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一(上):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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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一(上):革命-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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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突然转过身,阿比塞尔连忙缩回窗台下。
  不一会儿,轻悄的脚步朝着窗边走过来。他等了半响,只听到一阵剪刀和胶带的声音。
  眼看没有露出形迹的危险,阿比塞尔示意同伴潜进,他留在原地把风。
  三人接到指示,压低身体滑行前进,目标是最后一间储放行李的小木屋。
  为了成功地把这批雷管走私进来,他们事前花了不少钱打点,从机场海关到安检人员,好不容易成功地混在这批地质学家的行李里。
  如今,那两只装着雷管的黑色帆布袋正静静地躺在一堆行李当中,他们必须赶在研究小组动身之前,先把雷管取走。
  第三个同伴经过时,突然踩到一颗碎石子,屋子里贴胶带的声音突然停止。
  阿比塞尔及时把那家伙拖回窗台底下,才刚躲好,纱窗咻地一声推开!
  他看着四只葱白的纤指搭在小土台外缘,然后一把柔软的发垂了下来。随着夜风吹拂,柠檬洗发精清新的香气飘进他鼻间。
  过了一会儿,手指和黑发缩了回去。他听到“啪”的一声,那身细皮嫩肉被蚊子叮了勒里西斯的蚊子有多凶,他们这些长年露宿的革命军都很清楚。阿比塞尔推推差点露馅的兄弟,对方抱歉地看他一眼,然后快速加入另外两个同伴的行列。
  阿比塞尔将高大的身影再藏回土台子下。
  突然间,一颗圆圆的物事从他眼前滚了下来,他直觉伸手接住。
  是一颗石头。
  他盯着莫名其妙出现在大掌里的石头。开始想着该拿它怎么办。
  一只白净无暇的玉臂突然探下来,在半空中又捞又摸,有几次差点扫到他的鼻子,虽然时机不对,阿比塞尔莫名有了想笑的感觉。
  把石头平放在大掌中往上一托,那只手果然摸到了。当它抓住石头准备缩回去时,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突然长指一收,把石头握住。
  有一秒钟的时间,他涂满黑彩的大掌握住石头下方,五只莹白水润的手指抓住石头上方,粗指对上柔荑,一黑映着一白,竟有一种诱人的风情。
  一瞬的闪神,阿比塞尔在心里低咒一声,立刻松开指力。那只嫩手再用力抽一下,这次成功地缩了回去。
  他在搞什么?一点动静都有可能让他们形迹暴露,到时候他们就必须将整个旅栈的人制住,那么政府军不久之后就会闻风赶来。
  明明不是个好女色的人?却为了一只粉臂差点误事,简直不可原谅。
  阿比塞尔缩回土台子下继续把风。
  投身革命如此之久,他几乎快忘记和一个女人正常的交往是什么感觉。
  勒里西斯陷入内战已经二十多年了,他自己是在十一年前才加入战局。当时他才是个二十一岁的大学生,眼睁睁看着国内民生凋蔽,当老百姓因为饥荒而大量死亡时,勒里西斯的军事头子却在大举兴建豪宅,而且屋里每一张椅子都镶上钻石,贴着金箔。当游牧民族因为干旱而要求政府援助时,副首领却忙着为他家盖一座喷泉,池底铺满各色水晶宝石,还让自来水厂专门埋一条管线供这座喷泉二十四小时运作。
  当几个平民进入一座废弃的营区只为了寻找一点食物和药品时,政府军以抢劫军营之名率人攻入他们的部落,将每个老弱妇孺杀得片甲不留,姿色好的女子甚至被凌辱致死。
  国内其它地方贫穷病苦饿死的人越来越多,执政者便越来越豪华奢靡醉生梦死。
  这些人不是政府,他们只是另一群土匪!武器比较多、官阶比较高的土匪,但仍然是土匪。
  年轻的他曾经感到无力,也曾鸵鸟的以为,假以时日,一定会有一个能改变一切的人站出来,让这个国家变得更美好。
  直到有一天,他的童年好友洛提因为参加革命行动而被捕入狱,父母亲也被军政府害死,他终于明白,再不会有其它的人出来救他们了,他们必须自己当那个“改变一切”的人!
