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君左右 穿越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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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君左右 穿越小说- 第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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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下去,那个他白天一直想做却强忍住没敢做的事情。

    凤九霄瞪大了双眼,大脑又是一片空白了。但是渐渐恢复了理智之后,除了本能地推拒之外,凤九霄没有能够认真地拒绝。

    居然的吻跟凤屿不同,虽然都是在怒极的情况下的强吻,凤屿的吻炙热霸道,且让人觉得脑袋生疼,而居然的吻,却带着些小心翼翼,更多地像是被怒极的小猫挠了一下的感觉。

    原本只是惩罚性的吻,因为凤九霄的不拒绝,居然渐渐地动情了,吻也慢慢变得温柔绵长起来,细细用舌尖品尝着怀里的人口中所有的味道,不舍得放开。

    这一个月来,每次看见卓子卿跟万三千在一起,居然都会想着怀里的人想到胸口疼,偶尔听到卓子卿跟万三千的情事,居然只能默念静心咒让自己冷静下来,却每次到中途就变成了自己幻想着怎么压倒凤九霄,最后只能悲哀地自己解决之后,去洗冷水澡。

    后面的事情自然而然得有些过分,居然抱住凤九霄,往内室前进,放下内室的布帘之后,压住凤九霄,两人倒在了床上。

    刚才的怒火,早就被抛到了九天云外了,满心满眼只剩下了对这个人的情,想要这个人的欲。

    几乎是带着膜拜的情绪,居然解开了凤九霄的衣衫,顺着脖子一路向下吻去。吻过锁骨,胸口,到小腹,每一处都是浅浅的吻,不带有任何的挑逗意味。

    之后,居然再一次把阵地转移到凤九霄的脸上,闭着眼忘情地吻着凤九霄的额头,眉毛,鼻梁,似乎在用吻去描绘这个人的形状一般。再然后是眼睛,居然感觉到了一阵潮湿,仔细舔舔,咸的。

    居然停了下来,睁开眼,眼中的欲还没有散,只能喘着粗气,看着近在咫尺地那张脸,满脸的隐忍,咬住唇,闭着眼,流着泪。

    脸上是一阵阵热气,身上的压迫感还在,然而身上的人没有进一步地动作,凤九霄不想这样的,可是泪水却死活都抑制不住,只能更加用力的咬住嘴唇。身上人似乎动了一下,要离开的样子,下意识地凤九霄睁开眼,拉住了居然尚未来得及褪去的衣襟,眼中尽是惶恐。

    忽然,身上一沉,那人完完全全地压了下来,脑袋就架在凤九霄的脖子上,很重,但是凤九霄不想推开,就这么任由他趴着了,

    “小九儿!”那人声音和平时的清朗不同,有些沙哑,“小九儿,这一个月,我天天在想你,你可有想我?你肯定没想,不然你不会这么残忍的。你是不是在生气,气我在你最伤心最难受的时候没有陪在你的身边?可是我没办法啊,那是我师哥,是我的亲人,我不能丢下他们不管。”

    “居”

    “我知道,后来我是故意不回来的,可是,我不知道你受了这么大的委屈,不然我早就回来了。我被凤屿那个混蛋重伤过一次,你知道吗?你当然不知道。但是我知道了,以我现在的本事,没办法保护好你,所以这一个月我拼命练功,因为内力消耗过度,我的经脉曾经肿过,疼啊,撕心裂肺的疼。可是,都没有我想你想到心疼来的难耐。”

    “”

    忽然,居然撑住自己,面对面,眼对眼,认真地说:“小九儿,我喜欢你,非常非常喜欢,比喜欢自己还要喜欢。”

    嘴唇被咬破了,凤九霄开始颤抖,他控制不住自己的眼泪了。

    居然望着他的眼,似乎要望到他的灵魂深处,却忽然笑了,伴随着眼泪:“我就知道你知道,小九儿那么聪明,怎么可能不知道呢?小九儿最会的就是装傻。”

    “小九儿,你喜欢凤屿是吗?”

    “没有!”继续是下意识地反驳,声音大且利落,震得居然心疼。

    “小九儿,在你身边的那些日子,我一直看着你,可是,你有好好地注意过我吗?你知道我喜欢你,可是你装傻,所以你不会知道我有多喜欢你。但是我知道你有多喜欢那个混蛋,因为我学不会你的聪明。”泪水打在凤九霄的脸上,打在他的心上,太重了。

    “刚才我吻你的时候,你在想着凤屿吧!不然你不会哭,我可没那个本事把你弄哭。”居然自嘲地一笑,突然倒下,压得凤九霄喘不过气来。

    “白天你睡着的时候,我拉着你的手,可是,你喊了一下午的‘太子哥哥’。”

    “我怎么就那么傻,还以为只要自己努力了,你就会喜欢上我。”

    “你怎么就那么聪明,知道怎么压抑喜欢一个人的心情,我都学不会。”

    “你是不以为我特傻,所以不知道受伤啊?”

