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香盈袖 by风流君(穿越时空 宫廷侯爵 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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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香盈袖 by风流君(穿越时空 宫廷侯爵 戏子)-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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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 
 
 
  “武角儿这戏,要演得实在,切不可被旦角儿影响了去,武角儿是用来压阵脚的,一定要生猛威风,唱腔要浑厚,要雄壮”
  
  我连连点着头,专注地看着眼前这位大半生都在唱戏的戏子,他唱了整整五十年,如今已是这个戏班的掌有者了。
  
  “九袖,你嗓子不如其他武角儿来得好,就要把身子骨给练结实了,这样一来才能压下台下的人。不行的话唉,你还是继续拉胡琴吧。”
  
  “不,不爷爷。咱戏班里武角儿本就少,这回小良又生了病,这出戏其他武角儿没学过身手的定然演不出势头,我我不想让爷爷的戏班差了名声。”我黯然低头。嗓子不好是对武角儿而言的,我的嗓子太细,不厚,虽没有若女子那般,却叫人分辨不出性别来。本以为长大了就好了,但如今身已十五,却依旧毫无变化,为此我也遭不少武角儿笑过。
  
  “唉,本来依你的嗓子,气儿长,音阴柔,是最适宜唱旦角儿的,只是你面相不好”爷爷叹息着,心疼地看着我。我不答,轻抚上面庞。“不管怎么着,先排演排演吧。”爷爷怕戳着我伤处,立起来,拍了拍袍裾。我也站起来,跟到他身边,看着他召集起了戏子们。我默立着,轻吐出一口气。
  
  七年前,我还在游泳队做教练呢,只因一场意外,竟溺死,来到了这个小鬼的身上。当时这个小鬼身上惨不忍睹,全身都是被凌虐的痕迹,□还有血迹未清理,身前摆个破碗,里面只有三四个铜板。我从那铜板上的刻字里看不出什么来,这字古怪,全然不似中文,然而路上街头隐隐飘进我耳中的话,却是古人的说法。这孩子浑身发臭,连苍蝇都围着他团团转。幸好我到了他身上。也许是因他死了有一会儿了,我觉得血液的流动奇慢无比,肚腹空空,饿意叫嚣得厉害。方睁开眼睛动上一两下,一个黑衣男人就立在了我面前。“亏你命大,走岔了路子都能活过来。”男子虽是冷哼一声,却蹲下来抓我的手腕——俗称把脉。亏他忍得住那臭气。男子沉吟了一会儿,渡起真气给我(我后来才知道那暖洋洋的东西是真气),又留下一本簿子和一句“看你造化”了就扬长而去。我怎么看着情节怎么滥俗,像是武林秘籍似的,于是吃力地随手揣入怀中。这东西他给我是一回事,我看不看又是另一回事了。我一边诅咒着那男人怎么也不留下点饭食,一边艰难地靠着那一点真气维持气力。说实在话,最初到了这边还真不敢相信,全将这当梦来做,然而在看到自己完全无法想象的古代街道的时候,我这才被一棒打醒。然而打醒我的不是我来到另一个世界的现实,而是铺子上摆着的热乎乎的馒头。我贪婪地盯着那几个馒头,觉得自己饿得好像有三年没有吃东西了,所有的物体都一概消失,只剩下了那几个馒头。我拚了命得偷了一个馒头就跑。当我被按在地上痛打时,我只是疯了似的啃馒头,一声也不啃,然后像一条死狗一样被扔到了垃圾旁。
  
  再之后,我就开始看那本册子。我用枯枝作剑,依册上所说练习。我夜间打坐,修炼那所谓的真气,一个月之后才感到腹中暖起来,然后那个男人又出现了。“你倒是比原先聪慧了许多。”他惊讶的双眼让我明白估计不是很多,是暴多。之后,那人出现得勤了,偶尔会告诉我哪处剑势用错了,再后在他会飞下来亲自手把手地教我了。我偶尔会看到他看我的眼神,不解、震惊、狂喜、狐疑不一而足。不久后他终于怀疑上我了,那一天我挑飞了他的剑。
  
  “你是谁?”他冷眉峻目。说来可笑,我至今只能见到他一双眉眼而已,下半和头上都用黑布遮了,使什么手段弄下来也没成功过。
  
  我耸肩,不答。
  
  “你不是他。”他指了指我的头,再指一指我的身子。
  
  “我怎么可能不是?”我反问,带着好整以暇。
  
  “他没有那么聪明,也没你这么——”他皱眉,“懒散。”
  
  我点点头,他的眉皱得更深了。“九儿在哪里?”
  
