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会200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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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会2004-2012- 第2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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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坦德轻轻地答道:“准确地说,那个人可能是任何一个人。我唯一能保证的就是,那个人是你所不认识,或者不了解的人。还有,你用不着亲身面对他的死亡。这样,你就可以获得十万美元了。你现在需要那把钥匙吗?”斯坦德的话里,有着一种特殊的魔力。
  “胡说八道。”诺玛一下子挂断了电话。
  下了班,诺玛发现那个信封就躺在她家门前。诺玛想:我是不会动它的,更不会把它拿进家中。她故意跨过信封,进了屋就开始动手做饭。可她发现自己的心思根本就不在做饭上,过了一会儿,诺玛终于再次打开门,将信封拿进屋内,并把它放在橱柜最下端的抽屉里。
  等到亚瑟下班时,诺玛已换了无数个主意,最后她还是决定直截了当:“我想试一下按钮,亲爱的。”亚瑟吃惊地看了看妻子,说道:“你疯了,那是谋杀!”
  诺玛静静地看了看丈夫,她的眼里充满了坚定:“我只是想试一下。那个人可能远在天边,与我们又有什么关系呢?要知道,有了十万美元,我们就用不着这么累了,可以做点小生意什么的。命运可能因此而改变。”
  亚瑟不耐烦地打断了诺玛的话:“别说了。不管怎么说,那是谋杀。钱,我们会有的,只是时间早晚问题。”

  时间早晚?诺玛微微地冷笑了,看来丈夫不会同意她的想法,她得另想主意。想到这儿,她伸过手去,拥抱了一下亚瑟,说:“别生气,亲爱的,我也只是说说而已。”
  又是一天清晨,亚瑟吃过饭后上班去了,诺玛却留在了家里。她一定要试试那个神奇的按钮。要是真的能起作用,还要去上什么班呢?如果起不了作用,大不了也只是迟到,被扣三美元的工资而已。
  诺玛打开盒子,又取出信封中的钥匙,轻轻地插进了玻璃盖,盖子应声而开。她看了看那个平常无奇的按钮,慢慢地伸过手去。此时,她的脑中想到了亚瑟:我这样做,是为了我们两个人的将来,你用得着气势汹汹地冲我发火吗?想到这里,诺玛一把将按钮摁了下去。

  邪恶的代价

  毫无反应,什么神奇的事情也没有发生。诺玛伸手将按钮扔进了垃圾桶里,匆匆地换上衣服上班去了。
  傍晚,诺玛回家后正在翻煎油锅里的猪排,电话铃猝然响了。
  “是列维斯夫人吗?这里是纽约列诺可斯医院。是这样的,您的丈夫下班乘地铁时,被拥挤的人群给挤到了列车前面,那时,车还没有停稳……我们很抱歉,他被送来时已经太迟了……”
  诺玛脑子里嗡的一声,她猛然想到丈夫的公司为他购买的人身保险金是五万美元,赔率是二赔一,那不就是十万美元吗?这么说,是她亲手杀害了自己的丈夫!
  诺玛疯了一样地从垃圾桶里找出了那个按钮,她死命地敲开嵌着按钮的木盒,就连手掌被划得血肉模糊,她也毫不在乎。可那个木盒里竟空空如也,没有电线,也没有传感器,什么也没有。难道亚瑟的死只是一个意外?
  电话铃再一次令人惊悸地响起,是那个斯坦德:“是列维斯太太吗?您的十万美元就要到手了。”
  是自己杀了亚瑟!诺玛绝望地想道。她歇斯底里地对斯坦德吼道:“你这个该死的,你不是说死的人是我不认识的,或是我不了解的吗?”
  斯坦德沉默了一会儿,这才阴森森地说道:“夫人,你和你丈夫是两种人,难道你自以为了解他那颗善良正直的心吗?邪恶,是要付出代价的。”
  后来,诺玛搬离了这幢廉租房,再也没人见到过她。一周以后,新房客罗娜下班后在自家门口发现了一个怪怪的盒子。她看了看,就把那个怪怪的盒子拎进了屋……
   (题图、插图:佐夫)

