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避暑,聊以餐霞饮露吧……这是近来西方传染到神国日本的一种疾病,可以视之为霍乱、肺病、神经衰弱等疾病的同宗。
的确,咱家去年才降生,今年才一周岁。因此,记忆中并不存在当年人类染上这种疾病时是什么样子。而且,完全可以肯定,当时我还没有卷入尘世的风波,然而可以说,猫活一岁,等于人活十年。猫的寿命尽管比人要短促一半以上,而猫在短暂的岁月里却发育得很成熟。依此类推,将人增岁月与猫度星霜等量齐观,就大错而特错了。不说别的,且看咱家才一岁零几个月,就有这么多的见识,由此可见一斑。主人的三女儿,虚年已经三岁了吧?若论智育发展,唉哟,可慢啦。除了抹眼泪,尿床,吃奶以外,什么也不懂。比起咱家这愤世嫉俗的猫来,她简直微不足道。那么咱家的心灵之中,贮有运动、海水浴以及转地疗养等知识,也就毫不足怪了。对这么明摆着的事,假如有人置疑,他一定是凑不上两条腿的蠢材。
人类自古就是些蠢材。因此,直到近来才大肆吹嘘运动的功能,喋喋不休地宣传海水浴的效益,仿佛一大发现似的。可我,这点小事没等出生就了解得一清二楚。首先,若问为什么海水可以治病?只要到海边去一趟,不就立见分晓了吗?在那辽阔的大海中,究竟有多少条鱼?这可不知道;但是,我了解没有一条鱼害病找医生,无不健壮地邀游。鱼儿假如害病,身子就会失灵;假如丧命,一定会漂上水面。因此才把鱼死称为“漂”,把鸟亡称为“落”,人类谢世称为“升天”。不妨去问横渡印度洋去西方旅游的人们,问他们可曾见过鱼死?任何人都肯定会说不曾见过,也只能这么回答。因为不论在海上往返多少次,也没有人看见任何一条鱼在波涛之上停止呼吸——不,呼吸二字,用词不当。鱼嘛,应该说停止“吞吐”,从而漂在海面。在那茫茫浩瀚的大海,任凭你昼夜兼程、燃起火把、查遍八方,古往今来也没有一条鱼漂出水面。依此类推,不费吹灰之力,立刻就可以得出结论:鱼,一定是非常结实的。假如再问:为什么鱼那么结实?这不待人言而自明。很简单,立刻就懂,就是因为吞波吐浪,永远进行海水浴。对于鱼来说,海水浴的功效竟然如此显著。既然对鱼功效显著,对于人类也必然奏效。一七五○年,理查德·拉赛尔①博士大惊小怪地动用广告宣称。“只要跳进布赖顿②海,四百零四种疾病保您当场痊愈。”
①拉赛尔:英国医生。
②布赖顿:英格兰东南部城市,滨于英吉利海峡,是英国最大的海水浴场。
这话说得太迟了,令人贻笑大方。时机一到,我们猫也要全体出动,奔赴镰仓海岸的。但是,目前还不行。万事都有个时机。正像明治维新以前的日本人从生到死一辈子都能受到海水浴的功效,今天的猫也还没有机会裸体跳进大海。性急吃不上热豆腐。今天,我们猫只要被扔到荒郊漫野,就不可能平安地找回家。在这种条件下,还想胡乱跳进大海,那是使不得的。遵照进化的法则,我们猫类直到对狂涛巨澜有一定抵抗力的那一天,换句话说,在不再说猫“死”,而普遍用猫“漂”这个词汇以前,轻易进行不得海水浴的。
