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若无其事地说着,只字不提日记里的话,却再一次赞佩安德利亚。
美学家边笑边搔头:“老实说,我那是胡说八道。”
“什么?”主人还没有醒悟到他正在受人捉弄。
“什么?就是你一再推崇的安德利亚的那番话,是我一时胡诌的。不曾想,你竟然那么信以为真。哈哈哈……”
美学家笑得前仰后合。咱家在檐廊下听了这段对话,不能不设想主人今天的日记又将写些什么。
这位美学家竟把信口开河捉弄人当成唯一的乐趣。他丝毫不顾及安德利亚事件会给主人的情绪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得意忘形之余,又讲了下述一段故事:
“噢,常常是几句玩笑人们就当真,这能极大地激发起滑稽的美感,很有意思。不久前我对学生说:尼古拉斯·尼克尔贝①忠告吉本②不要用法语写他毕生的巨著《法国革命》③,要用英文出版。那个学生记忆力又非常好,竟在日本文学讨论会上认真地原原本本复述了我的这一段话,多么滑稽。然而,当时的听众大约一百人,竟然无不凝神倾听。
①尼古拉斯·尼克尔贝(Nicholas Nickleby):英国小说家狄更斯(Charles Dickens,一八一二——一八七○)一八三四年完成的长篇小说《尼古拉斯·尼克尔贝》中的主人公名字。
②吉本:(Edward Gibbon,一七三七——一七九四)英国历史学家,著《罗马帝国衰亡史》六卷,但未曾著《法国革命》。
③《法国革命》:为英国十九世纪的卡莱尔所著。这几句表明胡诌八扯以捉弄人。
接下来,还有更逗趣的故事哪。不久前,在一个某某文学家莅席的会议上,谈起了哈里森①的历史小说《塞奥伐洛》,我评论说:‘这部作品是历史小说中的白眉,尤其女主人公临死那一段,写得真是鬼气森森。’坐在我对面的那位‘万事通’先生说:‘是呀!是呀!那一段的确是妙笔生花。’于是,我知道,那位先生和我一样,还未曾读过这篇小说哩!”
①哈里森:(一八三一——一九二三)英国法学家、文学家、哲学家。
患神经性胃炎的主人瞪大了眼睛问道:“你如此妖言惑众,假如对方真的读过,那可怎么得了?”
这番感慨仿佛在说:骗人倒也无妨,只是一旦被剥掉画皮,岂不糟糕?
那位美学家不动声色地说:“咳,到时候一口咬定,是和别的书弄混啦,或是胡扯一通,也就完事嘛!”说着,他哈哈大笑。这位美学家别看戴着一副金边眼镜,但其性情,与车夫家的大黑颇有相似之处。
主人吸着“日出”牌香烟,喷吐着烟圈,嘴不说心想:“我可没有那么大的胆量。”而美学家那副眼神,似乎在说:“所以嘛,你即使画画,也照例完蛋。”他说:“不过,笑话归笑话。画画的确不是件容易事。据说,达·芬奇①曾经叫他的弟子画寺庙墙上的污痕。真的,假如走进茅房,专心致志地观察漏雨的墙壁,不难画出绝妙的图案画哟!你不妨留点心,画它一幅试试,一定会画出妙趣横生的好画来。”
①达·芬奇:(一四五二——一五一九)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美术家、自然科学家、工程师。
“又是骗人吧?”
“哪里,这可是千真万确哟!难道这不是精辟的名言吗?达·芬奇会这么说呢。”
“不错,的确很精辟。”
主人已经大半服输。但他似乎还不肯在茅房里画写生画!
车夫家的大黑,后来变成了瘸猫。他那油光锃亮的绒毛也逐渐地褪色,脱落。咱家曾经夸奖过的那一对比琥珀还美的眼睛,已经堆满了眼屎。尤其引人注目的是,他意气消沉,体质羸弱。咱家和他在常去的那个茶园最后见面那天,问他一向可好?他说:
“黄鼠狼的勾魂屁和鱼贩子的大扁担,可把俺坑苦喽。”
枫叶曾为松林妆点过二三朱红,如今已经谢了,宛如一支古老的梦;在“洗指钵”旁落英缤纷的红白二色山茶花,也已飘零殆尽。两丈多长的檐廊虽然朝南,但冬日的阳光转眼西斜。寒风不起的日子已经不多,而咱家昼寝的时光料也无几了。
主人天天去学校,归来便闷坐书房;一有人来,却依然唠叨:“教师当够了,够了……”水彩画已经不大画了,胃药也不见功效,已经不再吃。孩子们还好,天天上幼儿园,一回到家里就唱歌,不时地揪住咱家的尾巴,将咱家倒提起来。
咱家因吃不到美味,没有怎么发胖。不过,还算健康,没有变成瘸猫,一天天地虚掷韶光。
咱家决不捉老鼠。女仆还是那么烦人。依然没有给咱家起上名字。但是,那又何妨。欲望无止境嘛!但愿住在这位教师的家,以无名一猫而了此平生!
二
新春以来,咱家也有了点名气。别看是猫,却也趾高气扬。可喜,可贺!
