,如有半分假,我立即猝死于此!
  算了下,我们三人都认识了十一年,事实上我认识丽烨十三年了。怎么说大家都是青梅竹马,可是我跟圆圆是高三那年才熟络,你一定很奇怪吧?那是因为在高三之前,她都把我当情敌看,从不怎么跟我说话,即使有也是应酬式的。有一件事忘了说,我们三人也是从小学到高中是同校同级的。看见这话,你一定啼笑皆非吧?算了,就知道有这种反应!再告诉你一件事,你可以会哭(因为这真实得太假):我跟丽烨和圆圆的家都相距两街,我家夹她们的家中间,就像这十一年里,我一直夹在她们中间一样——恍惚永远都无法向任何一方靠近。
  高俊终于说到我了,仿佛谈话高潮已过,一说到我就到临近尾声。大餐过后端上的水果拼盘并不重要,可有可无,端上来只是形式,就好像他此刻话题提及以我一样:“你在G城的日子过得好吗?”
  “还好啦!”能把灵魂带回家就不错了。G城给我的感觉,一个字:差,两个字:很差,三个字:非常差!“你呢?”
  我很快将话转移回他,但立即后悔了,因为他一说到自己就不能自已,没完没了的。
  他说重庆什么都不缺,什么都好,只是无法适应那里的天气,太冷了。“等丽烨她们回来,我们再去唱K,好不好?”
  不好,因为我实在无法忍受一个快二十岁的男孩在唱K房间里唱卡通歌!经他上次那样虐待我耳朵,我会汲取教训的。我差点没立即说出口,顿了顿才说:“到时候再说吧。”
  终于送走了高俊,我深深舒了一口气。
  总的来说,他是个好人,一个不爱摆架子的有钱人。不过他有钱关我屁事,我的话还是要说的:再没有比他更啰嗦更鸡婆的男孩了。语文老师说:要说一个人的不是,要欲抑先扬,这样比较容易接受。说真的,丽烨比他更像男孩,无论相貌抑或性格。
  “程婕?”转身走向公交车站点,一个声音落在我背后。
  晕倒,该不会是高俊又跑回来吧?刚才耳朵已经活受罪整整一个小时了,还要再继续么?让我成为聋子吧,也许这样我会好过点。牵勉支撑起一抹微笑,转身过去:“怎么啦?”
  一看见眼前的不是高俊,是雷思茗,我的笑容就僵硬了。不是因为见到她,而是因为我竟然无法分辨这个声音是男是女,看来我耳朵真的出毛病了!天啊,看来高俊的啰嗦功力比《功夫》里猪笼寨包租婆的狮子吼还厉害哦。
  “是你啊?”我立即收起了笑容。
  她手里拿着十来张写满黑字的白色A4纸,“那你希望是谁?”
  “除了你,是哪个都无所谓啊。”
  “呵呵,看来我真的不太受你欢迎哦。”
  “你从来都没受欢迎过。”
  她又笑了。她这种的反应最令我生气,因为我喜欢在损人的时候看见对方生气的脸孔。
  “我说你啊,你是不是在暗恋我?没事整天阴魂不散的跟着我干嘛?”
  “我暗恋你?不是你单恋我吗?”她翻了翻手头上的纸张,又看了看我,接着说:“真不干脆的家伙,喜欢我就直说嘛,何必写这么多情信呢,还要是匿名信。你字写得不错,标准的宋体,看不出哪分是人写的字!”
  她一定当我是瞎子了,那些纸张分明不是什么情信嘛!“匿名信,你竟然会知道那是我写的字,真厉害,佩服佩服!”
  “失礼失礼。”
  “欽敬钦敬。”
  她居然开口要邀:“赏面吃顿饭吗?”
  “谢了,不过我刚吃过,撑着呢!”一口茶都没沾过,躺在肚子里的午饭早就蒸发完了,肚皮快要贴到骨头。但是我跟她才见面二次,噢不,加上这次就是三次了,跟她不太熟没理由应邀。况且,为什么我要应她的邀?“还有,我们这次是第三次见面,一次生两次熟三次大结局,我希望不要再见到你!”
  “这个世界很大,但是这个城区却很小,也许只要转身就能看见彼此,只要我们生活在这里,就难免会碰见,不是吗?再说,大结局后第二部、第三部也可以陆续上演,看你怎么演绎而已。”
  “……”我默默无言,盯着她看,她呢喃比高俊厉害多了。
  “怎么啦?干嘛这样盯着我看?示爱的眼神。”
  示爱?我有吗?面部肌肉抽搐。“你前世一定是唐三藏。”
  “那你一定是对我虎视眈眈的魑魅魍魉。”不料被她反将一军。
  “此言差已、此言差已。”
  “哦?该不会是孙悟空吧?哈哈——”她抱腹大笑,这是我第一次见她笑得如此失态。
  “我是人烟稀少的山村一户人家,曾经施舍过你残羹冷炙的。”
  “既然是这样,我更应该请你吃顿饭,以报答你前世的一饭之恩。”
  听到她这话,我立即应邀了。因为觉得报答这理由特充份,也盛情难却。
  一餐馆。
  当我伸手去拿餐牌时,她却对站在一旁女服务生说:“给我们来两碗白饭吧。”
  女服务生跟我一样,表现得极为惊愕。
  她看着我笑了笑,一种恶作剧的笑容:“我好像只跟你说过请你吃顿饭而已,没有说菜哦。”
  去死吧你!我利索地站了起来,抡起拳手就想往她眼睛那挥过去。
  “开玩笑的。咳咳,来个金蒜银蒜蒸青口,凤梨煮鸡,两盅苦瓜排骨清汤。先点这些吧!”她一眼都没瞧过菜谱就能信口点菜,看来她常来这店。服务生走开,她对我说:“这店地方虽小,但东西挺美味的,希望合你胃口吧。”
  我松开紧握着的拳头,又端正的坐回她对面。
  “我蛮喜欢你的——”
  “哟,才第三次见面,你就跟我告白呢,这未免太儿嬉了吧?我程婕可不是你想象中那么随便的人哦。”
  “你想太多了,是不是看言情小说看多了?我是说,我蛮喜欢你的,因为你性格很像我妹妹。”
  “原来你有恋妹情结的,人不可外貌哦。其实我也蛮喜欢你的,因为你性格很像我外婆!”一样爱啰嗦我。
  “我也看不出你有恋母情结,还是比阿母更母那种。”
  笨蛋笨蛋!我在心里反复骂自己,在我损她时就应该要预计她的“攻击”才对!我撅起嘴,默不作声,像枪支里没有一发子弹。
  总不能一直这样沉默吧,算了,聊别的话题:“你妹妹还在读书吧?”
  “读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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