  唯一能拯救这个国家的方法,只有革命。
  于是他加入了洛提的行列。
  十一年过去了,当年那个少不更事的年轻人再不留一丝痕迹。活下来的,是三十二岁的革命军领袖,阿比塞尔。
  原本平滑的手掌。因长年握枪而长满硬茧。
  原本明亮的眼神,因为长年在沙场上厮杀而凌厉深沉;原本微扬的嘴角,因多年忧思而出现深刻的线条。
  现在的阿比塞尔已极少大笑,多数时候他都是神情严肃,像一道不倒的铁墙维持着整个革命军的纪律。
  所有的人都知道,阿比塞尔立下来的规矩就代表军法,违反军法的人将受到最严正的制裁,但是他们依然服从他,因为“阿比塞尔”这四个字就是“公正”的代名词,任何人无论地位高低,只要犯了错,在他眼前都没有特权。
  革命军这十年来能够整合起来,凭借的就是他严厉的治军之道和不偏不倚。
  他们还有一段艰辛的路要走,但是未来渐渐露出一丝曙光。“菲雨,菲雨。”室内响起一阵敲门声,打断阿比塞尔的思绪。女人应了门,和一位她称呼为教授的老人交谈起来。
  勒里西斯的官方语言是英文,所以阿比塞尔并没有克难的听懂他们的谈话。那女人的声音清甜悦耳,听起来有一个淡淡的腔调,不知道她是哪里人。
  他稍微纵容自己一下,抬头偷偷看进去。
  一张娇雅细致的亚洲女人脸孔映入他的眼帘。
  他感觉自己仿佛看着一尊搪瓷娃娃。直密细长的黑发,以一根香蕉夹夹在脑后。几缯顽皮的青丝滑了下来,衬得瓜子形的下颚更加诱人。五官每一样都精精巧巧,柔美的柳叶眉,莹亮而黑白分明的眼睛,挺翘的鼻尖,樱花般柔软的淡淡粉唇。洁白无瑕的奶油肌不像是经常在太阳下做探勘工作的人。
  这样一个娇弱的女人,在酷热蛮荒的勒里西斯高地真的熬得下去?阿比塞尔不得不怀疑。
  咕咕模仿夜鸟的暗号声响起。
  阿比塞尔收回心神,三个同伴蹑手蹑脚地从小木屋退出来,一个人把风,另外两个人各提一只帆布袋。阿比塞尔打手势要他们直接退入林子里,自己略探出头,向看守主屋的洛提打个暗号。
  另一声暗号叫回来,洛提也消失在林子里。
  阿比塞尔把步枪背回肩上,离去前,突然顿了一下。
  出于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的心理,他从某棵植物上摘了一把叶子下来,放进嘴中咀嚼,辛辣的味道立刻蔓延整个口腔。他把叶泥涂在小土台的平面,具有刺激性的味道立刻散放在空气里,停在纱网上的蚊子纷纷飞离。
  高大的黑影随在同伴身后,消失在浓密的森林中,一切和来时一样无声无息。
  一个句子从屋子里飘出来。
  “你的房间比我们好多了,几乎没什么蚊子”
  然后,山城里的夜,又归于寂静。
                  第二章
  “这几块样本是昨天在路上采的,标记从‘A!’开始。今天采回来的,从‘B!’开始,不要弄错了。”菲雨指示今天跟她一起留守的学弟,然后戴上遮阳帽,离开帐篷透口气。
  他们进入高地区已经第三天了,可是行程有点落后,这两天还停在地势比较低的埃拉卡部落。
  这里白天高温四十三度,极为干旱,放眼望去都是黄土色的硬地和沙岩,只有一点薄薄的绿色植被。
  埃拉卡部落本来是东漠区的游牧民族,因为那里连年的旱灾,不得不迁徙到“比较适合住人”的高地。他们部落只有十一户人家,才五十几个人而已,房于是就地取材的黄土烧成砖块而搭起来的,极有高原地区的风貌。
  “菲雨、菲雨,你要不要喝水?”一个肤色如巧克力的小女孩蹦蹦跳跳跑过来。
  想到冰凉的井水,她精神一振。
  “好,我们来打点水上来。”部落中央是一口水井,全村就靠着这唯一的水源生活。她还无法像当地人一样直接生饮,不过在摄氏四十几度的高温下,能打一桶水洗洗脸也是一桩乐事。
  “她要打水了耶!”几个在空地上玩的小孩发现了她的动静,扑通扑通全跑过来。
  年纪小的含着自己的拇指,双眼水汪汪看着她,年纪大的双眼亮晶晶,每个人都像在观察外星人一样。对于这个闭锁的小部落而言,他们这群长相大异的外国人,也真的跟外星人没两样啦。
  “好,要动手了!”菲雨做足了姿势。
  先挽高宽松的长袖,一手抓着绳子,一手抓着木桶,一脚还不忘蹬在土井旁边,假装很吃力的样子,木桶扑通掉下去。
  “哗——”现场观众非常满意她的表现,给与热烈的掌声。
  她“嘿咻嘿咻”地把水桶吊上来,几个小朋友很够义气地跑到她后面,帮忙拉井绳。
  “成功了——”井水一打上来,好几只杯子又扑通扑通冒出来。
  外国人打上来的水,不晓得喝起来会不会不一样?