元旦清晨,主人收到一张彩绘明信片。这是他的好友某某画家寄来的。上抹朱红,下涂墨绿,中间用蜡笔画着一只动物蹲着。主人在书房里,横过来看,竖过去瞧,口称:“色调妙极啦!”既已赞佩,以为他会就此罢休。不料,他仍然在横看看竖瞧瞧;忽而扭过身去,忽而伸出手来,活像个百岁老翁在看天书;忽而又面对窗棂,将画儿举到鼻尖下观赏。倘若不尽快结束,膝盖就这么乱晃,咱家简直岌岌可危,刚刚晃得轻些,只听他又低声说:“这究竟画了个什么呀?”
主人大概是尽管对那张彩绘明信片的色彩大加赞扬,却还不清楚画面上那只动物是个什么,因此,一直在凝思苦想。难道就那么难懂?咱家斯斯文文地睡眼半睁,不慌不忙地一瞧,半点也不假,正是咱家的画像。画者未必像主人那样硬充什么安德利亚,不愧是一位画家,不论形体或色彩,无不画得端端正正。任何人看,也无疑是一只猫。如果稍有眼力,还会清清楚楚地看得出,画的不仅是猫,而且不是别的猫,正是咱家。连这么点明摆着的小事都不懂,还用得着花费那么多的心血?不禁觉得人啊,真有点可怜。假如可能,我愿意告诉他,画的正是咱家。即使认不出是咱家,至少也要叫他明白,画的是猫。然而,人嘛,毕竟不是天赐灵犀的动物,不懂我们猫族的语言。那就对不起,不理算了。
顺便向读者声明:原来人类有个毛病,动不动就叫喊什么猫呀猫的,平白无故以轻蔑的口吻评论咱家。这很不好。那些教师者流对自己的愚昧无知浑然不觉,却又摆出一副高傲的面孔。他们似乎以为人间的渣滓生了牛马,牛马粪里养出了猫。这在他们来说,也许已经习以为常,然而客观看来,却不是怎么体面的事。就算是猫,也不是那么粗制滥造就能画得像的。冷眼一瞧,似乎千猫一面,没有区别,任何一只猫也毫无独特的个性,然而,请到猫天下去瞧,人世所谓“各有千秋”这句话,在这里也完全适用。不论眼神、鼻型、毛色、步伐,全不相同。从胡须的翘立到耳朵的竖起、乃至尾巴的下垂,方法与姿态无一雷同。美与丑、善与恶、贤与愚,一切的一切,可以说千差万别。然而,尽管存在着那么明显的差异,但据说,人类眼皮只顾往上翻,两眼望苍空。那么,不要说对我们的性格,就连对我们的相貌也始终辨认不清,实在可怜!自古流传这么一句话:“物以类聚”,果然不差。卖粘糕的了解卖粘糕的,猫了解猫。猫家的事,毕竟非猫不解。不管人类社会怎样发达,仅就这一点来说,是力不从心的。何况,说实话,人类并不像他们自信的那么了不起,这就更难上加难了。更何况我家主人者流,连同情心都没有,哪里还懂得“彼此深刻了解是爱的前提”这些道理?还能指望他什么?他像个品格低劣的牡蛎似的泡在书房里,从不对外界开口,却又装出一副唯我达观的可憎面孔,真有点滑稽。其实,他并不达观,证据如下:
分明是我的肖像摆在他的眼前,他却丝毫认不出,还装模作样、胡诌八扯地说:“今年是日俄战争的第二年,大约画的是一只熊①吧!”
①熊,日俄战争时,日本人称俄国人“北极熊”。
咱家趴在主人的膝盖上眯起眼睛想这些心事,不多时,女仆又送来了第二张彩绘明信片。一瞧,原来是活版印刷品,画着四五只洋猫,排成一大排:有的握笔,有的掀书,都在用功。其中一猫离座,在桌角旁“猫呀,猫呀”①的连唱带跳西洋舞。画片上端,用日本墨写了“咱家是猫”四个大字。右边还写了一首俳句②:“你读书,我跳舞,猫儿之春日日无辛苦。”这是主人的旧日门生寄来的。其中含意,只要是个人都会一目了然。可是,粗心的主人却似乎没懂,歪着头在纳闷儿,自言自语地说:“咦?今年是猫年?”咱家已经这么出名,他似乎还不曾察觉哩。
①“猫呀,猫呀”:日本流行歌。“您说我猫呀猫呀的。可是小猫能够穿上木屐,拄着拐杖,披着带条纹的睡衣走来吗?”