整理者:绝情谷  2009年03月 TOP              故事会
    故事会        》》》 2006年第17期   孝猴  作者:袁晓华  字体:


  山洞里蹦出个金戒指

  清朝末年,有个外乡人流浪到四川巫山县大宁河镇,他在镇东柳林里搭个棚子,算作居室,靠苦力拉纤换一些吃喝。平时,他不和任何人来往,人们也不知道他的真名,因为他说话带外地口音,镇上的人都唤他为“外乡人”。
  一天,外乡人独自顺着河道拉一艘小船,来到鹰子岩,只见一只鸟叼着什么从山上的一个石洞飞出,“铛”的一声,鸟嘴里掉下一个黄澄澄的东西,正落在外乡人面前。外乡人捡起来一看,原来是枚金戒指,他放在嘴里一咬,软的,是真金,就悄悄地放在怀里。

  回到家里,外乡人翻来覆去睡不着。第二天,他就向镇上的一个老头打听,鹰子岩上的那个山洞是做什么用的。老头告诉外乡人,那洞是藏棺材的地方,又称悬棺。相传很久前,大宁河出过一个宰相,他死后,人们从山上开了条路,把棺材埋在洞里,为了防止有人盗墓,就把洞口修成鼻梁状,修完后又把道路炸了,这样,就是再高明的盗墓贼,也不能进入洞内。
  原来洞里埋的是个宰相,怪不得会蹦出个金戒指,谁知道里面还藏有多少金银财宝,外乡人想到此,不禁心生盗墓的邪念。可蜀道难,难于上青天,看着剑鞘般的高山,外乡人一时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
  一天,外乡人正和一班人拉纤,发现山上有人扔石子打他们,抬头一瞧,原来是群泼猴。那群猴子在绝壁上打打闹闹,攀石附壁,行走如常。外乡人心里不禁一亮:可以利用这些猴子去山洞取宝。
  于是外乡人在家里做了个木笼,安上机关和活动门,把笼子带上山。到了山上,没过多久,就发现了猴群,原来巫山一带,山大人稀,人们视野猴为精灵,很少捕杀。
  外乡人在木笼周围洒上玉米,就径自下山。第二天上山时,木笼周围的玉米已经不见,外乡人就又洒上一些玉米。一连洒了十多天,外乡人才将玉米投进笼里,然后就蹲在一边守候。不久,只见一只母猴带着一只小猴抓着树枝荡过来了,外乡人仔细一瞧,在母猴的怀里还藏着一只几个月大的幼猴。母子三个蹲在树上,左右观察了一会儿,就跳入笼中,捡拾玉米大嚼起来,一不留神,小猴触动了机关,门自动关上了。母猴“哦哦”狂叫,外乡人忙走上前,用一块黑布罩住木笼。猴子怕黑,吓得没了声响,外乡人就拎着木笼回了家。
  到了家,外乡人把布扯开,一不留神,被母猴抓伤了手。外乡人把母猴抓出来,手起刀落,一刀把母猴给杀了。看着母亲的鲜血,两只小猴屈服了,吓得闭上了眼睛,瑟瑟发抖地抱在一起。原来,大猴野性十足,不好驯养。外乡人杀了母猴,剥了猴皮,这时恰有一个过路客商经过,见外乡人有刚剥好的猴皮,就花了三个铜钱,将猴皮买下。