那么,海水浴就推迟进行吧!决定第一步先开展“运动”。已经是二十世纪的今天,不搞运动,会像贫民似的,名声不大好。假如不运动,就不会认为你是不运动,而是断定你不会运动,没有时间运动,生活窘迫。正如古人嘲笑运动员是奴才,而今天把不运动的人看成下贱。世人褒贬,因时因地而不同,像我的眼珠一样变化多端。我的眼珠不过忽大忽小,而人间的评说却在颠倒黑白,颠倒黑白也无妨,因为事物本来就有两面和两头。只要抓住两头,对同一事物就可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这是人类通权达变的拿手好戏。将“方寸”二字颠倒过来,就成了“寸方”。这样才好玩。从胯下倒看“天之桥立”①,定会别有一番风趣的。假如千年万载,始终只有一个莎士比亚,那就太乏味。假如没有人一旦从胯下倒看一眼哈姆雷特②,并且否定他,文学界就不会有进步。因此,贬斥运动的人突然变得喜好运动,就连女子也手拿球拍往来于长街之上,这就毫不足怪。只要不讥笑我们猫搞运动“太逞能”,也就罢了。
①天之桥立:日本京都府与谢郡风景区,被称为日本三景之一。系一狭长沙滩伸入大海,滩上青松,倒映水中,宛如天桥入海。
②哈姆雷特:英国文学巨匠莎士比亚的剧作《哈姆雷特》中的悲剧性的男主角。
却说,也许有人纳闷儿:咱家的运动属于哪一类?那就交待一下吧!众所周知,十分不幸,咱家不会拿任何器具,因而,不论对球还是球棒,无不运用无术。其次因为没钱,也就不可能去买。由于这两种原因,咱家所选择的运动,属于可谓分文不花,不用器具的那一种。于是,说不定有人以为咱家无非迈迈方步,或是叼着金枪鱼片奔跑而已。然而,只是根据力学原则动转四足,服从地心引力而横行于大地,这未免太简单、太没趣。像主人经常进行的那种读书啊等等字面上的所谓运动,他们终归是有辱于运动的神圣感的。
当然,在单纯运动的刺激下,也未必没有人干钓木松鱼和捕大马哈鱼竞赛等等,固然很好,但这是由于有猎物所致。如果除却猎物的刺激,便索然无味了。假如没有悬赏的兴奋剂,我宁愿做一点讲求技艺的运动。我做了各种探索。例如:如何从厨房的檐板跳上屋脊,如何四条腿站在屋顶的梅花形脊瓦上,如何走晾衣竿啦——这件事终于不成功。竹竿滴溜溜地滑,站也站不住。只好抽冷子从小孩身后扑上去——这些倒是饶有风趣的运动;但是,常干就要倒霉。因此,顶多一个月玩那么两三回。
再就是让人把纸袋扣在咱家头上——这种玩法很不好受,也是十分无聊的一种游戏。尤其没有一个人搭伴就不可能成功,所以,不行。
再次,是在书本的封面上挠着玩——这若是被主人发现,不仅必有暴拳临头的危险,而且比较来说,这只能表现爪尖的灵敏,而全身肌肉却使不上劲儿。以上,都是我所说的旧式运动。
新式运动当中,有的非常有趣。最有意思的是捉螳螂。捉螳螂虽然没有拿耗子那么大的运动量,但也没有那么大的风险。从仲夏到盛秋的游戏当中,这种玩法最为上乘。若问怎么个捉法,就是先到院子里去,找到一只螳螂。碰上运气好,发现它一只两只的不费吹灰之力。且说发现了螳螂,咱家就风驰电掣般扑到它的身旁。于是,那螳螂妈呀一声,扬起镰刀型的脑袋。别看是螳螂,却非常勇敢,也不掂量一下对方的力气就想反扑,真有意思。咱家用右脚轻轻弹一下它的镰刀头,那昂起的镰刀头稀软,所以一弹就软瘫瘫地向旁弯了下去。这时,螳螂仁兄的表情非常逗人。它完全怔住。