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木蕻良细说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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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木蕻良细说红楼梦-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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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和曹雪芹的为人也是一致的。我们可以从敦诚的《佩刀质酒歌》中,看到曹雪芹“酒渴如狂”,不惜以佩刀作价买酒来吃。他喜欢画石头,用画来消磨胸中的块垒抑郁。但是,他又不屑做宫廷供奉画师,表现出桀骜不驯的性格。

这样,在仅有的一些材料中,我们不但可以看到曹雪芹的风貌,同时也可能掌握到他思想的真髓。通过广泛的、长期的大家共同研究,将来的成果,必然会丰硕的。

(原载《说不完的红楼梦》,上海书店出版社,199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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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的情欲观

曹雪芹和莎士比亚、托尔斯泰都被世界公认为最伟大的作家。可是曹雪芹一生却只写下半部《红楼梦》,只留下两句诗,比起前两位来说,他的产量是最少的,但给人提供的比百科全书还要丰富,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一部没写完的《红楼梦》,成了一个说不完的《红楼梦》。可见一部长篇小说或是长篇叙事诗,也像希腊神话似的,随时随地会呈现出新的光彩来,成为全世界人们欣赏的对象。普罗米修斯盗火给人间,使人类告别了茹毛饮血的蒙昧时代,开始创造文明。文明之火也使人类升起心灵之火,曹雪芹描绘出来的正是这心灵之火。只要有人类在,心灵之火是不会熄灭的。所以,《红楼梦》热也会越来越旺……永无休止。

在曹魏时代,曹丕坐上了宝座,便自认为掌握了终极真理,颁布了他的《典论》,要成为不易之论,要人们都按照他的理解去认识具体事物。后来,只有《论文》一篇留传下来,可也还没有成为典范。曹雪芹用十年时间写了《红楼梦》。他明白告诉读者,本书是一纸荒唐言,不合理数,也不合套路,只是一串诓语、一篇梦话、一段痴曲而已。他不使人作规定性的接受,这正由于他的深刻合理处。顺乎人情,人们自会接受。随着时间的增长,随着人们对社会生活认识的深入,曹雪芹的艺术,就像埃及金字塔一般,它是在默默中筑起来的,却对后世旅游观光的人发散着强大的召唤力。人们还会使每块石头、每尺地基中和每个周围环节上不断有新的事物被发掘出来,被测绘出来。

二百多年前已出现“红学”这个词儿,还流行过“开口不谈《红楼梦》,读破诗书也枉然”的顺口溜。但也在二百年前,就有人把它判为“谤书”、“淫书”,皇帝和地方官都曾禁止过它,当然也都读过它。

曹雪芹对自己的作品,是持有自己的看法的。他预感到《红楼梦》不易被人所理解,所以才发出“谁解其中味”的慨叹来。他是喜欢庄子的洒脱的,但他也理解到庄子是在阐述自我。与曹雪芹同时代的人脂砚斋所以评阅《红楼梦》,不也是企图帮助后人能了解曹雪芹的思想意识吗?对《红楼梦》从来就是众说纷纭。曹雪芹不是一位接受美学论者,他有自己的见解。他咀嚼过人生,他体会到人生味,他想把它说出来,和人共同吟味,重新咀嚼。

曹雪芹宣扬:女人是水作的,男人是泥作的,这本是老百姓流传的说法。老百姓还说地是靠水在载浮着。地球就在一条大鱼的背上驮着。有气的地方就有水在,生命由水化生。清代贵族妇女的嫁妆都配有一台“犀牛望月”,还有嵌金嵌银的,在故宫博物院仍有实物可寻。今天我们还可以看到颐和园里的镇海铜牛,从而体会到水和牛的关系。

如果说老子发现第一自然,用五千言《德道经》来解释他的“天道观”;孔子发现第二自然,用《论语》(子张学派记录)来说明孔子的“人世观”;那么,第三个自然,也就是“情欲观”,应该推由曹雪芹发现得最为全面,他用《红楼梦》来表现它。曹雪芹揭示出来“情身”、“意淫”诸般论点,他曾经用十四个字来概括——“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曹雪芹发现了感情宇宙,感情的天地,感情的海洋,化生出感情的肉体来。感情是长期社会生活的产物,它伴随着意志、权力、相互支配、相互接受、相互了解而产生。随着社会的发展,它又和金钱、商品等变化而发生变化……在人类生活的环境中,到处都充满着人情世故,人际关系超过了其他一切关系。在这样没有止境无可排遣的交接中,人们便以情感的内耗和人性的失落作为支付的代价。

贾宝玉看到“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的对联,扭头便走,就是这个道理。这副对联,和“情天情海幻情身,情若相逢必主淫”正好反着个儿。

