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家张开大口,哼的一声,吓唬他一下子。迷亭脸白了,说:
“山下做雁肉火锅那一家已经关门,这可如何是好?”
咱家说:“那就将就着吃点牛肉。快到西川肉铺去拿一斤牛肉里脊来!如不快去快回,就先把你吃了。”
迷亭掖起后大襟跑步出发。咱家因突然体魄变大,一躺下,占满了整个檐廊。正在等待迷亭回来,屋里突然发出一声巨响,牛肉美餐没能下肚,梦却醒了。
主人刚才还一直胆战心寒地在咱家面前叩头,想不到他竟从厕所里窜了出来,照咱家的小肚子很蹴一脚。咱家刚嗷的叫了一声,他已经趿拉着轻便木屐从栅栏门绕过去,向落云馆跑去。咱家一下子由老虎缩小成为猫,总有些沮丧,又有点好笑。但是,由于主人的气势汹汹,和小腹被踢的痛楚,变成老虎的事,也就登时抛到九霄云外。并且,主人即将出马和敌人交战。那多有意思!所以,咱家忍痛跟上,走出便门。这时,只听主人一声断喝:“强盗!”但见一个十八九岁戴学生帽的倔小子正往外跳篱墙。咱家心想:“他算跑不掉了!”可那个戴学生帽的小子采取跑步姿势,像飞毛腿韦驮天①似地跑回根据地去了。主人以为大骂“强盗”获得大捷,便又吆喝着“强盗”,跟踪追击。然而,想要追上敌人,主人必须跳过篱笆。如果追得过远,主人自身也就成了强盗。如上所述,主人是个出色的上火专家。他似乎以为既然乘兴穷追贼寇,那就宁肯老夫子沦为寇贼,也要追下去的。因此,他毫无收兵之意,一直冲到篱笆根下。再前进一步,主人自身就将成为强盗了。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蓄着稀疏蓬乱小胡的将军从敌军中大摇大摆地出马。于是,二人以篱笆为界进行谈判。仔细一听,原来是如下无聊的争辩:
①韦驮天:护佛驱魔的快腿神。
“他是我校的学生!”
“他哪里像个学生?为什么擅自闯进他人的住宅?”
“不,刚才是球飞过去了。”
“为什么不先打招呼再进来拿球?”
“今后注意。”
“那,就算了吧!”
本以为这番交道将出现龙争虎斗的一大壮观,却以散文式的谈判平安而迅速地收场了。主人的冲劲不过是虚张声势,一旦交锋,却总是这样了局,很像咱家从“梦中虎”一下子还原为猫。咱家所谓:“小小风波”,如此而已。小风波既已叙罢,按着顺序,势必述说一桩大事件了。
主人敞着客室的纸屏,趴在床上,在思索什么。大约是在探索对敌防御之策吧!落云馆好像正在上课,运动场上异外地肃静。惟有校舍的某室在讲授伦理学的语声真真切切。听那铿锵悦耳的声音、条理清晰的口才,正是昨日从敌营出马、担负谈判重任的那位将军。
“……所以,讲公德,至为重要。到了西洋一看,不论法国、德国或英国,没有一个国家不讲公德;而且,不论多么下流的家伙,没有一个人不重视公德。多么可悲呀!在这一点,我们不能与其他国家抗衡。说不定你们当中有人以为公德是新近从外国输入的呢。其实,这种想法大错而特错了。古人云:‘夫子之道,一以贯之,忠恕而已矣。’①其中的‘恕’字,正是‘公德’一词的出处。我也是个人,有时非常想放开喉咙唱个歌什么的,然而,我读书时,如果听到邻室高歌,怎么也读不下去,这是我的性格。因此,每当觉得高声吟咏《唐诗选》才开心时,心里便想:假如隔壁住的也是个像我一样怕吵闹的人,不知不觉就打搅了人家,心中有愧。这时候,我总是要克己的。依次类推,诸君也应尽量遵守公德。假如自己觉得那是有碍于人的事,就决不要做……”
①见《论语·子仁篇》:“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曰:唯。子出,门人问曰:何谓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主人侧耳恭听这番讲演。听到这里,不禁嗤嗤一笑。这里有必要对主人嗤笑声的含意聊做交代。如果讽刺家读了这一段文字,一定会以为这嗤笑中交织着冷嘲的成分。然而,主人决不是品格那么坏的人,与其说他坏,莫如说他智力不太发达。若问主人为什么笑?完全是因为高兴才笑的。多亏伦理学老师进行了这么一番谆谆教诲,今后肯定会永远免于达姆弹的扫射了。暂时脑袋也不会秃。虽然上火的毛病不能立刻根除,但时机一到,总会逐渐康复的!料想不再头蒙湿毛巾顶在暖炉上、不再睡在树下石上,也不会有事的。因此才嗤嗤地笑了。即使二十世纪的今天,主人依然天真地认为“欠债必还”。那么,他之所以认真领教上述讲话,也就顺理成章。
