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史鉴”何如“有据”
《红楼梦》第五十一回,“薛小妹新编《怀古诗》”,为咏史诗十首。
其中第九首诗写《西厢记》中的“蒲东寺”,第十首诗写《还魂记》里的“梅花观”。
这组诗,总的题目是咏史的。前八首所咏,都是有史实可据,只有后边两首与“史实无考”。
“蒲东寺”和“梅花观”都是根据艺术家创造出来的人物故事写出来的。按理不应列入“咏史”篇目里面才是。
在这回书中,写众人看了“咏史诗”都同声叫好时,唯有薛宝钗提出异议,说道:“前八首,都是‘史鉴’上有据的,后二首却无考,我们也不大懂得,不如另作两首为是。”黛玉忙拦道:“这宝姐姐也忒‘胶柱鼓瑟’矫揉造作了。这两首虽于‘史鉴’上无考,咱们虽不曾看这些外传,不知底里,难道咱们连两本戏也没有见过不成?那三岁孩子也知道,何况咱们?”探春便道:“这话正是了。”这时,曹雪芹也为林妹妹说:“若云无年代可考……假借汉唐等年纪添缀,又何难也……不过取其事体情理罢了,又何必拘拘于朝代年纪哉!……岂不省了口舌是非之害、腿脚奔忙之苦。”
其实,宝钗在这番话里,一方面“假撇清”说“自己也不大懂得”,因为在她心目中,是把《西厢记》和《还魂记》派作“邪书”之类,话里说“我们也不大懂得”,意思是指派唯有黛玉才懂得,把球踢给了黛玉,这儿就泄露了自己的心机。
在“庚辰本”中,脂砚在这儿批写道:“余谓颦儿必有来讽,不意竟有此饰词代为解释,此则真心以待宝钗也。”
这条批语说得很对,可惜另外还有一点,脂砚未予指出,作者在宝钗口中用的是“我们”来包括黛玉在内的称谓,而黛玉却用“咱们”相称,证明黛玉对待宝钗是无间无隙,在推心置腹地说话,而宝钗却用“我们”。在这个小段中,一用“咱们”,一用“我们”,泾渭分明,以小见大,可见作者对塑造二人的为人,一丝儿也不放过。
六、“铁门槛”和“一刀两断”
已经记不清是什么时候,从哪本书上摘录下来一段王夫之的话,他是这样说的:
烟云泉石,花鸟苔林,金铺绣帐,寓意则灵。身之所历,目之所见,是铁门槛。
这几句话,说平凡也平凡,说不平凡也不平凡。不平凡的是,王夫之居然说“身之所历,目之所见”是“铁门槛”。
这真如禅宗的“当头棒喝”!
我国一向崇尚自然,凡是顶礼泉林的艺术家,从来都受人爱戴。巢父、陶渊明、阮籍、嵇康、顾恺之、刘希夷、温飞卿、倪云林、唐寅、祝枝山……人们都认为唯有他们才是高人,天地灵气,山水佳音,都由他们主领掌握。至于“金铺绣帐”,则是鄙俗不堪的事物,没有任何艺术价值,而只有藏垢纳污的用场。但是,王夫之却把这些“金铺绣帐”庸俗事物,和高雅超凡的“烟云泉石,花鸟苔林”并列在一起,而且给了他们同一把钥匙:“寓意则灵。”
“烟云泉石”是人的自在生存空间,应该说是“第一自然”。“金铺绣帐”则是由人创造的生存空间,可谓“第二自然”,也和泉林一样,要和人的意识感情熔铸在一起,它就会焕发出灵感,丰富人的世界。人所以和别的动物不同,就是因为人会创造,能创造衣、食、住、行和理想。
王夫之却认为:只承认“身之所历,目之所见”才是大千世界的一切,是画地为牢,是固步自封,是铁门槛。
韩愈曾经说过一句话:“行成于思,毁于随。”这话很对。做古人的影子,随人说短道长,都是不中用的。韩愈改变了六朝以来的文风,但他并没有认识到艺术天地里应该涵盖什么,应该表现什么。韩愈就是韩愈,不能向他要求更多的东西。
历史的长河流淌到王夫之时代,就像黄河流到龙门,奔腾而下,开创了另一个起点;鲤鱼流到这里,便要翻身,更要跳起,形成新的飞跃……
王夫之很清楚,有历史责任感,作了震古烁今的宣言:“六经责我开生面,七尺从天乞活理。”王夫之要别开生面。
读者因为习惯于曹雪芹自己标榜的话:“我半世亲睹亲闻的这几个女子,虽不敢说强似前代书中所有之人,但事迹原委,亦可以消愁破闷;也有几首歪诗熟话,可以喷饭供酒。至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者。……”
这才是曹雪芹故作狡猾处。曹雪芹不是一个画像师,铁门槛他是不会立的。曹雪芹不是一个出纳员,铁算盘是不会用的。曹雪芹的性格,按照儒家的正统观念,他是十足的“不肖子孙”,但若按照道家“不肖”的定义,则恰巧合适。
大家都知道《芙蓉诔》祭晴雯的“悼词”,是为阿颦作谶(庚辰本七十九回脂砚评语)。这在“碧纱帐里,卿何薄命,黄土垅中,公子无缘”等句,更是明白交待了。芙蓉寓意至深,就是林黛玉的化身。
曹雪芹借着为晴雯作诔的机会,向世上宣称:“他要别开生面,另立排场,风流奇异,与世无涉”,“也须另出己见,自放手眼”,“亦必须洒泪泣血,一字一咽,一句一啼”,“我又不稀罕那功名,不为世人观赏称赞”,“古人多有微词,非自我作俑也”。
宝玉本是个不读书之人(这是说不读圣贤经典之书,反而运用微辞1《楚辞》如数家珍),再心中有了这篇歪意(他奉女儿为“星日”,但在那时,能与“星日”作比的,只能是皇帝老子),怎得有好诗好文作出来(他自己却任意纂著,并不为人知慕,所以大肆妄诞,竟杜撰出一篇长文《石头记》)?