  “你面前。”我的意思很多,只不过他理解的是哪一种罢了。哦,这孩子叫九儿。
  
  他拿剑对准了我,眼神冰冷。“那就杀了你再找。”
  
  我不耐烦地踢踢脚边的枯枝。我刚才就用它打飞了这家伙的剑。“你不杀我,这个九儿还有一线希望,你杀了我,我死,他也死。”他微微动容,然后震惊:“你——”
  
  “没什么好奇怪的,神鬼之说并非无凭无据。”我烦躁地把他的剑挪开一些。
  
  他走了。我继续要饭,但自尊已经被磨灭得见底。我逐渐沉默少言。后来我发现了这张脸的坏处。我终于明白当初刚成为“九儿”时□的剧痛和浑身的红白之物是由何而来。我被人掳了两次,第一次他们没得手,我逃得快。第二次我想知道他们玩什么把戏,到底为何要和“九儿”过不去,于是故意被抓,洗干净扔进了一间小屋。一个少爷恶狼似的扑上来撕扯我的衣服。我傻眼了两秒才踢开他,然后几乎拆散了他全身的骨头。后来那个男人折返,夜间给我留下一张精细的人皮面具,以后每月一换,变化不大,却细微得像是人在成长。我心安理得地收了这份礼。那时候距我来到这个世界,刚满一年。那年冬天很冷,我缩在破庙的石垄下准备过冬,这个戏班子就这么进来了。
  
  为首的老爷子抖掸去身上的雪花,顺道帮身旁的几个孩子拨去肩头的雪,便吆喝众人寻柴寻地,围火而坐,温暖得不像话。我想向那一边靠靠,可究竟是生人,如此长时间的见人脸色过活,早已将我原先的性子磨去了泰半。这世间的冷暖,终究叫我全然体会了一番。我往回缩了缩。那火,不是我的。却在这时,听得那老爷子道:“阿林,去把石垄下那个孩子叫来一起暖暖身子吧,这天寒地冻的,莫要生生冻出病来。”我当初觉得惊奇,这老爷子是如何发现我的?莫非他也有武功?我后来才知晓,老爷子似乎天生有捡人这项本领,戏班里多少孩子是被他这么发现的。
  
  只听见一个男声淡淡应了,慢慢来到石垄下,掀开那块灰蓝色的破布,向我伸出手来。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面上木无表情,手就这么直直地伸到我鼻子底下。我愣了半晌,尚未应过魂儿来,他却不耐了,将我一拉一拽,拖出石垄,然后直接拎到了篝火边。我缩成一堆,只露出双眼睛打量着一圈的人。他们同时也在好奇地看着我,不过似乎已经对这种事见怪不怪了。慢慢地,有一个十三四岁的小童指着我的眼睛惊叫起来:“爷爷!他的眼睛是绿色的!他是个胡人!”周围呼吸一窒。我愈发瑟缩了一下。却没料到,那老爷子忽地哈哈大笑起来,周边的戏子们也争相拥上来看我的眼睛。我一呆,忙条件反射地一个后空翻,避开他们,却是因腹饥力尽,只翻到一半便摔在地上,肚子“咕咕”一叫,我的脸色便精彩了起来。我看到老爷子的眼睛一亮,于是,我进了戏班。
  
  我说自己叫九袖,九儿的九,莫袖的袖。戏班里多是十多岁的少年,只有三成是老生、老旦等配角儿。老爷子姓伍,想让我做武角儿,可身子太薄。听了我的嗓子又想让我做旦角儿,可面相太差,于是无奈,他且执了胡琴和琵琶来让我先适应这班子,我嫌琵琶难学,便随手指了那架蛇皮胡琴,一拉,竟这么拉了六年。
  
  理理心绪,我缓缓抬头看着这些戏子同伴们。
  
   

作者有话要说:发现了一个技术性问题修了一下




3

3、第二章 。。。 
 
 
  理理心绪,我缓缓抬头看着这些戏子同伴们。
  
  “大家听好了,这出‘踏雪寻梅’就由九袖代替小良来演,大家收拾收拾,先练上一回”伍爷爷花白的胡子抖动着,用手里的一支花枪跺跺地。大伙儿古怪地看了我一眼便立马四散开来,去寻戏演得物事了。
  
  这出戏讲的是一个武生遇着了一个官小姐一见倾心,多次为小姐排患除暴,终赢得芳心,同小姐双宿双飞而去,却不想被官老爷得知,在寒冬腊月里派人打死了武生。官小姐折梅刺心,含恨而终的悲剧。这武生姓梅,这“踏雪寻梅”的题儿,便从这而来。我演的自然是这武生。
  
  换上衣袍,拿起一杆红穗长枪,我跃到了院子中央,这排演虽比不上真正表演,却马虎不得,唱腔丝毫差错也不能有。真真是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
  
  我将长枪就势一劈,令众一惊后,放开嗓子吟唱起来:“小生一介武夫,打马来此”
  
  “那位小姐好生美!吾心跳不停。且待吾前去会上一会,教其芳心下许吾。”
  
  小姐上。小姐乃是阿青饰演。阿青是个腼腆的男孩儿,嗓子又细,面相也属阴柔,正是火在当头儿的旦角儿。他一上来,周围便开始像模像样地叫好。“哟,那边儿郎唤的谁?瞧那气势好生威!教得奴家羞”下头发出几下暗笑。我也不以为杵。只见两个强盗上前来挡住小姐(罗七、乐然饰),道:“呔!小娘子,交出金银饰物来,不然掳你去压寨!”
  