  驯猴取宝

  外乡人给小猴取名为“大宝”,幼猴取名为“二宝”,用铁链锁住,每天训练,如果不听命令,外乡人就会用鞭子抽它们。那些看热闹的乡邻见外乡人的鞭子上浸透了鲜血,纷纷骂他残忍狠毒。在外乡人的严厉调教下,两只小猴进步很快,已能接受外乡人的一些简单指令。
  这天,外乡人正在家里驯猴,里正前来找他,里正身后还有顶轿子,从轿子上下来一个妇人,正是县令夫人。原来县令夫人听说外乡人家里有两只乖巧的猴子,就想来瞧瞧。见到县令夫人,“二宝”好像见到救星,一下就蹿进县令夫人的怀里。县令夫人爱怜地抚摸着“二宝”,对外乡人说:“这只猴子很乖巧,把它卖给我吧。”说完,也不管外乡人愿不愿意,扔下二两银子,返回轿中。见“二宝”被带走,“大宝”并不难过,只是向弟弟长啼两声,算作告别。
  一晃一年过去,“大宝”长成了一只成年公猴,在外乡人面前也愈发听话,外乡人给它的指令,它都能得心应手地完成。外乡人觉得时机已到,就买了根长绳,带着“大宝”上了鹰子岩。原来,清朝刑法规定,盗墓是重罪,抓住后要被处死。为了躲开行人,外乡人选择从山上动手。
  外乡人用长绳拴住“大宝”的脖子,递给“大宝”一个口袋,指着藏棺山洞的方向,做了个装东西到袋子里的动作。“大宝”明白,拎了口袋就往山洞的方向跑去,外乡人在后面放绳子,但只放了二十多米,就放不动了,原来,山上多灌木,将绳子死死缠住,绳子不能松动,根本放不了多远,外乡人只好把“大宝”拉了回来。
  外乡人心烦意乱,密谋了一年的计划,就这么泡汤,他不甘心。这时,“大宝”做了个动作,示意外乡人帮它把绳子解开,外乡人犹豫了。他知道,这“大宝”聪明异常,如果解开绳子,无异于放虎归山。想了半天,外乡人不愿一年的心血就此泡汤,决定赌一把,就解开了拴着“大宝”的绳子。
  “大宝”得了外乡人的指令,向山洞爬去。等了半个时辰,外乡人以为“大宝”跑了,正在唉声叹气,“大宝”拎着一件东西回来了。外乡人一看,这东西长约一尺,晶晶亮亮,原来是块玉如意。外乡人高兴得蹦了起来,大叫“发财了”。
  这天,“大宝”前前后后为外乡人拿回二十多件金银玉器,外乡人满载而归。回家后他买了酒肉,高兴得多喝了两盅,连给“大宝”上锁都忘了,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灵猴献赃

  不料到了半夜,几个捕快来到外乡人的家里,将睡得死沉死沉的外乡人绑缚起来,然后搜出他盗得的财宝,将他打入了死牢。
  原来,“大宝”趁外乡人睡熟,拿了一块玉笏板,来到县衙,找到弟弟“二宝”,让“二宝”将玉笏板送给县令夫人。县令夫人见猴子给她送礼,不由得大吃一惊,忙找来县令。县令见玉笏板正面写着“御赐”,反面写着“祝宰相公六十寿诞”,就知道是以前皇上御赐宰相的东西。县令是本地人,知道民间传说的“悬棺藏宝”的典故,问过夫人后,推断定是外乡人盗了悬棺,当下派捕快前去搜拿。
  在证据面前,外乡人只好如实招供,原来,外乡人真名叫秦三,以前是个耍猴的,在家乡犯下命案,只好逃到四川,在偏僻的大宁河躲藏。县令当即上报刑部,刑部依据《大清律》,判秦三剐刑,秋后处决。
  到了秋天,大宁河已是寒风瑟瑟,许多百姓都涌到刑场看杀人,熙熙攘攘,如同过节一般。
  正要行刑时,有差人来报县令,说“大宝”和“二宝”死死地缠着一个看热闹的外地客商,把人家的外衣都撕烂了。县令早见过“大宝”和“二宝”的本事,知道这两只猴子颇有灵性,它们拦住那客商,一定有什么隐情,就让差人把客商带来。客商到时,县令见他的衣裳果然被猴子撕裂,露出里面的猴皮背心。
  客商交代说,这正是一年多以前,他在外乡人手里买下的母猴皮。
  县令听罢感慨良久,让他脱下猴皮背心,交还到“大宝”和“二宝”的手里。“大宝”和“二宝”捧着母猴皮,唏嘘良久,长啸一声,震耳欲聋。人们抬眼望去,只见两只猴影带着母猴皮,一前一后,消失在大宁河边的青山之中……
   (题图、插图:黄全昌)

