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通于天者也。
黄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肾主为欠。取足少阴。肺主为哕。取手太阴足少阴。唏者阴与阳绝。故补足太阳。泻足
少阴。振寒者补诸阳。噫者补足太阴阳明。嚏者补足太阳眉本。 因其所在。补分肉间。泣出补天柱经挟颈。挟颈者。头中分也。太息补手少阴心主。足少阳留之。涎下补足少阴。耳鸣补客主人。
手大指爪甲上与肉交者。自啮舌视主病者则补之。
上节总论膀胱之津液。不能灌濡空窍。以致上中下气。皆为之不足。此复分论十二邪者。各有补泻阴阳之法。盖膀胱者。津液之府。受脏腑之津而藏之。复还入胃中以资益脏腑。互相交通者也。
故各因其邪之所在而补泻之。
目眩头倾。补足外踝下留之。痿厥心 。刺足大趾间上二寸留之。一曰足外踝下留之。
足大趾间上二寸。乃足太阴之太白。脾脏之上俞也。此篇论太阳之津水。随气而营运于肤表。
复从中土而上交于心。应司天在泉之气。营运于地之外。复贯通于地中。是以上气不足。补足太阳之昆仑。下气不足。不得从中而上通于心者。刺足太阴之俞以通土气。然本于足太阳之津气贯通。
故一曰足外踝下留之。乃取太阳之津气也。姚士因曰。欠者。足太阳少阴之气。相引而上下也。
哕者。少阴寒水之气。客于肺也。唏者。太阳与少阴之气不和也。振寒者。寒水之气客于皮肤。而太阳之阳气虚于表也。噫者。太阳寒水之气客于胃也。嚏者。太阳之阳气满于心也。 者。筋脉之气。行阴用力。前阴者。足少阴太阳之会也。哀泣者。太阳之津液竭也。太息者。下焦之生气不交于上也。涎下者。膀胱之水邪上溢也。耳鸣者。宗脉之气。溜陷于下焦也。自啮者。下焦之气。厥逆走上也。此皆足太阳与少阴之津气为病。太阳之气。生于膀胱。少阳之气。发于肾脏。肾与膀胱。雌雄相合。皆为水脏而为生气之原。膀胱之津水。随太阳之气。营运于肤表。以濡空窍。应六气之旋转。肾脏之精气。贯通于五脏。应五运之神机。此皆不在六经阴阳逆顺之论。故帝辟左右而问曰。愿闻口传。王芳侯曰。此篇论先后天之阴阳为病。
卷四
师传第二十九
属性:黄帝曰。余闻先师有所心藏。弗着于方。余愿闻而藏之。则而行之。上以治民。下以治身。使百姓无病。上下和亲。德泽下流。子孙无忧。传于后世。无有终时。可得闻乎。岐伯曰。远乎哉问也。夫治民与自治。治彼与治此。治大与治小。治国与治家。未有逆而能治之也。夫惟顺而已矣。顺者。非独阴阳脉论气之逆顺也。百姓民众。皆欲顺其志也。黄帝曰。顺之奈何。岐伯曰。入国问俗。入家问讳。
上堂问礼。临病患问所便。
吴懋先曰。师传者。先知觉后知。先觉觉后觉。即夫子所谓明德新民之意。上以治国。下以治民。
治大治小治国治家。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道。顺、和也。气之逆顺者。阴阳寒暑之往来也。入国问俗。入家问讳。上堂问礼。临病患问所便。即治国齐家治民之要。志者。心之所之也。骄恣纵欲。
恶死乐生。意之所发也。所谓欲治其身者。必先正心诚意。此上医医国之道也。