  我惊,上前一步道:“呔!光天化日下,尔等也敢来作恶!”说罢提枪而上。以前大家并不对我的花拳绣腿感兴趣,这一回我却用上了半成的势头,刹那间花枪生风,舞得让人眼花缭乱,步步紧逼二人,不出几下便打他们出台。一时之间,周围人竟都惊呆了。“好!”老爷子突地叫出一声来,顿时,戏班里的人应过神来,纷纷叫好。阿青忙也回神,以帕掩面吟道:“多谢公子相救——”
  
  我抬步上前,做惶恐状,道:“小生一介武夫,愿保小姐平安”
  
  经方才那手一露,再也没人小瞧我,皆聚精会神,目光齐聚于我身上。我蓦地生出一股前世当教练时的感觉来,收拾收拾心情,打出八分精神,将这出戏排演完了。
  
  自然的,这戏份归到了我头上。
  
  伍老爷子拍着我的肩膀笑道:“没想到九袖你演起来还真有几分气势,竟压下小良嘞!”我一笑,道:“爷爷,小良的戏我可不愿占,他才是正角儿,若不是这一回他犯了病”伍爷爷若有所思地看我一眼,点点头,再次拍拍我的肩膀离开了。我支起胡琴,惬意地拉将起来。
  
  “你倒是心情不错?”一个人拎来一把椅子坐在了我身旁。听那熟悉的音色,我不必睁眼也知道那是谁。阿林,当初拖我出石垄的家伙。
  
  我哼了一声算作回答,不愿去理。他是戏班里最沉默寡言的一个,演的是配角儿。我就想不通为何他长得如此之好,却甘愿作一个配角儿。我刚进戏班时,先前我俩都沉默,互不说话,后来我开始拉胡琴了,他便偶尔来我身边听,久而久之,我一拉胡琴,他便在身旁了。接着,我俩也开始说话,我才渐渐了解他的性子。他不是忠于名利的人,做配角在某方面也是为了保护自己。这点我是知晓的。长得好的旦角儿总会被什么高官、贵人看上,咱们这个小戏班惹不起也躲不起,旦角儿红起来的代价就是去陪那些一掷千金看中他的人。说来可笑,连拒绝这些钱的余地也没有。阿林说他老看不懂我,我一笑,不可置否。他如何能够看懂?他如今不过二十有三,我加起来却长了他七岁,除了性事,还有什么是及不上他许多,他够得着我的?说到上一世的遗憾,也许就是来不及找个女人举行一场婚礼把自己捆住了吧。恋爱谈过一两回,但交往的人都说我薄情,无奈。
  
  “什么曲子?”阿林细眯着眼问我。我随口答道:“乱红。”这本是我从前偏爱的一首曲目,不想用胡琴拉来竟也如斯好听,一股子江南的风韵混合着京韵,奇特得很。他点一点头,不再言语。他知晓我总知道新曲子,对我常常摆弄出来的新曲子已经习惯了。他记性极强,我拉过一遍的曲子,他就能记得,三个月后再奏,他还能叫出名儿来跟着哼。我曾听一个老和尚说:“无欲无求了,才能透析世间万物。”那老和尚的记性也好得让人咂舌。阿林的声音很好听。挺有磁性,微沉,很让人舒坦。我住的和他是一间,因为如果和别人住的话就要大通铺,统统盖一床被子,既挤,到了冬天又冷。我每晚都央求着他给我哼曲子,他哼出来的曲子往往是我奏过的,但就是味道不一样,能让人好梦。
  
  戏班里的孩子们老说我俩是“黑白双煞”。他白,我黑。阿林的皮肤白得像温润的玉,不涂抹上粉彩就仿佛会发光一般。我带着人皮面具,身上也给我应脸的颜色用剑客给我的特殊药粉抹黑了,显得比常人更黝黑些。常年身上覆盖着这些物事,我连自己如今长什么样也不知道了。不过我本不在意,这身子不是我的,怎么变也不是我的事。我还是在希冀期望有一天能够回去。回到那个电器纵横的信息时代,远离这个历史上都没有记载的国度,离开这个身体——我怕。我对于前世的记忆已开始淡忘了,我本就不爱记事,我怕有一天我会全然忘却,毫无廉耻地占据着这个身体。
  
  “阿林,把我的晚饭带到房里来吧。不带也行,我累了。”舒口有些郁结的气,我停下胡琴,起身向大杂院的一个小间里走去。小间太小,所以多余出来的我和阿林才只两个人住。我把自己扔在硬梆梆的木板床上,将脸埋进单薄的被子里。
  
  “怎么又坏了兴致?”阿林的声音出现在门口。
  
  “没事。”我闷在被子里说。阿林没再在门口踌躇,他走进来,来到床边坐下。“想听故事么?”
  
  我惊讶了一下,然后闷闷地哼了一声,也不知是什么意思。阿林没有管我,顾自开始说:
  
  “从前有个叫李林的小孩,出生于一个将军家。他是将军的末妾生的孩子,也是他最宠爱的孩子和他最宠爱的女人的孩子。大房的妻子憎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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