曹雪芹敢于为警幻仙姑称之为“天下第一淫人”的贾宝玉立传,没有涵天盖地的胆量,能做到吗?没有为提高人性素质而争到底的勇气,能这样吗?关于“意淫”,警幻仙姑认为只有宝玉做到了,但并没有作更多的说话。因为《红楼梦》会为之作注解。

曹雪芹曾自号“梦阮”,阮就是阮籍。像孔子梦见周公一样。曹雪芹也可以说是“从阮”了。阮籍,这人与众不同,邻家有个女孩死了,她生时很漂亮,和阮籍既没有说过话,更没有什么过从,但阮籍却为她送葬。他去吃酒的酒馆掌柜的妻子很美,阮籍酒后常常卧在她旁边睡着。掌柜暗中考查,什么事也没有。阮籍的嫂嫂回娘家,阮籍也要为她送行。阮籍这种心理行为可以认为是“意淫”的滥觞。阮籍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他不是一个苍白的五陵少年,他更不是一个逐酒寻乐的浪荡公子。他是一个充满理想有大抱负的人,阮籍为我们提供了与曹雪芹同调的历史人物。曹雪芹提出“情身”,可见他是主张灵肉一致的,他不同于柏拉图式的恋爱观。从他笔下写出贾宝玉泛爱众而心劳,情专一而泪尽;心劳而无补于人,泪尽而自我毁灭。《红楼梦》是一幕惊心动魄的大悲剧,它揭示出作者一个迈古超今的大主张,也就是曹雪芹的“情欲观”。王夫之曾提出:“饮食男女之欲,人人之大共”,“欲即天之理”,天理就是人欲。戴震则说:“饥寒愁怨,饮食男女,常情隐曲之感,则名之曰人欲。”他认为“欲、情、感,都同感接与物”。戴震比曹雪芹要晚些,但他们的时代背景,都在一个平面上。他们无异为《红楼梦》作了哲理性的评注,作了脂砚等人所达不到的评注。至于“食色,性也”这句话,不管是王侯老爷,还是贩夫走卒,都能张口说出。曹雪芹是任性、适情、认理的人,但人们反以为他性格乖张,不适世故。实在由于曹雪芹反对矫情。例证之一,比如把茄子做成茄鲞,要费十几道工作程序,做出来使种茄的人瞠目结舌,认它不得,吃不出茄味来,连说:“罪过!罪过!”使一个鲜嫩的茄子经过了十几道轮回,脱化成为茄鲞时,早已失掉了茄性,成为另外一个负数的茄子了。例证之二,“大观园”里出现“稻香村”一景,从贾政到清客都连连夸好,众人也想要宝玉说好,可是宝玉偏不。因为这种田庄,是穿凿扭捏而成,非天然而为。虽百般精而终不相宜。他借宝玉之口,反对矫情。曹雪芹主张自然,任性适情。对一般事物如此,对爱情更是如此,诸凡穿凿、扭捏而成的,他最为痛恨,都深恶痛绝。他最反对因袭理数。

关于《红楼梦》闹过许多悲喜剧,有人把它作鸦片,要输出它去贻害外洋,有人把它作为女皇的垫脚石,但历来也有各家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抒发他们的劳动成果,帮助我们从多方面去欣赏理解这部惊天动地的伟大作品。

《红楼梦》的可贵性,还在它不仅在思想的长河里划动前进的筏子,而且用形象来说明问题。《红楼梦》中几乎没有任何说教,出场的和尚、道士,以及清客(腐儒),几乎都是否定的人物,只有警幻仙姑的话,才最具有权威性。因为她是情欲观的代表人物,是代表情欲的女神,是万艳千红的表率,但她做的唯一的一件事,就是把她的妹妹引见给宝玉,教他们并不是按照仙家箓条行事,而是从人世间的自然活动开始。

莎士比亚借角色之口,来表现他演说的天才,这一点,已使托尔斯泰感到不耐烦。而托尔斯泰更有意思,他常常以作者口吻来解释他创作的人物形象。《红楼梦》却牢牢把握住人物的心理活动,对他们的内心作出无微不至的跟踪。人们愈读愈发现它剖析得深透,表现得细腻,点拨得惊人。凭着这一点,使《红楼梦》永远站在艺术的峰顶上,而且会越来越受到人类的欣赏和了解。

(原载台湾《中华日报》副刊,1991年7月17日)

曹雪芹和孔夫子

看一个人的传记或者是传记文学,不管它所写的事迹是平凡的,或者是离奇惊险的,对读者来说,最重要的还是想了解主人公的心理状态和思想本质。比如,我们读《鲁宾逊漂流记》,好像自己也经历了荒岛上的生存奋斗;同时又会感到作家笛福的思想,是资本主义时代人们要求向外开发的思想反映,至于笛福是自觉的,或者是不自觉的,这倒成为次要问题了。