不多时,大约下课时间到了,讲话声戛然而止。其他教室也都同时下课。于是,一直被密闭在室内的八百雄兵齐声呐喊,冲出校舍,其势宛如推翻了一尺多长的马蜂窝,呜呜、嗡嗡……从所有的门旁,从一切的敞口,肆无忌惮地自由飞出。这便是一场大乱的开端。
先从马蜂窝的阵地说起。假如以为这种战争还需要什么阵地,那就错了。一般人嘛,提起战争,以为只在沙河、奉天①或旅顺,似乎除此之外便无战事。至于爱好史诗的野蛮人,则一味地联想那些夸大渲染了的战斗场面,什么阿喀琉斯②拖着赫克托尔在特洛伊绕城三匝啦,燕人的张飞站在长坂坡桥上,横起丈八长矛,喝退曹兵百万啦等等。随他怎么联想都好。然而,以为此外没有战事那就有欠公允。
①沙河:辽宁省旧名。奉天,今沈阳。
②阿喀琉斯:希腊神话中英雄。在荷马史诗《伊利亚特》里,描写了他击毙特洛伊城守将赫克托尔,使希腊联军转败为胜。
只有在远古蒙昧时期,也许进行过上述那种荒唐的战争。然而,在太平盛世的今天,在大日本国京城的中心,那种野蛮行为已经属于不可能出现的奇迹。学生们再怎么骚动,也不会比火烧警察署闹得更凶。照此说来,卧龙窟主人苦沙弥先生和落云馆八百健儿的战争,列为东京城有史以来大战之一,也并不过分。
左丘明写鄢陵之战①,也是从敌军营寨下笔。自古以来精于记叙的作家无不采取这种笔法,已是惯例。因此,咱家首先述说一下敌军布阵,也就无可厚非了吧!
①左丘明叙述鄢陵之战:左丘明是中国春秋时史学家,鲁国太史,双目失明。相传著《左传》。鄢陵,春秋时鄢国之地,今河南鄢陵西北。公元前五七五年,晋军大败楚军于此,史称“鄢陵之战”。
那么,首先看看敌营是怎样的阵势为好,但见篱墙外排成一列纵队,可以断定,他们的任务是诱我主人跨入战斗圈子。敌人吵吵嚷嚷:“不服?”、“不服,不服!”、“糟了,糟了!”、“他不出来!”、“没溜吗?”、“不会溜的。”、“叫两声给他听听!”、“嗷,嗷!”、“汪、汪、汪”……随后是纵队全体发出一片呐喊声。
纵队稍右的操扬上,有炮队选了个险要之地设阵。一名将领手握大号研磨棒,面对卧龙窟伺机出击。他迎面隔三丈多远的地方还站着一个人;研磨棒后面也站着一个人,面对着卧龙窟站得笔直。如此相对而立、一字排开的,是炮手。据说,这是在练棒球,决不是做战斗准备。咱家是个球盲,不知棒球为何物。不过,据悉这是从美国进口的一种游戏,在中学以上的学校运动中,是最时髦的体育项目。美国是个专能想些花花点子的国度,说不定正因为肯把被误认为炮弹也无妨、而且扰得四邻不安的游戏教给日本,才表现出足够的感情哩!还有,美国人是把这当成一种运动和游戏?既然纯粹的游戏都具有如此惊得四邻不安的力量,那么,根据情况,用作炮弹,也会十分顶用的。据咱家观察,只能这么看:美国人是想利用运动之技,收到炮击之功。任何事情都是人嘴两层皮,咋说咋有理。既然有人借慈悲之名,行诈欺之实,口称灵感,却偏爱上火,那么,难保不在玩棒球的名目下打起仗来的。别人说的大的指的是世上普通的棒球,而咱家前边叙述的炮战,却是限于这种特殊场合的棒球,即攻城炮战术。
下文再介绍一下达姆弹的发射方法。一字排开的炮兵行列中,有一人右手攒着达姆弹,向拿大棒的人投去。达姆弹用什么制成,局外人不得而知。它像个坚硬的石球,是用皮革精心缝制的。如上所述,这种炮弹一旦离开炮手的手心,就风驰电掣般飞了出去。站在对面的人吃力地抡起那根研磨棒,将炮弹击回,也有时打不中,使炮弹飞了过去。但一般情况下都能砰的一声将炮弹打回主,飞回的炮弹来势颇猛,要叫患神经性胃炎的我家主人脑浆迸裂,那是轻而易举的。
炮手只要这么做,就足够了。周围还有凑热闹兼援兵簇拥如云。每当木棒砰的一声打中圆球。便啪啪鼓掌,大喊;“好哇,好哇!”、“打中了吧?”、“还不够劲儿吗?”、“不害怕吗?”、“折服吗?”