于是咱家一步窜到仁兄的身后,再从它的背后轻轻搔它的翅膀。那翅膀平常是精心折叠的。被狠狠一挠,便唰的一下子展开,中间露出类似棉纸似的一层透明的裙子。仁兄即使盛夏也千辛万苦,披着两层当然很俏皮的衣裳。这时,仁兄的细长脖子一定会扭过头来。有时面对着咱家,但大多是愤怒的将头部挺立,仿佛在等待咱家动手。假如对方一直坚持这种态度,那就构不成运动。所以又延长了一段时间,咱家又用爪扑了它一下,这一爪,若是有点见识的螳螂,一定会逃之夭夭。可是在这紧急之刻,还冲着咱家蛮干,真是个太没有教育的野蛮家伙。假如仁兄这么蛮干,悄悄地单等它一靠近,咱家狠狠地给它一爪,总会扔出它二三尺远吧!但是,对方竟文文静静地倒退。我觉得它怪可怜的,便在院里的树上像鸟飞似地跑了两三圈,而那位仁兄还没有逃出五六寸远。它已经知道咱家的厉害,便没有勇气再较量,只是东一头、西一头的,不知逃向哪里才好。然而,咱家也左冲右撞地跟踪追击。仁兄终于受不住,扇动着翅膀,试图大战一场。原来螳螂翅膀和它的脖子很搭配,长得又细又长。听说根本就是装饰品,像人世的英语、法语和德语一样,毫无实用价值。因此,想利用那么个派不上用场的废料大战一场,对于咱家是丝毫不见功效的,说是大战,其实,它不过是在地面上爬行而已。这一来,咱家虽然有点觉得它怪可怜的;但为了运动,也就顾不上这许多了。对不起!咱家抽冷子跑到它的身前。由于惰性原理,螳螂不能急转弯,不得已只好依然向前。咱家打了一下它的鼻子。这时,仁兄肯定会张开翅膀一动不动地倒下。咱家用前爪将它按住,休息一会儿,随后再放开它,放开以后再按住它,以诸葛孔明七纵七擒的战术制服它。按程序,大约反复进行了三十分钟,看准了它已经动不得,便将它一口叼在嘴里,晃了几下,然后又把它吐了出来。这下子它躺在地面上不能动了,咱家才用另一只爪推它,趁它往上一窜的工夫再把它按住。玩得腻了,最后一招,狼吞虎咽地将它送进肚里。顺便对没有吃过螳螂的人略进一言:螳螂并不怎么好吃,而且,似乎也没有多大营养价值。
除了捉螳螂,就是进行捉蝉运动。飞蝉并不只是一种。人有“絮叨货”、“哇啦哇”、“叽叽鬼”,蝉里也有油蝉、蛁蝉、寒蝉。油蝉叫声“絮絮叨叨”,烦人;蛁蝉叫声“哇啦哇”的,受不了;捉起来有趣的,只有叫声“知了知了”的寒蝉。这家伙不到夏天终结不出来。直到秋风从和服腋下的破绽处钻进,一厢情愿地抚摸人们的肌肤,以至使人受了风寒,打起喷嚏。只有这时,寒蝉才竖起尾巴悲鸣。它可真能叫喊。依我看来,它的天职就是嘈嚷和供猎捕捉。初秋季节就捕这些家伙,此之谓捉蝉运动。
谨向列位声明:既然小名叫飞蝉,就不是在地面上爬行,假如落在地面上,蚂蚁一定叮它。咱家捕捉的,可不是在蚂蚁的领土上翻滚的那路货色,而是那些蹲在高高枝头,“知了知了”叫的那些家伙。再一次顺便请教博学多识的方家,那家伙到底是“知了知了”地叫?还是“了知了知”地鸣?见解各异,会对蝉学的研究产生很大的影响。人之所以胜于猫,就在这一点,人类自豪之处,也正是这一点。假如不能立刻回答,那就仔细想想好了。不错,做为捉蝉运动来说,随便怎样都无妨,只要以蝉声为号,爬上树去,当它拼命叫喊时猛扑过去便妥。这看来是最简单的运动,但却很吃力。我有四条腿,敢说在大地上奔跑比起其它动物毫不逊色。