括弧内是我搬运过来的,请读者原谅。
这篇自供状,说得何等清楚,坦诚、激愤、毫无保留,这才是曹雪芹写《红楼梦》的动机和经过呢!
一个人既不能离开眼睛里面的世界,也离不开自身所经历的世界,但是必须要和感情意念熔铸塑造在一起,才会创作出幽微灵秀的艺术来。这种感情是有层次的,由于囊括内容丰富,涵盖角度广阔,自然也就博大渊深,无往而不至。
汤显祖写《还魂记》,是在追求“有情之天下”。他回答他的朋友(那些认“理”不认“情”者)说:你们认为“情有者,理必无;理有者,情必无,真是一刀两断语。……谛听之,并理亦无。”他认为无情,也就无理可说,情和理不能像西瓜似的,一刀切成两半;却像藕那样总是常扯着。所以杜丽娘可以还魂,死而复生。这和汤显祖欣赏苏东坡的笔墨、米襄阳的山水,都是一致的。从苏、米手上出现的白石枯木、烟云林泉,回漾着灵气,都有着生命,都不复是一般的“木石烟云”了。
罗丹也说过:“美丽的风景所以使人感动,不是由于它给人或多或少的舒适感觉,而是由于它引起人们的思想。看到的线条的颜色,自身不能感动人,而是由于渗入其中的那种深刻意义。”
古今中外的大艺术家,对最高艺术境界的认同,都有一个会合点。情理相生,灵肉一致,王夫之、汤显祖、罗丹、曹雪芹等等,在这儿都互通了消息。
七、林黛玉两次“失乐园”
从古到今,建造人间“伊甸园”的,只有《红楼梦》中那座“大观园”。
王夫之没有机会阅读《红楼梦》,《红楼梦》那时还记在“女娲石”上,所以,曹雪芹称它为《石头记》。
但我觉得引用王夫之的几句话,好像对《红楼梦》更适用。因为《红楼梦》恰恰记的既是“金铺绣帐”的事物,同时又是写的“亲睹亲闻几个女子的悲欢离合,兴衰际遇”的故事。两相对照,王夫之的话对《红楼梦》是合适的。
因为曹雪芹也是经历过“亲睹亲闻”的启示,但他又反对铁门槛,在这儿和王夫之就成了同调。
试看《红楼梦》里写了一个“铁槛寺”和“馒头庵”,妙玉自诩辨歧途知泉源,自称“槛内人”。这些名号和内涵,都是从唐代王梵志的讽刺诗意派生出来的。
在曹雪芹笔下写“铁槛寺”,成了王熙凤拆散姻缘、图财害命的密室;“馒头庵”成了秦钟和智能的偷情地。两处清净佛地,竟然全无半点“清净”可说。
住在拢翠庵中的妙玉,原本是“槛内人”。正可说明拢翠庵也就是“铁槛寺”。妙玉由于她无力跳出大环境和小环境的约束,最终的结局是:“依旧是风尘肮脏违心愿”,“白玉无瑕遭泥陷”,仍然在铁门槛中毁灭。
曹雪芹能超出“亲睹亲闻”这个框子,也就是能从“目之所见,身之所历”的铁门槛中脱身出来,这样才能有《红楼梦》的产生。
引发曹雪芹的动力,不是别的,而是由于林黛玉的两次“失乐园”,使他要上天去补天,下地去补园,结果都适得其反。
黛玉第一次失乐园,在《红楼梦》中是这样记的:
只因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畔,有绛珠草一株,时有赤瑕宫神瑛侍者,日以甘露灌溉,这绛珠草始得久延岁月。后来既受天地精华,复得甘露滋养,遂得脱却草胎木质,得换人形,仅修成个女体,终日游于离恨天外,饥则食蜜青果为膳,渴则饮灌愁海水为汤。只因尚未酬报灌溉之德,故其五内便郁结着一段缠绵不尽之意。恰近日这神瑛侍者凡心偶炽,乘此昌明太平朝世,意欲下凡造历幻缘,已在警幻仙子案前挂了号。警幻亦曾问及,灌溉之情未偿,趁此倒可了结的。那绛珠仙子道:“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得过他了。”因此一事,就勾出多少风流冤家来,陪他们去了结此案。
待到绛珠仙子背负着“还泪债”下凡转世;“辞父”、“进京”、“寄养”贾府,又住进了人间的“伊甸园”。这座连神仙也住得的地方,是为元妃省亲而营造的紫府璇宫,是被人们艳羡的乐园。绛珠仙子成了人间乐园的“潇湘妃子”。但是,在这座人间乐园中,什么都是不自由的,除了被剪断线的风筝外,连这里的鹦鹉、,都是不自由的,鹦鹉被锁在架子上学语,被缝了翅膀供人赏玩……,这里更容不下追求“理想”的绛珠仙子。