黄帝曰。便病患奈何。岐伯曰。夫中热消瘅则便寒。寒中之属则便热。胃中热则消谷。令人悬心善饥。脐以上皮热。肠中热则出黄如糜。脐以下皮寒。胃中寒则腹胀。肠中寒则肠鸣飧泄。胃中寒。
肠中热。则胀而且泄。胃中热。肠中寒。则疾饥。小腹痛胀。
吴懋先曰。便者。所以更人之逆也。热者更之寒。寒者更之热也。热中寒中者。寒热之气。皆由中而发。内而外也。脐以上皮热者。肠中热。脐以下皮寒者。胃中寒。寒热外内之相应也。
黄帝曰。胃欲寒饮。肠欲热饮。两者相逆。便之奈何。且夫王公大人。血食之君。骄恣纵欲轻人。而无能禁之。禁之则逆其志。顺之则加其病。便之奈何。治之何先。岐伯曰。人之情。莫不恶死而乐生。告之以其败。语之以其善。导之以其所便。开之以其所苦。虽有无道之人。恶有不听者乎。
吴懋先曰。寒热者。阴阳之气也。言上医者。具阿衡之材。能调燮其阴阳。尤能格君心之非也。
黄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春夏先治其标。后治其本。秋冬先治其本。后治其标。
姚士因曰。本标者。内为本而外为标也。春夏之气。发越于外。故当先治其标。后治其本。秋冬之气。收藏于内。故当先治其本。后治其标。知本末之先后。气可令调。为万民式。天之道毕矣。
黄帝曰。便其相逆者奈何。岐伯曰。便此者。饮食衣服。亦欲适寒温。寒无 怆。暑无出汗。饮食者。热无灼灼。寒无沧沧。寒温中适。故气将持。乃不致邪僻也。(适叶的)
姚士因曰。此言饮食衣服。乃日用平常之事。所当适其和平。则阴阳之气。可以持平。不致邪僻之所生也。便其相逆者。谓胃欲寒饮。肠欲热饮。两者相逆。便之奈何。夫胃中热。肠中寒。则胃欲寒饮。肠欲热饮矣。如胃中寒。肠中热。则胃欲热饮。肠欲寒饮矣。此寒热之在内也。故饮食者。
热无灼灼。寒无沧沧。则在内之寒热可调矣。四时之气。寒暑之在外也。时值凉寒。无使其 怆。时值暑热。无使其汗出。则在外之阴阳可调矣。吴氏曰。通篇大义。在调和外内之阴阳。非阴阳脉论。乃论气之逆顺也。故曰寒温中适。故气将持。乃不致邪僻也。谓天有寒暑。人有阴阳。我之阴阳既和。可以御天之寒暑。
黄帝曰。本脏以身形支节 肉候五脏六腑之小大焉。今夫王公大人。临朝即位之君而问焉。谁可扪循之而后答乎。岐伯曰。身形支节者。脏腑之盖也。非面部之阅也。黄帝曰。五脏之气。阅于面者。余已知之矣。以支节知而阅之奈何。岐伯曰。五脏六腑者。肺为之盖。巨肩陷咽。候见其外。
黄帝曰善。岐伯曰。五脏六腑。心为之主。缺盆为之道。 骨有余。以候 。黄帝曰善。岐伯曰。
肝者主为将。使之候外。欲知坚固。视目小大。黄帝曰善。岐伯曰。脾者主为卫使之迎粮。视唇舌好恶以知吉凶。黄帝曰善。岐伯曰。肾者主为外。使之远听。视耳好恶。以知其性。
黄帝曰善。愿闻六腑之候。岐伯曰。六腑者。胃为之海。广骸大颈张胸。五谷乃容。鼻隧以长。
以候大肠。唇浓人中长。以候小肠。目下果大。其胆乃横。鼻孔在外。膀胱漏泄。鼻柱中央起。三焦乃约。此所以候六腑者也。上下三等。脏安且良矣。( 音括 音歇 音干)
此言望而知之者。斯可谓国士也。夫人生于地。悬命于天。天地合气。命之曰人。在天主气。
