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暖别”
这一刻,比她一整晚所遭到的打都要疼,她觉得上天就像是设定了程式一般,每次在光鲜的冷暖面前,她总是狼狈的像一条丧家之犬,却又不得不为了活命去求她的怜悯。
“丁欢,你怕么?你有想过,我也会怕么?”
冷暖的声音很轻,让丁欢完全搞不懂她的意思,脸上的刀已经移到了脖子上,凉凉的紧贴着皮肤,她真的怕了,很怕
“别别我没有,我真的没有!”
垂死前的狡辩,直到冷暖用两个人才能听到的声音小声儿的说。
“你知道么?在你来之前好久,我的电话就被砸了,除非你早就到了,不然你怎么定位找到我的?”
如果有些事儿非得撕破脸才能认清,那就撕开吧,总比遮遮掩掩的好。
“冷暖,对不起对不起”
丁欢的眼神迷茫中套着迷茫,特真挚,可冷暖不愿意去信了,也懒得信了。
其实直到丁欢死的那天,冷暖才知道,她是真的觉得对不起她,丁欢短暂的一辈子,几乎都在跟她斗,冷暖能看透很多人,唯独不知道丁欢在琢磨什么,她帮过她,也害过她,这个女人的一生就像是被天使和魔鬼附体了一般,当然,这些是后话——
“丁欢,我能问你一句为什么么?”
是什么能让一个人变成这个样子?
还记得大一的时候她穷的饥一顿饱一顿,素不相识的丁欢把她原本就不多的伙食分她一半,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冷暖出来坐台,那时候的丁欢,是她的天使。
“呵呵,也许等我死那天,我会告诉你的。”
求人无路,丁欢索性放弃,闭着眼睛瘫趴在地上,哼哼冷笑着。
丁欢没有食言,几年后,直到冷暖亲手弄死她那天,她真的给了她答案。
“就当我冷暖没认识过你,你好自为之吧。”
撂下这话,一刀挥下去,冷暖就在丁欢的小臂上划下了一条十几公分长的血痕,吓得四周的小姐们纷纷倒抽一口气。
别人也许看不出来她的目的,可谭四能,看似借他的手报复,实际上她是在救她,如果是他的人动手,那几根手指也许现在就不在了。
20几岁的小姑娘,竟如此胆色。
兴许是有些醉了,他突然觉得这丫头那眉眼间的神色像极了那个他记忆深处的女人。
错愕片刻,没人想到谭四忽地起身,朝着那些打手扬扬手,丢下一句话,一行人洋洋洒洒的走了。
“丫头,我谭四欣赏你。”
谭四一走,d9的小姐们吓得赶紧把丁欢抬下去,各个看见正在擦着手上血的冷暖,都当她是杀人魔王似的绕着道。
她知道她们在觉得她残忍,不过冷暖做事,向来只求心安理得,她心里有一把尺,她自己有一个度,她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不需要给别人解释。
今天起,她不再欠丁欢的了。
城市的白天,繁花似锦,城市的夜晚,阴霾毕露。
一辆黑色商务车内。
“归哥,照片儿印好了,给。”
推一推金丝镜框儿,看着照片里的纤细的女人正急匆匆从海关局出来,嘴角儿一丝不自觉的笑。
不久的将来,这个女人会是他的。
他难得对一个女人感兴趣,可他不会蠢到去跟凌犀抢,他要逼他自己放手。
归齐的人生哲学里,这个世界上,什么都是需要手段的,女人,亦然。
而他,从来就是个耍手段的高手。
“继续跟着”
“是。”
☆、041 骑驴找马
“嗯”
抓过枕头,女人把脑袋埋在松软适度的枕头里,眯着眼睛来回磨蹭了几下,身子蜷成个虾子的样子,裹住轻轻柔柔的被子。
懒懒的,不想动。
也许坚持心理治疗的原因,最近冷暖的睡眠很好。
不知不觉凌犀已经走了半个多月了,一个电话都没有打回来,冷暖就像是一个被冷落了的情妇,除了留下钱和房子,这个人像是在她的人生中抽条了一样。
自由的日子,总是特别悠哉,因为皇甫烨跟凌犀一块儿去了北京,这段日子冷暖跟乔滴滴也是走的特别近。
“我从来没瞧不起我自己傍大款,肚子我也饿过,大街我也睡过,我穷怕了,我想过好日子,我小学都没毕业,在这社会,说靠自己起步,太难,我现在只想趁着年轻,我多留点钱,别人怎么看我都是假的,自己活的好不好最重要。”
朝身上比着一件几万块的薄衫,浓浓的妆遮掩了她的实际年龄,被逼着早熟的世故总是让冷暖心里有点酸。