    “小九儿,我喜欢你,喜欢到心疼。”

    “小九儿”

    后来居然说了些什么,凤九霄不知道,因为他被点住了睡穴。

    当小包把凤九霄叫起来梳洗的时候,凤九霄发现,自己好好地盖着被子,穿着里衣,嘴唇有些疼,该是昨晚被咬破的,用手轻轻碰了碰,才发现,被上了药。

    “王爷,居然又走了。”小包有些气呼呼地说,“你说他怎么就那么忙啊,回来一天就走,还说喜欢,都是空话。”

    沉默着任由小包帮自己换好衣服,梳了发髻,凤九霄还是忍不住问。

    “他什么时候走的?”

    “昨天晚上就走了,我本来想看看王爷要不要睡觉的,我好帮你铺被子,就看到居然从你的屋子里面出来,告诉我您已经睡着了。然后他就说,他有事,又要走了。”小包想着,忽然回忆起来,忽然发现凤九霄越来越难看的脸色,忙解释到:“哎,不过我怎么觉得他好像不太高兴,果然还是舍不得吧,那个,王爷你也别生气啊,我想居然肯定是有不得已的苦衷的。”

    “小包,去弄点早饭来,该去上朝了。”凤九霄打断小包的话,半垂着眼睛说。

    小包悻悻地闭嘴出去叫早饭了。

    环视着屋子里,居然不知道从哪里搜刮来的一大堆的宝器,凤九霄觉得有些苦涩。忽然,意外发现了不远处的桌子上的一个看起来非常朴素的小木盒子。凤九霄走过去,犹豫着,拿起来,打开后,里面是一只银色的,看不出材质的手环,手环下端,系着一个铃铛。

    拿起铃铛,摇晃了下,清脆的声音想起来,却显得有些孤寂,似乎少了些什么。听着这铃声,人心也变得空空荡荡起来。

    凤九霄揉揉脑袋,比昨晚更乱了。一团乱麻,理不出头绪,就想要一股脑地塞到了箱子里,只要看不见就好了。弄不懂的事情,只要不去想就好了。

    不知所措的自己,只要消失就好了。

    该上早朝了,凤九霄穿戴整齐,把兵符揣到了怀里。

    凤九霄的出席,满朝文武都有些意外,想议论,又不敢开口。凤惠泽见到凤九霄的时候,想上前关心下,却不知为何,没有上前,只是点头打个招呼,就安安静静地站在一旁,不言语。

    凤屿却很高兴,因为凤九霄的出席。凤九霄没走,他是不是可以理解成,他不会走了?

    只是凤屿还没开心多久,随着太监“有本早奏,无本退朝”宣唱结束,凤九霄平静地站出来。




第八十四章  出征

“如今,西北边境,大宛国,大军压境,臣弟惶恐,有心报国。请皇上下令,臣弟即刻领兵,前往前线,战争不结束,臣弟绝不返朝。”凤九霄字字清晰,眼中又是一汪深泉,看不出深浅,没有半点波澜。

    “朕,不”凤屿咬牙切齿,眼中似乎能喷火。

    “皇上,这是先帝御赐虎符,臣弟现在可以自行调动中路军的。”凤九霄站直,面色平静地掏出虎符来。

    “啪!”金龙扶手,被深深震断,凤屿拍案而起。

    “臣有罪!”一众大臣诚惶诚恐地跪下,当然也有面无表情,如严离这样的人物,也有担忧地在凤九霄和凤屿之间来回观察了一轮之后,最后为难地选择继续旁观的凤惠泽。

    “朕说了,不”

    “皇上!”凤九霄忽然大声,眼睛直直地与凤屿对峙着。

    朝堂之上,一片寂静,凤九霄的余音还在大殿上飘荡着。这里,安静的叫人不敢呼吸。

    “皇上,望请成全!”凤九霄盯着凤屿的眼,慢慢闭合,跪下,深深叩首。

    凤屿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这个人现在跟十一年前一样,再一次地将自己封闭了起来。当年,那人也是这么跪下来,求自己放他出宫。一时气血翻涌,凤屿几乎站立不住。

    “除非你战死沙场,尸首方可返朝!”冷冰冰的一句话,凤屿拂袖而去。

    “谢谢皇上。”声音很小,不知道有没有人听见。

    “散朝!”

    大臣们一个个不敢说话,鱼贯而出,凤惠泽看了两眼,叹息着上前,轻轻说了句:“好好保重。”也走了。

    等凤九霄抬起头来,偌大的大殿上,就只剩下了他一个人。凤九霄站起来,拍拍膝盖上的灰尘,揉揉了眼睛,一言不发地出了大殿。

    富丽堂皇的宫殿很宏伟,很干净,刚才的硝烟,似乎从未出现过一般,只余下些许的寂寥。

    根据当年的《太医志》记载,新屿一年,初秋,七月二十九,新屿帝下了早朝,回到寝宫之后,忽然口吐鲜血,面色骇人,疑似内伤。

    根据当年的史册记载,新屿一年,刚好是白露那一天,瑞亲王凤九霄,被任命为平西将军,率领着由李瀚大将执掌的中路军,浩浩荡荡朝着西北边防出发。

    小半个月后。

    “喂,死小子,你都回来半个月了,准备什么时候开始修行啊!”万三千飞上屋顶,坐在躺倒在屋顶上,抱着酒坛子的居然身边。

    居然看着万三千,一皱眉,气恼地说:“老三,说话就,呃,说话,你晃什么?看的人,呃,人头晕。”

    “你!”万三千真怕自己被气个好歹出来,决定不在这个问题上纠结,“子卿说了,你要是在这样成天就知道抱着酒坛子发呆,他就把你宰了泡酒!”