老子在《五千言》里说,“木强则折”。黛玉为人强,大观园里容不得她,她也绝不去适应大观园,所以在人间她又失去了乐园。
从此,便演出一曲悲金悼玉的《红楼梦》来。
1992年7月于和平门红顶大楼
(原载《说不完的红楼梦》,上海书店出版社,1993年8月)
'1'宋玉:“口多微辞。”李善注:“微,妙也。”
《红楼梦》随记
每次读《红楼梦》,都感到《红楼梦》有个“脾气”:就是不管你什么时候翻开它,就会让你放不下,不管什么时候看下去,都会有新鲜感。
我从八岁偷看父亲书箱里的《红楼梦》,至今,不知读了多少次了。但我每次重读时,仍有一种初读的感觉。从而,也有一些新的想法。我想,不拘形式,不分先后,把这些想法随手记下来,以便再读时,做些考校,也是好的。
或在静夜,或在清晨,或在写作的间歇中,翻阅《红楼梦》,对我来说,已成为一种习惯。后来在病中,不能通读长篇大作时,这种翻阅,就更需要了。它像窗外的绿叶那样诱人。看到绿色,就会使我觉得增添气力了。
但愿我在阅读《红楼梦》时,能多做些手记,为写作《曹雪芹》不断打底子。
可卿之谜
《红楼梦》中有几桩有名的疑案。秦可卿的死,应居首位。
《红楼梦》里写太虚幻境的可卿和贾蓉媳妇的可卿,一幻一实,假假真真,引起好多人的推测和疑猜。后来由于脂批的发现,更引起了人们的重视和谈论。脂砚曾经郑重其事地宣称,是他命雪芹删除秦可卿淫丧天香楼这段长文的。电子书下载,其中,包括“更衣”、“遗簪”等细节的描写。为什么要删掉呢?从现行本中,亦可看出一些端倪来。不但秦可卿死得令人纳闷,就是秦可卿和贾宝玉的关系,也耐人寻思。
对于秦可卿的下场,大概有两种看法:一种是:秦可卿和贾珍有不正当关系,被丫头撞见,秦可卿羞愧无地,悬梁自尽。一种是:秦可卿暴病身亡,就如现在流行本《红楼梦》所叙述的那样。
凡是看过脂批的人,每每都会得出一种印象,仿佛删去“更衣”、“遗簪”等这段文字,不是曹雪芹的原意,而是曹雪芹秉承脂砚之命,不得不删的。
事实果真如此吗?
是的,“更衣”、“遗簪”等细节,现行本上仍然残存着蛛丝马迹。但从作品中所取得的艺术效果,和它所反映的作家思想境界吻合的强度来看,就会感到,曹雪芹删去贾珍“扒灰”的细节,决不会仅仅由于脂砚的主张。脂砚认为秦可卿平日待人接物,大有可取,因此,不该把她的秽史,公之于世。这虽是脂砚的真实想法,但却不能代表曹雪芹后来的思想。我们不妨进一步加以分析,向作者艺术构思的提高和艺术造型的逐步深入中,去寻找答案。
试想:
如果在《红楼梦》里,放进贾珍这个不堪的人物,来和秦可卿作出“更衣”、“遗簪”这样恶劣的事来,请问:那样一个“可卿”,如何可以和神仙姐姐的可卿复合在一起呢?
在《红楼梦》第五回里,描写秦氏这个侄媳妇对年轻的宝叔叔的关系,由作者的笔下,是这样展开的:
秦氏早已有“给宝叔收拾下的屋子”。秦氏随即对贾母说:“老祖宗放心,只管(把宝叔)交与我就是了。”因为“贾母素知秦氏是个极妥当的人,生得袅娜纤巧,行事又温柔平和,乃众孙媳中第一个得意之人,见他去安置宝玉,自是安稳。”贾母对此自然会十分放心,这样,才能演出一幕诡谲多姿的太虚幻境来。
在曹雪芹笔底下,行文舒展曼衍,情节蚀骨销魂;奇峰叠起,异遇层出,收到了极大的艺术效果……曹雪芹是何等作者?这种改写,盖有深意在焉者也:
秦氏特意给宝玉安排的“正房”虽好,但是宝玉看了墙上挂的“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的对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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