两条腿和四条腿,按数学常识来判断,长着四条腿的猫是不会输给人类的。然而,若说爬树,却有很多比我们更高明的动物。不要说专业爬树的猿猴,即使属于猿猴远孙的人类,也很有些不可轻视的家伙。本来爬树是违反地心引力的蛮干行为,就算是不会爬树,也不觉得耻辱,但是,却会给捉蝉运动带来许多不便。幸而咱家有利器猫爪,好好歹歹总算能爬得上去;不过,这可不像旁观者那么轻松。不仅如此,蝉是会飞的。它和螳螂仁兄不同,假如它一下子飞掉,最终就白费力气,和没有爬没什么两样,说不定就会碰上这样倒霉事的。最后,还时常有被浇一身蝉尿的危险。那蝉尿好像动不动就冲咱家的眼睛浇下来。逃掉就逃掉,但愿蝉兄千万不要撒尿。蝉兄起飞时总要撒尿,这究竟是何等心理状态影响了生理器官?不知是痛苦之余而便?还是为了有利于出其不意地创造逃跑时机?那么,这和乌贼吐墨、瘪三破口大骂时出示文身以及主人卖弄拉丁语之类,应该说是同出一辙了。这也是蝉学上不可掉以轻心的问题。如果仔细研究,足足够写一篇博士论文。
这是闲话,还是书归正传。蝉最爱集结——如果“集结”二字用得太怪,那就改成“集合”;“集合”二字又过于陈腐,还是叫“集结”吧!蝉最爱集结的地方是青桐,据说汉文叫做梧桐。青桐叶子多,而且都像团扇那么大,如果长得里三层外三层的,就会茂密得几乎看不见树枝,这构成捉蝉运动的极大障碍。咱家甚至疑心:“但闻其声,不见其身”这句民谣,是否很早以前就专为咱家而作。没办法,只好把蝉叫声当作目标,从树下往上爬五六尺远。于是梧桐树很可心,枝分两杈。在这儿聊以小栖,从树叶下侦察蝉在什么地方。不错,也有过这样的事:咱家爬上树的工夫,已经有个性急的家伙嗡嗡地飞走了。只要飞走一只,那就下不得手。在擅于模仿这一点,蝉几乎是不次于人类的蠢货,它们会接连着飞走。好歹爬上树杈,这时,满树静悄,了无声息。咱家曾经爬到此处,不论怎么东张西望,任你怎么晃动耳朵,也不见个蝉影。再爬一次吧,又嫌麻烦,因而想歇息片刻,便在树杈上安营扎寨,等待第二次机遇的来临。谁料,不知不觉困倦起来,终于走进黑色的甜蜜梦乡。忽然惊醒时,咱家已从两棵树杈的梦乡中,噗咚一声跌落在院子里的石板地面上了。
不过,大体说咱家每次上树都会捉到一只蝉的。扫兴的只是必须在树上把蝉叼在嘴里。因此,待叼到地上吐出它来时,它大多已经毙命。再怎么逗它,挠它,都没有丝毫反应。而捉蝉的妙趣在于悄悄地溜过去,在蝉兄不要命地将尾巴一伸一缩时,忽地用前爪逮住它。这时,蝉兄唧唧地哀号,将薄薄透明的羽翼不住地左右乱晃。其速度,其优美,无不空前绝后,实为寒蝉世界的一大壮观。每当咱家捺住“知了”时,总要请求蝉兄给咱家露一手这套艺术表演。玩得腻了,那就对不起,把它塞到嘴里吃掉。有的蝉直到进嘴,还在继续表演哪。
捉蝉以外所进行的运动是滑松。这无须赘言,只略述几句。提起滑松,也许有人以为是在松树上滑行。其实不然,也是爬树的一种。不同的只是,捉蝉是为了捉蝉而爬树,滑松却是为了爬树面爬树。原来松树常青,自从北条时赖①最明寺饱餐之后,松树便长得粗糙不平,因此,再也没有像松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