    “哦,那,呃,一定好喝,记得叫他留点给,呃,我喝!”

    “”

    半晌无语。

    居然忽然抬起手,扬起手腕上的铃铛,一阵叮当之后,看着铃铛发起呆来。

    “这铃铛?”万三千好奇地问。

    “嗯?哦,我出师的时候,偷的第一份东西。”

    “这是锦瑟铃铛吧?”万三千忽然叹息着说,“应该还有一只。”

    “呃?你认识?”

    “做这个铃铛的人,现在是江湖第一锻造师,银铃子吧?那也是他出师的时候,打造的第一幅作品,结果第二天就丢了。据说他到现在都在追查偷他铃铛的人,放话说,要是让他抓住那个偷他铃铛的小贼,一定把那人的骨头拆下来绑个扫把!喂,你听见我说话没?!”

    “老三”居然忽然扔掉酒坛子,坐起来,一个翻身,趴到了万三千的腿上,说,“老三,美男蛇怎么就那么幸运,娶了你了呢?”

    万三千脸腾地就红了,幸好天很黑,看不见,他刚要装作生气推开居然,就听见居然说。

    “明天我就走了,帮我多准备点衣服吧,听说西边挺冷的。”枕着万三千的大腿,居然声音听起来闷闷地,“我这不是上赶着找不自在吗?郁闷。”

    万三千忽然心软了那么一块,揉着居然一头乱发,温柔地说:“混小子,你爹要是看到你这个样子,一定骂你没出息。喜欢就喜欢呗,吃苦都是自找的,而且,你也不是只会觉得伤心不是?”

    好久没人说话。

    “明天是中秋节,过完了再走吧!”

    “老三,我可以抱抱你吗?”居然忽然出声。

    万三千忽然有了自己为人父亲的自豪感,豪爽地张开双臂。

    居然不客气地钻进去,紧紧抱着,过了一会儿,又说:“老三,你真好,比美男蛇好多了,你要是长成美男蛇那样,一定是个祸国殃民的人。”

    “嘿嘿,子卿已经很祸国殃民了。”

    “呃?绝对是个祸害。”居然抬起脑袋,“老三,我发现你就是一个天上地下都难找的绝世好男人,能让我亲你吗?”

    被居然恭维的晕乎乎的万三千下意识就点头了。

    居然一个得瑟,就扑了过去。

    “哎呀!谁啊?”一个酒坛子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扔了过来,命中居然的脑袋。

    “哎?这酒坛子怎么这么眼熟啊?”万三千好奇。

    “就是我刚扔下去的那个。真是小气鬼,我都要走了,亲一下都不行。”居然嘟嘟囔囔地翻身站起来,“老三,我去睡了,你也别太晚啊!”

    居然说着,利索地就翻身下去了。

    “诶?嗯,我怎么觉得有些不对劲啊?”万三千兀自挠头,忽然大声吼道,“臭小子你不是喝醉了?!”

    第二天是中秋,断金城到处都是热热闹闹的,万三千的万贯赌坊当天活动,当晚所有人赢了算自己的,输了,算赌坊的。那一晚,所有人都玩疯了。

    万三千跟居然,坐在家里拼酒,喝到酩酊大醉,两人都醉倒在桌子上。卓子卿异常平静地把万三千扶回屋子去了。当然,之后万三千三天没能下得了床,绝对不是因为卓子卿很生气的关系。

    大堂吹来一阵风,带着些火药的香气,本该大醉的居然睁开眼,没有半分醉意,走到屋子外面,看着断金城上空灿烂的烟火,伸了个懒腰,回屋拿了包袱,从小道走到断金城出口处的马栈,牵了自己的马,就要出城了。

    “喂!”

    “谁?!”居然紧张起来,断金城的城门口,一个黑影动了起来,慢慢走出城墙的影子,“美男咳,卓叔叔?你怎么来了?”

    卓子卿扔了个东西过来。

    “西边冷,多给你件衣服,省的冻着凉了说我虐待你。”说完,卓子卿丢了个白眼过去,又慢悠悠地转身走了。

    居然被那个白眼给电到了,好半天卓子卿已经走了,居然才慢慢回神,摸摸鼻子自言自语,说:“切,知道没人跟你抢老三了就那么高兴,看你个白眼丢的跟媚眼一样,真是美男蛇。”

    居然又看看自己手里的衣服,一扯嘴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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