乔滴滴毕竟还是个未成年的小孩儿,话总是有些多,最喜欢的就是缠着她苦口婆心的教她些所谓的经验。
“姐,我跟你说,你也别傻,凌犀那么有钱,趁着能宰就多宰,离婚之后有点钱也能傍身,你还真指望着他能跟你过一辈子么?所以有合适的你也多看着,骑驴找马,做女人,亏谁都别亏自己。”
冷暖不排斥乔滴滴的价值观,可对她来说,她还做不到心安理得的去花凌犀的钱,她花过的每一笔钱,她都记得,她一定会还他。
她不想欠任何人的,就是这样。
提到这个骑驴找马,冷暖的脑子真疼了,最近这件事真是困扰了她。
自从那天在心理诊所相遇之后,每天她做完治疗之后,都会准时的看见归齐。
他每天都会以朋友之名,要她陪他买买东西,或者是吃饭什么的。
当然,冷暖不蠢,她知道归齐对她有兴趣,绝对不只是朋友那么简单。
冷暖一直认为男人对女人的兴趣是分几个等级的,最低级的就是身体的吸引,他只是想睡你而已,而中级的,就是想和你谈谈恋爱,也想要你的心,最高级的,想娶你,想跟你一辈子在一起,也会付出自己的心。
像凌犀一般,对她就是最低级的兴趣,而归齐,她归类为中级。
他会跟她探讨她对很多事情的看法,会对她很细心,很贴心,很有礼貌,却又在同时,保护的自己很好,不愿意让她窥探到他的内心。
归齐是个有魅力的男人,不过这些都跟她没有关系。
她结婚了,她的生活已经变了轨迹,她不能让生活再乱下去。
所以昨天,她提前结束了就诊,有些问题摊开说总是有些尴尬,冷处理的方式总是好的,过一段时间,一切都会减淡的。
冷暖不知道的是,一辆黑色的商务车已经在她家的门前停了一晚。
车上的男人即使喝了很多的酒,却还是清醒异常,此时他拿着一块鹿皮,记不清是第几次的擦着金丝镜架,归齐没有抽烟的恶习,从小他的自制力就很高,无论喜怒哀乐,都不溢于言表,可只有他自己知道,每当他开始擦眼镜的时候,就是他最烦心的时候。
他知道那个女人在躲着他。
归齐从小就是一个资优生,在所有大人的眼里他都是一个温文有礼的孩子,其实这一切不过都是他的伪装,因为他是养子,他在家里并没有什么特权,从小他想要的东西,只要他想要,无论蛰伏多久,做多少准备,他都一定会弄到手。
他想要那个女人,她真挚的一笑,万种风情摧毁了他固若金汤的城池。
甚至这些天的相处,让向来手段玩于鼓掌之间的他舍不得让她再经历些痛苦,他甚至想过可以不需要手段也能在她心里安插一些位置。
可他心里清楚,她有名无实的婚姻,不明所以的凌犀,所有的一切都是她们之间的阻隔。
这一切的一切,总是让她们之间有一到无形的鸿沟,她真的只能当他是朋友。
所以——
仔细的收起鹿皮眼镜布,带上了金丝镜架,他知道有些事,他真的得做。
叮咚叮咚~
急促门铃声儿把冷暖从床上拉了出来,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多少还是有些困,结果一拉开门,倏地一下精神了。
“你怎么来唔”
话还没说完,女人纤细的身子就被来人强有力的手臂猛的搂住,一股酒精味儿扑过来,接着就被堵住了嘴。
这一大早上的刺激,让冷暖倏地就困意全无,反射性的使出全身力气使劲儿推开男人!
兴许男人是真的喝多了,居然被她一下推开。
啪!
女人气得直哆嗦,一个巴掌打在归齐脸上,男人的镜架被打的有些歪,却还是扯住她的小臂,轻轻的说着。
“跟他离婚吧,冷暖,我保证给你一个更好的生活。”
冷暖真不想听见这些,她不知道怎么去回,她看得见他眼睛里的真挚,她没想到他会这么直接。
“归齐,你醉了!”
就那么注视了冷暖半分钟,甩甩头,似半梦半醒似的掐着太阳穴,落寞的说了句。
“对不起”
这句对不起,不是因为他吻了她,而是因为他接下来要做的事。
“你走吧!”
斩钉截铁的说了这句话,冷暖嘭的关上门,心一直突突的跳。
她不愿意去想刚刚那句话背后的意思,这样的感情,先别说她还不起,她也不信。
他们才接触了几天,要说有点意思她信,可涉及生活,怎么可能?
所以,她宁愿相信归齐是酒后胡言乱语。
烦躁
她都招惹了些什么啊,她只是想要安稳日子,有那么难么?
倏地,眼皮直跳
“归归哥,你没事儿吧。”
看见阴沉的男人脸上的五个指印,早就坐在车里的小伙子有点吓着了,没寻思这个他跟了半个多月的女人居然会动手打归哥。
“照片呢?”