在地成形。此天之生命。所以立形定气。而视寿夭者。必明乎此。是以五脏之气见于色。脏腑之体应乎形。既能阅于面而知五脏之气。又当阅其形以知脏腑之形。知气知形。斯可谓望知之神。
。胸骨也。肝乃将军之官。故主为将。脾乃转运之官。故主为卫。肾开窍于耳。故主为外。言其听之远也。坚固者。五脏之有坚脆也。吉凶者。脏安则吉。
脏病则凶也。性者。五脏有端正偏倾之性也。鼻乃肺之窍。大肠者。肺之腑。故鼻以候大肠。口乃脾之窍。小肠受盛脾胃之浊。而上属于胃。故唇与人中。以候小肠。目乃肝之窍。故目下以候胆。膀胱者。津液之府。气化则出。鼻孔在外。谓鼻孔之气出在外。则膀胱漏泄。盖上窍通而下窍泄也。
三焦者。决渎之官。水道出焉。气约则止。不约则遗。鼻柱中央起者。谓鼻之吸气。从中央而起。
则三焦乃约。盖上气吸入则下约。上气呼出则下通。上下开阖之相应也。此言脏腑之形。外内相应者。
亦由气之所感也。上下三等。谓天地人三部之相等也。
卷四
决气第三十
属性:黄帝曰。余闻人有精气津液血脉。余意以为一气耳。今乃辩为六名。余不知其所以然。
此篇论精气津液血脉。生于后天而本于先天也。本于先天。总属一气。成于后天。辩为六名。
故帝意以为一而伯分为六焉。 、分也。 而和。故篇名决气。谓气之分判为六。而和合为一也。
岐伯曰。两神相抟。合而成形。常先身生是谓精。何谓气。岐伯曰。上焦开发。宣五谷味。熏肤充身泽毛。若雾露之溉。是谓气。何谓津。岐伯曰。腠理发泄。汗出溱溱。是谓津。何谓液。岐伯曰。谷入气满。淖泽注于骨。骨属屈伸。泄泽。补益脑髓。皮肤润泽。是谓液。何谓血。岐伯曰。
中焦受气取汁。变化而赤是谓血。何谓脉。岐伯曰。壅遏营气。令无所避。是谓脉。
吴氏曰。所生之来谓之精。两精相抟谓之神。又曰。神者。水谷之精气也。两神者。一本于天一之精。一生于水
谷之精。两神相抟。合而成此形也。所生之来谓之精。故常先身生。谓未成形而先生此精也。上焦之气。宣发五谷之精微。充肤热肉。润泽皮毛。若雾露之溉。是谓气。腠理者。肌肉之纹理。本经曰。
水谷入于口。其味有五。各注其海。津液各走道。故三焦出气以温肌肉。充皮肤。为其津。其流而不行者为液。是以发泄于腠理。汗出溱溱。是谓津。谷入气满。淖泽注于骨。使骨属屈伸。泄泽。从髓空而补益脑髓。皮肤润泽。是谓液。中焦受水谷之精气。济泌别汁。奉心神变化而赤。是谓血。壅、培助也。遏、遮蔽也。避、违避也。言经脉壅蔽营气。行于脉中。昼夜环转。无所违逆。是谓脉。
黄帝曰。六气者。有余不足。气之多少。脑髓之虚实。血脉之清浊。何以知之。岐伯曰。精脱者耳聋。气脱者目不明。津脱者。腠理开。汗大泄。液脱者。骨属屈伸不利。色夭。脑髓消。胫 耳数鸣。血脱者。色白夭然不泽。其脉空虚。此其候也。
营者。精气也。血者。神气也。精血津液。皆本于气之生化。故谓之六气。清浊者。营卫之气也。
肾主藏精。开窍于耳。故精脱者耳聋。目之精明五色者。气之华也。故气脱者目不明。津发于腠理。
故津脱者腠理开。汗大泄。液淖泽于骨。补益脑髓。故液脱者。骨属屈伸不利。不能润泽皮肤。故毛色夭焦也。肾主骨。而骨髓上通于脑。故脑髓消而胫 耳鸣。心主血。心之合脉也。其营色也。