如果仅止于此,也还没有什么。问题是被打回去的炮弹,三发必有一发飞进卧龙窟院内。因为他们规定,如不飞进主人家,便是没有达到攻击目标。近来各地都在制造达姆弹,价格十分昂贵。虽然是战争,也很难指望大量供应;大体上一个炮队发给一至二个,不能砰的一声就把那么贵重的炮弹报销。于是,他们又增添一个“拾球部队”,专管拾球。假如球落的地点好些,拾来倒也不费力气;一旦落在草原或院落里,拾来就不那么容易了。因此,平时为了少花力气,总是让球落在容易拾到的地方,而在这时,却大相反。因为球手之意不在玩,而在于战。他们故意将达姆弹射进主人的院落。既然将球射进院内,必然要进院拾球。进院最简便的办法就是翻过方格篱笆,只要他们在方格篱笆之内嘈嚷,主人就非发火不可;否则,非卸甲求饶不可;劳心过度,头脑非日渐光秃不可。
适才敌军发出的一炮,准确无误地越过方格篱笆,打落桐树的底叶,命中第二道城墙——竹篱。声音很大。牛顿的运动定律第一条中说:如无外界阻力,一旦飞出的物体总以平均速度运转。假如那棒球的动态只受这一条定律的约束,那么,主人的脑袋,此时此刻已和伊索克拉底斯的头遭到同样的命运了。幸而牛顿在定了第一定律的同时,又定了第二定律,才使主人的头在危急之秋免于灭顶之灾。牛顿的运动第二定律中说:“运动的变化与所受之外力成正比,但这变化发生在直线运行的方向。”这究竟说的是些什么?有点敬谢不敏,不过,那达姆弹并不曾穿过竹篱、撞破纸屏,砸碎主人的头颅。由此看来,肯定是托了牛顿的洪福。
不多时,估计敌军果然有人跳进院内,用棒子四处敲打竹叶说:“是这儿?”、“更靠左些?”……如果敌军倾巢出犯,跳进院来抬达姆弹,一定会大喊大叫。悄悄地进来,悄悄地拾球,那就达不到主要目的。达姆弹也许珍贵,而捉弄主人,却远比达姆弹更重要。这时,远远就可以看准达姆弹落在什么地方。他们已经听清达姆弹撞击竹墙的声音,了解击中的场所,而且也知道弹落的地面。因此,如果想规规矩矩地拾弹,要拾多少都不难的。按莱布尼茨①的定义:“空间是可能同时存在的秩序。”一、二、三、四、五……总是依例排列的。柳树之下,必有泥鳅;蝙蝠之上,常配弯月。至于墙根有球,也许不大相称。然而在天天往主人院内投球的人们眼里,已经习惯于如此排列的空间。应该是一目了然的事,却闹得这般人声鼎沸,一句话,那是向主人挑战的一种策略。
①莱布尼茨:(一六四六——一七一六)德国自然科学家、数学家、唯心主义哲学家,和牛顿并称为微积分的创始人。此句原人见《历史的批评的辞典》。
既然这样,主人再怎么消极,也非应战不可了。刚才听是内讲伦理课时笑眯眯的主人,此时奋然而起,猛然而去,徒然活捉一名敌兵。这在主人来说,可是一件奇功。奇功倒是不含糊;但是一看,原来是个十四五岁的孩子,列为长胡子主人之敌,未免有点牵强。然而,主人也许觉得已经够宽容的了。他把一再道歉的孩子硬是拉到檐廊下。
在此有必要对敌人的战术聊进一言。敌军昨天见识过主人的嚣张气焰。看样子,他今天也一定会亲自出马。那时,万一来不及逃走,被抓了个大孩子,事情就要麻烦,再也没有派个一年级或二年级的孩子去拾球更能躲避风险的了。好吧,就算小孩被主人抓住,唠哩唠叨地纠缠不休,对于落云馆的名声也无伤大雅。只有主人,没有个大人样,竟和小孩子一般见识,因而要被耻笑的。敌人的想法就是这样。这是普通人的想法,是颇有道理的。不过,敌人在判断中忽略了对手不是个寻常人这一事实。主人如果具备普通人那么一点常识,昨天就不该跳出来。上火,能使普通人上升为非凡者,将乖谬赋予具有常识的人。当人们分得清谁是女人、小孩、车夫、马夫的时候,还不足以以“上火”而炫耀于世。假如不是像主人那样老谋深算,活捉不成为对手的中学一年级学生当作战争人质,是不可能跻身于上火专家之列的。可怜的是俘虏。只不过遵照上班生的命令充当了拾球的勤务兵,不幸被神经异常的敌将、上火的天才穷追猛赶,来不及跳墙便被拖到庭前。这一来.敌兵再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战友受辱了。他们争先恐后地翻过方格篱笆、从木栅门闯进院子。人数约有一打,刷地排在主人面前。大体都没有穿上衣或背心,有的穿白衬衫,挽起袖子,叉着胳膊。有的不好意思光脊梁,将绒衣搭在肩上。慢着,还有个漂亮小伙,白帆布上衣镶着黑边,前胸正中绣着黑色花纹。他们个个都像以一当十的勇将,肤黑气壮,筋肉发达,仿佛在说:“吾乃丹波国好汉,昨夜自笹山来也①”。把这些人送进中学,叫他们求学,这太可惜了。我想,假如叫他们当一名渔夫或水手,大慨会有利于国家的吧!这些人不约而同地光着脚穿鞋,裤腿挽得高高的,看来仿佛要到近处救火似的架势。他们在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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