“拍拍好了,这些是只能看清她,看不清你的。”
推着镜架,看着这些照片,眼神早已没有半点迷蒙,脸上的巴掌虽然很痛,可他心里其实有一丝窃喜,如果冷暖回应了他的吻,或者继续下去。
也许他会恶心也说不定。
可她的拒绝,让他更相信她就是他要的。
有一点冷暖想错了,归齐真的是爱上她了,这样的爱来的莫名其妙,来的突然,来的他自己都不明所以。
可确实是来了,以至于他用尽手段迫不及待的想要跟她在一起。
当对一个被受所有人唾骂的女人伸出手的时候,她一定会选择让她这个安全温暖的地方,正所谓物极必反,逼到手里就是他自己的了。
过程虽然痛苦,可他要的是结果。
他想跟她一起。
归齐紧抿了唇,扶了扶镜架,做了一个让他后悔一辈子的决定。
“见报。”
☆、042 豪门破鞋,钻石绿帽
何韵婷不爱凌奇伟,一点儿都不爱,可遭到了背叛,她心里很难受,这让她更想起了那个她爱在心尖的男人。
这个月不知道是第几次在他身上找到这种发色的头发了,她没有染发,可这根头发是棕色的。
他出差了,以前每次都是带她去,可这回,她估摸着是带那个女人去的吧。
凌奇伟这个男人从小就是一条匍匐在他脚下的狗,招之则来,挥之即去,可他也背叛她了。
何韵婷是骄傲的,她受不了。
“爸,我想离婚。”
啪!
打的多了,就没那么疼了,何韵婷蜷缩着身子,仰视这这个叫爸爸的人,默不作声,只流眼泪。
“离婚?仇不报了?就为了那个小子?你就不管你外公的惨死?你外公那么疼你,真是疼了白眼儿狼了。”
每每说起仇恨,何守正的眼睛都是充血的,他总是说外公对自己多好多好,可是何韵婷真的一点印象都没有。
她其实已经模糊了,她完全搞不清楚自己当初嫁给凌奇伟是因为他暂代总裁的光环,还是因为这所谓的仇恨。
可这些都像个笑话,凌奇伟不过是个空壳子,他什么都没有,一没前途,二没忠诚,那她这婚结的还有什么意思?
“爸,我决定了,我要离婚。”
什么仇恨不仇恨的,都滚远点吧,她要凌犀,她只要凌犀
她要去找他,告诉他她的决定,她要亲手挽救她错失的爱情。
北京返A市的航班,头等舱。
“我说你凌爷儿什么时候也矫情到买这恶心玩意儿了?”
皇甫烨真是披着毛毯还打着哆嗦,瞅着那比天皇老子还狂的大老爷们儿摆弄那水滴状的小坠子,真真是一阵恶寒。
“我有钱,我乐意。”
凌犀今儿心情不错,懒得搭理他,美个滋儿的瞅着那一团团儿白白的云彩,就想着家里那两团儿比着更白的肉了,想着这个钻石小坠儿夹在那俩白白的小兔儿中间的画面,像小波浪似的,一起晃晃荡荡的。
妈的,只是想想就快喷血了——
其实这趟来北京,是皇甫家生意上的事儿,别看他们活的光鲜,二世祖有二世祖的苦,一单生意哪儿都得盯着,一不小心一样得饿死。
皇甫烨不是个懂生意的料子,通常出了问题都是求凌犀帮忙,要说他这哥们儿,真就不是一般人儿,天大的事儿在他那都是芝麻绿豆,什么事儿他一坐镇,万事ok。
这厮从小就狂,他想干的事儿,卯足了劲他都得干成,无论是学习还是其它什么的,只要他做了,他都得做到最好。
尤其是这次他从国外回来,虽然言行举止还是小时候的那个调调儿,可就是说不准多了一股子王者之气,不经意的释放特别慑人,虽然他藏得挺深的,可皇甫烨还是知道这厮不会这么简单。
凌犀从来就不是那种吊儿郎当混生活的人,不过哥们儿之间,他不说,他也不会多问。
真正有钱的人,没一个是拿钱出来天女散花的,别看都是大方的一甩,其实那一沓多少张,他们心里都有数儿。
这些二世祖,没一个脑残的。
在北京这些天,每天听着皇甫烨咒骂那当他是凯子的小偷儿的大笔消费记录,再比对着自个儿格外安静的手机银行。
那个女人没刷他的卡,一分都没花。
凌犀其实挺美的,现在这个社会,不爱什么的都有,不爱钱的女人真少。
就连何韵婷那样从小清高的女人,不一样为了虚无的权势嫁了他哥么?
其实仔细琢磨琢磨,这女的除了还债,其他的钱,还真的不怎么花,冷暖是个有性格儿的女人,这点他早就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