若有人要为笛福写传,或者以他作主人公来敷演小说,我以为弄清时代所赋予他的思想特征,是很有必要的。不然的话,也许会使笛福的刻画受到损害,看不出笛福的真正形象来。

当然,任何小说家都不会把哲学论文插入作品中来,以求阐明自己的思想和观点。尽管巴尔扎克喜欢演说,托尔斯泰好发议论,然而他们还是留下更多的笔墨由书中的人物行动来表现,而尽量隐蔽自己的观点。曹雪芹恐怕更是这样。借用脂砚斋的话来说,就是喜欢运用“不写之写”的艺术手法。这样一来,我们对曹雪芹的思想做点“钩沉”工作,似乎是可以允许的了。因为,一部作品必然是受作者对人物和社会的看法,也就是受他的思想支配的。

由此,我常想到,曹雪芹对孔子的思想到底抱有什么样的态度?他和吴敬梓一样,反对科举,反对俗儒。曹雪芹甚至表现得更加明确。可是,曹雪芹又借宝王之口说过“孔夫子”是“亘古一人”,这又该如何解释呢?我以为,这是基于他对“明明德”三个字的理解上。要阐发“明明德”的含义,不妨从“四书”、“五经”里来找根据,似乎更可靠些:任谁都会承认曹雪芹是读过这些东西的,因为这些都是他的必读书。

《国语·郑语》记载史伯说:“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又说:“以他平他谓之和。”这些话在封建时代,一般士子都会记得很熟。但在各人脑中产生的影响,却不大一样。尤其会使一些人从中得到启发,甚至成为自己思想的新起点,而与私塾教师的启蒙课背道而驰。五材“杂以成百物”的思想是与古希腊和印度的哲学家的认识相通的。也就是,指出事物是由几种原素组成。“以他平他”的意思,换成现在的流行话语,即是使彼此维持平衡。

史伯又指出,自古以来就是“建九纪以立纯德”。“九纪”中包括金、木、水、火、土这“五材”。“材”就是“素”,在古代有与“原”、“质”相近的含义。材的“德”,也就是“素”的“属性”的意思,因为“德”字最早的含义,是指“物”的“本性”说的。“纯德”对“素”来说,是指“素”的特性,即“纯粹”的属性,也就是原本的属性。从这里,不难看出,我国古代最古的哲学概念中,是用“德”来概括物性的。“物”的“本性”不受蔽弃,或说焕发出事物的本来面目,这就谓之“明德”,即物的本然属性。

马王堆发现的帛书《德道经》,把“德”放在“道”的前面,这就对了。老子哲学的本来面目,正是先说“德”,再说“道”,即先阐明事物的本然,阐明“物”和“性”的统一性。明白这种规律,按此规律行事,才是“道”。《德道经》的发现,有可能改变我们对老子哲学的某些传统看法。

从《尚书·洪范》“乂用明”和“攸好德”的语义上,也可以反映“明”和“德”的古老联系来。对“物”的本“性”有了认识,就谓之“明”,反之就谓之“昧”。“昧”也就是“暗”。“乂”通治,使事物本然显示出来才能得治,使事物的本然不受损害,才能达到治。“治”与“理”通。

《大学》开头就提出:“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明德”是指事物的本性,未被蒙蔽的本性。而“明明德”,则要求人们去揭示那些原已显示出的事物的本性来。《大学》的目的正是为了穷极事物的“真理”(至善),穷极事物的“真理”即是“明明德”。《大学》思想中的这个认识的动机是什么,在这儿不必探讨。如何成为孔子的思想,在这儿也不作探讨。我只想到曹雪芹借贾宝玉之口,唯独对“明明德”这三个字加以肯定,这说明曹雪芹对“德”的理解是按古代哲人史伯这一派的解释发展下来的。

处在新旧交替时代中的曹雪芹,提出了“明明德”,正是要求重新认识那些本来被人们认为已经认识的事物。这就是曹雪芹的伟大之处。也就是说,他主张对事物要还它以本来面目,不要按老“规矩”、老“套头”来行事,而要对历史作重新的估价。借“明明德”以阐发自己新的思想,这种做法,正和戴震从解释《孟子》字义来阐明自己的唯物思想一样,可以说是不谋而合!另外,我以为也正是曹雪芹对“明明德”一语感悟至深,因此对说出此话的孔夫子才赞誉为“亘古一人”!

当然,曹雪芹和戴震也并不完全是假借孔子和孟子的名义,来宣传自己的思想的。但也很难想象,思想的传统影响和历史生活的局限,在他们身上已经得到全面的突破。但我们不妨说,是曹、戴二人,取得古代哲学思想的“合理内核”,而这个“内核”,几千年来被人们囫囵吞到肚里去了。在时代的大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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