整理者:绝情谷  2009年03月 TOP              故事会
    故事会        》》》 2006年第17期   雪山冰川上的爱  作者:范大宇  字体:


  雪山上的情敌

  在整个雄鹰登山队,拉姆尔是登山技术最好的。别人视为难点的高度,他不费吹灰之力就能登上,而且当其他人累得气喘吁吁时,拉姆尔却像是只爬了一个小土包。高兴时他还会吹起欢快的口哨,吹得约瑟芬钻出帐篷,扬起漂亮的脸蛋,支起可爱的耳朵认真倾听。

  约瑟芬是登山队里唯一的女性,队员们有时想不通,这样一个漂亮妞怎么会选择登山这项男人的运动。但约瑟芬绝不是滥竽充数,她不仅没有拖全队的后腿,而且给队员们带来了青春活力。
  约瑟芬不止一次公开声明:谁能第一个登上海拔8844米的珠穆朗玛峰,她就嫁给谁。这话与其说是公开声明,不如说是针对拉姆尔一人说的。
  但是,自从队里来了那个叫黑木的小伙子后,情况起了变化。
  黑木是当地的土著,长得黑黑瘦瘦,并不起眼。他原本是给登山队背送给养的,背60公斤东西送到海拔7700米的营地,可以得到10美元的报酬。那天,黑木对队长开玩笑说:“这座山峰没有什么了不起,很容易上去的。”队长笑着说:“黑木,你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痛。”
  黑木不服,脖子一梗,说:“山鹰靠翅膀说话,山里人靠双腿说话,我们从不说谎。”结果第二天在冲击7950米的高度时,队长破例让黑木参加了。黑木呢,只用了一个小时就顺利到达了目的地,这让全队大跌眼镜。
  为了增加登上珠穆朗玛峰顶的保险系数,队长经请示上级,把黑木特招为队员。可这样一来,对拉姆尔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在海拔8150米建立了最后的营地后,拉姆尔明显地感到了约瑟芬对他的冷淡。也难怪,那黑木仿佛真是只山鹰,高高的雪山对他来说根本不在话下,他不怎么需要吸氧气,也没有高山反应,他的双手双脚就像壁虎似的,能牢牢地抓住溜滑的冰川,如果再借助冰镐,那就如行走在平原之上。
  饭后,当拉姆尔吹起口哨时,约瑟芬不再钻出帐篷倾听;可当黑木哼哼起谁也听不懂的小曲时,约瑟芬却会开心地“咯咯”大笑,对黑木说:“小山鹰,你的歌太迷人了。”听听,她竟说“迷人”。这时,黑木问:“你愿意当我的姐姐吗?”约瑟芬点点头,把黑木一把揽到怀里,亲热地叫道:“黑木小弟!”这场景对拉姆尔太刺激了,他打开一瓶烈性酒,张开嘴,“咚咚咚”一气灌下几大口,然后钻进睡袋,想了半宿,有了主意,他决定:采取特殊战术,搞垮黑木,将本属于自己的爱情夺回来!
  第二天,拉姆尔找到黑木,关心地问他:“兄弟,想不想第一个登上珠穆朗玛峰?”
  黑木忽闪忽闪大眼睛,说:“当然想,队长说,谁能第一个登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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