②俳句:日本古典诗,每首十七个音节(五·七·五)。
这时,女仆又送来第三张明信片。这一份不是画片,上写“恭贺新年”;旁书“不揣冒昧,烦请代向贵猫致意。”既然写得这么一清二楚,主人再怎么粗心,似乎也懂了,便哼的一声,瞧瞧我的脸儿。那副眼神似乎与往日不同,对咱家略有崇敬之意。主人一向不被世人瞧在眼里。突然这么露脸,多亏沾了咱家的光。如此说来,他用那副眼神看我,倒也理当如此。
这当儿,门铃丁零零地响了。大约有客人来。每逢客至,总是女仆前去迎接。按老规矩,除非鱼贩子梅公登门,咱家是不必出迎的,因此,仍然泰然自若地蹲在主人的膝盖上。
这时,主人活像看见债主闯进家门似的,满面忧色地向正门望去。他似乎讨厌挽留拜年的客人陪他饮酒。人哪,古怪到如此程度,实在令人遗憾。既然如此,趁早出门不就好了吗?可他又没有那股勇气,越来越暴露出牡蛎的本性。
片刻,女仆前来,报告寒月先生驾到。寒月这个人,大约也是主人的昔日门徒,如今已经出了学门,据说比主人混得阔气多了。不知为什么,他常到主人家来玩,一来就鸣尽心中之不平才走。诸如,似乎有女人对他钟情,又似乎没有;似乎人生很有意义,又似乎很无聊;似乎太悲惨,又似乎很欢快之类。他偏找我家主人那样的窝囊废,特来倾诉他那些废话。这本来令人费解,而我家那位牡蛎式的主人一听,反倒不时地帮腔,这就更令人好笑。
“好久不见了。说真的,从去年年末以来,一直大忙特忙,几次想来,两只脚却终于没有朝这个方向迈步。”他搓着和服外褂的衣带,说些谜语一般的鬼话。
“都奔什么方向去了?”主人满脸严肃,扯着印有家徽的黑棉袍袖口。这件袍子絮的是棉花,袖子太短,穿在里边的粗布衣袖,左右各露半寸。
“啊,嘿嘿……是到另一个方向去了。”寒月先生笑着说。
主人一瞧,寒月先生今天掉了一颗门牙,便话锋一转,问道:
“你的牙,怎么啦?”
“老实说,是因为在一个地方吃了点蘑菇。”
“吃了什么?”
“唔,吃了点蘑菇。我正用前牙要咬断蘑菇伞,一下子,门牙不见了。”
“吃蘑菇还崩掉了门牙?真像个老头啦?说不定这能写出一首俳句,但是,恋爱可就谈不成喽!”
主人说着,用手心轻轻拍打咱家的头。寒月先生还对咱家大加赞赏:
“啊,还是那只猫吧?肥得多了嘛!瞧这块头,和车夫家的大黑比,也毫不逊色呀!太棒啦。”
“噢,近来长大了不少。”主人洋洋得意,啪啪地敲打咱家的头。被夸奖几句,倒也惬意,但是,脑袋可疼呢。
“前天夜里还举行了一次音乐会呢!”寒月先生又将话茬拉了回来。
“在哪儿?”
“别管在哪儿,您还是不问的好嘛。总之,用三把小提琴和钢琴伴奏,太有趣啦。若是有三把小提琴,即使拉得不好,也还听得下去。两名是女的,我夹在中间,觉得自己拉得也不赖嘛!”
“嗯?且慢。那么,两个女人都是干什么的?”主人不胜艳羡地问道。
别看主人平时绷着一张枯木冷岩般的脸,其实,这位先生绝不是个淡于女色的人。他曾读一部西洋小说,书中有个人物,作者用讽刺的笔法勾画他说:对一切女人无不钟情。据统计,他对十分之七的过路女人都爱得入迷。主人读后,甚至激动地说:“此乃真理也。”
如此色徒,为什么竟然过起牡蛎般的生活?这毕竟是吾侪猫辈难解其奥的。有人说他是由于失恋,有人说他是由于害了胃病,也有人说他是由于缺少金钱,因而腰杆不硬。管他事出何因,反正算不上与明治史有关的人物,也就无所谓了。不过,单说他竟以艳羡的口吻询问寒月先生的女友,这可是千真万确。
寒月先生用筷子夹了一块小拼盘里的鱼糕,津津有味地用前齿咬成两半。我担心他又会崩掉门牙,但这次却安然无恙。
“没什么,两位都是沦落风尘的小姐哟,你不会认识的。”寒月冷冷地说。
“原来——”主人拖着长腔,略去“如此”二字,陷于沉思。
寒月先生也许觉得正是火候,便试探着怂恿道:
“多么好的天气呀!阁下如果有暇,何妨一同出去遛遛。日军已经攻克旅顺,街上可热闹哪!”
主人的神色似乎在说:与其听攻克旅顺的喜讯,莫如听寒月女友的身世。思索多时似乎终于下定决心,毅然起立。
“那就走吧!”
主人照例穿着那件印有家徽的黑棉袍,外加一件棉坎肩。据说这是兄长留给他的遗物。二十年来已经穿旧。结城产的丝绸再怎么结实,怎奈这么年久月深地穿在身上,总是经受不住的。多处棉花已经很薄,迎着阳光,明晃晃地可以看清里面补丁上的针脚。主人的服装,没有年末与岁初之分,也没有便装与礼服之别。离家时,他袖起手来,信步而去。他是没有外衣呢?还是虽有却嫌麻烦,不肯换?咱家不得而知。不过,单就这件事来说,不能认为是由于失恋所致。
二人出门之后,咱家便稍微失敬,将寒月先生吃剩的鱼糕渣全部消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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