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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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猫- 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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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邮给我家的也是老梅寄的喽!”

“也给你家寄啦?那才叫绝哪!也是红色信皮吧?”

“嗯。中间红,两边白,别具一格。”

“那种信皮,听说是特意从清国进口的,体现了猪仙的格言:‘天道白,地道白,人在中间放光彩’……”

“原来那信皮还大有来历呢!”

“正因为发疯,才非常考究。不过,尽管发疯,惟有贪吃似乎依然未改,每信必写用餐之事,真是出奇!给你的来信里也写过这些吧?”

“唔,写了海参。”

“老梅喜欢吃海参。难怪呀!还有呢?”

“还写些大概是河豚和朝鲜人参等等。”

“河豚配朝鲜人参,妙哇!他的意思大概是如果吃河豚中了毒,就煎朝鲜人参汤喝!”

“好像并非如此。”

“不是也无妨,反正他是个疯子。就这些?”

“还有这样的句子:‘苦沙弥先生!聊备清茶,呜呼尚飨!’”

“哈哈哈……‘聊备清茶,呜呼尚飨’,这太刻薄啦!他一定是成心要治你一下。干得好!要喊天道公平君万岁的!”

迷亭先生兴致勃勃,大笑起来。而主人,才知道他以极大敬意而反复捧读的书信,发信人原来是个地地道道的疯子,总觉得先前的热诚与苦心都已付诸流水,因而有气;并且,想到自己竟把疯人的文章那么煞费心机地玩味,又有些脸红;最后,既然对狂人作品那么赞许,自己是否也有点神经异常?因而又有些怀疑。愤怒、羞惭与疑虑,三者迸发,总有些如坐针毡。

这当儿,有人大开房门,沉重的脚步声两步就到了门口,已经传来呼喊声:

“劳驾,劳驾!”

主人屁股很沉;相反迷亭先生却是个沉不住气的人,不等女仆出去迎客,已经边问“是谁”,边两步窜出堂屋,跑到门口。迷亭到家,并不叫门,便大摇大摆地走进去,这似乎有点叨扰;但他来者安之,主动担负起书童的接待任务,倒也带来了方便,不过,迷亭再怎么不客气,毕竟是客人;劳客人大驾去开门,主人苦沙弥先生却纹丝不动,真真岂有此理!如果是一般人,理应随即出马的。然而,他却偏不,这才是苦沙弥先生的本色。他若无其事地稳坐在座垫上。“稳坐”与“安居”,其意相似,实则大不相同。

迷亭跑到门前,像连珠炮似的在和谁争辩些什么。过了一会儿,面对屋里嚷道:

“喂!房东大人!有劳大驾,出来一趟。你不出场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主人不得已,这才依然袖着手慢腾腾地走来。一看,迷亭正手拿一张名片蹲着和客人应酬,腰弯得低三下四。名片上写的是警视厅刑警吉田虎藏。和他并肩而立的是个二十五六岁、高个子、穿一身进口条纹服的英俊男子。奇怪的是他和主人同样袖着手默默地站立。此人总像在哪儿见过。咱家仔细端详,才知道岂止见过,正是前些天深夜来访、拿走了山芋的那名偷儿。啊,莫非这回又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从正门光临啦?

“喂,这位是刑警,逮住了前些天行窃的小偷,特来通知你出面的。”

主人似乎这才明白刑警来干什么。他低着头,面对偷儿毕恭毕敬地施礼。他大概是觉得偷儿比虎藏先生长得更加仪表堂堂,便贸然断定他是刑警。偷儿肯定是要吃惊的,但又不便声明:“我是小偷!”只好佯作不知,依然袖着手站在那里。毋须说,因为他戴了手铐,叫他拿出手来也办不到。如果是正常人。看这光景,总会明白个七八分的。可是我家主人不比寻常,他有个毛病,总是无端地怕见官吏和警察,对大官儿的威风十分畏惧。不错,他也明明知道,按理说:警察者流无非包括自己在内的人们花钱雇来的门卫而已;但是一碰上实际,他便显得格外唯唯诺诺。因为主人的老子昔日曾是荒郊村长,过惯了对上峰弯腰施礼的生活,说不定这种秉性又传给了儿子呢。真是可怜极了。

刑警感到主人很滑稽,笑眯眯地说:“明天上午九点以前,请到日本堤警察分局去一趟。失盗物品都是些什么?”

“失盗物品有……”主人刚说了头,偏偏浑然忘却,记得的只有多多良山平的山芋。尽管他心里是在想:山芋呗,提不提的,倒没什么。不过,刚说“失盗物品嘛……”下边竟然词穷,这总有点显得呆头呆脑,不成体统。若说别人家被盗,猛然之间,可能说不清楚;而自家失盗,却不能明确回答,这会被当成尚未成年的证据。有念及此,才横下一条心来说:

“失盗物品有……山芋一箱。”

这时,偷儿似乎觉得非常滑稽,弓起身来将脸儿埋在衣襟里。

迷亭哈哈大笑,说:

“好像丢了点山芋,非常心疼哪!”