  菲雨先细心地帮每只杯子都舀好水之后,才两手伸入桶里,畅快地替脸颊泼了泼水。
  “啊好舒服。”她幸福地眯起眼睛。
  “哗——”观众再度对她的反应报以热闹的掌声。
  “好了好了,每个人都去旁边玩。”部落长老杜亚来赶人了。
  小朋友哗的一声鸟兽散。
  “杜亚先生。”菲雨亲切地打招呼。
  “真是不好意思。这群小鬼头不太常看见外人。”杜亚露出少了几颗牙的笑容。
  “没关系,我本来就喜欢小孩。”菲雨笑道。
  勒国的官方语言是英文,但是大部分的游牧民族还是使用自己的方言,杜亚是少数受过教育的长老。所以能用英文和他们交谈。
  “你们还会在埃拉卡待多久?”杜亚陪着她走回研究帐篷。
  “今天是最后一天了,明天我们打算起程到地势更高的地方。”菲雨道。
  “啊,那今晚我通知族长一声,为你们办一个送别的晚宴。”杜亚说道。“这几天真的麻烦大家了。”菲雨颇为感动。
  虽然国家连年战乱,游牧民族的生活条件很差,他们却保留了豪爽开朗的性情,完全没有被恶劣的环境给打倒。
  真希望这个国家的内战能够赶快结束,让这群可爱的居民能早日回到他们成长的地方。
  “不好了!不好了——”一个村民气急败坏的跳下马背,冲到空地上大喊:“政府军攻过来了,大家快逃啊!”
  “怎么回事?”她连忙问杜亚。
  那人是用方言吼叫,菲雨听不懂,但是看他的脸布满惊恐之色,一定有状况发生了。居民们受到惊扰,纷纷从自己的家跑出来。
  “果尔多带着武装军人往埃拉卡过来了!他说我们收留奸细,整个部落都是奸细的同伙,我们一定要赶快逃走,如果被抓走就完了!”那人又喊。
  菲雨只听出“果尔多”这个名字。他是中部高地的最高指挥官,也是出了名的好色鬼。勒里西斯由军政府执政,所以各地的领导者清一色以军人为主,地方官中的市长、乡长等等只是挂个好听的名头而已,毫无实权。之前教授去果尔多那里申请探勘许可,还特别叮嘱菲雨不能跟着一起去,以免横生枝节。
  那个男人话一吼完,现场立刻乱成一团。杜亚快速把他的话翻译给菲雨听,菲雨心中一急。
  “教授他们还在十公里以外的地区探勘,我必须立刻通知他们!”她火速奔回帐篷。拿起无线电对讲机正要说话,帐篷外突然有好几部吉普车冲进来,扬起了满天的尘沙。菲雨心头一凉,来得这么快?
  “菲雨,菲雨,发生了什么事?”那个菜鸟学弟跟在她后面团团转。
  “教授,教授,你听见了吗?over。”她立刻按下对讲机。
  “菲雨,发生了什么事?”滋滋的电流声之后,教授的声音响了起来。
  “紧急情况!政府军准备攻击埃拉卡,请回”她顿了一顿。如果政府军已经来了,叫教授他们回来只是送死而已。她马上改口:“请留在原地稍候,等待进一步的通知。如果我没有再回来,请立刻离开现场,不要回来。重复,请不要再回到营地!”她丢下无线电。
  “把护照带着,其它的东西先不用管。”她说完匆匆跑出帐篷。
  两辆军用卡车卷起了满天尘烟,菲雨被呛得拚命咳嗽,用力挥开眼前迷乱的黄雾。
  一片灰蒙蒙中,几条大汉从卡车上跳下来,每个人都背着步枪,不过人数比她想象中少很多。
  部落里的人已经乱成一团,大人拚命找小孩,小孩拚命哇哇大哭,几个长老全冲出来指挥大局。
  菲雨把长发塞进遮阳帽里,宽松的大衬衫拉出牛仔裤腰,尽量让外表第一眼看不出是女人。
  他们是领有许可的国外团体,政府军应该不敢乱抓人才对。再观察了一下,她就发现情况和自己想象中有所不同。
  这群大汉虽然也穿着迷彩服,却不是政府军的制服。其中有一个男人比其它人都高一颗头,神色严峻地叫住长老,跟他们说了几句话之后,长老们的脸上露出喜色,村民开始把孩子往那两辆军用卡车上面塞。
  他们不是政府军的人!菲雨倏然领悟。
  既然不是政府军,那就是革命军了。
  “菲雨。阿比塞尔的人来了。我们要跟着他们走,政府军马上就要杀过来了,你们也一起来!”杜亚从重重人海中冒出来对她大喊。
  菲雨快速地点了下头,冲回帐篷。她不知道这个阿比塞尔是谁,既然是来帮他们的,她必须通知教授他们赶快回来,大家一起撤退。
  “唔——”冷不防一堵坚硬如铁的胸膛挡在前面,菲雨直直撞上去。
  菲雨大吃一惊,反射动作想推开他,手腕陡然被一只铁掌钳制。她更是惊吓,用力挣两下却没能挣开。她停下来呆呆看着这个制住她的男人。
  他好高!
  而且长得不像传统的勒里西斯人。
  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大脑还有时间自动想这些。
  他看起来和其它几名大汉一样,一身迷彩军服沾满了灰尘,古铜色的皮肤因长期曝晒而留下淡淡的细纹,却不减损他五官的清朗,但是他的长相和其它人明显不同。
  勒里西斯的主要人种是普努达人。普努达人是几百年前阿拉伯人和欧洲人的后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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