是以血脱者。色白夭然不泽。其脉空虚。此其候也。
黄帝曰。六气者。贵贱何如。岐伯曰。六气者。各有部主也。其贵贱善恶。可为常主。然五谷与胃。为大海也。
夫子曰。卑高以陈。贵贱位矣。谓居上者为尊贵。居下者为卑贱。言此六气。主于心肾。而生于胃海也。各有部
主者。谓精之藏于肾。血之主于心。气之主于皮肤。津之发于腠理。液之淖于骨。资于脑。脉之循于脏腑形身。各有所主之部。然以心肾为常主。五谷与胃为大海。津液血气。乃胃海之所生也。夫心为君主之官而居上。水性润下而居下。火之精为血。水之精为精。水性柔善。火性猛恶。其贵贱善恶。
可为六气之常主也。盖水火者。阴阳之征兆也。谓六气辩为六名。然总归阴阳之一气。
卷四
肠胃第三十一
属性:黄帝问于伯高曰。余愿闻六腑传谷者。肠胃之小大长短。受谷之多少奈何。伯高曰。请尽言之。
谷所从出入浅深远近长短之度。唇至齿长九分。口广二寸半。齿以后至会厌。深三寸半。大容五合。
舌重十两。长七寸。广二寸半。咽门重十两。广二寸半。至胃长一尺六寸。胃纡曲屈伸之。长二尺六寸。大一尺五寸。径五寸。大容三斗五升。小肠后附脊左。环回周叠。积其注于回肠者。外附于脐上。回运环十六曲。大二寸半。径八分分之少半。长三丈三尺。回肠当脐左环回周叶。积而下回运环反十六曲。大四寸。径一寸寸之少半。长二丈一尺。广肠传脊。以受回肠。左环叶脊上下辟大八寸。
径二寸寸之大半。长二尺八寸。肠胃所入至所出。长六丈四寸四分。回曲环反三十二曲也。
此言有生之后。总藉水谷之所生养。故专论其肠胃。胃主受纳水谷。肠主传导变化。其精液血气。由此而生焉。越人曰。唇为飞门。齿为户门。会厌为吸门。胃为贲门。太仓下口为幽门。大小肠会为阑门。下极为魄门。盖
唇齿乃始受水谷之门。故先论唇齿之广长。舌者。主为卫使之迎粮。舌和而后能知五味。会厌者。
喉之上套。所以分别咽喉。咽乃胃之门。主受纳水谷。喉乃肺之窍。以司呼吸者也。
卷四
平人绝谷第三十二
属性:黄帝曰。愿闻人之不食七日而死何也。伯高曰。臣请言其故。胃大一尺五寸。径五寸。长二尺六寸。横屈受水谷三斗五升。其中之谷。常留二斗。水一斗五升而满。上焦泄气。出其精微。 悍滑疾。下焦下溉诸肠。小肠大二寸半。径八分分之少半。长三丈二尺。受谷二斗四升。水六升三合合之大半。回肠大四寸。径一寸寸之少半。长二丈一尺。受谷一斗。水七升半。广肠大八寸。径二寸寸之大半。长二尺八寸。受谷九升三合。八分合之一。肠胃之长。凡五丈八尺四寸。受水谷九斗二升一合合之大半。此肠胃所受水谷之数也。平人则不然。胃满则肠虚。肠满则胃虚。更虚更满。故气得上下。五脏安定。血脉和。则精神乃居。故神者。水谷之精气也。故肠胃之中。常留谷二斗。水一斗五升。故平人日再后。后二升半。一日中五升。七日五七三斗五升。而留水谷尽矣。故平人不食饮七日而死者。水谷精气津液皆尽故也。
此论人之脏腑形骸。精神气血。皆藉水谷之所资生。水谷绝。则形与气俱绝矣。六节藏象论曰。
五味入口。藏于肠胃。味有所藏。以养五气。气和而生。津液相成。神乃自生。故神者。水谷之精气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