只有刑警听得格外认真。

“山芋是弄不回来了。其他物品差不多都到手啦。好吧,你去看一下就清楚了。还有,退还时要交一份收条,去的时候别忘了带图章……一定要在九点以前到日本堤分局,是浅草警察署管辖内的日本堤分局。那么,再见!”

刑警独自哇啦啦,说罢而去。偷儿也随后出去。偷儿手被铐着,不能关门,门儿只得依然敞着。主人虽然诚惶诚恐,这时也显得不满,鼓起腮帮,砰的一声将门儿关了。

“啊哈哈……你对刑警可非常尊敬呀!假如你总是那么谦恭和蔼,到也是个好男子。可是,你只对刑警恭恭敬敬,这就不怎么样了。”

“可,人家费心费力来通知的嘛!”

“通知怎么?那是他的职责呀!平平常常地接待,就满够意思啦!”

“可,这不是一般的职责呀!”

“当然,这不是一般的职责,是所谓侦探这种不招人喜欢的职责,比通常的职责还卑劣!”

“喂,说这种话,你可要倒霉的呀!”

“哈哈……那么,就不要再骂刑警了吧!不过,你尊敬刑警,还总算说的过去,至于你尊敬盗贼,可就不能不令人吃惊了!”

“谁尊敬盗贼?”

“你呀!”

“我何曾结交过盗贼?”

“何曾结交?不是你对盗贼客客气气的吗?”

“几时?”

“就是刚才,不是卑躬折节了吗?”

“胡说!那是刑警呀!”

“刑警能是那种派头吗?”

“正因为是刑警,才是那种派头哪!”

“真顽固!”

“你才顽固哪!”

“啊,首先请问:刑警到别人家,难道就那么袖着手,直挺挺地站着吗?”

“谁敢说凡是刑警都不能袖着手?”

“你那么凶,我可有点害怕。在你客套过程中,他可是一直站着不动的呀!”

“刑警嘛,也许会有这种姿态的。”

“真够主观,怎么说也不听。”

“就是不听嘛!你不过嘴皮上说什么‘偷儿’‘偷儿’的,可你并没有当场见过那个偷儿破门而入。只是凭空想象,片面地一口咬定罢了。”

谈到这里,迷亭绝望了,似乎觉得主人已不可救药,竟一反常态地默默无语;主人却以为难得一次说服了迷亭,十分开心。在迷亭眼里,主人因顽冥不灵而人格贬值;可是,在主人看来,正因为他固执己见,才比迷亭高出一等。人世间不时地会有如此咄咄怪事。有些人认为顽固到底就是胜利,然而那当儿,本人的人格却大大地贬值。奇怪的是,顽固者本以为至死也要保全面子,至于后人予以轻蔑,没人理睬等等,却是做梦也想不到的,这真是够幸福的了。据说这种幸福被名之为“猪猡的幸福”。

“总之,明天你想去吗?”

“去呀!叫我九点以前到,我八点就出发。”

“学校怎么办?”

“停课呗!学校算个什么。”主人说得很强硬,看来气魄还不小哩!

“口气好大呀!停课行吗?”

“行啊!我们那个学校是发月薪,不会扣我工资的,没事儿。”主人说得很坦率。若说滑头,也够滑头的;若说天真,也还蛮天真哩!

“喂,你可以去。可是,认识路吗?”

“知道个屁!坐车去,就不难了吧?”主人气哼哼地说。

“您是个‘东京通’,不亚于静冈的那位伯父,佩服!”

“佩服嘛,多多益善!”

“哈哈哈,日本堤分局,可不是个寻常的地方哟!在吉原!”

“什么?”

“在吉原。”

“是有妓院的那个吉原吗?”

“是呀。东京只有那么一个吉原。怎么样?有心去吗?”迷亭先生又开始捉弄起主人来。

主人刚一听说吉原这个地名时,似乎犹豫了一下。“怎么会去那种地方!”

忽而他改变了主意,对用不着的事逞起威风:

“管它是吉原还是妓院的,我说去,就一定去!”

蠢人总是在这类事情上虚张声势。

迷亭只说:“啊,一定很有意思。去开开眼吧!”

刑警光临引起的风波,至此告一段落。其后,迷亭依然胡诌八扯,日暮时分说:回去得太晚,伯父要发火的,于是走了。

迷亭走后,主人匆匆吃罢晚餐,仍然回到书房,又袖起手来,思绪如下:

我所赞佩并想极力效仿的八木独仙,按迷亭的话看来,似乎是个并不值得学习的人。而且,他所倡导的学说总有些不合逻辑,正如迷亭所指出的,大概是属于疯癫之例。况且他有两个徒弟,都是地地道道的疯子。太危险了!如果随便接近,难免自己也被扯进那个圈子里去。至于天道公平——真名是立町老梅,读其文,惊叹之余,竟然认定他是个识高见广的伟人。然而,他却是个十足的疯子,眼下就住进了巢鸭疯人院。迷亭的话,固然有些是信口开河的夸大之词,但是立町在疯人院里沽名钓誉,以天道的主宰者自居,这恐怕还是属实的吧?看样子,说不定自己也有点这种趋向哩!常言说‘同气相求’、‘物以类聚’。我既然赞佩狂人之说——至少,既然对狂人的文章与言词表示同情——恐怕自己与疯癫也相去不远吧!即使不算一路货色,既然择狂为邻,比室而居,那就说不定迟早会推倒间壁,同聚一堂,促膝谈心的。这还了得!的确,回想起来,这一阵子的思维活动,连自己都感到吃惊,真是奇上加奇,怪上加怪。姑不谈脑浆一勺的化学变化,且说意志变成行动、声音化为言辞,很多地方已经有失中庸,真是不可思议。虽然舌上无甘泉,腋下绝清风,却牙根有恶臭,筋头有癫气,奈何!愈来愈不妙了!看样子,我是否已经成为一名十足的患者了呢?幸而尚未伤人,尚未危害于社会治安,因此才没被赶出城市,依然做一名东京居民吧!这不同于‘消极’‘积极’之类的小事区区,必须先从脉搏进行检查。然而,脉搏似乎并无任何异常。是头部有热?倒也不像什么火往上攻。可,总是叫人放心不下!

如此总是拿疯人和自己做比较,计算类似之点,看来是很难逃出疯人的圈子了。这只怪方法不对头。因为自己总是以疯人为标准,让自己向疯子看齐,所以才得出那样的结论。假如以健康人为标准,把自己摆在健康人之列予以评介,说不定会得出相反结论的。那么,要先从近处着手,首先,今天登门的那位身穿礼服的伯父如何?他说:‘心也,置于何处?’……那一套也有点不大正常。其次,寒月如何?他从早到晚,带着饭盒,一味地磨玻璃球。这家伙也是疯人者流。第三,迷亭如何?他以恶作剧为天职,无疑是个快乐的疯子。第四,金田夫人。她那恶毒的心肠,完全悖离了常情,肯定是个地道的疯子。第五,该是金田老板了。虽然还未曾谋面,但是,单看他对老婆低三下四、夫唱妇随的样子,不妨说他是个非凡的人物。非凡乃是狂人的别名,因此,可以和疯子划为一类。其次嘛……还有,还有落云馆的诸君子。从年龄来说,还都嫩得很;但在狂躁这一点上,却是些不可一世的出色的暴徒。如此算来,大多都属于疯人同类,倒叫他意外地心安理得了。看样子,说不定整个社会便是疯人的群体。疯人们聚在一起,互相残杀,互相争吵,互相叫骂,互相角逐。莫非所谓社会,便是全体疯子的集合体,像细胞之于生物一样沉沉浮浮、浮浮沉沉地过活下去?说不定其中有些人略辨是非、通情达理,反而成为障碍,才创建了疯人院,把那些人关了进去,不叫他们再见天日。如此说来,被幽禁在疯人院里的才是正常人,而留在疯人院外的倒是些疯子了。说不定当疯人孤立时,到处都把他们看成疯子;但是,当他们成为一个群体,有了力量之后,便成为健全的人了。大疯子滥用金钱与势力,役使众多的小疯子,逞其淫威,还要被夸为‘杰出的人’,这种事是不鲜其例的。真是把人搞糊涂了!

以上,将主人当天夜晚在孤灯只影下沉思默想时的心理状态如实地做了描述。主人头脑的昏庸,从这里也可以看得一清二楚,尽管他蓄着德皇凯撒式的八字胡,却是个呆子,连正常人与疯子都区别不开。何况他好不容易提出这么个问题,让自己思索,却终于没有得出任何结论,便半途而废了。他这个人,不管什么事,都不具备彻底思索的力量。他的结论十分渺茫,如同他鼻孔里喷出的“朝日”牌青烟,难于捉摸。不要忘记,这便是他议论中惟一的特色。

咱家是猫,也许有人怀疑:一只小猫,怎么能把主人的内心世界描绘得如此详尽?然而,这区区小事,对于猫来说,何足挂齿!咱家曾学过解心术。“几时学的?”这等小事,何须多问!反正咱家精通,当咱家趴在人们的膝上时,将柔软的毛皮悄悄贴在人们的肚皮上。于是,唰的一溜火光,人们的心理动态立刻鲜活地映进咱家眼帘。前些天,甚至发生了这样的事:主人温存地抚摸咱家的头,竟忽而萌起一个千不该万不该的念头:“若是剥下这张猫皮,做一件坎肩,一定很暖和。”咱家立即察觉,不由地一阵浑身发冷。真可怕!当天夜里主人头脑中泛起的上述思绪,幸而能向诸公报导,敝猫引以为极大的光荣。但是,主人想到:“一切都搞糊涂了。”随后便酣然大睡。到了明天,究竟原来都想了些什么,一定会忘得一干二净的。其后,主人如果对于疯狂再进行思索,必然要重复一遍,从头想起。那时节,他究竟又按何等思路,是否依然得出结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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