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一(上):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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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一(上):革命-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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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久违的吻让两人打从心底发出最满足的叹息。
  阿比塞尔抱起她走到床边,重重将她整个人压进床垫里。菲雨被他沉重的身体压得几乎喘不过气,却一点也不在意。
  她多么想念他的重量。已经两年了,两年啊!
  “我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她继续没头没脑地狂吻着他。
  阿比塞尔又好气又好笑,心却软化成一团。
  唉他该拿这个女人怎么办才好?
  教训还是得教训的,现在不教,以后就管不动了!
  “想我?想我为什么还无声无息地跑了?”
  “我不是留纸条跟你说了吗?”她委屈地说。
  想到她那张语焉不详的纸条,阿比塞尔的气又涌了上来。
  “纸条,你是说这一张吗?”他从口袋里掏出两年来日夜携带的一张纸,质问:“这算是什么说明?没有前因没有后果,我该怎么想?”上面从头到尾只有两个字——I    belive。就这样!
  看他重逢第一天就凶巴巴的,菲雨也不开心了。
  “哪里不清楚了?你说!”她翻身坐起来,两手盘胸不爽地瞪着他。
  我相信。
  我相信你。
  我相信你明白我为什么离开。
  我相信你能打赢这场战争。
  我相信我们终有一天能够聚守。
  我相信你相信我。
  我相信,所以,相信我。
  “哪里清楚了?”阿比塞尔又好气又好笑。
  竟然比他还凶。罢了,这个女人,这辈子大概没有他管得动的时候。他一把将她勾回怀里,恶狠狠地吻住。
  “闹脾气的男人最不讲道理了。”菲雨轻哼一声。
  明明他就懂了她的意思,才会让她走,而不是立刻派人把她追回来。
  他知道她离开的正是时候,他需要时间将最后的一段征途走完,所以他们两人都宁可忍过这段苦苦的思念。
  嘴硬的家伙!一定是天天凶那群小兵凶成习惯,竟然敢用到她身上来了。菲雨忍不住咬住他的下唇。
  低低的笑声从他宽厚的胸膛里震了出来。她的眼眶又开始发热,好想念他这样抵着她笑,胸膛里的笑声也震动她菲雨埋进他颈窝里,哽咽地道:“我不管,以后我永远都不离开你了。不管你觉得周围有多少危险,留我在身边有多么不便,我都不离开你了,我不管!”他满足地叹了口气,细细吻着她芳香的发丝。
  “你敢离开我试试看。”
  “真的喔?”她吸吸鼻子抬起头,睫毛尖端挂着晶莹的水珠。
  他宠爱地啄她鼻子一下。“情势已经稳定下来了,除了几个人烟稀少的地方有流匪,比较乱一点,各地大致上都开始步入轨道。我们,不必再分开了。”这些她在新闻上都看到了。在他们的大儿子出生不久,军政府就垮台了,所以“朱建国”这个名字其来有自。
  他们甚至取了一个新的国号:“勒里西斯民主共和国”,以示和旧政府的“勒里西斯联邦”区分。只是这一年多来各地还有一些零星的战役,一直到最近才平稳下来。
  人民需要一点时间休养生息,所以他们并没有急着推动选举,国事由革命军几个主要将领组成的幕僚一一推动,各地地方官则放回实权让他们自己去做。该做的事情还很多,不过接下来只会越来越安定洛提成了开国第一任总统。
  她想起他曾经说过的我并不在乎维翻军政府之后由谁来掌权,那个人不必非得是我!我只是想看见一个史治清明的社会,一个人民可以自己做主的国家。
  在战场上阿比塞尔是个不世出的奇才,在政治圈里他的个性却容易树敌,长袖善舞的洛提无疑比他更适合出任元首。所以他选择成为新国家的第一任司法部长,一步一步往他的理想迈进。
  她的男人从来不是个追逐权位的男人。菲雨觉得好骄傲。
  民主是一个需要学习的过程,之于人民和之于主事者都一样。勒里西斯被独裁统治了五十年,许多事必须慢慢来。
  以她所来之处为例,自一九一一年孙中山推翻满清,至一九九六年在那片广大土地上的一个小角落里,终于产生了第一任民选总统,其间隔了八十五年。
  她不知道阿比塞尔的理想需要用多少年来实现,但无论多久,她都会陪在他身边。
  “你现在还是有妇之夫吗?”阿比塞尔对她的醋味轻笑。
  “军政府一垮台就不是了。”玛亚的国籍已经被恢复。
  菲雨满意地点点头,软软偎回他怀里。
  不敢相信真的能有这一天“你见到宝宝了吗?”揽在她腰后的臂膀用力缩紧,低沉的嗓音震荡。
  “他很美。”
  “他晚上闹着不睡觉的时候,你就知道美不美了。”她枕在他的肩头低喃。
  “以后他闹着不睡,他老子会打他屁股。”
  “哼。”做妈妈的不太依。“我没替他取英文名字喔,你自己帮他取,我光想中文名字就想了五个月,不玩了。”
  “好。”他微微一笑。
  原来有一天,他也会和一个女人坐在一起,聊着一些替小孩子取名的琐事。
  在她眼里,他不是那个人人称颂的不败战神,他只是一个平凡的男人,她的男人。在他眼里,她却是最不凡的女人。他的女人。
  阿比塞尔的长指勾住她一条细肩带,眼中透出浅淡的笑。
  “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穿的就是这件衣服。”
  “我们不是在埃拉卡”菲雨顿了一下,突然指着他,“原来那个晚上院子里真的有人!我还以为我听错了。”
  “那个晚上我是在院子里,不过笨手笨脚让你听见动静的人可不是我。”他轻笑。
  她坐了起来,捧着他的脸庞佯怒。“哼,三更半夜躲在暗处偷看良家妇女,果然不是英雄好汉!”
  “如果不是这个‘英雄好汉’,你那颗石头就不知道滚到哪里去了。”那一夜的点点滴滴霎时回到她心底。当时探手在窗台外寻找岩石样本时,感觉到一阵轻微的握力原来是他。
  原来,早就在她知道以前,她和阿比塞尔就握住了彼此。
  她突然觉得鼻子酸酸的,慢慢枕回他的怀里。
  “阿比塞尔”
  “嗯?”
  “你要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事?”阿比塞尔亲吻她的发心。
  “你不可以比我早死。”他哑然。这种事谁能预料得到,又怎么答应起?
  “答应我!”他怀中的人儿野蛮道。
  “我尽量。”
  “不可以尽量,一定要答应我。”她坐起来,闷闷地盯着他,“后走的那个人一定会很难过。你比我坚强,换成我一定受不了,所以还是让你来好了,你一定不能比我早死。”
  “我比你大八岁。”他实事求是地说。男人平均寿命又比较短,理论上来说,他会比她早走。
  菲雨的睫毛轻颤两下,眼泪突然一颗颗地掉了下来。
  阿比塞尔无奈地长叹一声,紧紧将每颗眼泪都烫得他发痛的人儿搂进怀里,吻去她玉坠纷纷的泪痕。
  “好!我答应你!”她破涕为笑,紧紧依恋在他的胸怀。阿比塞尔深切地吻着这个让他无法割舍的女人,深得像想揉成自己的一部分,一辈子都无法剥离。
  “我爱你。”他静静地说。
  他的女人在他怀中扬起开怀的笑颜,甜蜜吻上他的嘴角。
  “算你运气好,因为我也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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